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 17:11)
and these were more noble than those in Thessalonica, they received the word with all readiness of mind, every day examining the Writings whether those things were so(YLT)
οὗτοι δὲ ἦσαν εὐγενέστεροι τῶν ἐν Θεσσαλονίκῃ, οἵτινες ἐδέξαντο τὸν λόγον μετὰ πάσης προθυμίας καθʼ ἡμέραν ἀνακρίνοντες τὰς γραφὰς εἰ ἔχοι ταῦτα οὕτως. (NA27)
今日經文+讀經靈修
12/2018
「今日經文」from YouVersion,「讀經靈修」by 唐興-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牧師
2019 讀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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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018 星期一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6-17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7 εἰ δὲ τέκνα, καὶ κληρονόμοι· κληρονόμοι μὲν θεοῦ, συγκληρονόμοι δὲ Χριστοῦ, εἴπερ συμπάσχομεν ἵνα καὶ συνδοξασθῶμεν.
讀經靈修:
羅馬書第8章的論述,一層一層的往前發展往上升高,從不被定罪(8:1-4),到聖靈內住(8:5-13),到兒子名分(14節),到聖靈的印記(16節)。突然保羅引進了一個新的主題:苦難。從17節開始一直到8章結束都是圍繞在苦難的主軸上的。但是苦難的主軸,同時與救恩穩妥的保證是交錯在一起的。
題綱:成聖的經歷——神兒女領受「聖靈的印記」和承受「屬天的產業」。
1. 成聖的經歷:領受聖靈的印記——同証身份(16節)
2. 成聖的經歷:承受屬天的產業——同苦同榮(17節)
16節,16 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是保羅說明內住的聖靈在神兒子們的主觀經歷。內住的聖靈向因信稱義的聖徒見證。17節,是一個主題轉換的經節:從兒子的名分到基督徒的盼望的主題。神的靈,聖靈內住的生命,是神的律法成就的生命,是一個有盼望的生命。
1-「後嗣」=「產業的承受者」。後嗣:[κληρονόμος](kleronomos)名詞出現15次。其他地方翻譯為「承受產業的人」( 太21:38;可12:7;路21:14;加3:29;加4:1 )。「承受」(羅4:13;6:17,11:17,雅2:5 );「後嗣」(羅4:14,8:17;加4:7;多3:7)。
另譯:「17 既是兒女,便是承受產業的人,就是神的承受產業的人,和基督同作承受產業的人。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2-神的產業承受者,和基督同作產業的承受者。17節,「既是兒女,便是產業承受者,就是神的產業承受者,和基督一同的產業承受者 。」神所應許基督的產業,也是我們將來的產業。我們將會與基督一同得著神應許的祝福。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此同得產業。基督是聖約的中保君王,祂本身得著了神所應許祂的產業,祂也為我們得著了產業。
3-新約的經文。「承受產業」[κληρονομέω](kleronomeo)(inherit)動詞,出現18次:太5:5-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太19:29,可10:17,路10:25,18:8-「承受」永生。太25:34-承受從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林前6:9-10-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15:50-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加4:30-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的婦人一同承受產業。加5:21-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來1:4-祂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來1:14-天使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6:12-承受應許的人。來12:17-承受父的祝福。彼前3:9-承受福氣。啟21:7-「承受這些為業」。
3b-聖經的主題。承受應許的產業是整本聖經的重要主題。 君王,子民,土地,律法,是神國度的必要元素。整本聖經都圍繞在這四個主題,描述神的國度是如何實現的。
《創世記》是神起初在地上建立的國度之原型。神透過祂的話和作為,創造了這個國度。《朝向應許之地》馬歐任(Oren Martin)說:「世界不是既有的,而是神的禮物,藉著與祂的受造物同住,並且統治祂的受造物,彰顯祂的榮耀。」我們可以《從創世記》1-2章,的文字和特殊的敘述文安排中看到這樣的主題。君王是亞當,他要按照神的律法統治管理伊甸園,並且生養眾多遍滿全地,使神的統治擴展到全地。
亞當失敗告訴我們,神建立的國度一開始就是一場爭戰。撒旦的出現和亞當的墮落,開始了下一個階段的發展。從創3:15節開始,當神應許亞當和夏娃第一次福音的時候,神國度就不再是屬地的了。這個內在的「屬天的國度」(基督掌權)從他們的悔改轉向神開始,或外在的「教會/聖約團體」(混雜的團體,包括亞伯該隱)就從亞當和夏娃開始,神的國度就開始在天上建造了。建造者就是基督。一直到國度終極完成之後,神的子民的數目滿足,除去了地上所有罪和死亡,這個屬靈的國度就從天而降(從無形的領域顯現出來的奧秘)。
《啟示錄》21章,描寫了這個情形:「新創造和教會在榮耀中的完全成就」:「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神的子民/神的國/教會],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3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支搭帳篷],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的國/聖約]。4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罪的除去,生命和身體的復活]。” 5 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 「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7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這裡的內容與羅馬書8:17的「承受產業」和「兒子名分」是相同的。
3c-產業=神榮耀中的國度: 《啟示錄》清楚的描述了神國度終極的完成:神與祂的子民同住。「不再有死亡:所有的罪都除去了」;神百姓成聖的工作完成了,神的國度在榮耀中——祂完全的統治帶來了完全的祝福。因此,神所應許的產業,是指神榮耀的國度 。對祂的百姓而言,他們也是神的兒子,因為他們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有永生,有身體的復活,享受神的統治管理,也與基督徒一同治理神的國度。從國度終極完成的角度,回頭看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比較清楚了:
神對亞伯拉的應許。亞伯拉罕承受土地是指迦南地。迦南地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指以色列國有關的地上的土地。另一方面是指神國度「天上的產業」。與地上以色列國有關的土地產業,都是「屬天產業」的預表。
神對亞伯拉應許的實現。因為應許的產業與神的國度不可分開,神的國度與律法也不可分開——羅馬書的論述主軸:從羅4:13,5:14,到了第8章,保羅說明律法的義,如何藉著內住的聖靈,成就在因信稱義的人身上(1-13)。然後,接著就進入兒子的名分和得產業的主題——亞伯拉罕之約的實現。
3d-產業=神榮耀的子民。「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對神的百姓而言,他們被更新變化,恢復了神的形象和樣式:罪的除去,生命和身體的復活。羅3:24,「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神榮耀的恢復工作,就是把我們恢復到滿足律法的義的地步,也就是是模成基督的樣式。
結論:因此,「承受產業」是指:第一,承受神榮耀的國度,與基督一同作王(提後2:12-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啟20:4-6,22:5);第二,成為神榮耀的子民——得著永生和復活的身體,被更新成為基督的形象(羅8:29;西3:10;約壹3:2-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
4-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事實上「榮耀」與「產業」,可以看為是同一件事:神在祂的國度掌權,彰顯祂的榮耀;神在祂子民心裡掌權,也彰顯祂的榮耀。穆爾指出:「因為我們與基督是合一的,我們與祂同得產業的人,所以也是必定與祂得榮耀的人。但同時,我們與祂的合一的意思是,我們必須跟隨基督得榮耀的道路:與祂一同受苦」(參-腓1:29;3:10)
第一,受苦的經歷是得榮耀的條件。穆爾(Douglas Moo)指出:「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受苦」是指,每天的渴望、張力,和逼迫。保羅很清楚的指出受苦是得榮耀的條件;我們「若…必[εἴπερ](eiper) (if only) 。保羅提出一個無法破壞的「國度原則law of the kingdom」,按照此原則,得榮耀必須經歷苦難。因為,神國度的榮耀,唯有與基督聯合才能得到,與基督聯合不得不與基督的苦難聯合。正如基督經過苦難進入祂的榮耀(彼前1:1),基督徒,作為基督一同承受產業的人,若在現今世代受苦,必然與基督同享榮耀。」
第二,受苦的經歷是得榮耀的保證和確據。我們 「既然」[εἴπερ](eiper)與祂同受苦,必定和祂一同得榮耀。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這樣說:「保羅是在說明,整個受苦的事,如果我們正確的理解的話,是一個最強的和最深奧的論述,講到救恩的穩妥,以及我們最終進入榮耀中,所能找到的最絕對的保證。他是同時做兩件事:安慰和堅固受苦的基督徒,並且對救恩穩妥的議題,加入了最後的論述。」
5-基督徒的受苦,包括:1-與罪爭戰低擋罪受苦(來12:4);2-因神的管教受苦(申28:53;來12:5-11);3-因身體朽壞受苦(林4:17-至暫至輕的苦楚);4-為教會受苦——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4);5-做基督的僕人為基督受苦(林後6:4;12:10);6-與基督同受苦(羅8:17,參考-太10:24-25,「24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25 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是合適的。」)
結論:1. 成聖的經歷:領受聖靈的印記——同証身份(16節)。基督徒以愛主的心,在認識基督的知識上,長大成熟,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當把聖靈神在基督裡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我們就領受了聖靈的印記。2. 成聖的經歷:承受屬天的產業——同苦同榮(17節)。聖徒在聖靈的引導下,進入苦難的遭遇中,為罪爭戰,或受神管教,或因身體朽壞受苦,或為福音受苦。這些聖徒在受苦中盼望將來的榮耀:神國度成全的榮耀,自己身體復活的榮耀。這樣,他們的救恩是穩妥的:因為既然與基督一同受苦,必與祂同得榮耀——基督徒的受苦是得榮耀的保證。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6-17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7 εἰ δὲ τέκνα, καὶ κληρονόμοι· κληρονόμοι μὲν θεοῦ, συγκληρονόμοι δὲ Χριστοῦ, εἴπερ συμπάσχομεν ἵνα καὶ συνδοξασθῶμεν.
讀經靈修:
羅馬書第8章的論述,一層一層的往前發展往上升高,從不被定罪(8:1-4),到聖靈內住(8:5-13),到兒子名分(14節),到聖靈的印記(16節)。突然保羅引進了一個新的主題:苦難。從17節開始一直到8章結束都是圍繞在苦難的主軸上的。但是苦難的主軸,同時與救恩穩妥的保證是交錯在一起的。
題綱:成聖的經歷——神兒女領受「聖靈的印記」和承受「屬天的產業」。
1. 成聖的經歷:領受聖靈的印記——同証身份(16節)
2. 成聖的經歷:承受屬天的產業——同苦同榮(17節)
16節,16 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是保羅說明內住的聖靈在神兒子們的主觀經歷。內住的聖靈向因信稱義的聖徒見證。17節,是一個主題轉換的經節:從兒子的名分到基督徒的盼望的主題。神的靈,聖靈內住的生命,是神的律法成就的生命,是一個有盼望的生命。
1-「後嗣」=「產業的承受者」。後嗣:[κληρονόμος](kleronomos)名詞出現15次。其他地方翻譯為「承受產業的人」( 太21:38;可12:7;路21:14;加3:29;加4:1 )。「承受」(羅4:13;6:17,11:17,雅2:5 );「後嗣」(羅4:14,8:17;加4:7;多3:7)。
另譯:「17 既是兒女,便是承受產業的人,就是神的承受產業的人,和基督同作承受產業的人。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2-神的產業承受者,和基督同作產業的承受者。17節,「既是兒女,便是產業承受者,就是神的產業承受者,和基督一同的產業承受者 。」神所應許基督的產業,也是我們將來的產業。我們將會與基督一同得著神應許的祝福。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此同得產業。基督是聖約的中保君王,祂本身得著了神所應許祂的產業,祂也為我們得著了產業。
3-新約的經文。「承受產業」[κληρονομέω](kleronomeo)(inherit)動詞,出現18次:太5:5-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太19:29,可10:17,路10:25,18:8-「承受」永生。太25:34-承受從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林前6:9-10-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15:50-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加4:30-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的婦人一同承受產業。加5:21-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來1:4-祂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來1:14-天使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6:12-承受應許的人。來12:17-承受父的祝福。彼前3:9-承受福氣。啟21:7-「承受這些為業」。
3b-聖經的主題。承受應許的產業是整本聖經的重要主題。 君王,子民,土地,律法,是神國度的必要元素。整本聖經都圍繞在這四個主題,描述神的國度是如何實現的。
《創世記》是神起初在地上建立的國度之原型。神透過祂的話和作為,創造了這個國度。《朝向應許之地》馬歐任(Oren Martin)說:「世界不是既有的,而是神的禮物,藉著與祂的受造物同住,並且統治祂的受造物,彰顯祂的榮耀。」我們可以《從創世記》1-2章,的文字和特殊的敘述文安排中看到這樣的主題。君王是亞當,他要按照神的律法統治管理伊甸園,並且生養眾多遍滿全地,使神的統治擴展到全地。
亞當失敗告訴我們,神建立的國度一開始就是一場爭戰。撒旦的出現和亞當的墮落,開始了下一個階段的發展。從創3:15節開始,當神應許亞當和夏娃第一次福音的時候,神國度就不再是屬地的了。這個內在的「屬天的國度」(基督掌權)從他們的悔改轉向神開始,或外在的「教會/聖約團體」(混雜的團體,包括亞伯該隱)就從亞當和夏娃開始,神的國度就開始在天上建造了。建造者就是基督。一直到國度終極完成之後,神的子民的數目滿足,除去了地上所有罪和死亡,這個屬靈的國度就從天而降(從無形的領域顯現出來的奧秘)。
《啟示錄》21章,描寫了這個情形:「新創造和教會在榮耀中的完全成就」:「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神的子民/神的國/教會],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3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支搭帳篷],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的國/聖約]。4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罪的除去,生命和身體的復活]。” 5 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 「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7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這裡的內容與羅馬書8:17的「承受產業」和「兒子名分」是相同的。
3c-產業=神榮耀中的國度: 《啟示錄》清楚的描述了神國度終極的完成:神與祂的子民同住。「不再有死亡:所有的罪都除去了」;神百姓成聖的工作完成了,神的國度在榮耀中——祂完全的統治帶來了完全的祝福。因此,神所應許的產業,是指神榮耀的國度 。對祂的百姓而言,他們也是神的兒子,因為他們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有永生,有身體的復活,享受神的統治管理,也與基督徒一同治理神的國度。從國度終極完成的角度,回頭看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比較清楚了:
神對亞伯拉的應許。亞伯拉罕承受土地是指迦南地。迦南地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指以色列國有關的地上的土地。另一方面是指神國度「天上的產業」。與地上以色列國有關的土地產業,都是「屬天產業」的預表。
神對亞伯拉應許的實現。因為應許的產業與神的國度不可分開,神的國度與律法也不可分開——羅馬書的論述主軸:從羅4:13,5:14,到了第8章,保羅說明律法的義,如何藉著內住的聖靈,成就在因信稱義的人身上(1-13)。然後,接著就進入兒子的名分和得產業的主題——亞伯拉罕之約的實現。
3d-產業=神榮耀的子民。「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對神的百姓而言,他們被更新變化,恢復了神的形象和樣式:罪的除去,生命和身體的復活。羅3:24,「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神榮耀的恢復工作,就是把我們恢復到滿足律法的義的地步,也就是是模成基督的樣式。
結論:因此,「承受產業」是指:第一,承受神榮耀的國度,與基督一同作王(提後2:12-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啟20:4-6,22:5);第二,成為神榮耀的子民——得著永生和復活的身體,被更新成為基督的形象(羅8:29;西3:10;約壹3:2-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
4-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事實上「榮耀」與「產業」,可以看為是同一件事:神在祂的國度掌權,彰顯祂的榮耀;神在祂子民心裡掌權,也彰顯祂的榮耀。穆爾指出:「因為我們與基督是合一的,我們與祂同得產業的人,所以也是必定與祂得榮耀的人。但同時,我們與祂的合一的意思是,我們必須跟隨基督得榮耀的道路:與祂一同受苦」(參-腓1:29;3:10)
第一,受苦的經歷是得榮耀的條件。穆爾(Douglas Moo)指出:「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受苦」是指,每天的渴望、張力,和逼迫。保羅很清楚的指出受苦是得榮耀的條件;我們「若…必[εἴπερ](eiper) (if only) 。保羅提出一個無法破壞的「國度原則law of the kingdom」,按照此原則,得榮耀必須經歷苦難。因為,神國度的榮耀,唯有與基督聯合才能得到,與基督聯合不得不與基督的苦難聯合。正如基督經過苦難進入祂的榮耀(彼前1:1),基督徒,作為基督一同承受產業的人,若在現今世代受苦,必然與基督同享榮耀。」
第二,受苦的經歷是得榮耀的保證和確據。我們 「既然」[εἴπερ](eiper)與祂同受苦,必定和祂一同得榮耀。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這樣說:「保羅是在說明,整個受苦的事,如果我們正確的理解的話,是一個最強的和最深奧的論述,講到救恩的穩妥,以及我們最終進入榮耀中,所能找到的最絕對的保證。他是同時做兩件事:安慰和堅固受苦的基督徒,並且對救恩穩妥的議題,加入了最後的論述。」
5-基督徒的受苦,包括:1-與罪爭戰低擋罪受苦(來12:4);2-因神的管教受苦(申28:53;來12:5-11);3-因身體朽壞受苦(林4:17-至暫至輕的苦楚);4-為教會受苦——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4);5-做基督的僕人為基督受苦(林後6:4;12:10);6-與基督同受苦(羅8:17,參考-太10:24-25,「24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25 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是合適的。」)
結論:1. 成聖的經歷:領受聖靈的印記——同証身份(16節)。基督徒以愛主的心,在認識基督的知識上,長大成熟,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當把聖靈神在基督裡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我們就領受了聖靈的印記。2. 成聖的經歷:承受屬天的產業——同苦同榮(17節)。聖徒在聖靈的引導下,進入苦難的遭遇中,為罪爭戰,或受神管教,或因身體朽壞受苦,或為福音受苦。這些聖徒在受苦中盼望將來的榮耀:神國度成全的榮耀,自己身體復活的榮耀。這樣,他們的救恩是穩妥的:因為既然與基督一同受苦,必與祂同得榮耀——基督徒的受苦是得榮耀的保證。
回應禱告:
12/28/2018 星期五
今日經文:
詩篇4:4-5
4 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 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裡思想,並要肅靜。〔細拉〕 5 當獻上公義的祭, 又當倚靠耶和華。 另譯: 你們生氣,但不可犯罪; 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裡思想,並要肅靜。〔細拉〕 5 當獻上公義的祭, 又當倚靠耶和華。
4 Be angry, and do not sin; ponder in your own hearts on your beds, and be silent. Selah
5 Offer right sacrifices, and put your trust in the Lord.
וּדְע֗וּ כִּֽי־הִפְלָ֣ה יְ֭הוָה חָסִ֣יד לוֹ֑ יְהוָ֥ה יִ֝שְׁמַ֗ע בְּקָרְאִ֥י אֵלָֽיו׃
רִגְז֗וּ וְֽאַל־תֶּ֫חֱטָ֥אוּ אִמְר֣וּ בִ֭לְבַבְכֶם עַֽל־מִשְׁכַּבְכֶ֗ם וְדֹ֣מּוּ סֶֽלָה׃
讀經靈修:
詩篇3與4的關係。詩篇3和4都是哀傷詩篇。詩篇3被新約早期教會的修道士用來作早晨公眾敬拜唱的詩篇。詩篇4則被用來作為晚上公眾敬拜時唱的詩篇。 這兩篇詩篇講到神百姓每天日常生活中共同的經歷。
題綱:真信心從衝突和試煉中「與基督聯合」結出平安的果子。
背景:學者從經文的本身用詞(第6節的「好處」指下雨)和用語(第7節的豐收五穀新酒),推論經文的背景是以色列國處在乾旱的時期。乾旱使得大衛陷入了另外的危機:他的君王權柄和能力受到懷疑,撒母耳記21章所記錄的3年的饑荒,使得以色列人中許多人轉向外邦神祈求,向巴力親嘴(王上19:18)。在乾旱的危機來臨時,這些人懷疑神對大衛的應許,和大衛禱告的能力。今天 我們要如何從詩篇4學習到福音的原則呢?
解釋關鍵。我們必須先看到:大衛的痛苦不在於乾旱的本身,而是許多人的謊言對他造成的傷害:第2節說,「你們將我的尊榮變為羞辱要到幾時呢?」言語的羞辱會對人的自尊和能力造成極大影響的。羞辱人是一種暴力,比行為的暴力還具殺傷力。約伯記29-30章紀錄了約伯從尊榮到羞辱的苦難。主耶穌在登山寶訓教導我們對弟兄動怒的就是謀殺,看不起弟兄的也是謀殺。羞辱人冒犯人是一種暴力。
經文大意。詩篇4牽涉到兩種人:在言語行為上冒犯人者,和被人冒犯者。大衛作為君王,在這裡教導他的百姓,兩者如何在衝突中結出成聖的果子。加爾文說:「我們要對大衛所遭受的不公平和苛刻的待遇特別留意。因為沒有比遭受到污衊,忍受言語的冒犯還痛苦的事;然而受到言語的冒犯,是聖徒每天都會遭遇到的困苦。」因此,詩篇4是聖徒們晚上要唱的詩篇:為要藉此思想白天的遭遇。
1-向創造的神訴求:與基督聯合的基礎——神的公義 (v1)。我們看到大衛首先把他的困苦帶到神的面前。他說我「公義的神」(和合本:顯我為義的神)。這裡的公義是指神對其聖約的信實,神必保護祂的百姓。他也回憶起神以前對他施行的拯救——神的公義。
福音生活應用原則:受人冒犯的試煉。 大衛的本性和我們一樣,無法防止陷入內心的憤怒情緒中。但我們必須知道這是聖靈在引導我們進入的試煉。不是要定罪我們,而是要我們在稱義的基礎上,學習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2-向叛離者的訴求:與基督聯合的方法——體貼聖靈 (v2-5)。2-3節,大衛責備並指出冒犯者心中的錯誤。4-5節,大衛教導他們如何從錯誤中悔改,結出義的果子。
2-3節:大衛責備和指出冒犯人者的錯誤。第2節中的「上流人」,原文是「人的兒子們」(Sons of men) 。加爾文認為「這是一種諷刺的認可,這些人是自起其辱,以為自己是高貴聰明的人,其實他們因為自己盲目無知的憤怒,促使他們做出邪惡的事。」
「將我的尊榮變成羞辱,要到幾時?」這些人長久辱罵和侮辱大衛,把他從君尊的世界中孤立出來,使大衛的自我價值受到懷疑,使他成為藐視、嘲弄和辱罵的對象。他們懷疑大衛禱告的能力,是否能把他們從乾旱的困境中帶出來。
你們要知道。「3 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我求告耶和華,他必聽我。」大衛指出這人的作為,是因為他們不理解大衛的能力是出於耶和華。 加爾文說,「大衛在這裡沒有誇耀自己的能力,誇耀他的軍隊,和他的豐盛。他把自己君王的能力歸給神。」大衛認識作為君王是要牧養他的百姓,是要教導他們認識神,而非用血氣的力量去統治祂的百姓。
今日經文,4-5節,大衛教導冒犯者從錯誤中悔改。接著,大衛教導這些人如何從無知的叛離中悔改。按照《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舊約聖經,這裡應該翻譯為:「4 你們生氣,但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裏思想,並要肅靜。(細拉) 5 當獻上公義的祭,又當倚靠耶和華。」(參考:以弗所書4:26)」 。
福音生活應用原則:大衛在教導這些冒犯人者,向人發怒的人,要如何在試煉中結出義的果子:首先,要控制自己的言語和行為,不要順著本性的驅使行事。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的教導:「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其次,是要私下獨自的思想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這就是「獻上公義的祭」的意思(羅12:1-2,身體獻上的活祭)。
加爾文說,「當我們在白天與人交往的時候,我們的思想是受到事情外在的情況的牽動,我們通常會在草率中作出判斷。當我們私下獨自一人的時候,我們可以對仔細的思想發生的事情,不會因為要掩蓋自己的錯誤,因為羞愧而不去思想。」
WBC:「詩人勸告低檔他的人,要把他們的憤怒放在心裡,要持續控制他們的惡毒言語和行為。當他們從口中說出來,他們就會彰顯出內心的邪惡,使無辜的人受傷。雖然,不說話沒有行動,並不能除去內心的腐敗,但是至少控制了邪惡的果效。」大衛告訴我們,要控制言語和行為。這是第一步,但是這無法除去本性的罪,第二步是「當獻上公義的祭,又當倚靠耶和華。」 這是獨自思想的內容: 順服神的話的教導,把自己本性的罪帶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舊約的獻祭是恩典的管道,預表、指向,和教導基督的工作)。
結論:2-5節,大衛教導冒犯人者和被人冒犯者的得勝關鍵:思想基督和基督的工作如何施行在我們身上。首先,我們必須安靜地,獨自地檢視自己的內心,認識動怒的根源。然後,把自己身體當作活祭向神獻上,悔改認罪與神和好;並且積極地去與人和好。
3-向聖約的主訴求:與基督聯合的祝福——神的保守 (v6-8)。大衛在這段經文中教導他的百姓與基督聯合的祝福在於:神的保守。「有許多人」是指那些依然對大衛忠心的人,以及那些悔改的叛離者,一同參與禱告祈求的人。第6-7節是百姓的祈求;第8節是君王的祈求。第6節的「好處」[טוֹב]是指「下雨」(申28:12中的「好處」是指下雨,中文沒有翻出來 )。 「神用祂的臉光照」特別是指亞倫和摩西的祝福詞(民6:25;申33:28):君王和百姓用亞倫和摩西的禱告祝福語祈求,其意思是:君王和百姓聯合,按照神的旨意禱告——基督徒與基督聯合。
五穀新酒。第7節,大衛因神使他的百姓的興旺,使他心裡快樂。百姓祈求神降雨;大衛期盼春天稻穀豐收,秋天葡萄盛產。 也就是說:神按照聖約的應許保守百姓生命豐盛。
平安的果子。第8節的第一個字是:「平安」。強調大衛內心出平安的果子,雖然乾旱和人的羞辱仍然存在 。一旦他在救恩中成長結出義的果子,神就把他從試煉中拯救出來, 無論外在環境,還是內在屬靈生命,神都使他寬廣:「安然居住」。這樣,大衛稱義的信心在試煉中,不順從本性的驅使,順從聖靈,與基督聯合,結出了平安的果子。
最後,我們必須看到基督。是祂透過聖靈,使大衛勝過祂的本性,大衛不是獨立自主地走成聖的道路,而是在聖靈的引導下,體貼聖靈,順從聖靈 。何等奇妙的救恩!而基督本身也是在羞辱敵對的情況中,彰顯祂完美的人性。
結論: 外在環境的困苦,人際關係的衝突,乃是神引導我們,要使我們在試煉中結出平安的果子。關鍵在於:順從本性活著必要死,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3)。
羅馬書6:12-14說:「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詩篇4:4-5
4 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 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裡思想,並要肅靜。〔細拉〕 5 當獻上公義的祭, 又當倚靠耶和華。 另譯: 你們生氣,但不可犯罪; 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裡思想,並要肅靜。〔細拉〕 5 當獻上公義的祭, 又當倚靠耶和華。
4 Be angry, and do not sin; ponder in your own hearts on your beds, and be silent. Selah
5 Offer right sacrifices, and put your trust in the Lord.
וּדְע֗וּ כִּֽי־הִפְלָ֣ה יְ֭הוָה חָסִ֣יד לוֹ֑ יְהוָ֥ה יִ֝שְׁמַ֗ע בְּקָרְאִ֥י אֵלָֽיו׃
רִגְז֗וּ וְֽאַל־תֶּ֫חֱטָ֥אוּ אִמְר֣וּ בִ֭לְבַבְכֶם עַֽל־מִשְׁכַּבְכֶ֗ם וְדֹ֣מּוּ סֶֽלָה׃
讀經靈修:
詩篇3與4的關係。詩篇3和4都是哀傷詩篇。詩篇3被新約早期教會的修道士用來作早晨公眾敬拜唱的詩篇。詩篇4則被用來作為晚上公眾敬拜時唱的詩篇。 這兩篇詩篇講到神百姓每天日常生活中共同的經歷。
題綱:真信心從衝突和試煉中「與基督聯合」結出平安的果子。
背景:學者從經文的本身用詞(第6節的「好處」指下雨)和用語(第7節的豐收五穀新酒),推論經文的背景是以色列國處在乾旱的時期。乾旱使得大衛陷入了另外的危機:他的君王權柄和能力受到懷疑,撒母耳記21章所記錄的3年的饑荒,使得以色列人中許多人轉向外邦神祈求,向巴力親嘴(王上19:18)。在乾旱的危機來臨時,這些人懷疑神對大衛的應許,和大衛禱告的能力。今天 我們要如何從詩篇4學習到福音的原則呢?
解釋關鍵。我們必須先看到:大衛的痛苦不在於乾旱的本身,而是許多人的謊言對他造成的傷害:第2節說,「你們將我的尊榮變為羞辱要到幾時呢?」言語的羞辱會對人的自尊和能力造成極大影響的。羞辱人是一種暴力,比行為的暴力還具殺傷力。約伯記29-30章紀錄了約伯從尊榮到羞辱的苦難。主耶穌在登山寶訓教導我們對弟兄動怒的就是謀殺,看不起弟兄的也是謀殺。羞辱人冒犯人是一種暴力。
經文大意。詩篇4牽涉到兩種人:在言語行為上冒犯人者,和被人冒犯者。大衛作為君王,在這裡教導他的百姓,兩者如何在衝突中結出成聖的果子。加爾文說:「我們要對大衛所遭受的不公平和苛刻的待遇特別留意。因為沒有比遭受到污衊,忍受言語的冒犯還痛苦的事;然而受到言語的冒犯,是聖徒每天都會遭遇到的困苦。」因此,詩篇4是聖徒們晚上要唱的詩篇:為要藉此思想白天的遭遇。
1-向創造的神訴求:與基督聯合的基礎——神的公義 (v1)。我們看到大衛首先把他的困苦帶到神的面前。他說我「公義的神」(和合本:顯我為義的神)。這裡的公義是指神對其聖約的信實,神必保護祂的百姓。他也回憶起神以前對他施行的拯救——神的公義。
福音生活應用原則:受人冒犯的試煉。 大衛的本性和我們一樣,無法防止陷入內心的憤怒情緒中。但我們必須知道這是聖靈在引導我們進入的試煉。不是要定罪我們,而是要我們在稱義的基礎上,學習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2-向叛離者的訴求:與基督聯合的方法——體貼聖靈 (v2-5)。2-3節,大衛責備並指出冒犯者心中的錯誤。4-5節,大衛教導他們如何從錯誤中悔改,結出義的果子。
2-3節:大衛責備和指出冒犯人者的錯誤。第2節中的「上流人」,原文是「人的兒子們」(Sons of men) 。加爾文認為「這是一種諷刺的認可,這些人是自起其辱,以為自己是高貴聰明的人,其實他們因為自己盲目無知的憤怒,促使他們做出邪惡的事。」
「將我的尊榮變成羞辱,要到幾時?」這些人長久辱罵和侮辱大衛,把他從君尊的世界中孤立出來,使大衛的自我價值受到懷疑,使他成為藐視、嘲弄和辱罵的對象。他們懷疑大衛禱告的能力,是否能把他們從乾旱的困境中帶出來。
你們要知道。「3 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我求告耶和華,他必聽我。」大衛指出這人的作為,是因為他們不理解大衛的能力是出於耶和華。 加爾文說,「大衛在這裡沒有誇耀自己的能力,誇耀他的軍隊,和他的豐盛。他把自己君王的能力歸給神。」大衛認識作為君王是要牧養他的百姓,是要教導他們認識神,而非用血氣的力量去統治祂的百姓。
今日經文,4-5節,大衛教導冒犯者從錯誤中悔改。接著,大衛教導這些人如何從無知的叛離中悔改。按照《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舊約聖經,這裡應該翻譯為:「4 你們生氣,但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裏思想,並要肅靜。(細拉) 5 當獻上公義的祭,又當倚靠耶和華。」(參考:以弗所書4:26)」 。
福音生活應用原則:大衛在教導這些冒犯人者,向人發怒的人,要如何在試煉中結出義的果子:首先,要控制自己的言語和行為,不要順著本性的驅使行事。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的教導:「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其次,是要私下獨自的思想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這就是「獻上公義的祭」的意思(羅12:1-2,身體獻上的活祭)。
加爾文說,「當我們在白天與人交往的時候,我們的思想是受到事情外在的情況的牽動,我們通常會在草率中作出判斷。當我們私下獨自一人的時候,我們可以對仔細的思想發生的事情,不會因為要掩蓋自己的錯誤,因為羞愧而不去思想。」
WBC:「詩人勸告低檔他的人,要把他們的憤怒放在心裡,要持續控制他們的惡毒言語和行為。當他們從口中說出來,他們就會彰顯出內心的邪惡,使無辜的人受傷。雖然,不說話沒有行動,並不能除去內心的腐敗,但是至少控制了邪惡的果效。」大衛告訴我們,要控制言語和行為。這是第一步,但是這無法除去本性的罪,第二步是「當獻上公義的祭,又當倚靠耶和華。」 這是獨自思想的內容: 順服神的話的教導,把自己本性的罪帶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舊約的獻祭是恩典的管道,預表、指向,和教導基督的工作)。
結論:2-5節,大衛教導冒犯人者和被人冒犯者的得勝關鍵:思想基督和基督的工作如何施行在我們身上。首先,我們必須安靜地,獨自地檢視自己的內心,認識動怒的根源。然後,把自己身體當作活祭向神獻上,悔改認罪與神和好;並且積極地去與人和好。
3-向聖約的主訴求:與基督聯合的祝福——神的保守 (v6-8)。大衛在這段經文中教導他的百姓與基督聯合的祝福在於:神的保守。「有許多人」是指那些依然對大衛忠心的人,以及那些悔改的叛離者,一同參與禱告祈求的人。第6-7節是百姓的祈求;第8節是君王的祈求。第6節的「好處」[טוֹב]是指「下雨」(申28:12中的「好處」是指下雨,中文沒有翻出來 )。 「神用祂的臉光照」特別是指亞倫和摩西的祝福詞(民6:25;申33:28):君王和百姓用亞倫和摩西的禱告祝福語祈求,其意思是:君王和百姓聯合,按照神的旨意禱告——基督徒與基督聯合。
五穀新酒。第7節,大衛因神使他的百姓的興旺,使他心裡快樂。百姓祈求神降雨;大衛期盼春天稻穀豐收,秋天葡萄盛產。 也就是說:神按照聖約的應許保守百姓生命豐盛。
平安的果子。第8節的第一個字是:「平安」。強調大衛內心出平安的果子,雖然乾旱和人的羞辱仍然存在 。一旦他在救恩中成長結出義的果子,神就把他從試煉中拯救出來, 無論外在環境,還是內在屬靈生命,神都使他寬廣:「安然居住」。這樣,大衛稱義的信心在試煉中,不順從本性的驅使,順從聖靈,與基督聯合,結出了平安的果子。
最後,我們必須看到基督。是祂透過聖靈,使大衛勝過祂的本性,大衛不是獨立自主地走成聖的道路,而是在聖靈的引導下,體貼聖靈,順從聖靈 。何等奇妙的救恩!而基督本身也是在羞辱敵對的情況中,彰顯祂完美的人性。
結論: 外在環境的困苦,人際關係的衝突,乃是神引導我們,要使我們在試煉中結出平安的果子。關鍵在於:順從本性活著必要死,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3)。
羅馬書6:12-14說:「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回應禱告:
12/27/2018 星期四
今日經文:
詩篇3:5-6
5 我躺下睡覺,我醒著, 耶和華都保佑我。 6 雖有成萬的百姓來周圍攻擊我, 我也不怕。
5 I lay down and slept; I woke again, for the Lord sustained me.
6 I will not be afraid of many thousands of people who have set themselves against me all around.
ק֭וֹלִי אֶל־יְהוָ֣ה אֶקְרָ֑א וַיַּֽעֲנֵ֨נִי מֵהַ֖ר קָדְשֹׁ֣ו סֶֽלָה׃
אֲנִ֥י שָׁכַ֗בְתִּי וָֽאִ֫ישָׁ֥נָה הֱקִיצ֑וֹתִי כִּ֖י יְהוָ֣ה יִסְמְכֵֽנִי׃
讀經靈修:
《詩篇》1和2通常被視為是整本詩篇的序言。這樣看來,詩篇3實際上是《詩篇》的第1篇,講到「在試煉中的信心」。這篇詩的內容也屬於「哀傷詩篇」。
這篇詩的標題告訴我們,其背景是大衛逃避他的兒子押撒龍追殺他的時候所寫的。為什麼大衛的兒子要追殺自己的父親呢? 一方面是因為押撒龍的妹妹,被同父異母的兒子暗嫩玷污了,而大衛沒有處理這件事(只是發怒),他任憑罪蔓延下去(可能是因為自己的罪產生的罪疚)。結果押撒龍懷恨為妹妹報仇,殺了暗嫩,並且謀算奪取大衛的王權。 另一方面,主要的原因,是大衛對烏利亞的妻子別是巴犯了淫亂罪,並且借亞門人的刀殺了烏利亞,娶別是巴為妻。神因此管教大衛,要他認識自己的罪,所以「使刀劍不離他的家」(撒下12:7-15)。
大衛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他順從自己本性的慾望行事,放縱肉體的情慾,沒有與自己的罪爭戰。 當他蒙頭赤腳,逃命上橄欖山的時候,一面哭,一面為自己的罪哀慟(撒下15:30),那時候他深深知道他得罪了神。他的家和國遭受到的災禍,都是因為自己所犯的罪所造成的。 神管教他、試煉他,他不但喪失了王位,連他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脅。
大衛在這樣的背景中向神禱告。我們看到他在禱告的末了,表現出極大的信心,成為他擊敗仇敵的力量(撒下18)。 大衛為什麼有那樣的信心?大衛在試煉中的信心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呢?這是我們要看到的中心信息:
題綱:真信心建立在對福音(聖約應許)的理解上,並被神眷顧的經歷所堅固。
1-第1-2節:描述了大衛的苦難和哀慟。大衛的生命威脅已經到了燃眉之急,不但他的仇敵軍隊的數目增多,並且他可以聽到他們對他的議論:「他的神不會拯救他」。仇敵的議論,成為刺痛大衛內心的控告。雖然大衛從先知拿單的話知道,神已經赦免了他的罪(撒下12:13),他永恆的救恩是穩妥的。但是,他肉體的生命似乎要結束了。他的死亡關係到神國度王權的瓦解。大衛以受膏君王的身分,在神的管教中向神呼喊禱告。大衛把他的注意力從他的遭遇中轉向神。
大衛,與我們一樣,都在恩典之約下,都是單單因信稱義的。 雖然,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不在律法之下,在基督裡就不定罪了;然而,基督徒若放縱本性的慾望,仍然要受到他本性的罪所產生的後果,並且會受到神的管教:這就是大衛成聖的經歷。
2-第3-6節:真實信心的內容。當大衛把思想從遭遇中轉向神的時候,他不是聽到心裡的聲音,也不是看到異象;他把心思轉向神的話,轉向神的啟示。當他說,「耶和華說我四周的盾牌」的時候,他是在說:「神是他的保護者」。詩篇中通常把盾牌比喻為神的話(詩18:31,119:114;箴30:5)。
「盾牌」,在聖經中也是一種聖約的用語,與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有關。創世記15章中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立約的時候,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耶和華與大衛在撒母耳記下7章中所立的約,更進一步啟示了「神是保護者」的應許,雖然「盾牌」這個字沒有出現在其中:第9,11節: 「你無論往哪裏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11節: 我必使你安靖,不被一切仇敵擾亂…」
「盾牌」的用語,告訴我們,聖約的應許抓住了大衛的心。 當他禱告說:耶和華是我的盾牌的時候,他不僅是在求神的保護,他也同時宣告神和他所立的約。對聖約應許的理解,使大衛認識到:神對他的管教不會使他喪失救恩,也不會喪失他的王權。聖約的應許保證他不會受到仇敵的擾害,使他從管教試煉,和為罪的哀慟中抬起頭來。他說:「但你-耶和華是我四圍的盾牌,是我的榮耀,又是叫我抬起頭來的。」第4節說:「 我用我的聲音求告耶和華, 他就從他的聖山上應允我。」耶和華的聖山象徵神的同在。 聖靈透過神的話、神的應許,照亮了大衛的心思意念。
加爾文說:「信心的特質是專注在聖約的應許上的…神的應許是藉著默想和信靠而活化出來的。」這正是大衛在苦難中所作的:他把他的心思意念從環境和遭遇中,轉向神的應許,默想神的應許。默想神的話和信靠與我們的信心是不可分割的。他繼續說:「在遮蔽下和平安中是不需要神的應許的,在最劇烈的掙扎中才需要神的應許。神的應許在最需要的時刻,才彰顯出它的力量,因此,在死亡中賜下生命的盼望。在激烈掙扎和極度恐懼的時刻,神的應許重新燃起了盼望,成為各種試探中的盾牌。」所以,我們可以說,透過試煉和屬靈的低潮,神的知識,神的律法被聖靈刻寫在我們的心裡;使我們從死亡和罪的轄制下釋放出來,除去我們心裡的污穢。這就是神在我們身上滿了恩典的成聖的工作。
我們看到:3-4節,教導我們:大衛的信心是建立在他對神在聖約的理解上的,是需要不斷地從聖經中得著的知識。
今日經文,5-6節,教導我們:大衛的信心也源自於神對他的眷顧和保守的經歷。當大衛說,「我躺下睡覺,我醒著,耶和華都保佑我。」這句話不僅是在說大衛前一天晚上,有一個好的睡眠。(按照希伯來的文法)是在講神持續不斷的保守他過去的經歷。神的保守眷顧是神的百姓共同的經歷,是我們不應該忽視的。這種經歷增強了我們的信心。
因此,真正的信心是建立在對神聖約的應許上的,並且被神保守眷顧我們的經歷所堅固。聖約的應許,就是羅馬書中基督親自向使徒保羅所啟示的福音。基督徒要對福音有正確的認識,就必須理解稱義和成聖的偉大福音真理。這個客觀的真理,是真信心的基礎。並且,真實的信心不是死的信心;真信心不是單獨存在的。真信心永遠伴隨著公義的行動;真實的信心結出義的果子。真信心彰顯出心思意念的轉變,首先從禱告中表現出來:正如大衛在7-8節的禱告:
3-第7-8節:信心結出的果子。大衛用了摩西領導以色列人向迦南應許地邁進的時候所用的禱告詞句。「耶和華啊,求你興起!願你的仇敵四散!願恨你的人從你面前逃跑!」(民10:35;詩68:1)。大衛在信心中與他的救贖者聯合,他求神拯救他,他求神羞辱擊敗仇敵: 「你打了我一切仇敵的腮骨,敲碎了惡人的牙齒。」最後,大衛以中保君王的身分,禱告神藉著自己的試煉中的信心,擊敗仇敵,使得神果的百姓得著祝福。
大衛是基督的預表,大衛為了自己的罪被神管教,基督是無罪的,卻為了神百姓的罪受到仇敵逼迫。來5: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當我們站在神的寶座前的時候,我們不是憑著我們自己行為,而是憑著我們的信心。我們的信心本身不會使我們成為義的,而是耶穌基督的義藉著信心被歸算給我們。我們是單單藉著信心稱義的。但是,稱義的信心卻不是單獨存在的。真信心必定會結出聖靈的果子,而聖靈的果子的結出,需要爭戰:當順著聖靈而行,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基督徒屬靈爭戰的對象不是人,而是與自己的本性,與世界,與撒旦爭戰。詩篇3教導我們爭戰的兵器是神的話,是對神在福音中的應許有正確和全備的認識。
當我們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救主的時候,我們就與神之間進入了聖約約的關係,聖約的福音應許我們神是我們的保護者:羅8: 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結論:聖徒在神安排的試煉中操練信心,真信心建立在對福音應許的理解和專注上;並且因回想被神眷顧的經歷所堅固。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詩篇3:5-6
5 我躺下睡覺,我醒著, 耶和華都保佑我。 6 雖有成萬的百姓來周圍攻擊我, 我也不怕。
5 I lay down and slept; I woke again, for the Lord sustained me.
6 I will not be afraid of many thousands of people who have set themselves against me all around.
ק֭וֹלִי אֶל־יְהוָ֣ה אֶקְרָ֑א וַיַּֽעֲנֵ֨נִי מֵהַ֖ר קָדְשֹׁ֣ו סֶֽלָה׃
אֲנִ֥י שָׁכַ֗בְתִּי וָֽאִ֫ישָׁ֥נָה הֱקִיצ֑וֹתִי כִּ֖י יְהוָ֣ה יִסְמְכֵֽנִי׃
讀經靈修:
《詩篇》1和2通常被視為是整本詩篇的序言。這樣看來,詩篇3實際上是《詩篇》的第1篇,講到「在試煉中的信心」。這篇詩的內容也屬於「哀傷詩篇」。
這篇詩的標題告訴我們,其背景是大衛逃避他的兒子押撒龍追殺他的時候所寫的。為什麼大衛的兒子要追殺自己的父親呢? 一方面是因為押撒龍的妹妹,被同父異母的兒子暗嫩玷污了,而大衛沒有處理這件事(只是發怒),他任憑罪蔓延下去(可能是因為自己的罪產生的罪疚)。結果押撒龍懷恨為妹妹報仇,殺了暗嫩,並且謀算奪取大衛的王權。 另一方面,主要的原因,是大衛對烏利亞的妻子別是巴犯了淫亂罪,並且借亞門人的刀殺了烏利亞,娶別是巴為妻。神因此管教大衛,要他認識自己的罪,所以「使刀劍不離他的家」(撒下12:7-15)。
大衛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他順從自己本性的慾望行事,放縱肉體的情慾,沒有與自己的罪爭戰。 當他蒙頭赤腳,逃命上橄欖山的時候,一面哭,一面為自己的罪哀慟(撒下15:30),那時候他深深知道他得罪了神。他的家和國遭受到的災禍,都是因為自己所犯的罪所造成的。 神管教他、試煉他,他不但喪失了王位,連他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脅。
大衛在這樣的背景中向神禱告。我們看到他在禱告的末了,表現出極大的信心,成為他擊敗仇敵的力量(撒下18)。 大衛為什麼有那樣的信心?大衛在試煉中的信心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呢?這是我們要看到的中心信息:
題綱:真信心建立在對福音(聖約應許)的理解上,並被神眷顧的經歷所堅固。
1-第1-2節:描述了大衛的苦難和哀慟。大衛的生命威脅已經到了燃眉之急,不但他的仇敵軍隊的數目增多,並且他可以聽到他們對他的議論:「他的神不會拯救他」。仇敵的議論,成為刺痛大衛內心的控告。雖然大衛從先知拿單的話知道,神已經赦免了他的罪(撒下12:13),他永恆的救恩是穩妥的。但是,他肉體的生命似乎要結束了。他的死亡關係到神國度王權的瓦解。大衛以受膏君王的身分,在神的管教中向神呼喊禱告。大衛把他的注意力從他的遭遇中轉向神。
大衛,與我們一樣,都在恩典之約下,都是單單因信稱義的。 雖然,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不在律法之下,在基督裡就不定罪了;然而,基督徒若放縱本性的慾望,仍然要受到他本性的罪所產生的後果,並且會受到神的管教:這就是大衛成聖的經歷。
2-第3-6節:真實信心的內容。當大衛把思想從遭遇中轉向神的時候,他不是聽到心裡的聲音,也不是看到異象;他把心思轉向神的話,轉向神的啟示。當他說,「耶和華說我四周的盾牌」的時候,他是在說:「神是他的保護者」。詩篇中通常把盾牌比喻為神的話(詩18:31,119:114;箴30:5)。
「盾牌」,在聖經中也是一種聖約的用語,與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有關。創世記15章中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立約的時候,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耶和華與大衛在撒母耳記下7章中所立的約,更進一步啟示了「神是保護者」的應許,雖然「盾牌」這個字沒有出現在其中:第9,11節: 「你無論往哪裏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11節: 我必使你安靖,不被一切仇敵擾亂…」
「盾牌」的用語,告訴我們,聖約的應許抓住了大衛的心。 當他禱告說:耶和華是我的盾牌的時候,他不僅是在求神的保護,他也同時宣告神和他所立的約。對聖約應許的理解,使大衛認識到:神對他的管教不會使他喪失救恩,也不會喪失他的王權。聖約的應許保證他不會受到仇敵的擾害,使他從管教試煉,和為罪的哀慟中抬起頭來。他說:「但你-耶和華是我四圍的盾牌,是我的榮耀,又是叫我抬起頭來的。」第4節說:「 我用我的聲音求告耶和華, 他就從他的聖山上應允我。」耶和華的聖山象徵神的同在。 聖靈透過神的話、神的應許,照亮了大衛的心思意念。
加爾文說:「信心的特質是專注在聖約的應許上的…神的應許是藉著默想和信靠而活化出來的。」這正是大衛在苦難中所作的:他把他的心思意念從環境和遭遇中,轉向神的應許,默想神的應許。默想神的話和信靠與我們的信心是不可分割的。他繼續說:「在遮蔽下和平安中是不需要神的應許的,在最劇烈的掙扎中才需要神的應許。神的應許在最需要的時刻,才彰顯出它的力量,因此,在死亡中賜下生命的盼望。在激烈掙扎和極度恐懼的時刻,神的應許重新燃起了盼望,成為各種試探中的盾牌。」所以,我們可以說,透過試煉和屬靈的低潮,神的知識,神的律法被聖靈刻寫在我們的心裡;使我們從死亡和罪的轄制下釋放出來,除去我們心裡的污穢。這就是神在我們身上滿了恩典的成聖的工作。
我們看到:3-4節,教導我們:大衛的信心是建立在他對神在聖約的理解上的,是需要不斷地從聖經中得著的知識。
今日經文,5-6節,教導我們:大衛的信心也源自於神對他的眷顧和保守的經歷。當大衛說,「我躺下睡覺,我醒著,耶和華都保佑我。」這句話不僅是在說大衛前一天晚上,有一個好的睡眠。(按照希伯來的文法)是在講神持續不斷的保守他過去的經歷。神的保守眷顧是神的百姓共同的經歷,是我們不應該忽視的。這種經歷增強了我們的信心。
因此,真正的信心是建立在對神聖約的應許上的,並且被神保守眷顧我們的經歷所堅固。聖約的應許,就是羅馬書中基督親自向使徒保羅所啟示的福音。基督徒要對福音有正確的認識,就必須理解稱義和成聖的偉大福音真理。這個客觀的真理,是真信心的基礎。並且,真實的信心不是死的信心;真信心不是單獨存在的。真信心永遠伴隨著公義的行動;真實的信心結出義的果子。真信心彰顯出心思意念的轉變,首先從禱告中表現出來:正如大衛在7-8節的禱告:
3-第7-8節:信心結出的果子。大衛用了摩西領導以色列人向迦南應許地邁進的時候所用的禱告詞句。「耶和華啊,求你興起!願你的仇敵四散!願恨你的人從你面前逃跑!」(民10:35;詩68:1)。大衛在信心中與他的救贖者聯合,他求神拯救他,他求神羞辱擊敗仇敵: 「你打了我一切仇敵的腮骨,敲碎了惡人的牙齒。」最後,大衛以中保君王的身分,禱告神藉著自己的試煉中的信心,擊敗仇敵,使得神果的百姓得著祝福。
大衛是基督的預表,大衛為了自己的罪被神管教,基督是無罪的,卻為了神百姓的罪受到仇敵逼迫。來5: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當我們站在神的寶座前的時候,我們不是憑著我們自己行為,而是憑著我們的信心。我們的信心本身不會使我們成為義的,而是耶穌基督的義藉著信心被歸算給我們。我們是單單藉著信心稱義的。但是,稱義的信心卻不是單獨存在的。真信心必定會結出聖靈的果子,而聖靈的果子的結出,需要爭戰:當順著聖靈而行,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基督徒屬靈爭戰的對象不是人,而是與自己的本性,與世界,與撒旦爭戰。詩篇3教導我們爭戰的兵器是神的話,是對神在福音中的應許有正確和全備的認識。
當我們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救主的時候,我們就與神之間進入了聖約約的關係,聖約的福音應許我們神是我們的保護者:羅8: 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結論:聖徒在神安排的試煉中操練信心,真信心建立在對福音應許的理解和專注上;並且因回想被神眷顧的經歷所堅固。
回應禱告:
12/26/2018 星期三
今日經文:
希伯來書 2:12
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歌頌你。”
ἀπαγγελῶ τὸ ὄνομά σου τοῖς ἀδελφοῖς μου, ἐν μέσῳ ἐκκλησίας ὑμνήσω σε,
讀經靈修:(請參考:8/8/2018 希伯來書12:14)
今日經文出自於詩篇22:22,因此我們需要清楚理解詩篇22,然後再從《希伯來書》的上下文來思想這一節經文的意思。
詩篇22的背景。詩篇22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1-21節,是大衛在苦難中被羞辱的經歷。他述說自己被神離棄的經歷。大衛的經歷,預先說明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經歷:詩22:1,「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參-太27:46;可15:34)。
大衛的手和腳也許實際上沒有被扎傷,他實際上沒有被法庭定罪受刑罰。但是當他身體受痛苦,面臨死亡的時候,聖靈感動默示他,用了這樣的語言來描述他的痛苦和經歷。為了要我們明白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經歷。這是大衛受苦的第一個原因。
基督的經歷。大衛面臨死亡的經歷,描述了基督經過死亡的經歷。基督的人性在經過死亡的時候,他實際上是在受苦和死亡中與仇敵撒旦爭戰(刀劍,犬類,獅子,野牛)。基督的人性完全降伏在神的應許中, 包括他的靈魂和唯一的生命(20節)。 他順父的旨意,祂以其完美的人性為祂的百姓承受了律法的懲處:死亡(18節-拈鬮是法庭定罪刑罰的語言)。因此,大衛在恐懼死亡中祈求的經歷,描述了基督在祭壇上承受律法的懲處和與仇敵爭戰的經歷。
因此,第一部分的主題是:在降卑羞辱苦難中的信心- 受膏君王在降卑順服中的爭戰。
第二個部分,22-31節,整個情緒和語氣發生了劇烈的轉變。痛苦、羞辱、掙扎的禱告呼求,突然變成了熱情洋溢的讚美 。大衛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寫下了這首詩。當大衛在羞辱和身體苦難不斷的攻擊下,不斷地回到信心中,回到神的應許中的時候,他看到了神的拯救。當神拯救他走出這段經歷,使他在聖殿中敬拜讚美神的時候,他看到神的國度在得勝的榮耀中,在敬拜讚美中往前,直到完成。22-31節到經文也是分為兩個部分:1)聖約團體在聖殿中的敬拜(22-26);2)地的四極列國萬族的敬拜(27-31)。首先,這一部分的經文所傳達的是神國度權柄在一種動態的、持續擴張的情況(與前面兩回合的反覆不同)。從22節:「22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讚美你。」到31節:「31他們必來把他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言明這事是他所行的。」
因此,第二部分的主題是:在聖殿敬拜讚美神的榮耀- 受膏君王在得勝榮耀中的敬拜。
基督的經歷。大衛的經歷如何描述基督的經歷呢?新約聖經告訴我們,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獻祭,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撒旦,把祂的靈魂交在父的手中,祂就立刻坐在父的右手邊 。祂在得勝的榮耀中,坐在父的右邊作什麼呢?因此這段經文,詩22:22-31,是講到基督的得勝進入榮耀裡的情形。
今日經文,《希伯來書》2:12節,引用了詩篇22:22,說明得勝復活升天的君王基督,作為天上的大祭司帶領神的兒女,在聖殿,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讚美敬拜神的榮耀(來12:22-24)。
《NIGTC 聖經注釋》 的作者指出:「引用詩篇22:2節的主要原因是「弟兄」這個字。這裡進一步說明了,第11節,基督與基督徒的認同:那使人成聖的,和那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 詩篇22:30節以後,講到「將來的世代」和「要生的民」也許感動了《希伯來書》的作者,因為是指向應驗在基督裡的教會[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若是這樣,此事實成為他引用詩篇22:22b的原因,因為是指教會說的。並且也暗示了《希伯來書》12:2f. 的時間視點是“已經實現的末世”(realized eschatology):從基督的升天和基督教會的建立,即使引用了原始經文未來式的動詞,乃表示一種現在的事實(present reality)。」
12節可以直譯為:說:「傳講你的名,向我的弟兄們;在教會中間,我要向你歌唱。」(I will proclaim your name to my brothers, in the middle of the church, I will sing to you)
「說」,是指榮耀升天的基督口中的話,祂用詩篇22:22,啟示祂現在在天上的執事。這裡的「說」,證實確定了12:11節所說的:基督與祂的弟兄間的關係。同時,也說明基督升天之後,在天上繼續透過祂話語執行恩典之約(參-羅10:14-18 基督的話)。
「傳講你的名」,與傳講/宣講神的國度是同樣的意思(參-主禱文)。《羅馬書》10:14-18節中,保羅問:若是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他的結論是:「信」是從「聽」來的,「聽」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然後,保羅解釋,基督透過祂所差遣的傳道人所傳的「信心的道」使祂的百姓 「聽到祂」。換言之,基督在天上的執事是透過祂的僕人傳講神國度的信息:祂使祂的百姓明白神的國度(聽到祂)。
「在會中」。這裡的「會」[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assembly, congregation, community)是聖約的團體,就是包括舊約時期和新約時期眾聖徒的教會;也就是12:23節的「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ESV: the assembly of the firstborn)。《希伯來書》的作者要我們知道,今天我們在地上敬拜神,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和天上地上所有的聖徒一同敬拜。這是一個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敬拜。
「頌揚你」。「頌揚」[ὑμνέω] (hymeo)(sing)就是:唱詩讚美(徒16:25,詩22:22),唱詩歌(太26:30)。這個字新約中出現4次:除這裡翻譯為「頌揚」之外,馬太和馬可福音都是描述耶穌在被釘十架前的最後晚餐,和門徒一起唱詩(太26:30;可14:26),使徒行傳16:25節,是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多數的學者認為耶穌和門徒唱的是《詩篇》113-118 的「哈利路」(Halelua)詩篇。根據文獻記載,在逾越節的慶典中,人們喝第四杯酒時,要唱詩篇118。而耶穌是在喝第三杯酒(又稱祝福之杯)時,設立了聖餐,喝葡萄酒就成為守聖餐的一部分。
這樣看來,如果耶穌在地上唱的是《詩篇》,祂現在在天上必然也是用《詩篇》頌揚父,用神所默示的詩歌向神歌唱讚美。其實,從大衛開始,以色列的君王都是以唱《詩篇》帶領神的百姓敬拜神的(代下29:25-30;拉3:10-11)。即使,不能確定基督現在在天上唱的是什麼,我們也應該遵循祂在最後晚餐時所設立的榜樣:與門徒一同唱《詩篇》。唯有如此才合乎主耶穌在《約翰福音》4:23-24節,所設立的新約時期敬拜的原則:「在聖靈中,就是在真理中敬拜父!」(和合本錯誤翻譯為:用心靈和誠實 worship in Spirit and truth,參考:7/21/2018 讀經靈修)。因為《詩篇》是神所默示的真理,是屬靈的詩章、頌詞、歌曲(弗5:19,西3:16,參考-12/25/2018讀經靈修)。
結論:《希伯來書》2:12教導我們榮耀升天的基督,作為永遠的君王天上的大祭司,其執事有兩部分:第一,在敬拜中向祂的弟兄們傳講神的名,就是神國度的信息和真理;第二,在敬拜中領導祂的弟兄們在神所默示的真理中歌頌讚美父。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希伯來書 2:12
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歌頌你。”
ἀπαγγελῶ τὸ ὄνομά σου τοῖς ἀδελφοῖς μου, ἐν μέσῳ ἐκκλησίας ὑμνήσω σε,
讀經靈修:(請參考:8/8/2018 希伯來書12:14)
今日經文出自於詩篇22:22,因此我們需要清楚理解詩篇22,然後再從《希伯來書》的上下文來思想這一節經文的意思。
詩篇22的背景。詩篇22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1-21節,是大衛在苦難中被羞辱的經歷。他述說自己被神離棄的經歷。大衛的經歷,預先說明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經歷:詩22:1,「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參-太27:46;可15:34)。
大衛的手和腳也許實際上沒有被扎傷,他實際上沒有被法庭定罪受刑罰。但是當他身體受痛苦,面臨死亡的時候,聖靈感動默示他,用了這樣的語言來描述他的痛苦和經歷。為了要我們明白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經歷。這是大衛受苦的第一個原因。
基督的經歷。大衛面臨死亡的經歷,描述了基督經過死亡的經歷。基督的人性在經過死亡的時候,他實際上是在受苦和死亡中與仇敵撒旦爭戰(刀劍,犬類,獅子,野牛)。基督的人性完全降伏在神的應許中, 包括他的靈魂和唯一的生命(20節)。 他順父的旨意,祂以其完美的人性為祂的百姓承受了律法的懲處:死亡(18節-拈鬮是法庭定罪刑罰的語言)。因此,大衛在恐懼死亡中祈求的經歷,描述了基督在祭壇上承受律法的懲處和與仇敵爭戰的經歷。
因此,第一部分的主題是:在降卑羞辱苦難中的信心- 受膏君王在降卑順服中的爭戰。
第二個部分,22-31節,整個情緒和語氣發生了劇烈的轉變。痛苦、羞辱、掙扎的禱告呼求,突然變成了熱情洋溢的讚美 。大衛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寫下了這首詩。當大衛在羞辱和身體苦難不斷的攻擊下,不斷地回到信心中,回到神的應許中的時候,他看到了神的拯救。當神拯救他走出這段經歷,使他在聖殿中敬拜讚美神的時候,他看到神的國度在得勝的榮耀中,在敬拜讚美中往前,直到完成。22-31節到經文也是分為兩個部分:1)聖約團體在聖殿中的敬拜(22-26);2)地的四極列國萬族的敬拜(27-31)。首先,這一部分的經文所傳達的是神國度權柄在一種動態的、持續擴張的情況(與前面兩回合的反覆不同)。從22節:「22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讚美你。」到31節:「31他們必來把他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言明這事是他所行的。」
因此,第二部分的主題是:在聖殿敬拜讚美神的榮耀- 受膏君王在得勝榮耀中的敬拜。
基督的經歷。大衛的經歷如何描述基督的經歷呢?新約聖經告訴我們,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獻祭,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撒旦,把祂的靈魂交在父的手中,祂就立刻坐在父的右手邊 。祂在得勝的榮耀中,坐在父的右邊作什麼呢?因此這段經文,詩22:22-31,是講到基督的得勝進入榮耀裡的情形。
今日經文,《希伯來書》2:12節,引用了詩篇22:22,說明得勝復活升天的君王基督,作為天上的大祭司帶領神的兒女,在聖殿,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讚美敬拜神的榮耀(來12:22-24)。
《NIGTC 聖經注釋》 的作者指出:「引用詩篇22:2節的主要原因是「弟兄」這個字。這裡進一步說明了,第11節,基督與基督徒的認同:那使人成聖的,和那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 詩篇22:30節以後,講到「將來的世代」和「要生的民」也許感動了《希伯來書》的作者,因為是指向應驗在基督裡的教會[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若是這樣,此事實成為他引用詩篇22:22b的原因,因為是指教會說的。並且也暗示了《希伯來書》12:2f. 的時間視點是“已經實現的末世”(realized eschatology):從基督的升天和基督教會的建立,即使引用了原始經文未來式的動詞,乃表示一種現在的事實(present reality)。」
12節可以直譯為:說:「傳講你的名,向我的弟兄們;在教會中間,我要向你歌唱。」(I will proclaim your name to my brothers, in the middle of the church, I will sing to you)
「說」,是指榮耀升天的基督口中的話,祂用詩篇22:22,啟示祂現在在天上的執事。這裡的「說」,證實確定了12:11節所說的:基督與祂的弟兄間的關係。同時,也說明基督升天之後,在天上繼續透過祂話語執行恩典之約(參-羅10:14-18 基督的話)。
「傳講你的名」,與傳講/宣講神的國度是同樣的意思(參-主禱文)。《羅馬書》10:14-18節中,保羅問:若是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他的結論是:「信」是從「聽」來的,「聽」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然後,保羅解釋,基督透過祂所差遣的傳道人所傳的「信心的道」使祂的百姓 「聽到祂」。換言之,基督在天上的執事是透過祂的僕人傳講神國度的信息:祂使祂的百姓明白神的國度(聽到祂)。
「在會中」。這裡的「會」[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assembly, congregation, community)是聖約的團體,就是包括舊約時期和新約時期眾聖徒的教會;也就是12:23節的「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ESV: the assembly of the firstborn)。《希伯來書》的作者要我們知道,今天我們在地上敬拜神,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和天上地上所有的聖徒一同敬拜。這是一個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敬拜。
「頌揚你」。「頌揚」[ὑμνέω] (hymeo)(sing)就是:唱詩讚美(徒16:25,詩22:22),唱詩歌(太26:30)。這個字新約中出現4次:除這裡翻譯為「頌揚」之外,馬太和馬可福音都是描述耶穌在被釘十架前的最後晚餐,和門徒一起唱詩(太26:30;可14:26),使徒行傳16:25節,是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多數的學者認為耶穌和門徒唱的是《詩篇》113-118 的「哈利路」(Halelua)詩篇。根據文獻記載,在逾越節的慶典中,人們喝第四杯酒時,要唱詩篇118。而耶穌是在喝第三杯酒(又稱祝福之杯)時,設立了聖餐,喝葡萄酒就成為守聖餐的一部分。
這樣看來,如果耶穌在地上唱的是《詩篇》,祂現在在天上必然也是用《詩篇》頌揚父,用神所默示的詩歌向神歌唱讚美。其實,從大衛開始,以色列的君王都是以唱《詩篇》帶領神的百姓敬拜神的(代下29:25-30;拉3:10-11)。即使,不能確定基督現在在天上唱的是什麼,我們也應該遵循祂在最後晚餐時所設立的榜樣:與門徒一同唱《詩篇》。唯有如此才合乎主耶穌在《約翰福音》4:23-24節,所設立的新約時期敬拜的原則:「在聖靈中,就是在真理中敬拜父!」(和合本錯誤翻譯為:用心靈和誠實 worship in Spirit and truth,參考:7/21/2018 讀經靈修)。因為《詩篇》是神所默示的真理,是屬靈的詩章、頌詞、歌曲(弗5:19,西3:16,參考-12/25/2018讀經靈修)。
結論:《希伯來書》2:12教導我們榮耀升天的基督,作為永遠的君王天上的大祭司,其執事有兩部分:第一,在敬拜中向祂的弟兄們傳講神的名,就是神國度的信息和真理;第二,在敬拜中領導祂的弟兄們在神所默示的真理中歌頌讚美父。
回應禱告:
12/25/2018 星期二
今日經文:
以弗所書5:19
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直譯:當彼此對說,用屬靈的詩章,和頌詞,和歌曲,用你們的心彈口唱讚美主。
19 addressing one another in spiritual psalms詩章 and hymns頌詞 and songs歌曲, singing and making melody to the Lord with your heart,
19 λαλοῦντες ἑαυτοῖς [ἐν] ψαλμοῖς詩章 καὶ ὕμνοις頌詞 καὶ ᾠδαῖς 歌曲πνευματικαῖς, ᾄδοντες καὶ ψάλλοντες τῇ καρδίᾳ ὑμῶν τῷ κυρίῳ
讀經靈修:
《詩篇》是一卷充滿豐富情感的書卷,但是在今天教會的公眾敬拜中幾乎被遺忘忽略了,在講台信息中也很少被傳講。然而,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詩篇》是教會公眾敬拜的內容,不但要互相對說,還要「以心彈奏旋律」來讚美主(弗5:19)。因為《詩篇》中充滿了「基督的道理」(the word of Christ)(西3:15)。正確的理解《詩篇》就會發現其中都是在講基督,以及基督的工作。
《以弗所書》5:19-21節用「彼此對說」,「心彈口唱」, 「常常感謝」,「彼此順服 」四個以「現在式動名詞」(present participle)做為開頭的句子,教導教會的公眾敬拜和生活。今日經文,5:19節,就是屬於這一段關於教會公眾敬拜的部分。
單從經文字面來看,「詩章、頌詞、靈歌」明顯地是指三種不同類型的詩歌。但若是從希臘文的文法,以及希臘文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的用字來看,使徒保羅在這裡,非常明顯地,是引用了舊約《詩篇》中的三個名詞,堆疊起來,準確和強調地教導當時的教會:用聖靈所默示的「詩篇」來互相對說,和頌唱讚美主。
第一,《詩篇》標題的用字。在保羅的時代,新約聖經尚未成形,他的論述詞彙多出自於舊約聖經,特別是希臘文的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而詩篇67的標題中,這三個字正同時出現:[לַמְנַצֵּ֥ח בִּנְגִינֹ֗ת מִזְמ֥וֹר שִֽׁיר׃]「Εἰς τὸ τέλος , ἐν ὕμνοις 頌詞, ψαλμὸς 詩章 ᾠδῆς歌曲」(ESV翻譯為:to the choirmaster: with stringed instrumental music, a Psalm, a Song)可以直譯為:「交與伶長的頌詞,詩章,歌曲」——三個堆疊的同義字。另外,「詩章」和「歌曲」同時堆疊地出現在詩66的標題中 :[Εἰς τὸ τέλος, ᾠδὴ歌曲 ψαλμοῦ詩章]。詩篇4:1的標題說,大衛的「詩章」「歌曲」(中文翻為:用絲弦的樂器)[Εἰς τὸ τέλος, ἐν ψαλμοῖς詩章, ᾠδὴ歌曲 τῷ Δαυιδ大衛]。因此這三個字在《詩篇》中是可以互換的同義字。
1)詩章:希伯來文[מִזְמוֹר](mizmor)(詩篇中出現51次)= 希臘文[ψαλμός](psalmos)(psalm),通常是指大衛的詩篇。
2)頌詞:希伯來文[נְגִינַת](neginad)(詩篇中出現9次)= 希臘文[ὕμνος] (hymnos)(hymn) ,通常翻譯為「用絲弦的樂器」。詩69:13,伯30:9,哀3:14中,被翻譯為「歌曲」。
3)歌曲:希伯來文[שִׁיר](shil)(詩篇中出現41次)=希臘文[ᾠδή](ode)(song)。在詩篇中多被翻譯為「詩」(上行之詩)或「歌」(如-詩137:3,4;144:9,149:1),或「詩歌」(如-詩28:7;30:1,88:1;92:1;108:1)
第二,文法規則和寫作習慣。從希臘文法看,用連接詞 [καὶ](and)「和」,把三個名詞聯結起來的時候,這三個名詞都是同樣的意思。這種希臘文法規則,被稱為「重名法」(hendiadys):ψαλμοῖς詩章 [καὶ和] ὕμνοις頌詞 [καὶ和] ᾠδαῖς 歌曲。使徒似乎刻意地在此用這樣的文法(《歌羅西書》3:16節卻沒有用[καὶ和]的連結詞)為使讀者,特別是熟悉舊約的人,知道他的意思是指《詩篇》。他把詩章放在第一的位置,可能是因為「詩章」在詩篇中出現最多次。
第三,兩處經文的用字安排。無論是弗5:19還是西3:16,在三個同義字之後都加上了「屬靈的」[πνευματικός](spiritual)作為形容詞。從三個同義字「與格dative名詞」的安排來看,同具與格daive的形容詞「屬靈的」,事實上同時形容這三個字:屬靈的詩章、頌詞、歌曲。「屬靈的」的意思是與「屬血氣的」相對立不同的(林前2:14-15),表示是神所默示的詩章、頌詞、歌曲。保羅刻意地用「屬靈的」形容詞,與屬血氣的人所寫的詩章、頌詞、歌曲做了區分。準確地指神所啟示的《詩篇》。
第四,經文背景是公眾敬拜。保羅教導新約的教會被聖靈充滿的方法:在公眾敬拜的時候彼此對說,心彈口唱神所默示的、屬靈的《詩篇》,奉主的名讚美感謝神,以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彼此對說」[λαλοῦντες ἑαυτοῖς](lalontes heautois)(speaking to yourselves),彼此朗讀和背誦相互回應的意思。「用你們的心彈口唱」[ᾄδοντες καὶ ψάλλοντες τῇ καρδίᾳ ὑμῶν](adontes kai psallontes te kardia hymon) (singing and plucking your heart)可以直譯為:用你們的心彈奏旋律歌唱。
WBC(Word Biblical Commentary)的作者這樣解釋:「事實上,這裡所用的三個名詞,最好要看為是作者喜歡把同義字堆疊起來的一個例子,此處他引用了《歌羅西書》中的經文。這三個名詞在《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舊約聖經中,用來指宗教歌曲最普通的名詞。並且在《詩篇》的標題中,是可以互換的名詞。其他的地方,(公元一世紀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在他所著的《猶太古史》(Antiqueties of the Jews)中把「頌詞」[ὕμνος] (hymos)(hymn)和「歌曲」。[ᾠδή](ode)(song)歸屬於「詩篇/詩章」[ψαλμός] (psalmos) (psalm)。因為是同義的,使得形容詞「屬靈的」[πνευματικαῖς] (pneumatikos) 是同時形容這三個同義字,雖然在「名詞性」(gender)上僅與「歌曲」[ᾠδή](ode)(song)一致。
這些信徒互相對唱的歌是「屬靈的」是因為它們是受聖靈默示的,並且展現出聖靈生命的。然而,「屬靈」不應該與「即興」扯上關係;也不是指早期教會所有其他形式的詩歌:包括從那些出現在腓2:6-11;西1:15-20;弗5:14;提前3:16中的詩歌,到教會新創作的短歌。
如果第一個「動名詞子句」(彼此對說)中所牽涉的「唱」具有一種水平的和團體性的特點,那麼第二個「動名詞子句」(心彈口唱)則具有垂直和個人性的專注。唱的方向是朝向主的,正如在17節中是基督(《歌羅西書》3:16節的對象是神)。根據普林尼(Pliny)(公元一世紀羅馬作家)的記錄(Epistles 10.96.7),基督徒「向基督互相輪流朗誦詩歌,如同向神唱」,常被稱為這些詩歌是對基督唱的。那些被聖靈充滿的信徒歡心地向基督歡唱讚美,並且,這樣的讚美不僅是從口中發出,更是從每個人心的最深處,聖靈所住的地方發出的(弗3:16,17節中,住在人內心的聖靈,同等於住在心裡的基督)。
結論:既然在舊約中,特別是在《詩篇》中,詩章、頌詞、歌曲是沒有區分的,那麼在新約中也自然沒有區分。使徒刻意從借用了《詩篇》中三個同義字無誤地,暗示了舊約時期敬拜和新約時期敬拜,在唱詩篇上的連續性。《歌羅西書》3:16節,特別要我們用《詩篇》互相教導,傳講,勸勉,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我們心裡。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以弗所書5:19
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直譯:當彼此對說,用屬靈的詩章,和頌詞,和歌曲,用你們的心彈口唱讚美主。
19 addressing one another in spiritual psalms詩章 and hymns頌詞 and songs歌曲, singing and making melody to the Lord with your heart,
19 λαλοῦντες ἑαυτοῖς [ἐν] ψαλμοῖς詩章 καὶ ὕμνοις頌詞 καὶ ᾠδαῖς 歌曲πνευματικαῖς, ᾄδοντες καὶ ψάλλοντες τῇ καρδίᾳ ὑμῶν τῷ κυρίῳ
讀經靈修:
《詩篇》是一卷充滿豐富情感的書卷,但是在今天教會的公眾敬拜中幾乎被遺忘忽略了,在講台信息中也很少被傳講。然而,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詩篇》是教會公眾敬拜的內容,不但要互相對說,還要「以心彈奏旋律」來讚美主(弗5:19)。因為《詩篇》中充滿了「基督的道理」(the word of Christ)(西3:15)。正確的理解《詩篇》就會發現其中都是在講基督,以及基督的工作。
《以弗所書》5:19-21節用「彼此對說」,「心彈口唱」, 「常常感謝」,「彼此順服 」四個以「現在式動名詞」(present participle)做為開頭的句子,教導教會的公眾敬拜和生活。今日經文,5:19節,就是屬於這一段關於教會公眾敬拜的部分。
單從經文字面來看,「詩章、頌詞、靈歌」明顯地是指三種不同類型的詩歌。但若是從希臘文的文法,以及希臘文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的用字來看,使徒保羅在這裡,非常明顯地,是引用了舊約《詩篇》中的三個名詞,堆疊起來,準確和強調地教導當時的教會:用聖靈所默示的「詩篇」來互相對說,和頌唱讚美主。
第一,《詩篇》標題的用字。在保羅的時代,新約聖經尚未成形,他的論述詞彙多出自於舊約聖經,特別是希臘文的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而詩篇67的標題中,這三個字正同時出現:[לַמְנַצֵּ֥ח בִּנְגִינֹ֗ת מִזְמ֥וֹר שִֽׁיר׃]「Εἰς τὸ τέλος , ἐν ὕμνοις 頌詞, ψαλμὸς 詩章 ᾠδῆς歌曲」(ESV翻譯為:to the choirmaster: with stringed instrumental music, a Psalm, a Song)可以直譯為:「交與伶長的頌詞,詩章,歌曲」——三個堆疊的同義字。另外,「詩章」和「歌曲」同時堆疊地出現在詩66的標題中 :[Εἰς τὸ τέλος, ᾠδὴ歌曲 ψαλμοῦ詩章]。詩篇4:1的標題說,大衛的「詩章」「歌曲」(中文翻為:用絲弦的樂器)[Εἰς τὸ τέλος, ἐν ψαλμοῖς詩章, ᾠδὴ歌曲 τῷ Δαυιδ大衛]。因此這三個字在《詩篇》中是可以互換的同義字。
1)詩章:希伯來文[מִזְמוֹר](mizmor)(詩篇中出現51次)= 希臘文[ψαλμός](psalmos)(psalm),通常是指大衛的詩篇。
2)頌詞:希伯來文[נְגִינַת](neginad)(詩篇中出現9次)= 希臘文[ὕμνος] (hymnos)(hymn) ,通常翻譯為「用絲弦的樂器」。詩69:13,伯30:9,哀3:14中,被翻譯為「歌曲」。
3)歌曲:希伯來文[שִׁיר](shil)(詩篇中出現41次)=希臘文[ᾠδή](ode)(song)。在詩篇中多被翻譯為「詩」(上行之詩)或「歌」(如-詩137:3,4;144:9,149:1),或「詩歌」(如-詩28:7;30:1,88:1;92:1;108:1)
第二,文法規則和寫作習慣。從希臘文法看,用連接詞 [καὶ](and)「和」,把三個名詞聯結起來的時候,這三個名詞都是同樣的意思。這種希臘文法規則,被稱為「重名法」(hendiadys):ψαλμοῖς詩章 [καὶ和] ὕμνοις頌詞 [καὶ和] ᾠδαῖς 歌曲。使徒似乎刻意地在此用這樣的文法(《歌羅西書》3:16節卻沒有用[καὶ和]的連結詞)為使讀者,特別是熟悉舊約的人,知道他的意思是指《詩篇》。他把詩章放在第一的位置,可能是因為「詩章」在詩篇中出現最多次。
第三,兩處經文的用字安排。無論是弗5:19還是西3:16,在三個同義字之後都加上了「屬靈的」[πνευματικός](spiritual)作為形容詞。從三個同義字「與格dative名詞」的安排來看,同具與格daive的形容詞「屬靈的」,事實上同時形容這三個字:屬靈的詩章、頌詞、歌曲。「屬靈的」的意思是與「屬血氣的」相對立不同的(林前2:14-15),表示是神所默示的詩章、頌詞、歌曲。保羅刻意地用「屬靈的」形容詞,與屬血氣的人所寫的詩章、頌詞、歌曲做了區分。準確地指神所啟示的《詩篇》。
第四,經文背景是公眾敬拜。保羅教導新約的教會被聖靈充滿的方法:在公眾敬拜的時候彼此對說,心彈口唱神所默示的、屬靈的《詩篇》,奉主的名讚美感謝神,以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彼此對說」[λαλοῦντες ἑαυτοῖς](lalontes heautois)(speaking to yourselves),彼此朗讀和背誦相互回應的意思。「用你們的心彈口唱」[ᾄδοντες καὶ ψάλλοντες τῇ καρδίᾳ ὑμῶν](adontes kai psallontes te kardia hymon) (singing and plucking your heart)可以直譯為:用你們的心彈奏旋律歌唱。
WBC(Word Biblical Commentary)的作者這樣解釋:「事實上,這裡所用的三個名詞,最好要看為是作者喜歡把同義字堆疊起來的一個例子,此處他引用了《歌羅西書》中的經文。這三個名詞在《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舊約聖經中,用來指宗教歌曲最普通的名詞。並且在《詩篇》的標題中,是可以互換的名詞。其他的地方,(公元一世紀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在他所著的《猶太古史》(Antiqueties of the Jews)中把「頌詞」[ὕμνος] (hymos)(hymn)和「歌曲」。[ᾠδή](ode)(song)歸屬於「詩篇/詩章」[ψαλμός] (psalmos) (psalm)。因為是同義的,使得形容詞「屬靈的」[πνευματικαῖς] (pneumatikos) 是同時形容這三個同義字,雖然在「名詞性」(gender)上僅與「歌曲」[ᾠδή](ode)(song)一致。
這些信徒互相對唱的歌是「屬靈的」是因為它們是受聖靈默示的,並且展現出聖靈生命的。然而,「屬靈」不應該與「即興」扯上關係;也不是指早期教會所有其他形式的詩歌:包括從那些出現在腓2:6-11;西1:15-20;弗5:14;提前3:16中的詩歌,到教會新創作的短歌。
如果第一個「動名詞子句」(彼此對說)中所牽涉的「唱」具有一種水平的和團體性的特點,那麼第二個「動名詞子句」(心彈口唱)則具有垂直和個人性的專注。唱的方向是朝向主的,正如在17節中是基督(《歌羅西書》3:16節的對象是神)。根據普林尼(Pliny)(公元一世紀羅馬作家)的記錄(Epistles 10.96.7),基督徒「向基督互相輪流朗誦詩歌,如同向神唱」,常被稱為這些詩歌是對基督唱的。那些被聖靈充滿的信徒歡心地向基督歡唱讚美,並且,這樣的讚美不僅是從口中發出,更是從每個人心的最深處,聖靈所住的地方發出的(弗3:16,17節中,住在人內心的聖靈,同等於住在心裡的基督)。
結論:既然在舊約中,特別是在《詩篇》中,詩章、頌詞、歌曲是沒有區分的,那麼在新約中也自然沒有區分。使徒刻意從借用了《詩篇》中三個同義字無誤地,暗示了舊約時期敬拜和新約時期敬拜,在唱詩篇上的連續性。《歌羅西書》3:16節,特別要我們用《詩篇》互相教導,傳講,勸勉,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我們心裡。
回應禱告:
12/24/2018 星期一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6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6 αὐτὸ τὸ πνεῦμα συμμαρτυρεῖ τῷ πνεύματι ἡμῶν ὅτι ἐσμὲν τέκνα θεοῦ.
讀經靈修:
羅馬書第8章背景:1-4節,是在總結前面所論述的「因信稱義」的意義——「律法對義的要求之成就」。然後,5-13節是一個新的段落。5-11,不但繼續解釋了第4節,並且開啟了 「內住聖靈」的論述。12-13節,是一個總結:「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從14節開始,保羅帶入了一個新的論述:「兒子的名分」: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這兩段經文說明3件事:
第一,成聖的身份:兒子的名份——承受產業。 第二,成聖的經歷:神的靈引導——接受試驗。第三,成聖的經歷:神兒子的靈——愛中長大。
16節提綱:成聖的經歷——神兒女領受「聖靈的印記」
1-簡介。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講羅馬書8:1-17節,一共講了33篇道。其中用了7篇信息來說明8:16節。他指出這是整個基督更正教(Protestant)的標誌,與羅馬天主教的教義最大的區別——「救恩的穩妥」。他在7篇信息中,不但從聖經中指出這種聖靈內住的工作(五旬節的使徒們,哥尼流和他全家,撒瑪利亞人,使徒保羅本身)。他也引用了許多,17-19世紀的著作,包括加爾文主義清教徒神學家的解釋和描述,也包括了浸信會的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衛斯理(John Westley),達秘(John Darby),亞米念的穆迪(Dwight L. Moody)和兄弟會的教義,證明了這一節經文是福音派基督教教會歷史信仰的最重要真理之一——「聖靈的印記」。
2-經文解釋。這一段經文是說明內住聖靈的工作,並且是基督徒主觀的經歷。是發生在基督徒裡面最深刻的經歷。這種經歷因人而異。他從聖經到教會歷史舉例證明這是:基督徒領受的「聖靈的印記」(或「聖靈的洗」)。
2a-「同証」的意思。 中文和合本聖經把靈翻譯為「心」。這一節經文是「聖靈內在見證」教義的新約依據 。事實上,希臘文的文法本身就具備了這樣的意思。「聖靈」在這裡是「主格」(nominative),「同証」是動詞,而「我們的靈」是「間接受格」(dative)。表示是聖靈向我們的靈見證,我們的靈也與聖靈同証。
加爾文說:「保羅的意思是,當聖靈引領與教導我們時,使我們得著一個證據,因此我們的靈可以確知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的靈若不是先有聖靈的見證,就不能供應我們此種確據。這裏照樣也闡釋了前面一節經文,因為當聖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時,祂同時也將確切的信念澆灌在我們心中,所以我敢於呼求我們的父神。同時也因為惟有聖靈賜我們的信心,我們才會開口來求神;所以除非聖靈將天父的大愛印證在我們心中,我們就不會開口向神禱告。」
坎非德 (Cranfield) 指出「第16節是保羅鄭重和強調的論述,此知識已經賜給我們了。這個知識不是和我們呼召神父親是一樣的:這是對此的保證。聖靈所傳遞注入的這種知識,與聖靈即時地感動我們的禱告呼叫「阿爸,父!」是不一樣的(這甚至不當理解為,寬廣意義的,基督徒的順服 ),而是祂的整個工作,使得我們信靠耶穌基督,唯有透過祂,我們才有權利呼叫神為「父」。」
2b-聖靈的印記。第16節非常清楚告訴我們這是內住聖靈的工作。這項工作似乎與聖靈光照我們,教導我們關於救恩的事,還要更深,不僅是為罪,為義,自己責備自己。鐘馬田指出:「這不是使徒在這裡說的重點。他已經在14節告訴我們: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6節不只是重複14節,也不僅是指聖靈光照,歸信的工作,甚至不是指聖靈重生我們的工作。這裡的意思是,比前面所說的更進一步。」
他(引用Robert Haldane)解釋:「這不僅僅是在聖徒生命中結出的聖靈的果子成為見證,而是聖靈本身把父子親密關係的信靠注入/傳遞,啟示在人的心裡。」
這種內在的認識:深切地理解神和我們之間,是一種在基督裡,與神之間父子的親密關係,是聖靈在重生的工作之後的工作。就是以弗所書1:13-14節:
「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英文直譯: you were sealed in the Spirit of promise the holy [one])
領受「應許的聖靈」的印記[σφραγίζω](sphragizo),總是發生在重生和信心之後。這是聖靈的工作——聖靈的洗。外在的(舊約)割禮和(新約)洗禮都被稱為一種印記。17世紀清教徒神學家古德恩(Thomas Goodwin)這樣解釋(弗1:13)的聖靈的印記:「這是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或是神差遣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標示我們是屬於祂的。這個印記是聖靈所注入在我們裡面的盼望和確據。」
3e-聖經的經文(約7:37-39;林前6:11;12:13;林後1:22,西2:11,約壹3:24)。林後1:21-22「21 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22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約壹3:24「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使徒行傳》記錄了這種經歷,通常這種情形發生在信心之後,產生一種充滿活力的轉。變。最明顯的是,使徒們在五旬節受聖靈的洗,所產生的內在轉變。以及接下來記錄的受聖靈洗的例子(徒4:23-33,19:1-6,等等),都是在描述這種聖靈內住,所產生的見證和確據。當然,那些屬於救贖歷史階段性的聖靈外在現象,沒有繼續發生在教會歷史中。然而,內住聖靈的工作:向信徒內心注入對父神在基督裡的愛的見證和確據是延續的。
羅5:5「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裡不是說我們愛神,而是說神對我們的愛。換言之,這裡是在描述一個人的心裡,一個人的情感、意識,和理解力中,被神的愛淹滿了。「澆灌」是一種被充滿和豐富的主觀經歷。
使徒彼得雖然沒有用「聖靈的印記」這個名詞,但是意思是相同的:彼前1:8-9「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9 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
17世紀英國清教徒神學家古德恩(Thomas Goodwin)用父親和他的孩童兒子做了一個完美的比喻:「當一個父親把他的小孩抱起來,輕吻他。他並沒有使小孩成為他的兒女。小孩已經知道他是父親的兒女。但是,當父親用手擁抱他所愛的孩子,輕吻他的時候,孩子被父親擁抱住,父親的愛就澆灌到孩子到情感、意思和理解力中了。這是一種額外的保證;小孩沒有做任何事;全是父親的行動。就是這樣!不是兩人合作完成的,而是父藉著聖靈所注入的。」
4a-應用:錯誤的教導。鐘馬田指出,「許多人害怕傳講這種「屬靈經歷」,因為他們害怕走上「靈恩主義」(Pentecostalism)的極端。他警告這些人這樣就走上了「消滅聖靈」錯誤中。成為無經歷了(Non-experimental)!如果我們說每一個基督徒都在信福音的時候,領受了聖靈的洗,領受了聖靈的印記,聖靈的見證;那麼我們就必須說,使徒們一直到五旬節那一天才重生…以弗所書1:13-14節,清楚說明聖靈的印記,發生在信基督之後」他說:「若是存著害怕的心說,你對經驗不感興趣,那麼你等於是在說,你對於神要賜給你的東西不感興趣,並且是神的話所教導的,並且從眾聖徒的身上表現出來。你也許對自己生活在一個自我滿足self-contained,受尊敬的基督徒生活中,但是這樣,你等於是在「消滅聖靈的感動」,喪失了基督教信仰中最榮耀的一面。同時也刻意地不理會聖經的教導。你事實上在妨礙教會的復興,和福音的活力。還有此還嚴重的嗎?」
4b-應用:正確的追求。 第一,一個基督徒可以沒有這種聖靈的經歷,但是除非你有聖靈的內住,否則你就不是基督徒——「因信稱義」是內住聖靈的果效。 第二,不要僅僅去追求經歷本身,或外在的現象。要追求「認識基督」和「認識神」的知識。不要追求「烈火」或任何身體「的來電感覺」。追求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第三,要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第四,認真地從神的話中認識神的計劃,以至於在神的話中,認識神的慈愛,在生活中經歷祂慈繩愛索的牽引(何11:4)。
結論:內住的聖靈向我們的靈注入神的愛,使我們在情感、意志、理解力上真認識我們在基督裡,與神之間是神兒女的關係。這是一種特別的,額外的恩典——聖靈的印記。使我們有絕對的確據,使我們有能力,成為主耶穌和祂的國度的見證。這是一種內在的屬靈經歷,目的是要鼓勵和堅固信徒,使我們在成聖的過程中,堅忍盼望所應許的產業。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6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6 αὐτὸ τὸ πνεῦμα συμμαρτυρεῖ τῷ πνεύματι ἡμῶν ὅτι ἐσμὲν τέκνα θεοῦ.
讀經靈修:
羅馬書第8章背景:1-4節,是在總結前面所論述的「因信稱義」的意義——「律法對義的要求之成就」。然後,5-13節是一個新的段落。5-11,不但繼續解釋了第4節,並且開啟了 「內住聖靈」的論述。12-13節,是一個總結:「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從14節開始,保羅帶入了一個新的論述:「兒子的名分」: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這兩段經文說明3件事:
第一,成聖的身份:兒子的名份——承受產業。 第二,成聖的經歷:神的靈引導——接受試驗。第三,成聖的經歷:神兒子的靈——愛中長大。
16節提綱:成聖的經歷——神兒女領受「聖靈的印記」
1-簡介。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講羅馬書8:1-17節,一共講了33篇道。其中用了7篇信息來說明8:16節。他指出這是整個基督更正教(Protestant)的標誌,與羅馬天主教的教義最大的區別——「救恩的穩妥」。他在7篇信息中,不但從聖經中指出這種聖靈內住的工作(五旬節的使徒們,哥尼流和他全家,撒瑪利亞人,使徒保羅本身)。他也引用了許多,17-19世紀的著作,包括加爾文主義清教徒神學家的解釋和描述,也包括了浸信會的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衛斯理(John Westley),達秘(John Darby),亞米念的穆迪(Dwight L. Moody)和兄弟會的教義,證明了這一節經文是福音派基督教教會歷史信仰的最重要真理之一——「聖靈的印記」。
2-經文解釋。這一段經文是說明內住聖靈的工作,並且是基督徒主觀的經歷。是發生在基督徒裡面最深刻的經歷。這種經歷因人而異。他從聖經到教會歷史舉例證明這是:基督徒領受的「聖靈的印記」(或「聖靈的洗」)。
2a-「同証」的意思。 中文和合本聖經把靈翻譯為「心」。這一節經文是「聖靈內在見證」教義的新約依據 。事實上,希臘文的文法本身就具備了這樣的意思。「聖靈」在這裡是「主格」(nominative),「同証」是動詞,而「我們的靈」是「間接受格」(dative)。表示是聖靈向我們的靈見證,我們的靈也與聖靈同証。
加爾文說:「保羅的意思是,當聖靈引領與教導我們時,使我們得著一個證據,因此我們的靈可以確知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的靈若不是先有聖靈的見證,就不能供應我們此種確據。這裏照樣也闡釋了前面一節經文,因為當聖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時,祂同時也將確切的信念澆灌在我們心中,所以我敢於呼求我們的父神。同時也因為惟有聖靈賜我們的信心,我們才會開口來求神;所以除非聖靈將天父的大愛印證在我們心中,我們就不會開口向神禱告。」
坎非德 (Cranfield) 指出「第16節是保羅鄭重和強調的論述,此知識已經賜給我們了。這個知識不是和我們呼召神父親是一樣的:這是對此的保證。聖靈所傳遞注入的這種知識,與聖靈即時地感動我們的禱告呼叫「阿爸,父!」是不一樣的(這甚至不當理解為,寬廣意義的,基督徒的順服 ),而是祂的整個工作,使得我們信靠耶穌基督,唯有透過祂,我們才有權利呼叫神為「父」。」
2b-聖靈的印記。第16節非常清楚告訴我們這是內住聖靈的工作。這項工作似乎與聖靈光照我們,教導我們關於救恩的事,還要更深,不僅是為罪,為義,自己責備自己。鐘馬田指出:「這不是使徒在這裡說的重點。他已經在14節告訴我們: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6節不只是重複14節,也不僅是指聖靈光照,歸信的工作,甚至不是指聖靈重生我們的工作。這裡的意思是,比前面所說的更進一步。」
他(引用Robert Haldane)解釋:「這不僅僅是在聖徒生命中結出的聖靈的果子成為見證,而是聖靈本身把父子親密關係的信靠注入/傳遞,啟示在人的心裡。」
這種內在的認識:深切地理解神和我們之間,是一種在基督裡,與神之間父子的親密關係,是聖靈在重生的工作之後的工作。就是以弗所書1:13-14節:
「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英文直譯: you were sealed in the Spirit of promise the holy [one])
領受「應許的聖靈」的印記[σφραγίζω](sphragizo),總是發生在重生和信心之後。這是聖靈的工作——聖靈的洗。外在的(舊約)割禮和(新約)洗禮都被稱為一種印記。17世紀清教徒神學家古德恩(Thomas Goodwin)這樣解釋(弗1:13)的聖靈的印記:「這是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或是神差遣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標示我們是屬於祂的。這個印記是聖靈所注入在我們裡面的盼望和確據。」
3e-聖經的經文(約7:37-39;林前6:11;12:13;林後1:22,西2:11,約壹3:24)。林後1:21-22「21 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22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約壹3:24「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使徒行傳》記錄了這種經歷,通常這種情形發生在信心之後,產生一種充滿活力的轉。變。最明顯的是,使徒們在五旬節受聖靈的洗,所產生的內在轉變。以及接下來記錄的受聖靈洗的例子(徒4:23-33,19:1-6,等等),都是在描述這種聖靈內住,所產生的見證和確據。當然,那些屬於救贖歷史階段性的聖靈外在現象,沒有繼續發生在教會歷史中。然而,內住聖靈的工作:向信徒內心注入對父神在基督裡的愛的見證和確據是延續的。
羅5:5「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裡不是說我們愛神,而是說神對我們的愛。換言之,這裡是在描述一個人的心裡,一個人的情感、意識,和理解力中,被神的愛淹滿了。「澆灌」是一種被充滿和豐富的主觀經歷。
使徒彼得雖然沒有用「聖靈的印記」這個名詞,但是意思是相同的:彼前1:8-9「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9 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
17世紀英國清教徒神學家古德恩(Thomas Goodwin)用父親和他的孩童兒子做了一個完美的比喻:「當一個父親把他的小孩抱起來,輕吻他。他並沒有使小孩成為他的兒女。小孩已經知道他是父親的兒女。但是,當父親用手擁抱他所愛的孩子,輕吻他的時候,孩子被父親擁抱住,父親的愛就澆灌到孩子到情感、意思和理解力中了。這是一種額外的保證;小孩沒有做任何事;全是父親的行動。就是這樣!不是兩人合作完成的,而是父藉著聖靈所注入的。」
4a-應用:錯誤的教導。鐘馬田指出,「許多人害怕傳講這種「屬靈經歷」,因為他們害怕走上「靈恩主義」(Pentecostalism)的極端。他警告這些人這樣就走上了「消滅聖靈」錯誤中。成為無經歷了(Non-experimental)!如果我們說每一個基督徒都在信福音的時候,領受了聖靈的洗,領受了聖靈的印記,聖靈的見證;那麼我們就必須說,使徒們一直到五旬節那一天才重生…以弗所書1:13-14節,清楚說明聖靈的印記,發生在信基督之後」他說:「若是存著害怕的心說,你對經驗不感興趣,那麼你等於是在說,你對於神要賜給你的東西不感興趣,並且是神的話所教導的,並且從眾聖徒的身上表現出來。你也許對自己生活在一個自我滿足self-contained,受尊敬的基督徒生活中,但是這樣,你等於是在「消滅聖靈的感動」,喪失了基督教信仰中最榮耀的一面。同時也刻意地不理會聖經的教導。你事實上在妨礙教會的復興,和福音的活力。還有此還嚴重的嗎?」
4b-應用:正確的追求。 第一,一個基督徒可以沒有這種聖靈的經歷,但是除非你有聖靈的內住,否則你就不是基督徒——「因信稱義」是內住聖靈的果效。 第二,不要僅僅去追求經歷本身,或外在的現象。要追求「認識基督」和「認識神」的知識。不要追求「烈火」或任何身體「的來電感覺」。追求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第三,要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第四,認真地從神的話中認識神的計劃,以至於在神的話中,認識神的慈愛,在生活中經歷祂慈繩愛索的牽引(何11:4)。
結論:內住的聖靈向我們的靈注入神的愛,使我們在情感、意志、理解力上真認識我們在基督裡,與神之間是神兒女的關係。這是一種特別的,額外的恩典——聖靈的印記。使我們有絕對的確據,使我們有能力,成為主耶穌和祂的國度的見證。這是一種內在的屬靈經歷,目的是要鼓勵和堅固信徒,使我們在成聖的過程中,堅忍盼望所應許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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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2018 星期五
今日經文:
以弗所書 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12 For we do not wrestle against flesh and blood, but against the rulers, against the authorities, against the cosmic powers over this present darkness, against the spiritual forces of evil in the heavenly places.
12 ὅτι οὐκ ἔστιν ἡμῖν ἡ πάλη πρὸς αἷμα καὶ σάρκα ἀλλὰ πρὸς τὰς ἀρχάς, πρὸς τὰς ἐξουσίας, πρὸς τοὺς κοσμοκράτορας τοῦ σκότους τούτου, πρὸς τὰ πνευματικὰ τῆς πονηρίας ἐν τοῖς ἐπουρανίοις.
讀經靈修:(參考:8/4/2018 讀經靈修)
以弗所書明顯地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1-3章,教導教義;第二部分,4-6章,教導生活上的應用。保羅先提醒我們神的恩典和神為我們作了什麼:神在歷史和宇宙中的計劃;然後教導我們要如何在日常生活和教會事奉中回應神的恩典。
第一部分,教義。第1章,保羅先讚美神在基督裡的旨意和福氣:從創世之前「父」在基督裡的揀選、成聖、得兒子的名分,蒙「子」的救贖,和受「聖靈」的印記得基業(1:1-14),然後他禱告祈求神賜給聖徒賜智慧和啟示的靈,可以真知道神的旨意和能力,以及教會在神計劃中的超越性(1:15-23)。第二章,強調我們在基督裡所領受的救贖工作:把我們從死亡、撒旦、肉體的領域救贖出來,進入與基督復活、同坐天上的領域(2:1-10),因基督的血使我們與神和好,被納入神的家,被聖靈建造成為神的居所(2:11-22)。第三章,是第一部分教義教導的結尾。保羅從第1節以禱告開始,但要到第13節才繼續他的禱告。2-12節,使徒解釋他的執事是要把福音的奧秘傳給外邦人。13-21節,他繼續為眾聖徒祈求賜下聖靈的能力,使聖徒們認識基督的愛。
第二部分,生活。第四章,呼召竭力保守聖靈所賜的合一:行在合一中(4:1-16 );呼召脫下舊人,穿上新人,心志改換一新:行在聖潔中(4:17-32 )。第5章,呼召效法神的愛、基督捨己的愛:行在愛中(5:1-6);呼召認識自己在主裡是光明的子女:行在光中(5:7-14);呼召離開愚昧糊塗,要被聖靈充滿,彼此順服:行在謹慎中(5:15-22)。第6章, 1-9節延續了前面彼此順服的主題,從夫妻到兒女父母(6:1-4)到僕人主人(6:5-9)。接下來,6:10-20,呼召我們要行在得勝中。基督已經勝過仇敵撒旦了(西2:13-15,弗1:18-23)。保羅最後教導我們如何站立得穩,並經歷基督的得勝。
這一段經文,6:10-20節,分為三個段落:第一,10-13節,教導我們屬靈爭戰的對象,穿戴軍裝的必要:抵擋站立;第二,14-17節,解釋軍裝每一部分的功用;第三,18-20節,強調持續禱告和驚醒的必要,禱告對象包括所有的信徒和受監禁的保羅。
今日經文,弗6:12,是說明屬靈爭戰的對象。《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解釋:「雖然新約幾乎在每一個部分,都提到了一個有位格的魔鬼(如:太四1〜11;雅四7;彼前五8〜9;約壹五18),但是在今天的社會組成中,許多人都不接受這槪念。對於邪惡的執政掌權者和管轄這幽暗世界之屬靈力量的存在,許多人更加難以接受。但是我們不應該過於急躁,急著要摒除聖經中所描述屬靈生命和屬靈爭戰的辭彙…基督徒要與之作戰的,是那些在世界中持有這種權力,因而使人陷於幽暗的魔鬼手下。他們是屬靈氣的惡魔,基督徒與之進行屬靈而非屬物質的爭戰。住「在基督裏」之信徒的生命,也提升了在超乎物質世界的「天上」(二6),他們在那裏進行屬靈的爭戰;因爲邪惡勢力試圖奪取的,正是他們存放在那裏的屬靈基業(一3)。」
加爾文對這節經文作了這樣的解釋:「保羅指出敵人的特性,要讓信徒深知自己危險的處境。我們的困難遠超過一般的作戰,因為世上的戰爭是人與人為敵、以刀劍對抗刀劍、以武力對抗武力、以技巧對抗技巧,但我們的爭戰大不相同,因為我們的敵人是無法靠人的力量去制伏的。而「血氣」是指人,面對屬靈的敵人,我們不能靠血氣去對抗。
當世人傷害我們,引起我們報復的心理時,應當記得這句話。因為按著本性,世人會惹動我們的血氣,但我們如果記住這些挑釁乃是魔鬼手中擲來的標槍,我們就能控制自己,不向人發愚怒了!我們如果只是抵擋人的攻擊就會四面受困,與屬血氣的人鬥爭不但無益而且有害,必須直接與真正的敵人(魔鬼)交戰,因為他躲在黑暗中攻擊並傷害我們,他從背後出手偷襲我們。
保羅刻劃出一個可怕的敵人,不是要使我們籠罩在恐懼中,而是要叫我們加倍勤奮。如果我們忽視敵人,他就會引誘我們怠惰,使我們恐懼、喪志以致未戰先敗,所以保羅強調魔鬼的可怕,為的是要使我們更加勤奮。他先稱這敵人為魔鬼,再加上一些其他的稱謂,要讓讀者曉得,我們不可輕敵。
執政的、掌權的。保羅用這些名詞警戒我們,不是要我們因此喪膽,而是要我們謹慎。「管轄這幽暗世界的」,魔鬼管轄世界,因為全世界都是黑暗的,世上的敗壞就是給魔鬼的國度留地步,因為魔鬼不能住在純潔無暇的生命中,人的罪惡讓魔鬼建立牠的國度。「幽暗」是指不相信和不認識神所產生的後果。全世界既被黑暗所籠罩,魔鬼成為這世界的王。
惡魔。保羅稱魔鬼為邪惡的,不但譴責魔鬼的毒害和墮落,也要我們萬分小心免得敗在他的手下。其屬靈含義是:不能看見敵人,危險性就更大。「天空」是說明敵人的來處,魔鬼帶來嚴重的煩擾和困難,我們的生命受到來自空中的威脅。
摩尼教徒(Manicheans)誤解這段經文,他們認為魔鬼是「敵對之神」,需要公義之神用極大的力量才能克服牠。但保羅並沒有說,魔鬼沒得神的許可而建立一個敵對的國度;反之,聖經各處都教導說,神按照衪公義的判斷容許魔鬼在惡人中掌權。問題不在於魔鬼有什麼力量敵對神,而是在於這惡勢力對我們是多麼可怕,我們應當謹慎防範。這句話也不是說,魔鬼已在天空中建立並保留一個區域,保羅並沒有說魔鬼擁有一個固定的疆域,他只是指出,魔鬼的行動是敵對性的而且來自天空。」
結論:保羅把基督徒成聖生活的領域,帶到屬靈爭戰的最高層次。雖然,基督作為教會的元首已經得勝仇敵撒旦,但在神國度終極完成之前,在已然未然的階段,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仍然要經歷屬靈的爭戰,經歷基督的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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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文:
以弗所書 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12 For we do not wrestle against flesh and blood, but against the rulers, against the authorities, against the cosmic powers over this present darkness, against the spiritual forces of evil in the heavenly places.
12 ὅτι οὐκ ἔστιν ἡμῖν ἡ πάλη πρὸς αἷμα καὶ σάρκα ἀλλὰ πρὸς τὰς ἀρχάς, πρὸς τὰς ἐξουσίας, πρὸς τοὺς κοσμοκράτορας τοῦ σκότους τούτου, πρὸς τὰ πνευματικὰ τῆς πονηρίας ἐν τοῖς ἐπουρανίοις.
讀經靈修:(參考:8/4/2018 讀經靈修)
以弗所書明顯地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1-3章,教導教義;第二部分,4-6章,教導生活上的應用。保羅先提醒我們神的恩典和神為我們作了什麼:神在歷史和宇宙中的計劃;然後教導我們要如何在日常生活和教會事奉中回應神的恩典。
第一部分,教義。第1章,保羅先讚美神在基督裡的旨意和福氣:從創世之前「父」在基督裡的揀選、成聖、得兒子的名分,蒙「子」的救贖,和受「聖靈」的印記得基業(1:1-14),然後他禱告祈求神賜給聖徒賜智慧和啟示的靈,可以真知道神的旨意和能力,以及教會在神計劃中的超越性(1:15-23)。第二章,強調我們在基督裡所領受的救贖工作:把我們從死亡、撒旦、肉體的領域救贖出來,進入與基督復活、同坐天上的領域(2:1-10),因基督的血使我們與神和好,被納入神的家,被聖靈建造成為神的居所(2:11-22)。第三章,是第一部分教義教導的結尾。保羅從第1節以禱告開始,但要到第13節才繼續他的禱告。2-12節,使徒解釋他的執事是要把福音的奧秘傳給外邦人。13-21節,他繼續為眾聖徒祈求賜下聖靈的能力,使聖徒們認識基督的愛。
第二部分,生活。第四章,呼召竭力保守聖靈所賜的合一:行在合一中(4:1-16 );呼召脫下舊人,穿上新人,心志改換一新:行在聖潔中(4:17-32 )。第5章,呼召效法神的愛、基督捨己的愛:行在愛中(5:1-6);呼召認識自己在主裡是光明的子女:行在光中(5:7-14);呼召離開愚昧糊塗,要被聖靈充滿,彼此順服:行在謹慎中(5:15-22)。第6章, 1-9節延續了前面彼此順服的主題,從夫妻到兒女父母(6:1-4)到僕人主人(6:5-9)。接下來,6:10-20,呼召我們要行在得勝中。基督已經勝過仇敵撒旦了(西2:13-15,弗1:18-23)。保羅最後教導我們如何站立得穩,並經歷基督的得勝。
這一段經文,6:10-20節,分為三個段落:第一,10-13節,教導我們屬靈爭戰的對象,穿戴軍裝的必要:抵擋站立;第二,14-17節,解釋軍裝每一部分的功用;第三,18-20節,強調持續禱告和驚醒的必要,禱告對象包括所有的信徒和受監禁的保羅。
今日經文,弗6:12,是說明屬靈爭戰的對象。《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解釋:「雖然新約幾乎在每一個部分,都提到了一個有位格的魔鬼(如:太四1〜11;雅四7;彼前五8〜9;約壹五18),但是在今天的社會組成中,許多人都不接受這槪念。對於邪惡的執政掌權者和管轄這幽暗世界之屬靈力量的存在,許多人更加難以接受。但是我們不應該過於急躁,急著要摒除聖經中所描述屬靈生命和屬靈爭戰的辭彙…基督徒要與之作戰的,是那些在世界中持有這種權力,因而使人陷於幽暗的魔鬼手下。他們是屬靈氣的惡魔,基督徒與之進行屬靈而非屬物質的爭戰。住「在基督裏」之信徒的生命,也提升了在超乎物質世界的「天上」(二6),他們在那裏進行屬靈的爭戰;因爲邪惡勢力試圖奪取的,正是他們存放在那裏的屬靈基業(一3)。」
加爾文對這節經文作了這樣的解釋:「保羅指出敵人的特性,要讓信徒深知自己危險的處境。我們的困難遠超過一般的作戰,因為世上的戰爭是人與人為敵、以刀劍對抗刀劍、以武力對抗武力、以技巧對抗技巧,但我們的爭戰大不相同,因為我們的敵人是無法靠人的力量去制伏的。而「血氣」是指人,面對屬靈的敵人,我們不能靠血氣去對抗。
當世人傷害我們,引起我們報復的心理時,應當記得這句話。因為按著本性,世人會惹動我們的血氣,但我們如果記住這些挑釁乃是魔鬼手中擲來的標槍,我們就能控制自己,不向人發愚怒了!我們如果只是抵擋人的攻擊就會四面受困,與屬血氣的人鬥爭不但無益而且有害,必須直接與真正的敵人(魔鬼)交戰,因為他躲在黑暗中攻擊並傷害我們,他從背後出手偷襲我們。
保羅刻劃出一個可怕的敵人,不是要使我們籠罩在恐懼中,而是要叫我們加倍勤奮。如果我們忽視敵人,他就會引誘我們怠惰,使我們恐懼、喪志以致未戰先敗,所以保羅強調魔鬼的可怕,為的是要使我們更加勤奮。他先稱這敵人為魔鬼,再加上一些其他的稱謂,要讓讀者曉得,我們不可輕敵。
執政的、掌權的。保羅用這些名詞警戒我們,不是要我們因此喪膽,而是要我們謹慎。「管轄這幽暗世界的」,魔鬼管轄世界,因為全世界都是黑暗的,世上的敗壞就是給魔鬼的國度留地步,因為魔鬼不能住在純潔無暇的生命中,人的罪惡讓魔鬼建立牠的國度。「幽暗」是指不相信和不認識神所產生的後果。全世界既被黑暗所籠罩,魔鬼成為這世界的王。
惡魔。保羅稱魔鬼為邪惡的,不但譴責魔鬼的毒害和墮落,也要我們萬分小心免得敗在他的手下。其屬靈含義是:不能看見敵人,危險性就更大。「天空」是說明敵人的來處,魔鬼帶來嚴重的煩擾和困難,我們的生命受到來自空中的威脅。
摩尼教徒(Manicheans)誤解這段經文,他們認為魔鬼是「敵對之神」,需要公義之神用極大的力量才能克服牠。但保羅並沒有說,魔鬼沒得神的許可而建立一個敵對的國度;反之,聖經各處都教導說,神按照衪公義的判斷容許魔鬼在惡人中掌權。問題不在於魔鬼有什麼力量敵對神,而是在於這惡勢力對我們是多麼可怕,我們應當謹慎防範。這句話也不是說,魔鬼已在天空中建立並保留一個區域,保羅並沒有說魔鬼擁有一個固定的疆域,他只是指出,魔鬼的行動是敵對性的而且來自天空。」
結論:保羅把基督徒成聖生活的領域,帶到屬靈爭戰的最高層次。雖然,基督作為教會的元首已經得勝仇敵撒旦,但在神國度終極完成之前,在已然未然的階段,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仍然要經歷屬靈的爭戰,經歷基督的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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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18 星期四
今日經文:
那鴻書 1:7
耶和華本為善, 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 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ט֣וֹב יְהוָ֔ה לְמָע֖וֹז בְּי֣וֹם צָרָ֑ה וְיֹדֵ֖עַ חֹ֥סֵי בוֹֽ׃
7 The Lord is good, a stronghold in the day of trouble; he knows those who take refuge in him.
讀經靈修:
《那鴻書》是12卷「小先知書」(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中的一卷 。標題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告訴我們書的形式是「默示」,內容是關於「尼尼微」。「默示」[מַשָׂא](masha)意思是「重擔,負擔」,或「揚聲」(賽3:7;42:11)。第二部分告訴我們作者者是那鴻。原文是[סֵ֧פֶר חֲז֛וֹן](sepher kazon):啟示的書卷,或異象的書卷 。
《那鴻書》的背景是神透過祂差遣的先知,向外邦國度亞述帝國的尼尼微,發出的審判預言(行為之約的執行)。這段歷史可能發生在猶大王瑪拿西(主前687-672年)受殘暴的亞述帝國攻擊,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雖然,神興起亞述管教叛教離道的瑪拿西王,但是在王受到管教後,悔改認罪,神便使他歸回。代下33:9-13說,「瑪拿西引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以致他們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耶和華警戒瑪拿西和他的百姓、他們卻是不聽。所以耶和華使亞述王的將帥來攻擊他們、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
《那鴻書》共三章:第一章,神宣告審判的權柄;第二章,神宣告審判的光景;第三章,神宣告審判的結局。
《那鴻書》的預言補充了《約拿書》的內容。在《約拿書》中,我們看劍尼尼微城的悔改;在《那鴻書》中,他們有走回舊路。神興起他成為大國,但是他們卻以殘暴對待他們征服的國家。歷史記載亞述人冷血兇殘地對待敵人。有關他們打勝仗的記載中,提到他們殘殺手下敗將,洋洋得意地把敵人的皮剝下來掛在自己的帳棚上和城牆上。不管這是否他們的常見的做法,但也反映出他們的心態。他們也藐視以色列的神,然而這位神卻操控一切,包括尼尼微的淪陷。但是,我們可以發現,縱使在審判外邦亞述帝國的預言中, 也有對尼尼微人,和神百姓應許的拯救(1:7,12-13)。主耶穌也用約拿時期外邦人尼尼微人的悔改來警告法利賽人(太12:41)。
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聖約(covenant)上的:神按照祂與人所立的聖約統治管理人類。神賦予地上君王權柄是為了要服事神,所以人當順服地上的君王,不可以抗拒(羅13:1-7)。即使地上君王殘酷對待神的百姓時,神的百姓也要在受苦中順服(鴻1:12)。
《那鴻書》告訴我們在恩典之約的執行下,神興起了亞述使猶大受苦,但神也應許了拯救的福音:鴻1:12-13「“尼尼微雖然勢力充足,人數繁多, 也被剪除,歸於無有。 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 卻不再使你受苦。 13 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 扭開他的繩索。” 」
不但如此,神也向亞述人發出了福音的呼召。1:6-8節可以被看為是一個單元,告訴我們神是執行審判者,「憤怒」是用擬人的言語描寫人處在背約受審判的情況下,是講到神公義的本性,祂按照聖約的關係,處置罪的蔓延(第6節)。但是神的本性是善的,祂總是在審判中,按照恩典之約的應許,對人發出悔改的呼召(第7節)。而頑強敵對神的仇敵必遭最後的審判而滅亡。
今日經文,那鴻書1:7節,就是在對亞述審判中發出的救贖福音。「7 耶和華本為善, 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 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這節經文雖然是對亞述帝國尼尼微發出的呼召,但經文說耶和華「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加爾文指出:「這裡的「認識」不是任何其他事,除了神不會忽略他們以外。因此神是說,他認識那些信靠祂的人,因為祂永遠看顧他們,眷護他們的安全:簡言之,認識是指神的照顧,或祂的護理(providence)保守那些信祂的人。先知,同時,把敬虔和敬拜神的人與假冒為善的人做了區分:當神拋棄那些宣告信祂的人,是因為祂對這些人保留了祂的恩典,因為他們沒有從心裡呼求祂、尋求祂。」
結論:我們看到神作為的一個普遍法則:祂在「公義」和「恩典」之間運作,按照聖約的內容執行祂的統治和管理人類的歷史。祂向人發出呼召要人回轉向祂,成為神國子民。祂以信實和慈愛對待祂自己的子民,為了使他們得著神國度的祝福——永恆的生命。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那鴻書 1:7
耶和華本為善, 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 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ט֣וֹב יְהוָ֔ה לְמָע֖וֹז בְּי֣וֹם צָרָ֑ה וְיֹדֵ֖עַ חֹ֥סֵי בוֹֽ׃
7 The Lord is good, a stronghold in the day of trouble; he knows those who take refuge in him.
讀經靈修:
《那鴻書》是12卷「小先知書」(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中的一卷 。標題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告訴我們書的形式是「默示」,內容是關於「尼尼微」。「默示」[מַשָׂא](masha)意思是「重擔,負擔」,或「揚聲」(賽3:7;42:11)。第二部分告訴我們作者者是那鴻。原文是[סֵ֧פֶר חֲז֛וֹן](sepher kazon):啟示的書卷,或異象的書卷 。
《那鴻書》的背景是神透過祂差遣的先知,向外邦國度亞述帝國的尼尼微,發出的審判預言(行為之約的執行)。這段歷史可能發生在猶大王瑪拿西(主前687-672年)受殘暴的亞述帝國攻擊,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雖然,神興起亞述管教叛教離道的瑪拿西王,但是在王受到管教後,悔改認罪,神便使他歸回。代下33:9-13說,「瑪拿西引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以致他們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耶和華警戒瑪拿西和他的百姓、他們卻是不聽。所以耶和華使亞述王的將帥來攻擊他們、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
《那鴻書》共三章:第一章,神宣告審判的權柄;第二章,神宣告審判的光景;第三章,神宣告審判的結局。
《那鴻書》的預言補充了《約拿書》的內容。在《約拿書》中,我們看劍尼尼微城的悔改;在《那鴻書》中,他們有走回舊路。神興起他成為大國,但是他們卻以殘暴對待他們征服的國家。歷史記載亞述人冷血兇殘地對待敵人。有關他們打勝仗的記載中,提到他們殘殺手下敗將,洋洋得意地把敵人的皮剝下來掛在自己的帳棚上和城牆上。不管這是否他們的常見的做法,但也反映出他們的心態。他們也藐視以色列的神,然而這位神卻操控一切,包括尼尼微的淪陷。但是,我們可以發現,縱使在審判外邦亞述帝國的預言中, 也有對尼尼微人,和神百姓應許的拯救(1:7,12-13)。主耶穌也用約拿時期外邦人尼尼微人的悔改來警告法利賽人(太12:41)。
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聖約(covenant)上的:神按照祂與人所立的聖約統治管理人類。神賦予地上君王權柄是為了要服事神,所以人當順服地上的君王,不可以抗拒(羅13:1-7)。即使地上君王殘酷對待神的百姓時,神的百姓也要在受苦中順服(鴻1:12)。
《那鴻書》告訴我們在恩典之約的執行下,神興起了亞述使猶大受苦,但神也應許了拯救的福音:鴻1:12-13「“尼尼微雖然勢力充足,人數繁多, 也被剪除,歸於無有。 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 卻不再使你受苦。 13 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 扭開他的繩索。” 」
不但如此,神也向亞述人發出了福音的呼召。1:6-8節可以被看為是一個單元,告訴我們神是執行審判者,「憤怒」是用擬人的言語描寫人處在背約受審判的情況下,是講到神公義的本性,祂按照聖約的關係,處置罪的蔓延(第6節)。但是神的本性是善的,祂總是在審判中,按照恩典之約的應許,對人發出悔改的呼召(第7節)。而頑強敵對神的仇敵必遭最後的審判而滅亡。
今日經文,那鴻書1:7節,就是在對亞述審判中發出的救贖福音。「7 耶和華本為善, 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 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這節經文雖然是對亞述帝國尼尼微發出的呼召,但經文說耶和華「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加爾文指出:「這裡的「認識」不是任何其他事,除了神不會忽略他們以外。因此神是說,他認識那些信靠祂的人,因為祂永遠看顧他們,眷護他們的安全:簡言之,認識是指神的照顧,或祂的護理(providence)保守那些信祂的人。先知,同時,把敬虔和敬拜神的人與假冒為善的人做了區分:當神拋棄那些宣告信祂的人,是因為祂對這些人保留了祂的恩典,因為他們沒有從心裡呼求祂、尋求祂。」
結論:我們看到神作為的一個普遍法則:祂在「公義」和「恩典」之間運作,按照聖約的內容執行祂的統治和管理人類的歷史。祂向人發出呼召要人回轉向祂,成為神國子民。祂以信實和慈愛對待祂自己的子民,為了使他們得著神國度的祝福——永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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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8 星期三
今日經文:
提摩太前書6:10
10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ῥίζα γὰρ πάντων τῶν κακῶν ἐστιν ἡ φιλαργυρία, ἧς τινες ὀρεγόμενοι ἀπεπλανήθησαν ἀπὸ τῆς πίστεως καὶ ἑαυτοὺς περιέπειραν ὀδύναις πολλαῖς.
10 For the love of money is a root of all kinds of evils. It is through this craving that some have wandered away from the faith and pierced themselves with many pangs.
讀經靈修:
You Version 這樣開始解釋這一節經文:「《提摩太前書》6章10節,就像一張舊的、皺皺巴巴的紙幣,被折彎、折疊、再壓平,以各種方式在信徒的頭腦里幫助他們購買精神產業。這句經文逼著富人們擠出他們的奉獻,其他人也見縫插針地用這句經文為他們那少得可憐的銀行存款進行開脫。使徒保羅是在預備向人要錢嗎?他是在安慰自己沒什麼存款,讓自己感覺好一點嗎?他是在說金錢不好,我們應盡一切可能永遠不要變得富有嗎?
讓我們來瞭解一下相關背景:《提摩太前書》是保羅寫給他信仰里的第一個兒子提摩太的第一封信(提摩太前書1:2)。許多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他被捕前幾年的第三次傳教之旅中寫的。保羅作為早期基督教會的領袖,四處漂泊,早已放棄了安逸的生活和穩定的收入。事實上,保羅傳揚神的話語,並沒有索要報酬(哥林多前書9:14-15),他靠著時不時製作帳棚來養活自己(使徒行傳18:1-3)。因此,我們可以知道,保羅是在與提摩太分享一種堅定的、能夠實踐出來的信仰。
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話對我們來說有什麼意義呢?保羅以「僕人與主人」的話題開啓了第六章。之後,他又描述了那些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的假教師(提摩太前書6:5)。接著,保羅又說了「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這句話。保羅繼續著他的主張,提醒著我們死後能帶走什麼。他把想要發財的私慾稱為滅亡之路(提摩太前書6:9)。最後,他用《提摩太前書》6章10節解釋了這一切。保羅不是在指責富足,他是在指責缺乏滿足的心。因為這種狀態會將神趕下主人的位置,並奴役著人們去追求金錢。主耶穌也用僕人與主人的比喻來談論金錢。在《馬太福音》6章24節中,我們的救主明白地說:「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
讓我們這樣想吧。為什麼我們都想中彩票呢?我們的罪性會跟我們說,擁有更多的金錢意味著擁有更多的安全感、會變得更幸福、更重要、更慷慨,甚至更敬虔。但這些東西實際可以從哪裡得到呢?是從神——我們真正的主人——那裡來的。保羅和主耶穌告誡我們的是:任何通過金錢而不是神帶來的美好生活的承諾都是從魔鬼而來,神才是你唯一的王。金錢不好嗎?不是的。它能為神所用成就偉大的事情嗎?能。那這容易追求嗎?不。我們應該如何開始呢?敬虔加上知足的心。我們應該如何結束呢?敬虔加上知足的心。思考:你是否以其他的「主人」替代了來自上帝的平安、滿足、安慰、愛、力量和方向?你將如何恢復上帝作為王的身份?」
《丁道爾新約註釋--教牧書信》這樣說:「第10節引用一句老生常談「貪財是萬惡之根」,作爲歸結上面對貪財的強烈抨撃。原文中在根之前沒有使用定冠詞,因此NIV加上了定冠詞。就算不加上定冠詞,原文亦強調根這個字,在英文的其他譯本(如AV、RSV)中亦可發現。如此好像貪財包羅了一切,但保羅心中掛念的是那些極端想要致富而陷入網羅的人。對於第9節所描述的人,他們的惡,眞的是因爲貪戀錢財的緣故;但不能因此狹隘的認爲,所有的邪惡都根源於貪戀錢財。新約聖經也不這麼認爲。他們只是走錯了方向,因而離了眞道。動詞的被動式(apoplaneō)表達他們無助的緊握住一個無情的読言。同時他們自己以「許多愁苦(odynē)把自己刺透了」。自我導致的幻滅與失望是極其痛苦的。」
《活石聖經注釋》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宇宙間不是所有惡事都從貪財而來,但肯定它是很多種惡的一大源頭。例如貪財帶來嫉妒、爭競、偷盜、說謊、放縱、忘記神、自私、虧空公款等等。這裡不是說錢財本身是惡的,而是貪財是惡的。錢財可用在各種有好結果的神的事工上。但這裡討論無節制的貪財慾望,帶來罪惡和羞恥。
現在討論貪財一個顯著的惡,就是被引誘離了基督的真道。在瘋狂地追逐金銀之時,人們便忽略屬靈的事。這樣,真很難說他們是否真的完全得救。他們不但失去他們屬靈上有價值的事之把握,而且他們也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想想與貪財有關的愁苦事:有白費生命的悲劇,有在世上失去兒女的慘事,有一夜間失去一切的悲哀。他們懼怕迎見神,不論是未得救的或是兩手空空的。
賴爾總結說:
金錢,說真的是最不能令人得到滿足的擁有物之一,它無疑使你少了些擔憂,但所帶來的擔憂最少比拿去的更多。有籌算得着金錢的煩惱,有擔心保存它的焦慮,有使用它的各樣引誘,有濫用它的各種罪惡,有失掉它的悲哀,有處置它的困惑。世上有三分之二的爭吵、口角和法律案件都源自一個簡單的原因——金錢!」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註釋》「使徒斷言,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有什麼罪,是人不因貪財被牽引去干犯的?這特別是許多人離道反教脫離基督信仰的根本原因;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他們放棄了他們的基督教信仰,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請觀察,[1.]什麼是萬惡之根;貪財:人可以有錢財,卻不貪愛錢財;但如果他們無度地愛錢財,這就要推動他們去到各樣的惡事裡。[2.]如果放棄信仰是發財之道,貪婪的人就要放棄信仰: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提後4:10)。因為世界對他來說比基督教信仰更寶貴。請觀察,離了真道的人,就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離開神的人,只不過是為自己積蓄愁苦而已。」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提摩太前書6:10
10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ῥίζα γὰρ πάντων τῶν κακῶν ἐστιν ἡ φιλαργυρία, ἧς τινες ὀρεγόμενοι ἀπεπλανήθησαν ἀπὸ τῆς πίστεως καὶ ἑαυτοὺς περιέπειραν ὀδύναις πολλαῖς.
10 For the love of money is a root of all kinds of evils. It is through this craving that some have wandered away from the faith and pierced themselves with many pangs.
讀經靈修:
You Version 這樣開始解釋這一節經文:「《提摩太前書》6章10節,就像一張舊的、皺皺巴巴的紙幣,被折彎、折疊、再壓平,以各種方式在信徒的頭腦里幫助他們購買精神產業。這句經文逼著富人們擠出他們的奉獻,其他人也見縫插針地用這句經文為他們那少得可憐的銀行存款進行開脫。使徒保羅是在預備向人要錢嗎?他是在安慰自己沒什麼存款,讓自己感覺好一點嗎?他是在說金錢不好,我們應盡一切可能永遠不要變得富有嗎?
讓我們來瞭解一下相關背景:《提摩太前書》是保羅寫給他信仰里的第一個兒子提摩太的第一封信(提摩太前書1:2)。許多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他被捕前幾年的第三次傳教之旅中寫的。保羅作為早期基督教會的領袖,四處漂泊,早已放棄了安逸的生活和穩定的收入。事實上,保羅傳揚神的話語,並沒有索要報酬(哥林多前書9:14-15),他靠著時不時製作帳棚來養活自己(使徒行傳18:1-3)。因此,我們可以知道,保羅是在與提摩太分享一種堅定的、能夠實踐出來的信仰。
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話對我們來說有什麼意義呢?保羅以「僕人與主人」的話題開啓了第六章。之後,他又描述了那些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的假教師(提摩太前書6:5)。接著,保羅又說了「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這句話。保羅繼續著他的主張,提醒著我們死後能帶走什麼。他把想要發財的私慾稱為滅亡之路(提摩太前書6:9)。最後,他用《提摩太前書》6章10節解釋了這一切。保羅不是在指責富足,他是在指責缺乏滿足的心。因為這種狀態會將神趕下主人的位置,並奴役著人們去追求金錢。主耶穌也用僕人與主人的比喻來談論金錢。在《馬太福音》6章24節中,我們的救主明白地說:「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
讓我們這樣想吧。為什麼我們都想中彩票呢?我們的罪性會跟我們說,擁有更多的金錢意味著擁有更多的安全感、會變得更幸福、更重要、更慷慨,甚至更敬虔。但這些東西實際可以從哪裡得到呢?是從神——我們真正的主人——那裡來的。保羅和主耶穌告誡我們的是:任何通過金錢而不是神帶來的美好生活的承諾都是從魔鬼而來,神才是你唯一的王。金錢不好嗎?不是的。它能為神所用成就偉大的事情嗎?能。那這容易追求嗎?不。我們應該如何開始呢?敬虔加上知足的心。我們應該如何結束呢?敬虔加上知足的心。思考:你是否以其他的「主人」替代了來自上帝的平安、滿足、安慰、愛、力量和方向?你將如何恢復上帝作為王的身份?」
《丁道爾新約註釋--教牧書信》這樣說:「第10節引用一句老生常談「貪財是萬惡之根」,作爲歸結上面對貪財的強烈抨撃。原文中在根之前沒有使用定冠詞,因此NIV加上了定冠詞。就算不加上定冠詞,原文亦強調根這個字,在英文的其他譯本(如AV、RSV)中亦可發現。如此好像貪財包羅了一切,但保羅心中掛念的是那些極端想要致富而陷入網羅的人。對於第9節所描述的人,他們的惡,眞的是因爲貪戀錢財的緣故;但不能因此狹隘的認爲,所有的邪惡都根源於貪戀錢財。新約聖經也不這麼認爲。他們只是走錯了方向,因而離了眞道。動詞的被動式(apoplaneō)表達他們無助的緊握住一個無情的読言。同時他們自己以「許多愁苦(odynē)把自己刺透了」。自我導致的幻滅與失望是極其痛苦的。」
《活石聖經注釋》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宇宙間不是所有惡事都從貪財而來,但肯定它是很多種惡的一大源頭。例如貪財帶來嫉妒、爭競、偷盜、說謊、放縱、忘記神、自私、虧空公款等等。這裡不是說錢財本身是惡的,而是貪財是惡的。錢財可用在各種有好結果的神的事工上。但這裡討論無節制的貪財慾望,帶來罪惡和羞恥。
現在討論貪財一個顯著的惡,就是被引誘離了基督的真道。在瘋狂地追逐金銀之時,人們便忽略屬靈的事。這樣,真很難說他們是否真的完全得救。他們不但失去他們屬靈上有價值的事之把握,而且他們也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想想與貪財有關的愁苦事:有白費生命的悲劇,有在世上失去兒女的慘事,有一夜間失去一切的悲哀。他們懼怕迎見神,不論是未得救的或是兩手空空的。
賴爾總結說:
金錢,說真的是最不能令人得到滿足的擁有物之一,它無疑使你少了些擔憂,但所帶來的擔憂最少比拿去的更多。有籌算得着金錢的煩惱,有擔心保存它的焦慮,有使用它的各樣引誘,有濫用它的各種罪惡,有失掉它的悲哀,有處置它的困惑。世上有三分之二的爭吵、口角和法律案件都源自一個簡單的原因——金錢!」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註釋》「使徒斷言,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有什麼罪,是人不因貪財被牽引去干犯的?這特別是許多人離道反教脫離基督信仰的根本原因;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他們放棄了他們的基督教信仰,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請觀察,[1.]什麼是萬惡之根;貪財:人可以有錢財,卻不貪愛錢財;但如果他們無度地愛錢財,這就要推動他們去到各樣的惡事裡。[2.]如果放棄信仰是發財之道,貪婪的人就要放棄信仰: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提後4:10)。因為世界對他來說比基督教信仰更寶貴。請觀察,離了真道的人,就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離開神的人,只不過是為自己積蓄愁苦而已。」
回應禱告:
12/18/2018 星期二
今日經文:
以賽亞書 43:19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 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19 Behold, I am doing a new thing; now it springs forth, do you not perceive it? I will make a way in the wilderness and rivers in the desert.
הִנְנִ֨י עֹשֶׂ֤ה חֲדָשָׁה֙ עַתָּ֣ה תִצְמָ֔ח הֲל֖וֹא תֵֽדָע֑וּהָ אַ֣ף אָשִׂ֤ים בַּמִּדְבָּר֙ דֶּ֔רֶךְ בִּֽישִׁמ֖וֹן נְהָרֽוֹת׃
讀經靈修:(參考11/29/2018 賽25:1)
許多人注意到,以賽亞書共有66章,可以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39章和 第二部分27章,與整本聖經,舊約39卷書,新約27卷書,相對應。
第一部分,審判的書,1-39章,講到神執行聖約懲處:被擄,警告猶大國神要用亞述帝國入侵猶大,懲處神百姓的罪。
首先,對猶大的罪發出指控,但在其中也應許了百姓的回轉(1-5章)。接著,描述了以賽亞的蒙召和職分(6章)。然後預言了彌賽亞的誕生和祂的國度(7-11章)。然後,發出對列國審判的信息(13-24章)。接下來,是對耶和華的拯救所唱的詩歌(25-27章)。最後,論及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的衰落,和末後的救贖、歸回,和復興(28-35)。結尾,則記錄了希西家王的一段歷史(36-39章)。
第二部分,安慰的書,40-66章,講到神宣告聖約應許:歸回,安慰「餘民」受苦之後的復興。先知以賽亞親身經歷了1-39章中神對猶大的管教。40-66章是他發出的預言。
首先,是以色列人將來蒙拯救的安慰(40-66章)。然後,在49-57章,預言了彌賽亞為:神的僕人(49章),真門徒(50章),公義之君(51:1-52:12),贖罪祭(52:13-53:12),救贖主和挽回者(54章),普世傳道者(55:1-56:8),審判官(56:9-57:21)。 最後,控告以色列人的罪,警告審判的到來,呼召悔改,和應許復興(58-66章)。
今日經文,賽43:19,是第二部分論到歸回的應許,安慰以色列「餘民」受苦之後的復興。以色列人在律法之下的歷史和經歷,教導一個貫穿整本聖經的普遍原則:神對祂的百姓的拯救,完全出於祂聖約的信實和慈愛。祂拯救百姓的作為包括:管教他們,使他們回轉,拯救他們脫離轄制。
整個43章宣告解釋了神向祂的百姓施行的救贖恩典(1-21節),並在最後指出他們的罪(22-28節)。 其實從42章12節開始,到43章21節,都是在描述神施行的救恩。42章1-9節是彌賽亞神僕人的預言。42:9節, 「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 現在我將新事說明, 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這裡的 「新事」就是所預言的神僕人的救贖工作(42:1-7)。
接下來,42:10-17節,講到「唱新歌」:全地的人都因為神僕人所行的「新事」讚美祂。這裡的「新歌」用了大自然的改變(花草,江河,水池),來形容屬靈生命上的轉變:黑暗變光明,彎曲變平直——悟性和本性的轉變。
43:1-7節,通常被稱為「拯救的預言」。 耶和華以溫和慈愛的語調,向祂的百姓保證,他們不需要害怕;因為那位創造、救贖和呼召他們的主,不管洪濤大火,也必與他們同在。以色列的聖者以埃及為他們的贖價,這個應許在猶太人被擄歸回之後應驗了:波斯君主古列釋放以色列人,主便獎賞他,容許他及其子坎拜西茲,得到埃及和鄰近國家。比鄰古實(埃塞俄比亞)的西巴,是白尼羅河與藍尼羅河之間的一大片土地。這些土地不單是一份賞賜,更是一個贖價(Kopher或保額);贖價已付的人都可以得到保障。
43:8-13,內容轉換成為一種審判的對話形式。這時主傳召以色列和萬國上庭。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說明偶像預測未來的能力;否則,就讓他們承認唯有神是真的。耶和華稱以色列為祂的見證,他們應該見證祂是唯一的真神;祂是永恆的;除祂以外沒有救主,也沒有拯救者;祂的命令和祂的行動,無人能阻。
43:14-21,這段經文,預言了神為以色列的緣故,要滅沒巴比倫帝國,好像熄滅的燈火(43:17)。接著,第18-19節就是今日經文,「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 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19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 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
這裡的「新事」是指神消滅巴比倫帝國的行動(43:14-17)。而這項救贖作為,被用來和神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作為做比較。祂要為自己的百姓⋯⋯開一條道路,貫穿沙漠,讓他們歸回時可以行走。在那片更新的土地上,荒野必沐浴甘霖;曠野裡的飛禽走獸也必歡欣快樂。神的百姓也要高興歡喜,讚美祂的名。這是和出埃及的救贖相比的「新事」。
結論:舊約聖經重複地用「出埃及、過紅海、經過曠野、進入迦南地」的語言,來描述神的救贖作為:神按照祂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福音,把祂的百姓從罪和世界的轄制下拯救出來。摩西時期,神如何帶領祂的子民從埃及的轄制下,經過曠野進入迦南地; 在先知時期,神也帶領祂的子民,從巴比倫的轄制下,經過曠野歸回迦南地;同樣地,基督也把祂在十字架上的贖罪祭所成就的救贖工作,透過聖靈的引導,把我們從罪的綑綁,和本性與世界,就是肉體的轄制下釋放出來。因此,以賽亞書的「新歌」和「新事」不但往後與了出埃及的救贖歷史對應,預言了被擄歸回的救贖作為,更指向預表新約基督透過聖靈在祂百姓裡面所做的救贖作為。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在救贖歷史上是指: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曠野、進迦南地,以及從被擄歸回迦南地的經歷。在個人救恩作為的啟示上是指:基督執行恩典之約,帶領舊約時期以及新約時期所有的聖徒,重生、稱義、成聖、得榮耀的屬靈經歷。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以賽亞書 43:19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 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19 Behold, I am doing a new thing; now it springs forth, do you not perceive it? I will make a way in the wilderness and rivers in the desert.
הִנְנִ֨י עֹשֶׂ֤ה חֲדָשָׁה֙ עַתָּ֣ה תִצְמָ֔ח הֲל֖וֹא תֵֽדָע֑וּהָ אַ֣ף אָשִׂ֤ים בַּמִּדְבָּר֙ דֶּ֔רֶךְ בִּֽישִׁמ֖וֹן נְהָרֽוֹת׃
讀經靈修:(參考11/29/2018 賽25:1)
許多人注意到,以賽亞書共有66章,可以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39章和 第二部分27章,與整本聖經,舊約39卷書,新約27卷書,相對應。
第一部分,審判的書,1-39章,講到神執行聖約懲處:被擄,警告猶大國神要用亞述帝國入侵猶大,懲處神百姓的罪。
首先,對猶大的罪發出指控,但在其中也應許了百姓的回轉(1-5章)。接著,描述了以賽亞的蒙召和職分(6章)。然後預言了彌賽亞的誕生和祂的國度(7-11章)。然後,發出對列國審判的信息(13-24章)。接下來,是對耶和華的拯救所唱的詩歌(25-27章)。最後,論及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的衰落,和末後的救贖、歸回,和復興(28-35)。結尾,則記錄了希西家王的一段歷史(36-39章)。
第二部分,安慰的書,40-66章,講到神宣告聖約應許:歸回,安慰「餘民」受苦之後的復興。先知以賽亞親身經歷了1-39章中神對猶大的管教。40-66章是他發出的預言。
首先,是以色列人將來蒙拯救的安慰(40-66章)。然後,在49-57章,預言了彌賽亞為:神的僕人(49章),真門徒(50章),公義之君(51:1-52:12),贖罪祭(52:13-53:12),救贖主和挽回者(54章),普世傳道者(55:1-56:8),審判官(56:9-57:21)。 最後,控告以色列人的罪,警告審判的到來,呼召悔改,和應許復興(58-66章)。
今日經文,賽43:19,是第二部分論到歸回的應許,安慰以色列「餘民」受苦之後的復興。以色列人在律法之下的歷史和經歷,教導一個貫穿整本聖經的普遍原則:神對祂的百姓的拯救,完全出於祂聖約的信實和慈愛。祂拯救百姓的作為包括:管教他們,使他們回轉,拯救他們脫離轄制。
整個43章宣告解釋了神向祂的百姓施行的救贖恩典(1-21節),並在最後指出他們的罪(22-28節)。 其實從42章12節開始,到43章21節,都是在描述神施行的救恩。42章1-9節是彌賽亞神僕人的預言。42:9節, 「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 現在我將新事說明, 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這裡的 「新事」就是所預言的神僕人的救贖工作(42:1-7)。
接下來,42:10-17節,講到「唱新歌」:全地的人都因為神僕人所行的「新事」讚美祂。這裡的「新歌」用了大自然的改變(花草,江河,水池),來形容屬靈生命上的轉變:黑暗變光明,彎曲變平直——悟性和本性的轉變。
43:1-7節,通常被稱為「拯救的預言」。 耶和華以溫和慈愛的語調,向祂的百姓保證,他們不需要害怕;因為那位創造、救贖和呼召他們的主,不管洪濤大火,也必與他們同在。以色列的聖者以埃及為他們的贖價,這個應許在猶太人被擄歸回之後應驗了:波斯君主古列釋放以色列人,主便獎賞他,容許他及其子坎拜西茲,得到埃及和鄰近國家。比鄰古實(埃塞俄比亞)的西巴,是白尼羅河與藍尼羅河之間的一大片土地。這些土地不單是一份賞賜,更是一個贖價(Kopher或保額);贖價已付的人都可以得到保障。
43:8-13,內容轉換成為一種審判的對話形式。這時主傳召以色列和萬國上庭。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說明偶像預測未來的能力;否則,就讓他們承認唯有神是真的。耶和華稱以色列為祂的見證,他們應該見證祂是唯一的真神;祂是永恆的;除祂以外沒有救主,也沒有拯救者;祂的命令和祂的行動,無人能阻。
43:14-21,這段經文,預言了神為以色列的緣故,要滅沒巴比倫帝國,好像熄滅的燈火(43:17)。接著,第18-19節就是今日經文,「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 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19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 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
這裡的「新事」是指神消滅巴比倫帝國的行動(43:14-17)。而這項救贖作為,被用來和神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作為做比較。祂要為自己的百姓⋯⋯開一條道路,貫穿沙漠,讓他們歸回時可以行走。在那片更新的土地上,荒野必沐浴甘霖;曠野裡的飛禽走獸也必歡欣快樂。神的百姓也要高興歡喜,讚美祂的名。這是和出埃及的救贖相比的「新事」。
結論:舊約聖經重複地用「出埃及、過紅海、經過曠野、進入迦南地」的語言,來描述神的救贖作為:神按照祂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福音,把祂的百姓從罪和世界的轄制下拯救出來。摩西時期,神如何帶領祂的子民從埃及的轄制下,經過曠野進入迦南地; 在先知時期,神也帶領祂的子民,從巴比倫的轄制下,經過曠野歸回迦南地;同樣地,基督也把祂在十字架上的贖罪祭所成就的救贖工作,透過聖靈的引導,把我們從罪的綑綁,和本性與世界,就是肉體的轄制下釋放出來。因此,以賽亞書的「新歌」和「新事」不但往後與了出埃及的救贖歷史對應,預言了被擄歸回的救贖作為,更指向預表新約基督透過聖靈在祂百姓裡面所做的救贖作為。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在救贖歷史上是指: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曠野、進迦南地,以及從被擄歸回迦南地的經歷。在個人救恩作為的啟示上是指:基督執行恩典之約,帶領舊約時期以及新約時期所有的聖徒,重生、稱義、成聖、得榮耀的屬靈經歷。
回應禱告:
12/17/2018 星期一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4-15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和合本: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4 For all who are led by the Spirit of God are sons of God. 15 For you did not receive the spirit of slavery to fall back into fear, but you have received the Spirit of adoption as sons, by whom we cry, “Abba! Father!”
14 ὅσοι γὰρ πνεύματι θεοῦ ἄγονται, οὗτοι υἱοὶ θεοῦ εἰσιν. 15 οὐ γὰρ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 πάλιν εἰς φόβον ἀλλὰ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ἐν ᾧ κράζομεν· αββα ὁ πατήρ.
讀經靈修:
羅馬書第8章專注在聖靈的工作上:三一神如何把「律法的義」成就在神百姓身上。關鍵的經文:「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接下來,保羅解釋什麼是「只隨從聖靈的人」:第一,這些人思想聖靈的事(5-8);第二,這些人有聖靈的內住(9-11);第三,這些人靠著聖靈治死身體行為(12-13)。第四,這些人是神的兒子(14-15)——律法的義成就在這些人身上,他們的救恩是穩妥的。
12節:「成聖的基礎」。說明稱義成聖的窄門小路之「基礎」和「果效」。第12節:「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2節的原則是:「成聖的基礎」是建立在客觀的真理,我們需要不斷的學習,漸漸增長的屬靈的知識——「認識基督」之上。這是第一個成聖的原則:成聖的基礎建立在對真理的理解上。
兩方面的認知。12節告訴我們「認識基督」的真理基礎,帶來兩方面的認知:第一,「不欠肉體的債」。意思是基督徒知道什麼是肉體,就是本性的罪和世界的本質,和它們轄制我們的力量,以及基督如何把我們從屬肉體的領域中拯救出來。第二,「不順從肉體活著」。意思是基督徒知道「肉體的事」是什麼,「聖靈的事」是什麼,進而對順服聖靈統治,產生一種悟性上的認知。清楚地認識肉體和聖靈,是順服聖靈統治的前提,也是一個漸漸成長的過程。
第13節:「成聖的果效」。「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說明「成聖的果效」:基督徒在真實的生活中,會彰顯出成聖的果效: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治死」,就是靠著聖靈,終止一切屬本性思想慾望的力量,終止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慾望——從體貼肉體,到體貼聖靈。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這種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牽涉兩件事:第一,成聖是一種持續的選擇。第二,成聖是一種持續的爭戰。這些就是福音的新生命樣式,是神的祝福真實的在祂百姓生命中掌權,律法的義成就在基督徒裡面的標誌。
12-13節的中心思想:成聖的「基礎」和「果效」;14-15節的中心思想:成聖的「身份」和「經歷」。
第14節, 「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14節)(參考:12/03/2018 羅馬書8:14-15 三之一 讀經靈修)
第14節, 「聖靈引導」:成聖的主觀經歷——接受試驗(14節)(參考:12/10/2018 羅馬書8:14-15 三之二 讀經靈修)
第15節, 「兒子的靈」:成聖的主觀經歷——愛中長大(15節)
3-「兒子的靈」:成聖的主觀經歷——愛中長大
第15節,保羅再次進一步的說明「救恩的穩妥」:「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同時,這裡教導基督徒在接受試驗的經歷,也是在神的愛中長大成熟的經歷。基督徒從孩童奴僕害怕的時期,被聖靈引導接受試驗,在福音的認識增長中,在神的愛中長大成熟的經歷。
「奴僕的靈」和「兒子名分的靈」 。中文和合本聖經是「奴僕的心」[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pnuma duleas)。「心」這個字的希臘文與「聖靈」是同一個字。
第一,「所受的靈」。從神領受的靈是指聖靈,不是人的靈。
第二,「雙重運作」。 (約16:8),「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9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聖靈的雙重運作是永遠伴隨著基督徒的。雖然聖靈仍然會責備我們,但不是要我們像奴僕害怕的。
第二,解釋的關鍵在於「仍舊害怕」。 「仍舊」[πάλιν](palin),應該翻譯或理解為「歸回」到某種地位(BDAG):歸回到害怕的地位。《加拉太書》4:9節,加4:8 「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3:3節,告訴我們加拉太教會的基督徒,對「聖靈成聖的工作」有誤解:「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這樣愚拙,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體成全[ἐπιτελέω] 嗎?)「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是解釋「奴僕的靈」的關鍵。
1-兩個不同的救贖時代。加4:1-7,「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這裡所用的語言和羅馬書8章的用法完全相同:講到兒子的名分,聖靈的內住,呼叫阿爸父,不是奴僕乃是兒子,為神的後嗣。保羅在這裡用兩個不同的救贖時期,舊約律法時期和新約聖靈時期,說明「奴僕」和 「兒子」的區別。奴僕是生活在律法之下,兒子是生活在律法之外。沒有因信廢了律法!更是堅固(3:31)。保羅糾正他們錯誤的稱義和成聖觀念。第3節是解釋的關鍵:
2-成長經歷的兩個階段。「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保羅把他自己也包括在內,從受「管於世俗小學」到「被聖靈引導,不在律法以下」(5:18)。這裡清楚地說明了基督徒救恩成長的兩個階段:「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階段,和被聖靈引導的階段。
「世俗小學」=「這個世界的粗淺道理」[τὰ στοιχεῖα τοῦ κόσμου](ta stokia tou kosmou) 。這個世界上最好的道德規範,孔孟儒道…包括以色列的禮儀律法,都是粗淺的宗教和道德規範(保羅用我們)(參考:西2:8,21-23中的世上小學)。「世上小學」不是福音,無法成就「律法的義」。律法的義的成就是聖靈的工作: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體貼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
「阿爸父!」。這是一個愛的關係,特別是指聖約的關係。兒子與父之間不是律法而是愛,基督徒是在愛的經歷中長大成熟的。接下來一直到8章結束,都是在講基督徒在愛中成長的成聖真理。因此,孩童時期的基督徒,遵行律法是出於害怕受懲罰,犯罪是感到冒犯了神的律法;長大成熟時期的基督徒,遵行律法是出於愛主愛神,犯罪是感到冒犯了神的愛,他知道自己因信稱義,不被定罪了。雖然他會承受罪的後果,受天父的管教,但他知道這是為了要被模成神兒子樣式的成聖過程。因此,他會以正面的態度,以感恩和愛,接受聖靈的引導進入神所安排的環境和遭遇中,學習順服聖靈的統治,治死終止身體的行為。
當基督徒還在孩童的時候,像哥林多教會,加拉太教會,歌羅西教會…中的一些信徒,他們雖然因信稱義了,但是卻不明白福音清楚完全的真理 。猶太基督徒自然「歸回」摩西禮儀律法,外邦基督徒自然「歸回」世上的宗教、道德、理學等規範。保羅稱這些都是「世上小學」,「奴僕的軛」。
結論:孩童時期的基督徒,還不真正明白福音的完全真理,成聖的真理基礎還沒有建立,對基督的工作還不完全清楚的孩童時期,等於是「歸回」到律法之下的時代。 因信稱義的基督徒,不活在律法之下 。所以我們領受的聖靈,不是在律法時期的聖靈,執行律法懲處的;我們已經處在恩典之約的聖靈時期,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神雖然還會同樣地,像舊約時期一樣,為罪、為義、為審判,使我們自己責備自己,但是因為愛神,所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這樣,我們與神的關係是父與子之間愛的關係,沒有懼怕——我們的救恩是穩妥的。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4-15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和合本: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4 For all who are led by the Spirit of God are sons of God. 15 For you did not receive the spirit of slavery to fall back into fear, but you have received the Spirit of adoption as sons, by whom we cry, “Abba! Father!”
14 ὅσοι γὰρ πνεύματι θεοῦ ἄγονται, οὗτοι υἱοὶ θεοῦ εἰσιν. 15 οὐ γὰρ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 πάλιν εἰς φόβον ἀλλὰ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ἐν ᾧ κράζομεν· αββα ὁ πατήρ.
讀經靈修:
羅馬書第8章專注在聖靈的工作上:三一神如何把「律法的義」成就在神百姓身上。關鍵的經文:「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接下來,保羅解釋什麼是「只隨從聖靈的人」:第一,這些人思想聖靈的事(5-8);第二,這些人有聖靈的內住(9-11);第三,這些人靠著聖靈治死身體行為(12-13)。第四,這些人是神的兒子(14-15)——律法的義成就在這些人身上,他們的救恩是穩妥的。
12節:「成聖的基礎」。說明稱義成聖的窄門小路之「基礎」和「果效」。第12節:「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2節的原則是:「成聖的基礎」是建立在客觀的真理,我們需要不斷的學習,漸漸增長的屬靈的知識——「認識基督」之上。這是第一個成聖的原則:成聖的基礎建立在對真理的理解上。
兩方面的認知。12節告訴我們「認識基督」的真理基礎,帶來兩方面的認知:第一,「不欠肉體的債」。意思是基督徒知道什麼是肉體,就是本性的罪和世界的本質,和它們轄制我們的力量,以及基督如何把我們從屬肉體的領域中拯救出來。第二,「不順從肉體活著」。意思是基督徒知道「肉體的事」是什麼,「聖靈的事」是什麼,進而對順服聖靈統治,產生一種悟性上的認知。清楚地認識肉體和聖靈,是順服聖靈統治的前提,也是一個漸漸成長的過程。
第13節:「成聖的果效」。「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說明「成聖的果效」:基督徒在真實的生活中,會彰顯出成聖的果效: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治死」,就是靠著聖靈,終止一切屬本性思想慾望的力量,終止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慾望——從體貼肉體,到體貼聖靈。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這種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牽涉兩件事:第一,成聖是一種持續的選擇。第二,成聖是一種持續的爭戰。這些就是福音的新生命樣式,是神的祝福真實的在祂百姓生命中掌權,律法的義成就在基督徒裡面的標誌。
12-13節的中心思想:成聖的「基礎」和「果效」;14-15節的中心思想:成聖的「身份」和「經歷」。
第14節, 「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14節)(參考:12/03/2018 羅馬書8:14-15 三之一 讀經靈修)
第14節, 「聖靈引導」:成聖的主觀經歷——接受試驗(14節)(參考:12/10/2018 羅馬書8:14-15 三之二 讀經靈修)
第15節, 「兒子的靈」:成聖的主觀經歷——愛中長大(15節)
3-「兒子的靈」:成聖的主觀經歷——愛中長大
第15節,保羅再次進一步的說明「救恩的穩妥」:「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同時,這裡教導基督徒在接受試驗的經歷,也是在神的愛中長大成熟的經歷。基督徒從孩童奴僕害怕的時期,被聖靈引導接受試驗,在福音的認識增長中,在神的愛中長大成熟的經歷。
「奴僕的靈」和「兒子名分的靈」 。中文和合本聖經是「奴僕的心」[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pnuma duleas)。「心」這個字的希臘文與「聖靈」是同一個字。
第一,「所受的靈」。從神領受的靈是指聖靈,不是人的靈。
第二,「雙重運作」。 (約16:8),「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9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聖靈的雙重運作是永遠伴隨著基督徒的。雖然聖靈仍然會責備我們,但不是要我們像奴僕害怕的。
第二,解釋的關鍵在於「仍舊害怕」。 「仍舊」[πάλιν](palin),應該翻譯或理解為「歸回」到某種地位(BDAG):歸回到害怕的地位。《加拉太書》4:9節,加4:8 「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3:3節,告訴我們加拉太教會的基督徒,對「聖靈成聖的工作」有誤解:「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這樣愚拙,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體成全[ἐπιτελέω] 嗎?)「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是解釋「奴僕的靈」的關鍵。
1-兩個不同的救贖時代。加4:1-7,「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這裡所用的語言和羅馬書8章的用法完全相同:講到兒子的名分,聖靈的內住,呼叫阿爸父,不是奴僕乃是兒子,為神的後嗣。保羅在這裡用兩個不同的救贖時期,舊約律法時期和新約聖靈時期,說明「奴僕」和 「兒子」的區別。奴僕是生活在律法之下,兒子是生活在律法之外。沒有因信廢了律法!更是堅固(3:31)。保羅糾正他們錯誤的稱義和成聖觀念。第3節是解釋的關鍵:
2-成長經歷的兩個階段。「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保羅把他自己也包括在內,從受「管於世俗小學」到「被聖靈引導,不在律法以下」(5:18)。這裡清楚地說明了基督徒救恩成長的兩個階段:「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階段,和被聖靈引導的階段。
「世俗小學」=「這個世界的粗淺道理」[τὰ στοιχεῖα τοῦ κόσμου](ta stokia tou kosmou) 。這個世界上最好的道德規範,孔孟儒道…包括以色列的禮儀律法,都是粗淺的宗教和道德規範(保羅用我們)(參考:西2:8,21-23中的世上小學)。「世上小學」不是福音,無法成就「律法的義」。律法的義的成就是聖靈的工作: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體貼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
「阿爸父!」。這是一個愛的關係,特別是指聖約的關係。兒子與父之間不是律法而是愛,基督徒是在愛的經歷中長大成熟的。接下來一直到8章結束,都是在講基督徒在愛中成長的成聖真理。因此,孩童時期的基督徒,遵行律法是出於害怕受懲罰,犯罪是感到冒犯了神的律法;長大成熟時期的基督徒,遵行律法是出於愛主愛神,犯罪是感到冒犯了神的愛,他知道自己因信稱義,不被定罪了。雖然他會承受罪的後果,受天父的管教,但他知道這是為了要被模成神兒子樣式的成聖過程。因此,他會以正面的態度,以感恩和愛,接受聖靈的引導進入神所安排的環境和遭遇中,學習順服聖靈的統治,治死終止身體的行為。
當基督徒還在孩童的時候,像哥林多教會,加拉太教會,歌羅西教會…中的一些信徒,他們雖然因信稱義了,但是卻不明白福音清楚完全的真理 。猶太基督徒自然「歸回」摩西禮儀律法,外邦基督徒自然「歸回」世上的宗教、道德、理學等規範。保羅稱這些都是「世上小學」,「奴僕的軛」。
結論:孩童時期的基督徒,還不真正明白福音的完全真理,成聖的真理基礎還沒有建立,對基督的工作還不完全清楚的孩童時期,等於是「歸回」到律法之下的時代。 因信稱義的基督徒,不活在律法之下 。所以我們領受的聖靈,不是在律法時期的聖靈,執行律法懲處的;我們已經處在恩典之約的聖靈時期,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神雖然還會同樣地,像舊約時期一樣,為罪、為義、為審判,使我們自己責備自己,但是因為愛神,所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這樣,我們與神的關係是父與子之間愛的關係,沒有懼怕——我們的救恩是穩妥的。
回應禱告:
12/14/2018 星期五
今日經文:
耶利米書29:11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11 For I know the plans I have for you, declares the Lord, plans for welfare and not for evil, to give you a future and a hope
כִּי֩ אָנֹכִ֨י יָדַ֜עְתִּי אֶת־הַמַּחֲשָׁבֹ֗ת אֲשֶׁ֧ר אָנֹכִ֛י חֹשֵׁ֥ב עֲלֵיכֶ֖ם נְאֻם־יְהוָ֑ה מַחְשְׁב֤וֹת שָׁלוֹם֙ וְלֹ֣א לְרָעָ֔ה לָתֵ֥ת לָכֶ֖ם אַחֲרִ֥ית וְתִקְוָֽה׃
讀經靈修:(參:8/16/2018 耶31:3 ;11/20/2018 耶1:5)
這也是一節常被脫離經文背景而誤用的經文。我們需要把它放回經文的上下文中,來理解其意義,然後才能進一步應用在我們的遭遇中。
耶利米書可以分為五部分:第一,序言:先知的呼召與異象(1章);第二,向猶大國傳講的信息(2-33章);第三,耶利米的受苦(34-45章);第四,向列國傳講的信息(46-51章);第五,結尾:猶大國被擄滅亡(52章)。
第二部分,2-33章,可分為5個大段落:1)耶利米對猶大執行聖約的控訴,警告從北方來的審判,預言耶路撒冷的淪陷(2-10章);2)先知個人的經歷(11-19章);3)耶利米向祭司、君王和假先知的預言(20-23章);4)預言耶路撒冷滅亡和被擄到巴比倫(24-29章);5)歸回復興的預言(30-33章)。
主前596年共有3,023名猶大人被擄往巴比倫(耶52:28),其中包括約雅斤和其全家,以及一些祭司和先知(29:2)。在耶路撒冷的耶利米得知,有些被擄的假先知就像哈拿尼雅一樣,預言巴比倫勢力會迅速瓦解,而被擄的人則可歸回故土。耶利米仍一本其務實的作風,認爲他責無旁貸,必須警吿被擄的同胞切勿繼續自欺,於是在主前594年致書被擄之民。
29章,是耶利米把神的啟示書寫成信,帶給被擄在巴比倫的百姓,祭司和先知長老。1-3節,是書信的背景。書信內容主要是告訴被擄的百姓關於神的計劃,並警告不要聽從假先知 (4-14節),以及預言在巴比倫的假先知們將受的審判(15-32節)。
「4 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5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6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至減少。7 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
第一,神的公義:被擄是神的作為(4節),按照摩西之約執行律法下的審判和管教。
第二,百姓回應:他們要在外邦地,在巴比倫強權下安居。神要他們「服事巴比倫王」(耶27:11,17;28:14),安心順服神的管教,並耐心等候神的拯救。
第三,神的恩典:蒙神賜福,在順服中產生新生世代:「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至減少」(5節)。
第四,見證順服:為逼迫的強權禱告求平安(太5:43-48;羅12:21,13:1-7,多3:1-2)(7節)。
加爾文說:「…這是要他們不要僅看到尼布甲尼撒王的貪婪,野心,驕傲,而是要他們把眼睛抬起來看天,並且認識到尼布甲尼撒是神懲罰的工具,他們的被擄是對他們的罪的管教…神證明祂才是使他們被擄的發動者…除非他們堅忍,否則沒有任何益處。」
他指出:「我們因此可以得出一個非常有用的教義——我們不僅應當順服那些我們生活在其權柄統治下的君王,還要為他們的興旺禱告,以至於我們自願的臣服,成為神的見證。因為那是猶太人的責任,在這個時候為迦勒底人禱告,因為他們在這一段時間處在他們的權柄下。當處在任何合法的君王之下時,我們是沒有藉口的,並且不是短時間,我們必須在神面前見證我們自願的順服;那些為了他們居住的國家的安樂向神祈求的人,絕不會忽略其他的責任。 主要的事,的確是要在神面前,證明我們的意識;然後,其他的事情才被加入:果斷地行出順服的責任,以及其他各種這樣的事…」
然後,第11節,就是今日經文。 這裡的「意念」[מַחֲשָׁבָה] (makashava) [חָשַׁב] (kashav)應該翻譯為「計劃」。「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計劃,是賜平安的計劃,不是降災禍的計劃,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ESV,NRSV, NIV翻譯為Plans)
在耶利米的時代,神的計劃已經寫在摩西五經中了,並且透過耶利米的信息和書信向當時的教會顯明了。透過耶利米,神向被擄的百姓啟啟示,他們的被擄不是意外。神是按照祂的旨意執行計劃的。神雖然在律法下處置了他們的罪,當他們悔改認罪,呼求禱告,專心尋求神,神就把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接下來29:12-14節,「12 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13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14 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 他們的歸回不是因為他們的義,而是因為他們的信心的悔改,神施行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使他們得著應許之地。他們信心的悔改,他們的歸回,都見證了神的恩典。並且,為了要實現那一位亞伯拉罕的後裔,從猶太人而出的,耶穌基督的到來。
結論:對新約的基督徒而言,雖然我們生活在聖靈的時代,但同時,也處於在世上寄居客旅的時期(來11:13;彼前2:11)。我們雖然在恩典下,不在律法下,但還會像舊約的百姓一樣,為了我們結出義的果子,受到天父的管教而受苦(來12:1-12),或與基督一同受苦(羅8:17-25;西1:24)。但聖經告訴我們,神為我們在基督裡有一個計劃。這個計劃是要我們得永恆的益處。我們要像舊約的聖徒一樣,從所處的情況中轉移,專注於神的話,神的應許。也許你的計劃會破滅,也許你的夢想會失去,但是你將會和主一同得榮耀。耶利米書29:11節真正的意義,也許不會應許我們世界文化所嚮往追求的一切,但是它會在我們受苦時,得著在基督裡信心的力量和安慰。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耶利米書29:11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11 For I know the plans I have for you, declares the Lord, plans for welfare and not for evil, to give you a future and a hope
כִּי֩ אָנֹכִ֨י יָדַ֜עְתִּי אֶת־הַמַּחֲשָׁבֹ֗ת אֲשֶׁ֧ר אָנֹכִ֛י חֹשֵׁ֥ב עֲלֵיכֶ֖ם נְאֻם־יְהוָ֑ה מַחְשְׁב֤וֹת שָׁלוֹם֙ וְלֹ֣א לְרָעָ֔ה לָתֵ֥ת לָכֶ֖ם אַחֲרִ֥ית וְתִקְוָֽה׃
讀經靈修:(參:8/16/2018 耶31:3 ;11/20/2018 耶1:5)
這也是一節常被脫離經文背景而誤用的經文。我們需要把它放回經文的上下文中,來理解其意義,然後才能進一步應用在我們的遭遇中。
耶利米書可以分為五部分:第一,序言:先知的呼召與異象(1章);第二,向猶大國傳講的信息(2-33章);第三,耶利米的受苦(34-45章);第四,向列國傳講的信息(46-51章);第五,結尾:猶大國被擄滅亡(52章)。
第二部分,2-33章,可分為5個大段落:1)耶利米對猶大執行聖約的控訴,警告從北方來的審判,預言耶路撒冷的淪陷(2-10章);2)先知個人的經歷(11-19章);3)耶利米向祭司、君王和假先知的預言(20-23章);4)預言耶路撒冷滅亡和被擄到巴比倫(24-29章);5)歸回復興的預言(30-33章)。
主前596年共有3,023名猶大人被擄往巴比倫(耶52:28),其中包括約雅斤和其全家,以及一些祭司和先知(29:2)。在耶路撒冷的耶利米得知,有些被擄的假先知就像哈拿尼雅一樣,預言巴比倫勢力會迅速瓦解,而被擄的人則可歸回故土。耶利米仍一本其務實的作風,認爲他責無旁貸,必須警吿被擄的同胞切勿繼續自欺,於是在主前594年致書被擄之民。
29章,是耶利米把神的啟示書寫成信,帶給被擄在巴比倫的百姓,祭司和先知長老。1-3節,是書信的背景。書信內容主要是告訴被擄的百姓關於神的計劃,並警告不要聽從假先知 (4-14節),以及預言在巴比倫的假先知們將受的審判(15-32節)。
「4 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5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6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至減少。7 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
第一,神的公義:被擄是神的作為(4節),按照摩西之約執行律法下的審判和管教。
第二,百姓回應:他們要在外邦地,在巴比倫強權下安居。神要他們「服事巴比倫王」(耶27:11,17;28:14),安心順服神的管教,並耐心等候神的拯救。
第三,神的恩典:蒙神賜福,在順服中產生新生世代:「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至減少」(5節)。
第四,見證順服:為逼迫的強權禱告求平安(太5:43-48;羅12:21,13:1-7,多3:1-2)(7節)。
加爾文說:「…這是要他們不要僅看到尼布甲尼撒王的貪婪,野心,驕傲,而是要他們把眼睛抬起來看天,並且認識到尼布甲尼撒是神懲罰的工具,他們的被擄是對他們的罪的管教…神證明祂才是使他們被擄的發動者…除非他們堅忍,否則沒有任何益處。」
他指出:「我們因此可以得出一個非常有用的教義——我們不僅應當順服那些我們生活在其權柄統治下的君王,還要為他們的興旺禱告,以至於我們自願的臣服,成為神的見證。因為那是猶太人的責任,在這個時候為迦勒底人禱告,因為他們在這一段時間處在他們的權柄下。當處在任何合法的君王之下時,我們是沒有藉口的,並且不是短時間,我們必須在神面前見證我們自願的順服;那些為了他們居住的國家的安樂向神祈求的人,絕不會忽略其他的責任。 主要的事,的確是要在神面前,證明我們的意識;然後,其他的事情才被加入:果斷地行出順服的責任,以及其他各種這樣的事…」
然後,第11節,就是今日經文。 這裡的「意念」[מַחֲשָׁבָה] (makashava) [חָשַׁב] (kashav)應該翻譯為「計劃」。「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計劃,是賜平安的計劃,不是降災禍的計劃,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ESV,NRSV, NIV翻譯為Plans)
在耶利米的時代,神的計劃已經寫在摩西五經中了,並且透過耶利米的信息和書信向當時的教會顯明了。透過耶利米,神向被擄的百姓啟啟示,他們的被擄不是意外。神是按照祂的旨意執行計劃的。神雖然在律法下處置了他們的罪,當他們悔改認罪,呼求禱告,專心尋求神,神就把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接下來29:12-14節,「12 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13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14 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 他們的歸回不是因為他們的義,而是因為他們的信心的悔改,神施行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使他們得著應許之地。他們信心的悔改,他們的歸回,都見證了神的恩典。並且,為了要實現那一位亞伯拉罕的後裔,從猶太人而出的,耶穌基督的到來。
結論:對新約的基督徒而言,雖然我們生活在聖靈的時代,但同時,也處於在世上寄居客旅的時期(來11:13;彼前2:11)。我們雖然在恩典下,不在律法下,但還會像舊約的百姓一樣,為了我們結出義的果子,受到天父的管教而受苦(來12:1-12),或與基督一同受苦(羅8:17-25;西1:24)。但聖經告訴我們,神為我們在基督裡有一個計劃。這個計劃是要我們得永恆的益處。我們要像舊約的聖徒一樣,從所處的情況中轉移,專注於神的話,神的應許。也許你的計劃會破滅,也許你的夢想會失去,但是你將會和主一同得榮耀。耶利米書29:11節真正的意義,也許不會應許我們世界文化所嚮往追求的一切,但是它會在我們受苦時,得著在基督裡信心的力量和安慰。
回應禱告:
12/13/2018 星期四
今日經文:
腓立比書4:13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13 I can do all things through him who strengthens me.
πάντα ἰσχύω ἐν τῷ ἐνδυναμοῦντί με .
讀經靈修:
YouVersion 指出這是一節常被誤用的經文:「在一場重大的考試、會議或比賽前,誰都想到過《腓立比書》4章13節。或許你是一名運動員,曾完成了一項幾乎不可能完成的壯舉,然後引用過這句話。又或許是一位老熟人在解釋了一個「驚人的商機」後,向你引用了這句經文。「的確,這聽起來很冒險,」他們說,「但就像聖經所說的,‘你靠著那加給你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絕大數情況下,《腓立比書》4章13節只是被引用作為自我激勵。更世俗的版本或許是,「只要我們下定決心,無論是什麼,我們都能完成。」當然,聖經里還說到要「靠著(基督)」,但希望我們不僅僅是靠著祂加給我們力量去完成我們的目標。祂會加給我們力量去完成運動壯舉這樣的奇妙事嗎?是的,祂會。但作為一句常被印在咖啡杯上的經文的原作者並不是想在短短三個月內贏得鐵人運動員的稱號或是收入翻三倍(當然做成這兩件事都不一定是壞事)。《腓立比書》是保羅在監獄中寫給腓立比教會的,這所教會是他在腓立比時幫忙建立的。」
《使徒行傳》16:12-40節,記錄了使徒保羅在腓立比城宣教的歷史,在基督的福音尙未傳到之前,當地已有一個猶太人群體(徒16:13);保羅向那些聚在一起禱吿的猶太婦女傳信息,主開啓一位名叫呂底亞之婦女的心,她相信了這道。從形容她的詞句,也可以知道,她似乎是歸信猶太教的人。那時候猶太信仰,對婦女特別有感召力,而婦女在馬其頓的地位相當高。我們知道腓立比教會有一部分女性成員,因4章2-3節提到幾位婦女的名字。腓立比教會是,主前49-51年,保羅第二次宣教和西拉,從呂底亞家開始建立的(徒15:40,16:40)。
當保羅到帖撒羅尼迦後,腓立比教會供應了保羅(腓4:15,林後11:9馬其頓的弟兄)。五年後,保羅在去哥林多的路上,造訪了腓立比教會,然後才返航(徒20“1-6)。保羅與他們有深厚的感情,當然也是因為他們沒有帶給使徒太多的麻煩。難怪保羅喜歡與他們交通。
《腓立比書》通常被稱為是保羅的監獄書信之一。是他在羅馬被監禁長達兩年期間寫的(主後62年)(徒28:30)。前兩次被監禁是在耶路撒冷(徒21:33-23:30)和該撒利亞(徒27-28:16)兩年。也有人認為這封信是他在以弗所(主後52-55年),或該撒利亞(主後57-59年)時所寫的。
腓立比教會知道保羅被監禁,於是差遣了以巴弗提弟兄(可能是長老)到羅馬去探望並供應他。但是,以巴弗提生病了,於是留在羅馬和保羅在一起,一直到身體康復(2:25-30)。這封書信就是保羅差遣他帶回到腓立比的。書信的目的是:1)解釋報告他的情況;2)為以巴弗提解釋和辯護;3)感想腓立比教會的供應;4)在基督裡堅固他們的信心;5)堅固教會的合一。
「喜樂」顯然是這封信的主題之一。在簡短的四章裡,保羅用了20次 「喜樂」(1:4;1:7;1:18兩次;1:25,29;2:2,9,17兩次,18兩次,28,29;3:1;4:1,4,6,10,23)。另外一個貫穿這封信的字彙是:「心志」(想念、意念,心裡,心志,心思…)。我們可以說這封信的主題是:「像基督的心志帶來基督裡的喜樂」。同時,保羅也教導我們:基督是我們的生命(1章),基督是我們的榜樣(2章),基督是我們的目標(3章),基督是我們的力量(4章)。最驚奇的是,「罪」這個字沒有出現在這封信中。使徒在3:18節,為某些人離開基督十字架而流淚。
《腓立比書》共有4章,可以分為四部分:1)單一的心志(第1章);2)順服的心志(第2章);3)屬靈的心志(第3章);4)穩妥的心志(第4章)
第4章,分為四個段落:第一,4:1-5節,在主的同在中,站立得穩;第二,4:6-9節,在神的同在中,一無掛念;第三,4:10-13,靠賜力量的主,凡事能做;第四,4:14-23;在神的照管中,一無所缺。
4:1-5節,使徒一開始在這一段中就重複了三次「喜樂」,他在對他們喜樂的思念中,勸告他們要在,主的同在中,在福音同工上彰顯「謙讓」[ἐπιεικής](epikis)(gentle),不要去堅持文字規範中的權利,要容讓、溫柔。保羅要他們靠主站立得穩。
4:6-9節, 保羅的命令:應當「一無掛慮/憂慮」[μηδὲν μεριμνᾶτε](medis merimnate)(nothing to be anxious)是因為憂慮顯示對神的眷顧缺乏信心。保羅教導他們一無掛慮的不二法則:「反而」要以感謝的心禱告祈求。這與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教導是一致的(太6:25-34)。在第9節,保羅用「思念」[λογίζομαι](logizomai)(reason)的動詞命令,列出了一系列的美好德行。「思念」的希臘文意思是:仔細地思想、考慮,把心思專注在事情上。保羅是說要行出來,必須先仔細思想這些事:「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這不是律法,而是福音成聖的生活原則!這乃是神的靈,聖靈內住的標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4:9)!
4:10-13節,保羅教導他們自己喜樂的秘訣:「學會知足」。 就是無論處卑賤、豐富飽足或飢餓,有餘或缺乏,都能夠隨事隨在。因為「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這裡的「凡事」是指,神所安排的各種遭遇,使基督徒學習信靠主的眷顧,學習知足,學習處卑賤,學習謙讓的事。
《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腓立比書》這樣解釋:「按解經學而言,此處的凡事必須與前面的11、12節相連。使徒乃是在強調,無論景況如何,「在每一種情況之下」,他都發現,與基督連結會得到力量,足以進行他使徒的事工,並且能夠滿足他推展福音的心願。因此,這句話並不意味保羅是個行異能者,或屬靈的「超人」,遠遠高過其餘的人,以致他的生命對其他渺小的人毫無激勵作用。屈梭多模(Chrysostom, 344〜407,古代最著名的講員,曾爲君士坦丁堡主教)適切地提醒道:「雖然他是位使徒,但他也是凡人」;然而這個人對於基督能應付各樣狀況,有著十足的信心,並且祂的「能力」,dynamis(參endynamounti,這裡使用分詞),是在人的軟弱中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10)。這便表示,此一誇勝的揷句:透過那加給我力量的,我凡事都能作,可以實現在今日每個基督徒身上。」最後,接下來保羅見證了他在神的照管下,一無所缺(14-23節)。
結論:這節經文,4:14節,不是在教導我們靠著基督,可以成為超人。相反的,是教導我們在不論在任何神安排的種環境中,我們都必須「學會」知足、感恩、感謝、謙讓不爭。並且這不是出於我們獨立自主的能力,而是靠著思想基督,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滿懷喜樂彰顯神的同在。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腓立比書4:13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13 I can do all things through him who strengthens me.
πάντα ἰσχύω ἐν τῷ ἐνδυναμοῦντί με .
讀經靈修:
YouVersion 指出這是一節常被誤用的經文:「在一場重大的考試、會議或比賽前,誰都想到過《腓立比書》4章13節。或許你是一名運動員,曾完成了一項幾乎不可能完成的壯舉,然後引用過這句話。又或許是一位老熟人在解釋了一個「驚人的商機」後,向你引用了這句經文。「的確,這聽起來很冒險,」他們說,「但就像聖經所說的,‘你靠著那加給你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絕大數情況下,《腓立比書》4章13節只是被引用作為自我激勵。更世俗的版本或許是,「只要我們下定決心,無論是什麼,我們都能完成。」當然,聖經里還說到要「靠著(基督)」,但希望我們不僅僅是靠著祂加給我們力量去完成我們的目標。祂會加給我們力量去完成運動壯舉這樣的奇妙事嗎?是的,祂會。但作為一句常被印在咖啡杯上的經文的原作者並不是想在短短三個月內贏得鐵人運動員的稱號或是收入翻三倍(當然做成這兩件事都不一定是壞事)。《腓立比書》是保羅在監獄中寫給腓立比教會的,這所教會是他在腓立比時幫忙建立的。」
《使徒行傳》16:12-40節,記錄了使徒保羅在腓立比城宣教的歷史,在基督的福音尙未傳到之前,當地已有一個猶太人群體(徒16:13);保羅向那些聚在一起禱吿的猶太婦女傳信息,主開啓一位名叫呂底亞之婦女的心,她相信了這道。從形容她的詞句,也可以知道,她似乎是歸信猶太教的人。那時候猶太信仰,對婦女特別有感召力,而婦女在馬其頓的地位相當高。我們知道腓立比教會有一部分女性成員,因4章2-3節提到幾位婦女的名字。腓立比教會是,主前49-51年,保羅第二次宣教和西拉,從呂底亞家開始建立的(徒15:40,16:40)。
當保羅到帖撒羅尼迦後,腓立比教會供應了保羅(腓4:15,林後11:9馬其頓的弟兄)。五年後,保羅在去哥林多的路上,造訪了腓立比教會,然後才返航(徒20“1-6)。保羅與他們有深厚的感情,當然也是因為他們沒有帶給使徒太多的麻煩。難怪保羅喜歡與他們交通。
《腓立比書》通常被稱為是保羅的監獄書信之一。是他在羅馬被監禁長達兩年期間寫的(主後62年)(徒28:30)。前兩次被監禁是在耶路撒冷(徒21:33-23:30)和該撒利亞(徒27-28:16)兩年。也有人認為這封信是他在以弗所(主後52-55年),或該撒利亞(主後57-59年)時所寫的。
腓立比教會知道保羅被監禁,於是差遣了以巴弗提弟兄(可能是長老)到羅馬去探望並供應他。但是,以巴弗提生病了,於是留在羅馬和保羅在一起,一直到身體康復(2:25-30)。這封書信就是保羅差遣他帶回到腓立比的。書信的目的是:1)解釋報告他的情況;2)為以巴弗提解釋和辯護;3)感想腓立比教會的供應;4)在基督裡堅固他們的信心;5)堅固教會的合一。
「喜樂」顯然是這封信的主題之一。在簡短的四章裡,保羅用了20次 「喜樂」(1:4;1:7;1:18兩次;1:25,29;2:2,9,17兩次,18兩次,28,29;3:1;4:1,4,6,10,23)。另外一個貫穿這封信的字彙是:「心志」(想念、意念,心裡,心志,心思…)。我們可以說這封信的主題是:「像基督的心志帶來基督裡的喜樂」。同時,保羅也教導我們:基督是我們的生命(1章),基督是我們的榜樣(2章),基督是我們的目標(3章),基督是我們的力量(4章)。最驚奇的是,「罪」這個字沒有出現在這封信中。使徒在3:18節,為某些人離開基督十字架而流淚。
《腓立比書》共有4章,可以分為四部分:1)單一的心志(第1章);2)順服的心志(第2章);3)屬靈的心志(第3章);4)穩妥的心志(第4章)
第4章,分為四個段落:第一,4:1-5節,在主的同在中,站立得穩;第二,4:6-9節,在神的同在中,一無掛念;第三,4:10-13,靠賜力量的主,凡事能做;第四,4:14-23;在神的照管中,一無所缺。
4:1-5節,使徒一開始在這一段中就重複了三次「喜樂」,他在對他們喜樂的思念中,勸告他們要在,主的同在中,在福音同工上彰顯「謙讓」[ἐπιεικής](epikis)(gentle),不要去堅持文字規範中的權利,要容讓、溫柔。保羅要他們靠主站立得穩。
4:6-9節, 保羅的命令:應當「一無掛慮/憂慮」[μηδὲν μεριμνᾶτε](medis merimnate)(nothing to be anxious)是因為憂慮顯示對神的眷顧缺乏信心。保羅教導他們一無掛慮的不二法則:「反而」要以感謝的心禱告祈求。這與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教導是一致的(太6:25-34)。在第9節,保羅用「思念」[λογίζομαι](logizomai)(reason)的動詞命令,列出了一系列的美好德行。「思念」的希臘文意思是:仔細地思想、考慮,把心思專注在事情上。保羅是說要行出來,必須先仔細思想這些事:「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這不是律法,而是福音成聖的生活原則!這乃是神的靈,聖靈內住的標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4:9)!
4:10-13節,保羅教導他們自己喜樂的秘訣:「學會知足」。 就是無論處卑賤、豐富飽足或飢餓,有餘或缺乏,都能夠隨事隨在。因為「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這裡的「凡事」是指,神所安排的各種遭遇,使基督徒學習信靠主的眷顧,學習知足,學習處卑賤,學習謙讓的事。
《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腓立比書》這樣解釋:「按解經學而言,此處的凡事必須與前面的11、12節相連。使徒乃是在強調,無論景況如何,「在每一種情況之下」,他都發現,與基督連結會得到力量,足以進行他使徒的事工,並且能夠滿足他推展福音的心願。因此,這句話並不意味保羅是個行異能者,或屬靈的「超人」,遠遠高過其餘的人,以致他的生命對其他渺小的人毫無激勵作用。屈梭多模(Chrysostom, 344〜407,古代最著名的講員,曾爲君士坦丁堡主教)適切地提醒道:「雖然他是位使徒,但他也是凡人」;然而這個人對於基督能應付各樣狀況,有著十足的信心,並且祂的「能力」,dynamis(參endynamounti,這裡使用分詞),是在人的軟弱中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10)。這便表示,此一誇勝的揷句:透過那加給我力量的,我凡事都能作,可以實現在今日每個基督徒身上。」最後,接下來保羅見證了他在神的照管下,一無所缺(14-23節)。
結論:這節經文,4:14節,不是在教導我們靠著基督,可以成為超人。相反的,是教導我們在不論在任何神安排的種環境中,我們都必須「學會」知足、感恩、感謝、謙讓不爭。並且這不是出於我們獨立自主的能力,而是靠著思想基督,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滿懷喜樂彰顯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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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18 星期三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And we know that for those who love God all things work together for good, for those who are called according to his purpose.
Οἴδαμεν δὲ ὅτι τοῖς ἀγαπῶσιν τὸν θεὸν πάντα συνεργεῖ εἰς ἀγαθόν, τοῖς κατὰ πρόθεσιν κλητοῖς οὖσιν.
讀經靈修:
這是一節常被錯誤理解和應用的經文。讓我們把經文放回《羅馬書》的背景來理解:
《羅馬書》最簡單可以分為4部分:1)1-5章,序言和論述「因信稱義」;2)6-8章,論述屬靈的益處:「成聖」或「稱義、成聖、兒子名分、聖徒堅忍和得榮耀」;3)9-11章,論述「以色列人和蒙揀選者」;4)12-16章,說明稱義成聖的生活原則和結尾。
若按照論述的核心議題:「義」(righteousness)來看,可以細分為6部分:1)序言(1:1-17);2)罪——義的必需(1:18-3:20);2)稱義——義的歸算(imputation)(3:21-5:21);3)成聖——義的傳遞(impartation)(5-8);4)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救恩——義的棄絕(9-11);5)生活應用——義的實踐(12:1-15:13);6)結尾(15:14-16:27)。
第8章,講到「成聖之路」,可以分為三部分:第一,1-17節,聖靈裡的生活;第二,18-30節,經忍耐得榮耀;第三,31-39節,得勝有餘的愛。
第8章第一部分,1-17節,,一開始就延續了1-7章的論述,做出這樣的結論:「這樣看來(中文版忽略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沒有任何定罪了」。這是指前面「因信稱義」所帶來的一種不在律法之下的新領域。這裡強調的是貫穿整卷書背後的主題:救恩的穩妥——義的成全。
接下來,保羅用了四個「因為」(2,3,5,14節)來說明稱義所帶來的「穩妥的救恩」:1),因為「已經」在基督裡被生命聖靈的律的釋放了(2節);2),因為這是三位一體的神的救贖工作(3-4節);3),因為有聖靈的內住,他們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 。他們的靈復活了,將來身體也必定復活(5-13節);4)因為這樣地被聖靈引導,見證了承受產業的神兒子身份。因此他們會與基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14-17節)。
第8章第二部分,18-30節,保羅繼續受困和得榮耀的主題,並帶入了新的高潮:在脫離敗壞轄制中的三種嘆息:1)所有受造之物,盼望脫離敗壞轄制的嘆息(21-22節);2)有聖靈初結果子的聖徒,等候身體復活,盼望基督再來的嘆息(23-25節);3)內住聖靈幫助我們禱告的嘆息(26-27節)。
今日經文,8:28節,必須和29-30節連結在一起看,成為接續前面的「受苦得榮耀」主題,以及後面31-39節「得勝有餘的愛」的重要轉接點。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
「我們曉得」,表達了稱義成聖之信心的內容,一種視為是理所當然的知識。就是下面要說的事。
「萬事都互相效力」。NEB (New English Bible)把前一節經文中的「聖靈」看為是「效力」的主詞。可以翻譯為:「祂按照神的方式為神的子民代求;而我們知道,在每一件事上,祂都同工於其中,使愛神的人得益處。」
馬太亨利說:「萬事互相效力,就像一劑藥方中的各種成分一同起作用達到目的一樣。神使兩件事情並列(傳7:14):動詞「效力」是單數的,所引出的名詞「萬事」是複數的,說明神護理的和諧和它一致的目的,就像許多的輪子合成一個輪子一樣(結10:13)。他叫萬事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如此有人讀作。這並非萬事本身的特質所成就的,而是神的權能和恩典在萬事中,使用萬事,通過萬事作工。所有這一切是我們知道的–是確鑿知道,從神的話語得知道,從我們的經歷得知道,並從一切聖徒的經歷得知道。」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馬太亨利說:「叫他們得益處,就是說,一切關係到他們的神的護理。一切神所成全的,都是為他們而成全(詩57:2)。他們的罪不是神所成全的,因此不屬這裡所講的範圍,儘管祂容許人犯罪,也是要叫他們得益處(代下32:31)。但是神一切的護理都是為他們的——滿有憐憫的護理,帶來苦難的護理,個人的和公眾的。它們都是要成就益處;也許要成就暫時的益處,好像約瑟的苦難;至少要成就屬靈的和永遠的益處。讓他們的心得益處,這就是使他們得益處了。不是直接的就是間接的,神的每一樣護理都是要成就那些愛他之人的屬靈的益處,讓他們脫離罪,帶領他們和神更加親近,讓他們擺脫對世界的沉迷,預備他們到天家裡去。」
「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布魯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指出:「「被召」,不是指廣義的「被召的多,選上的少」,而是指「有效的呼召」,即「神的靈所作的工,使我們認識自己的罪與悲慘的狀況,開啓我們的心竅認識基督,更新我們的意願,勸導我們並加添力量給我們,使我們能接受耶穌基督,就是福音白白提供我們的那一位。(參1:6「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1:7「奉召作聖徒」;九11「在乎召人的主」。)
第8:19節。加爾文說:「本經文的總綱乃是說:包括了我們的白白得救恩為兒子的名分,是不能與神另一個聖旨分開來的,就是神定我們背十字架的聖旨。人若沒有先效法神獨生子的模樣,就不能成為天國的後嗣…因父神以祂的權威與尊嚴賜予祂的兒子,所以祂也要一切祂所接納為兒女並承受天國的人,來效法祂獨生子的模樣。
...為了要使讀者更明白使徒的意思,我必須再一次提到預定的意義,(這裡的)預定並不是指揀選,而是指神命定祂的百姓當背起十字架來的聖旨或旨意。保羅又教導我們,使我們看到蒙召的意義,就是神並不隱藏祂所決定要我們忍受的,反倒顯示給我們知道,因而我們可以平靜的心,來擔負加在我們身上的遭遇。這裏呼召與神隱秘的揀選也不一樣。或許有人會反對說:無人能知道神所命定給他的一切遭遇。使徒為要避免此種無謂的辯駁,他說到神藉著祂的呼召而明明地證實祂隱秘的旨意。這裏的證實,不單包括福音的闡揚,而且也包括聖靈的能力;因為保羅在此所論到的蒙選的人,神不但藉著傳講出來的道,而且也藉著內心的吸引來激勵他們。
…我們也要注意,保羅在此所用的是希伯來語法,所以用過去式的動詞來表明現在式。這裏的意義實在是一種繼續式的動作,因此,「凡神按祂計劃召來背負十字架的,祂使他們稱義,給他們救恩的盼望;因之在他們受逼迫時不會失去榮耀。雖然他們在世人的眼中,困苦可能有損他們的榮耀,但在神與天使的眼中,卻永遠是完整的。」保羅在此乃是要給我們看到一個最高的目標,就是信徒受苦降卑的患難,只不過是要他們能獲得天國的榮耀;他們目前與基督同被釘死,將來卻要得到復活的榮耀。」
結論:神的計劃和旨意是要祂的子民得著屬靈的益處:被模成祂兒子的樣式,並得著榮耀。為此目的,祂安排了我們外在的遭遇,祂也藉著內住的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透過祂的話明白祂的旨意計劃,按照福音的十字架原則生活事奉。即使在苦難降卑的時候,
也能彰顯並享受神在基督裡的同在,直等到見基督的面——這是我們蒙召愛神的目的。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And we know that for those who love God all things work together for good, for those who are called according to his purpose.
Οἴδαμεν δὲ ὅτι τοῖς ἀγαπῶσιν τὸν θεὸν πάντα συνεργεῖ εἰς ἀγαθόν, τοῖς κατὰ πρόθεσιν κλητοῖς οὖσιν.
讀經靈修:
這是一節常被錯誤理解和應用的經文。讓我們把經文放回《羅馬書》的背景來理解:
《羅馬書》最簡單可以分為4部分:1)1-5章,序言和論述「因信稱義」;2)6-8章,論述屬靈的益處:「成聖」或「稱義、成聖、兒子名分、聖徒堅忍和得榮耀」;3)9-11章,論述「以色列人和蒙揀選者」;4)12-16章,說明稱義成聖的生活原則和結尾。
若按照論述的核心議題:「義」(righteousness)來看,可以細分為6部分:1)序言(1:1-17);2)罪——義的必需(1:18-3:20);2)稱義——義的歸算(imputation)(3:21-5:21);3)成聖——義的傳遞(impartation)(5-8);4)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救恩——義的棄絕(9-11);5)生活應用——義的實踐(12:1-15:13);6)結尾(15:14-16:27)。
第8章,講到「成聖之路」,可以分為三部分:第一,1-17節,聖靈裡的生活;第二,18-30節,經忍耐得榮耀;第三,31-39節,得勝有餘的愛。
第8章第一部分,1-17節,,一開始就延續了1-7章的論述,做出這樣的結論:「這樣看來(中文版忽略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沒有任何定罪了」。這是指前面「因信稱義」所帶來的一種不在律法之下的新領域。這裡強調的是貫穿整卷書背後的主題:救恩的穩妥——義的成全。
接下來,保羅用了四個「因為」(2,3,5,14節)來說明稱義所帶來的「穩妥的救恩」:1),因為「已經」在基督裡被生命聖靈的律的釋放了(2節);2),因為這是三位一體的神的救贖工作(3-4節);3),因為有聖靈的內住,他們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 。他們的靈復活了,將來身體也必定復活(5-13節);4)因為這樣地被聖靈引導,見證了承受產業的神兒子身份。因此他們會與基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14-17節)。
第8章第二部分,18-30節,保羅繼續受困和得榮耀的主題,並帶入了新的高潮:在脫離敗壞轄制中的三種嘆息:1)所有受造之物,盼望脫離敗壞轄制的嘆息(21-22節);2)有聖靈初結果子的聖徒,等候身體復活,盼望基督再來的嘆息(23-25節);3)內住聖靈幫助我們禱告的嘆息(26-27節)。
今日經文,8:28節,必須和29-30節連結在一起看,成為接續前面的「受苦得榮耀」主題,以及後面31-39節「得勝有餘的愛」的重要轉接點。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
「我們曉得」,表達了稱義成聖之信心的內容,一種視為是理所當然的知識。就是下面要說的事。
「萬事都互相效力」。NEB (New English Bible)把前一節經文中的「聖靈」看為是「效力」的主詞。可以翻譯為:「祂按照神的方式為神的子民代求;而我們知道,在每一件事上,祂都同工於其中,使愛神的人得益處。」
馬太亨利說:「萬事互相效力,就像一劑藥方中的各種成分一同起作用達到目的一樣。神使兩件事情並列(傳7:14):動詞「效力」是單數的,所引出的名詞「萬事」是複數的,說明神護理的和諧和它一致的目的,就像許多的輪子合成一個輪子一樣(結10:13)。他叫萬事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如此有人讀作。這並非萬事本身的特質所成就的,而是神的權能和恩典在萬事中,使用萬事,通過萬事作工。所有這一切是我們知道的–是確鑿知道,從神的話語得知道,從我們的經歷得知道,並從一切聖徒的經歷得知道。」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馬太亨利說:「叫他們得益處,就是說,一切關係到他們的神的護理。一切神所成全的,都是為他們而成全(詩57:2)。他們的罪不是神所成全的,因此不屬這裡所講的範圍,儘管祂容許人犯罪,也是要叫他們得益處(代下32:31)。但是神一切的護理都是為他們的——滿有憐憫的護理,帶來苦難的護理,個人的和公眾的。它們都是要成就益處;也許要成就暫時的益處,好像約瑟的苦難;至少要成就屬靈的和永遠的益處。讓他們的心得益處,這就是使他們得益處了。不是直接的就是間接的,神的每一樣護理都是要成就那些愛他之人的屬靈的益處,讓他們脫離罪,帶領他們和神更加親近,讓他們擺脫對世界的沉迷,預備他們到天家裡去。」
「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布魯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指出:「「被召」,不是指廣義的「被召的多,選上的少」,而是指「有效的呼召」,即「神的靈所作的工,使我們認識自己的罪與悲慘的狀況,開啓我們的心竅認識基督,更新我們的意願,勸導我們並加添力量給我們,使我們能接受耶穌基督,就是福音白白提供我們的那一位。(參1:6「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1:7「奉召作聖徒」;九11「在乎召人的主」。)
第8:19節。加爾文說:「本經文的總綱乃是說:包括了我們的白白得救恩為兒子的名分,是不能與神另一個聖旨分開來的,就是神定我們背十字架的聖旨。人若沒有先效法神獨生子的模樣,就不能成為天國的後嗣…因父神以祂的權威與尊嚴賜予祂的兒子,所以祂也要一切祂所接納為兒女並承受天國的人,來效法祂獨生子的模樣。
...為了要使讀者更明白使徒的意思,我必須再一次提到預定的意義,(這裡的)預定並不是指揀選,而是指神命定祂的百姓當背起十字架來的聖旨或旨意。保羅又教導我們,使我們看到蒙召的意義,就是神並不隱藏祂所決定要我們忍受的,反倒顯示給我們知道,因而我們可以平靜的心,來擔負加在我們身上的遭遇。這裏呼召與神隱秘的揀選也不一樣。或許有人會反對說:無人能知道神所命定給他的一切遭遇。使徒為要避免此種無謂的辯駁,他說到神藉著祂的呼召而明明地證實祂隱秘的旨意。這裏的證實,不單包括福音的闡揚,而且也包括聖靈的能力;因為保羅在此所論到的蒙選的人,神不但藉著傳講出來的道,而且也藉著內心的吸引來激勵他們。
…我們也要注意,保羅在此所用的是希伯來語法,所以用過去式的動詞來表明現在式。這裏的意義實在是一種繼續式的動作,因此,「凡神按祂計劃召來背負十字架的,祂使他們稱義,給他們救恩的盼望;因之在他們受逼迫時不會失去榮耀。雖然他們在世人的眼中,困苦可能有損他們的榮耀,但在神與天使的眼中,卻永遠是完整的。」保羅在此乃是要給我們看到一個最高的目標,就是信徒受苦降卑的患難,只不過是要他們能獲得天國的榮耀;他們目前與基督同被釘死,將來卻要得到復活的榮耀。」
結論:神的計劃和旨意是要祂的子民得著屬靈的益處:被模成祂兒子的樣式,並得著榮耀。為此目的,祂安排了我們外在的遭遇,祂也藉著內住的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透過祂的話明白祂的旨意計劃,按照福音的十字架原則生活事奉。即使在苦難降卑的時候,
也能彰顯並享受神在基督裡的同在,直等到見基督的面——這是我們蒙召愛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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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8 星期二
今日經文:
約翰福音14:14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14 If you ask me anything in my name, I will do it.
ἐάν τι αἰτήσητέ με ἐν τῷ ὀνόματί μου ἐγὼ ποιήσω.
讀經靈修:
YouVersion這樣地開始解釋這一節經文:「我們都曾以祂的名義求過一些特別的事情,我們也都曾經歷過我們的請求卻不在上帝的待辦事項清單中。上帝從不允諾被我們所曲解的應許,我們卻懷疑祂是否真的值得信賴。這一現象源於兩個獨特詞彙間的差異:注釋(exegesis)和解釋(eisogesis)。你不必記住這兩個單詞,但你需要記住它們是什麼意思。注釋(exegesis)是從《聖經》中獲得祂的真理,而解釋(eisogesis)則是將你自己的想法加入聖經的意思中。
我們想要加入什麼想法到《約翰福音》14章14節中呢?我們想要一個主耶穌,每當我們說出正確口令,祂就會為我們做任何我們所求的事。這段經文中有什麼真理等著我們去發掘呢?為了找出答案,讓我們來看看約翰的寫作對象是誰,主耶穌在對誰說話,聖經上還說了些什麼,以及當主耶穌這樣說的時候還發生了什麼事情。」
《約翰福音》可以分為三部分:序言(1:1-18),第一部分,執事沈潛時期(1:19-6章);第二部分,衝突對立時期(7-12章);第三部分,執事高峰時期(13-20章),結尾(21章)。
經文背景:第13-17章,屬於耶穌基督在地上執事,高峰時期開始的描述。13-14章記錄的事情發生在「馬可樓」( Upper Room)上。我們知道當時主耶穌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也就是在祂受難前不久,與祂的門徒們交談(包括約翰在內) (13:2)。祂告訴他們祂要上十字架的事,並且預備祂們祂復活升天之後的執事。13:33節,耶穌告訴心愛的門徒,祂要離開他們(13:33),並賜給他們一個新的命令:要彼此相愛。14:1節寫道:「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第13節中,耶穌告訴祂的門徒們,無論他們求什麼,祂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那些正在聆聽主耶穌說話的人們,即將看到他們的領袖被殺,他們將面臨巨大的對抗 。在門徒心裡憂愁的時候,耶穌告訴他們一件驚人的應許:第12節,「12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因此,13-14節的「有求必應」的經文,必須與12節中「我所做的事」和「信我的人做比這更大的事」一起來理解:「我所做的事」是指耶穌基督在肉身時期所做的事,「信我的人做比這更大的事」是指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後,透過祂的門徒,在聖靈的引導下所作的事。前者是耶穌道成肉身時期的執事,後者是耶穌基督復活升天後,聖靈時期的執事。
第一,這節「奉主名禱告有求必應」的應許是對當時的門徒說的,要他們不要憂愁,因為以後有真理的聖靈與他們同在。耶穌復活升天後,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下,奉耶穌的名,在地上建立教會擴張了神的國度。因此,這節經文與教會的建立,和神國度的擴張有關係。今天,當我們奉主的名以純正單一的動機,為神的教會往前,為神的國度的擴張祈求時,這一節經文必然成為我們的信心的力量(可11:24),除去心裡的疑惑(雅1:6),照著神的旨意求(約壹5:14)。
第二,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主導文清楚的教導我們禱告祈求的主要內容:第一,神的名和神的國度成就,是禱告唯一的目的(太6:9-10);第二,為此目的,感謝神日常生活所需的供應(太6:11);第三,為此目的,祈求賜下能力,使我們與人之間有和睦的關係,彰顯神國度的實際(太6:12);第四,為此目的,祈求在撒旦的試探,和神的試驗中,在成聖的道路上蒙神保守 (太6:13)。
第三,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已經教導我們,不要為地上生活所需用的東西祈求:「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2-33)。
第四,神的國和神的義,以及神的旨意,都包含在《登山寶訓》和《羅馬書》(以及其他新舊約)中。因此,保羅在《羅馬書》12章,結束前面關於「神的國和神的義」的教導後,他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敬拜,乃是合適的。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被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
結論:若神的旨意是基督建立祂的國度,使祂的子民領受基督透過聖靈的執事賜下的福分:心意被更新變化。那麼,我們祈求清單裡的那些事項,是為了什麼?我們所祈求的,是否與神的旨意一致,就很清楚了。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約翰福音14:14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14 If you ask me anything in my name, I will do it.
ἐάν τι αἰτήσητέ με ἐν τῷ ὀνόματί μου ἐγὼ ποιήσω.
讀經靈修:
YouVersion這樣地開始解釋這一節經文:「我們都曾以祂的名義求過一些特別的事情,我們也都曾經歷過我們的請求卻不在上帝的待辦事項清單中。上帝從不允諾被我們所曲解的應許,我們卻懷疑祂是否真的值得信賴。這一現象源於兩個獨特詞彙間的差異:注釋(exegesis)和解釋(eisogesis)。你不必記住這兩個單詞,但你需要記住它們是什麼意思。注釋(exegesis)是從《聖經》中獲得祂的真理,而解釋(eisogesis)則是將你自己的想法加入聖經的意思中。
我們想要加入什麼想法到《約翰福音》14章14節中呢?我們想要一個主耶穌,每當我們說出正確口令,祂就會為我們做任何我們所求的事。這段經文中有什麼真理等著我們去發掘呢?為了找出答案,讓我們來看看約翰的寫作對象是誰,主耶穌在對誰說話,聖經上還說了些什麼,以及當主耶穌這樣說的時候還發生了什麼事情。」
《約翰福音》可以分為三部分:序言(1:1-18),第一部分,執事沈潛時期(1:19-6章);第二部分,衝突對立時期(7-12章);第三部分,執事高峰時期(13-20章),結尾(21章)。
經文背景:第13-17章,屬於耶穌基督在地上執事,高峰時期開始的描述。13-14章記錄的事情發生在「馬可樓」( Upper Room)上。我們知道當時主耶穌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也就是在祂受難前不久,與祂的門徒們交談(包括約翰在內) (13:2)。祂告訴他們祂要上十字架的事,並且預備祂們祂復活升天之後的執事。13:33節,耶穌告訴心愛的門徒,祂要離開他們(13:33),並賜給他們一個新的命令:要彼此相愛。14:1節寫道:「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第13節中,耶穌告訴祂的門徒們,無論他們求什麼,祂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那些正在聆聽主耶穌說話的人們,即將看到他們的領袖被殺,他們將面臨巨大的對抗 。在門徒心裡憂愁的時候,耶穌告訴他們一件驚人的應許:第12節,「12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因此,13-14節的「有求必應」的經文,必須與12節中「我所做的事」和「信我的人做比這更大的事」一起來理解:「我所做的事」是指耶穌基督在肉身時期所做的事,「信我的人做比這更大的事」是指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後,透過祂的門徒,在聖靈的引導下所作的事。前者是耶穌道成肉身時期的執事,後者是耶穌基督復活升天後,聖靈時期的執事。
第一,這節「奉主名禱告有求必應」的應許是對當時的門徒說的,要他們不要憂愁,因為以後有真理的聖靈與他們同在。耶穌復活升天後,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下,奉耶穌的名,在地上建立教會擴張了神的國度。因此,這節經文與教會的建立,和神國度的擴張有關係。今天,當我們奉主的名以純正單一的動機,為神的教會往前,為神的國度的擴張祈求時,這一節經文必然成為我們的信心的力量(可11:24),除去心裡的疑惑(雅1:6),照著神的旨意求(約壹5:14)。
第二,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主導文清楚的教導我們禱告祈求的主要內容:第一,神的名和神的國度成就,是禱告唯一的目的(太6:9-10);第二,為此目的,感謝神日常生活所需的供應(太6:11);第三,為此目的,祈求賜下能力,使我們與人之間有和睦的關係,彰顯神國度的實際(太6:12);第四,為此目的,祈求在撒旦的試探,和神的試驗中,在成聖的道路上蒙神保守 (太6:13)。
第三,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已經教導我們,不要為地上生活所需用的東西祈求:「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2-33)。
第四,神的國和神的義,以及神的旨意,都包含在《登山寶訓》和《羅馬書》(以及其他新舊約)中。因此,保羅在《羅馬書》12章,結束前面關於「神的國和神的義」的教導後,他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敬拜,乃是合適的。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被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
結論:若神的旨意是基督建立祂的國度,使祂的子民領受基督透過聖靈的執事賜下的福分:心意被更新變化。那麼,我們祈求清單裡的那些事項,是為了什麼?我們所祈求的,是否與神的旨意一致,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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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8 星期一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4-15 (三之二)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4 For all who are led by the Spirit of God are sons of God. 15 For you did not receive the spirit of slavery to fall back into fear, but you have received the Spirit of adoption as sons, by whom we cry, “Abba! Father!”
14 ὅσοι γὰρ πνεύματι θεοῦ ἄγονται, οὗτοι υἱοὶ θεοῦ εἰσιν. 15 οὐ γὰρ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 πάλιν εἰς φόβον ἀλλὰ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ἐν ᾧ κράζομεν· αββα ὁ πατήρ.
讀經靈修:
羅馬書1-7章背景。保羅從羅馬書1-5章教導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6-7章解釋「稱義」的基督徒,在實際生活上與罪和律法之間的關係:因已經「與基督同死」,所以因信稱義者不受罪和律法的轄制。
羅馬書8:1-17節。第8章,保羅總結1-7章, 因已經「與基督同活」,所以因信稱義者,其救恩是穩妥的:沒有任何定罪了。他用了四個以「因為」開頭的段落,解釋救「恩的穩妥」:1)因為被稱義的人「已經」在基督裡受到生命聖靈的律的釋放了(2節);2)因為這是三一神的救贖工作,為成就律法的義 (3-4節);3)因為有聖靈的內住,使他們的靈復活了,在聖靈的統治下生活,將來身體必復活(5-11節)。4)因為被聖靈統治,所以是神的兒子的關係 。因此,他們會與基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他們的救恩是穩妥的(13-17)。
2-「被神的靈引導」:成聖的主觀經歷——接受試驗
2a-聖靈的工作: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介紹了「聖靈」保惠師[παράκλητος](parakletos) ,祂是「幫助者,鼓勵者」,祂是「真理的聖靈」。這些功能包括當耶穌離世之後,安慰門徒(16-17節),教導他們(26節),爲耶穌作見證(15:26),讓世人在罪、義和審判方面知道自己有罪(16:7-11),引導門徒進入一切眞理,且吿訴他們未來的事(16:13)。祂「永遠」與我們同在,住在我們裡面(14:16-17)。(參:14:16;15:26;16:7-11;16:13-15)
1b-錯誤的觀念。New Bible Commentary(NBC)的作者說:「被神的靈引導的意思,不是在做決定的時候,受聖靈的引導,而是在聖靈統治的影響下(加5:18)法蘭斯(RT France)指出:「被聖靈引導(to be led by the Spirit)的意思也許不是被聖靈領路(to be guided by the Spirit),而是像加5:18節,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是人生命的全部,在聖靈的統治之下。」
加爾文說:「然而我們也當注意聖靈的工作是多面的。其中有一樣是普及的,就是支持並感動所有的受造者;但聖靈某些工作卻是對各人都有所不同的。不過保羅在此所說的聖靈,乃是指祂成聖的工作,這個工作單行在蒙揀選的子民身上,因為祂使他們分別為聖。」前面是說到「神的護理」(providence),後面是講「救恩」(salvation)。
1c-聖經的解釋。 「神的兒子」這個名詞,把我們推向兩個地方:第一,舊約的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子,第二,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我們看到:舊約時期,神的兒子,以色列人出埃及後,被雲柱火柱引導,漂流曠野40年。新約時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受洗受聖靈膏抹後,立即被聖靈引導進入曠野,受魔鬼試探40天。這兩個救贖歷史中的不可忽略的事件,都指出一個事實:神的兒子必須經過曠野的試驗,見證他們神兒子的身份。
1d-以色列人被神的靈引導——試驗內心和學習謙卑的經歷:如同摩西在職事之前也在曠野經歷40年使他謙卑;以色列人在出埃及,進迦南之前必須經過大而可畏的曠野受神的試驗經歷40年,使他們謙卑認識自己 。曠野受試驗的經歷是神的百姓必須的經歷;也是每個基督徒的經歷;更是每個事奉主的人必須的經歷。
申8:1-5,1「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2 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עָנָה](humble/humiliate屈辱,使謙卑)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3 他苦煉[עָנָה](humble/humiliate屈辱,使謙卑)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4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5 你當心裏思想,耶和華-你上帝管教[יָסַר](discipline, chasten, instruct)[παιδεύω]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申8:1-5)
保羅的教導。《哥林多前書》10章,把舊約以色列人過紅海的事件,看為是新約基督徒的受洗;10:10節,他說舊約百姓在曠野的遭遇是我們的「鑒戒」。「鑒戒」希臘文是[τύπος] (typos),與《羅馬書》5:14節,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的人的「預像」是同一個字。因此以色列人的遭遇中所包含的屬靈原則,就是聖靈引導我們,治死身體行為的原則。
1e-新約基督徒的曠野經歷。 羅伯森 (O. Palmar Roberson)在《曠野子民》(God’s People in the Wilderness)一書中指出,神子民的曠野經歷是一個貫穿整本聖經的主題。他說:「當今的神子民面對新約的曠野經歷時(這經歷就像以色列的古代曠野生活一樣的真實),他們就被塑造成新約的子民,透過聖約而聯結於神和祂指派的領袖,並體會到以色列曠野經歷特有的生活張力。這些事實關係到教會的本質和使命,並應該深深影響神子民在今日到生活方式。」
結論:神在舊約試驗、教導、管教他的百姓,神在新約也用同樣地原則,試驗、教導、管教祂的百姓。因此,我們生活中的遭遇,包含了兩方面的意義:第一,神的眷顧/護理;第二,神的試驗。
1e-耶穌基督被神的靈引導。 我們受試驗是要除去我們本性中殘留的罪,是具負面意義(結果是正面的)。而耶穌的曠野試驗是正面性的,不是一種為了要順服神的話,而在意志上產生艱苦的爭戰 。祂不僅是在替祂的百姓「受屈辱、被試驗」;祂是正面的,以全然對父的愛,來承受「父所安排的計畫」。 耶穌受試驗的核心是神的計畫,神的旨意的問題:耶穌必須順服信靠神的旨意和計畫,來執行祂的職分:祂必須正面甘心樂意地接受苦難和屈辱。這是祂成為新約的中保,在公開執事前必須經過的試驗(來5:8-10)。
結論:基督在曠野勝過仇敵撒旦,成為我們被聖靈引導,受試驗、使我們謙卑、受神管教之曠野經歷的模範:順服神所安排的計劃 。
1e-被神的靈引導的真意義。坎非德(Cranfield)的《羅馬書注釋》說:「每日、每時每刻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就是被聖靈引導,帶領,驅動,統治的事件。基督徒主動的參與其中,但基本上是聖靈的工作。」 布魯斯(F. F. Bruce)《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指出:「對保羅而言,神的靈的引導不是零星的感動,而是信徒正常的經歷,是基督徒生命得以自由的原則。」以色列人的曠野經歷告訴我們幾個共通的原則:
1-為恩典之約的施行:進入應許之地——模成兒子樣式。 迦南美地是神應許的產業,預表了基督裡屬天的福氣。在羅馬書第8章稱義、成聖、兒子的名分、聖徒的堅忍的目的:模成神兒子的樣式。也就是今天基督徒被聖靈統治,被聖靈引導的目的。
2-領受認識福音真理:順服神的話語——體貼聖靈的事。以色列人在曠野要學習認識自己的內心,認識肉體本性和世界轄制的力量,順服神的話:「使你知道,當心裡思想」。
3-試驗降卑認識內心:認識肉體本性——順服聖靈引導。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期,是要教導訓練他們順服神的話。神供應他們嗎哪,就是屬天的糧食,要他們學習順服神的話,順服聖靈的統治和引導。
4-認識神的照護管理:追求神國和義——單一敬拜真神。從經歷神供應今生地上生活所需,認識神的照護管理。以至於學會以單一的心思事奉敬拜神。
應用:你知道是神按照祂的計劃,在你生活遭遇中賜福給你嗎?你生活中那些大大小小的事,特別是不順利的事,包括人際關係的衝突,身體的受苦,都是神要藉此賜福給你,要使你被模成祂的兒子的形象。你認識神這樣做事的法則嗎?若非如此,你既然從聖靈入門,難道要從肉身成全嗎?你知道如何在這些遭遇中,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嗎?這就是基督十字架的意義:在我們肉體軟弱的地方,彰顯基督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掌權。保羅稱此為:「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加5:11);這就是主說的,通往永生的窄門小路。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羅馬書 8:14-15 (三之二)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4 For all who are led by the Spirit of God are sons of God. 15 For you did not receive the spirit of slavery to fall back into fear, but you have received the Spirit of adoption as sons, by whom we cry, “Abba! Father!”
14 ὅσοι γὰρ πνεύματι θεοῦ ἄγονται, οὗτοι υἱοὶ θεοῦ εἰσιν. 15 οὐ γὰρ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 πάλιν εἰς φόβον ἀλλὰ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ἐν ᾧ κράζομεν· αββα ὁ πατήρ.
讀經靈修:
羅馬書1-7章背景。保羅從羅馬書1-5章教導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6-7章解釋「稱義」的基督徒,在實際生活上與罪和律法之間的關係:因已經「與基督同死」,所以因信稱義者不受罪和律法的轄制。
羅馬書8:1-17節。第8章,保羅總結1-7章, 因已經「與基督同活」,所以因信稱義者,其救恩是穩妥的:沒有任何定罪了。他用了四個以「因為」開頭的段落,解釋救「恩的穩妥」:1)因為被稱義的人「已經」在基督裡受到生命聖靈的律的釋放了(2節);2)因為這是三一神的救贖工作,為成就律法的義 (3-4節);3)因為有聖靈的內住,使他們的靈復活了,在聖靈的統治下生活,將來身體必復活(5-11節)。4)因為被聖靈統治,所以是神的兒子的關係 。因此,他們會與基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他們的救恩是穩妥的(13-17)。
2-「被神的靈引導」:成聖的主觀經歷——接受試驗
2a-聖靈的工作: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介紹了「聖靈」保惠師[παράκλητος](parakletos) ,祂是「幫助者,鼓勵者」,祂是「真理的聖靈」。這些功能包括當耶穌離世之後,安慰門徒(16-17節),教導他們(26節),爲耶穌作見證(15:26),讓世人在罪、義和審判方面知道自己有罪(16:7-11),引導門徒進入一切眞理,且吿訴他們未來的事(16:13)。祂「永遠」與我們同在,住在我們裡面(14:16-17)。(參:14:16;15:26;16:7-11;16:13-15)
1b-錯誤的觀念。New Bible Commentary(NBC)的作者說:「被神的靈引導的意思,不是在做決定的時候,受聖靈的引導,而是在聖靈統治的影響下(加5:18)法蘭斯(RT France)指出:「被聖靈引導(to be led by the Spirit)的意思也許不是被聖靈領路(to be guided by the Spirit),而是像加5:18節,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是人生命的全部,在聖靈的統治之下。」
加爾文說:「然而我們也當注意聖靈的工作是多面的。其中有一樣是普及的,就是支持並感動所有的受造者;但聖靈某些工作卻是對各人都有所不同的。不過保羅在此所說的聖靈,乃是指祂成聖的工作,這個工作單行在蒙揀選的子民身上,因為祂使他們分別為聖。」前面是說到「神的護理」(providence),後面是講「救恩」(salvation)。
1c-聖經的解釋。 「神的兒子」這個名詞,把我們推向兩個地方:第一,舊約的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子,第二,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我們看到:舊約時期,神的兒子,以色列人出埃及後,被雲柱火柱引導,漂流曠野40年。新約時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受洗受聖靈膏抹後,立即被聖靈引導進入曠野,受魔鬼試探40天。這兩個救贖歷史中的不可忽略的事件,都指出一個事實:神的兒子必須經過曠野的試驗,見證他們神兒子的身份。
1d-以色列人被神的靈引導——試驗內心和學習謙卑的經歷:如同摩西在職事之前也在曠野經歷40年使他謙卑;以色列人在出埃及,進迦南之前必須經過大而可畏的曠野受神的試驗經歷40年,使他們謙卑認識自己 。曠野受試驗的經歷是神的百姓必須的經歷;也是每個基督徒的經歷;更是每個事奉主的人必須的經歷。
申8:1-5,1「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2 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עָנָה](humble/humiliate屈辱,使謙卑)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3 他苦煉[עָנָה](humble/humiliate屈辱,使謙卑)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4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5 你當心裏思想,耶和華-你上帝管教[יָסַר](discipline, chasten, instruct)[παιδεύω]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申8:1-5)
保羅的教導。《哥林多前書》10章,把舊約以色列人過紅海的事件,看為是新約基督徒的受洗;10:10節,他說舊約百姓在曠野的遭遇是我們的「鑒戒」。「鑒戒」希臘文是[τύπος] (typos),與《羅馬書》5:14節,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的人的「預像」是同一個字。因此以色列人的遭遇中所包含的屬靈原則,就是聖靈引導我們,治死身體行為的原則。
1e-新約基督徒的曠野經歷。 羅伯森 (O. Palmar Roberson)在《曠野子民》(God’s People in the Wilderness)一書中指出,神子民的曠野經歷是一個貫穿整本聖經的主題。他說:「當今的神子民面對新約的曠野經歷時(這經歷就像以色列的古代曠野生活一樣的真實),他們就被塑造成新約的子民,透過聖約而聯結於神和祂指派的領袖,並體會到以色列曠野經歷特有的生活張力。這些事實關係到教會的本質和使命,並應該深深影響神子民在今日到生活方式。」
結論:神在舊約試驗、教導、管教他的百姓,神在新約也用同樣地原則,試驗、教導、管教祂的百姓。因此,我們生活中的遭遇,包含了兩方面的意義:第一,神的眷顧/護理;第二,神的試驗。
1e-耶穌基督被神的靈引導。 我們受試驗是要除去我們本性中殘留的罪,是具負面意義(結果是正面的)。而耶穌的曠野試驗是正面性的,不是一種為了要順服神的話,而在意志上產生艱苦的爭戰 。祂不僅是在替祂的百姓「受屈辱、被試驗」;祂是正面的,以全然對父的愛,來承受「父所安排的計畫」。 耶穌受試驗的核心是神的計畫,神的旨意的問題:耶穌必須順服信靠神的旨意和計畫,來執行祂的職分:祂必須正面甘心樂意地接受苦難和屈辱。這是祂成為新約的中保,在公開執事前必須經過的試驗(來5:8-10)。
結論:基督在曠野勝過仇敵撒旦,成為我們被聖靈引導,受試驗、使我們謙卑、受神管教之曠野經歷的模範:順服神所安排的計劃 。
1e-被神的靈引導的真意義。坎非德(Cranfield)的《羅馬書注釋》說:「每日、每時每刻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就是被聖靈引導,帶領,驅動,統治的事件。基督徒主動的參與其中,但基本上是聖靈的工作。」 布魯斯(F. F. Bruce)《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指出:「對保羅而言,神的靈的引導不是零星的感動,而是信徒正常的經歷,是基督徒生命得以自由的原則。」以色列人的曠野經歷告訴我們幾個共通的原則:
1-為恩典之約的施行:進入應許之地——模成兒子樣式。 迦南美地是神應許的產業,預表了基督裡屬天的福氣。在羅馬書第8章稱義、成聖、兒子的名分、聖徒的堅忍的目的:模成神兒子的樣式。也就是今天基督徒被聖靈統治,被聖靈引導的目的。
2-領受認識福音真理:順服神的話語——體貼聖靈的事。以色列人在曠野要學習認識自己的內心,認識肉體本性和世界轄制的力量,順服神的話:「使你知道,當心裡思想」。
3-試驗降卑認識內心:認識肉體本性——順服聖靈引導。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期,是要教導訓練他們順服神的話。神供應他們嗎哪,就是屬天的糧食,要他們學習順服神的話,順服聖靈的統治和引導。
4-認識神的照護管理:追求神國和義——單一敬拜真神。從經歷神供應今生地上生活所需,認識神的照護管理。以至於學會以單一的心思事奉敬拜神。
應用:你知道是神按照祂的計劃,在你生活遭遇中賜福給你嗎?你生活中那些大大小小的事,特別是不順利的事,包括人際關係的衝突,身體的受苦,都是神要藉此賜福給你,要使你被模成祂的兒子的形象。你認識神這樣做事的法則嗎?若非如此,你既然從聖靈入門,難道要從肉身成全嗎?你知道如何在這些遭遇中,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嗎?這就是基督十字架的意義:在我們肉體軟弱的地方,彰顯基督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掌權。保羅稱此為:「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加5:11);這就是主說的,通往永生的窄門小路。
回應禱告:
12/7/2018 星期五
今日經文:
約翰福音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12 Again Jesus spoke to them, saying,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Whoever follows me will not walk in darkness, but wi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
Πάλιν οὖν αὐτοῖς ἐλάλησεν ὁ Ἰησοῦς λέγων· ἐγώ εἰμι τὸ φῶς τοῦ κόσμου· ὁ ἀκολουθῶν ἐμοὶ οὐ μὴ περιπατήσῃ ἐν τῇ σκοτίᾳ, ἀλλʼ ἕξει τὸ φῶς τῆς ζωῆς.
讀經靈修:
《約翰福音》可以分為三部分:序言(1:1-18),第一部分,執事沈潛時期(1:19-6:71);第二部分,衝突對立時期(7:1-12:50);第三部分,執事高峰時期(13:1-20:31),結尾(21:1-25)。
福音書中的前三卷:馬太、馬可、路加福音,被稱為是「對觀福音」(Synoptic Gospels),「對觀」的希臘文是「對照觀看」(to see together)的意思。這三卷書從不同的角度看耶穌的生平和執事。約翰福音則從屬靈意義來看耶穌的生平和執事。例如:四卷福音書都記錄了五餅二魚的神蹟,只有約翰對此神蹟做出了解釋。這就是為什麼約翰用「象徵」(sign)而沒有用「奇蹟」(miracle),因為「象徵」包含了事件屬靈的意義。
馬太看基督是猶太人的君王,主要對象是猶太人;馬可看基督是神的僕人,主要對象是羅馬人;路加看基督是人子,對象是希臘人;約翰看基督為神的兒子,對象是全世界的人。
約翰福音中記錄了主耶穌的講道。其中,主耶穌說明祂自己和祂的執事,包括了七個「我是」的句子:「我是生命的糧」(6:35,41,48,51);「我是世界的光」(8:12;9:5);「我是羊的門」(10:7,9);「我是好牧人」(10:11,14);「我是復活和生命」(11:25);「我是真理和生命」(14:6);「我是真葡萄樹」(15:1,5)。
當主耶穌說「我是」(I AM)時,祂是指祂是神,是那一位向摩西顯現啟示的耶和華。祂是在《出埃及記》3:14節,向摩西說「我是」(I AM) 的那一位神(中文翻譯為:我是自有永有的)。耶穌基督不但是神的兒子,祂也是那一位在舊約時期,向祂的百姓顯現啟示,執行父差遣祂施行恩典之約的中保君王。
約翰選擇性地,記錄了耶穌所行許多神蹟中的七個,來證明耶穌的神性和祂的救贖工作:前三個神蹟主要在解釋救恩如何臨到罪人: 1)水變成酒:神的話是救恩的管道(2:1-11);2)醫治大臣的兒子:信心是救恩的工具(4:46-54);3)醫治癱子:救恩出於神的恩典(5:1-9)。後四個神蹟主要是啟示,救恩在信徒身上產生的果效:4)五餅二魚:救恩帶來滿足(6:1-14);5)平靜風浪:救恩帶來平靜(6:16-21);6)醫治瞎子:救恩帶來光明(9:1-7);7)拉撒路復活:救恩帶來生命(11:38-45)
這些神蹟不但彰顯了耶穌基督的神性(5:20,36),同時也伴隨了耶穌對神蹟所作的解釋。尼哥底母因為看到耶穌所行的神蹟,向耶穌請教。耶穌啟示他,這些神蹟中最大的就是「重生」。「醫治癱子」,帶來耶穌說明祂的執事是受父差遣的(5:17-19)。「五餅二魚」,帶來耶穌說明祂是生命之糧的啟示(6章)。「醫治瞎子」,帶來了耶穌是好牧人的啟示(10章)。
今日經文 ,8:12節,是《約翰福音》第二部分,描述耶穌執事面對衝突對立的情形。8:1-11節,記錄文士法利賽人把行淫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要試驗祂是否遵行摩西的律法。他們要挑戰耶穌被稱為「夫子」的地位,想要試探祂,並抓著祂的把柄。
耶穌的回答和動作(在地上寫字),都回應了約翰在前面的敘述:「因爲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3: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眞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1:17)。我們同時注意到,耶穌雖然沒定婦人的罪,但也沒縱容她犯罪,祂吿訴她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正如祂吿訴畢士大池旁得醫治的瘸腿者一樣:「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5:14)。
「我是世界的光」。許多學者認為,這一段敘述文的背景是「住棚節」(the Feast of Tabernacles)。在此節期內,耶路撒冷每晚都有人用蠟燭,將廣場照得燈火通明。耶穌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啟示祂自己是「世界的光」。 祂的自我啟示也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基督是外邦人之光,萬民之光。「光」是神的訓誨/教導[תּוֹרָה](torah)和公義/典章[מִשְׁפָּט](mishbat) :
賽42:6,「6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 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 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作外邦人的光,」賽49:6, 「6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 使雅各眾支派復興, 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 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51:4,「我的百姓啊,要向我留心; 我的國民哪,要向我側耳。 因為訓誨[教導]必從我而出; 我必堅定我的公理[典章]為萬民之光。」
約翰在這裡延續了他在序言中所說的永恆的道:「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光」的比喻在舊約中是指神顯現同在的榮耀,引導祂的百姓進入應許地(出13:21-22),並且保守他們(出14:19-25)。因此,神的百姓以色列人喜歡唱:「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 我還怕誰呢? 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 我還懼誰呢?」 (詩27:1)。舊約的以色列人,神的百姓把神的話,神的律法,比喻為引導他們行事的光(詩119:105;箴6:23)。神的拯救作為也是光(詩44:3)。
「跟從我的, 」。正如舊約的以色列人,被榮耀的雲柱和火柱的引導,經過大而可畏的曠野,進入流奶與蜜的迦南美地。同樣地,新約的神國子民,被基督透過神國的福音,藉著聖靈的運行,在人黑暗的悟性中,注入了全新的真理/救贖啟示,與神恢復了交通,得著了新生命。
「就不在黑暗裡走,必得生命之光」。當人的悟性, 被不斷注入關於基督和基督的工作之認識時,靠著聖靈使人認識神的旨意,並且有能力,有意識地行在光中。這樣就見證了他們的確得著了生命之光。
原則性結論:耶穌在地上的執事,不但藉著比喻來教導和啟示最高的真理,也等待祂自己在地上的執事完成後,在升天的榮耀的時期,藉著祂所揀選的使徒們,靠著聖靈, 透過基督十字架所完成的救贖,繼續解釋基督在地上的教導和啟示。這樣,神在舊約和新約時期的啟示作為就完成了,也再沒有更多的和新的啟示。基督則藉著聖靈,繼續透過整本成文的啟示,就是新約和舊約聖經,光照、啟示、帶領祂的百姓進入屬天的應許之地。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約翰福音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12 Again Jesus spoke to them, saying,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Whoever follows me will not walk in darkness, but wi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
Πάλιν οὖν αὐτοῖς ἐλάλησεν ὁ Ἰησοῦς λέγων· ἐγώ εἰμι τὸ φῶς τοῦ κόσμου· ὁ ἀκολουθῶν ἐμοὶ οὐ μὴ περιπατήσῃ ἐν τῇ σκοτίᾳ, ἀλλʼ ἕξει τὸ φῶς τῆς ζωῆς.
讀經靈修:
《約翰福音》可以分為三部分:序言(1:1-18),第一部分,執事沈潛時期(1:19-6:71);第二部分,衝突對立時期(7:1-12:50);第三部分,執事高峰時期(13:1-20:31),結尾(21:1-25)。
福音書中的前三卷:馬太、馬可、路加福音,被稱為是「對觀福音」(Synoptic Gospels),「對觀」的希臘文是「對照觀看」(to see together)的意思。這三卷書從不同的角度看耶穌的生平和執事。約翰福音則從屬靈意義來看耶穌的生平和執事。例如:四卷福音書都記錄了五餅二魚的神蹟,只有約翰對此神蹟做出了解釋。這就是為什麼約翰用「象徵」(sign)而沒有用「奇蹟」(miracle),因為「象徵」包含了事件屬靈的意義。
馬太看基督是猶太人的君王,主要對象是猶太人;馬可看基督是神的僕人,主要對象是羅馬人;路加看基督是人子,對象是希臘人;約翰看基督為神的兒子,對象是全世界的人。
約翰福音中記錄了主耶穌的講道。其中,主耶穌說明祂自己和祂的執事,包括了七個「我是」的句子:「我是生命的糧」(6:35,41,48,51);「我是世界的光」(8:12;9:5);「我是羊的門」(10:7,9);「我是好牧人」(10:11,14);「我是復活和生命」(11:25);「我是真理和生命」(14:6);「我是真葡萄樹」(15:1,5)。
當主耶穌說「我是」(I AM)時,祂是指祂是神,是那一位向摩西顯現啟示的耶和華。祂是在《出埃及記》3:14節,向摩西說「我是」(I AM) 的那一位神(中文翻譯為:我是自有永有的)。耶穌基督不但是神的兒子,祂也是那一位在舊約時期,向祂的百姓顯現啟示,執行父差遣祂施行恩典之約的中保君王。
約翰選擇性地,記錄了耶穌所行許多神蹟中的七個,來證明耶穌的神性和祂的救贖工作:前三個神蹟主要在解釋救恩如何臨到罪人: 1)水變成酒:神的話是救恩的管道(2:1-11);2)醫治大臣的兒子:信心是救恩的工具(4:46-54);3)醫治癱子:救恩出於神的恩典(5:1-9)。後四個神蹟主要是啟示,救恩在信徒身上產生的果效:4)五餅二魚:救恩帶來滿足(6:1-14);5)平靜風浪:救恩帶來平靜(6:16-21);6)醫治瞎子:救恩帶來光明(9:1-7);7)拉撒路復活:救恩帶來生命(11:38-45)
這些神蹟不但彰顯了耶穌基督的神性(5:20,36),同時也伴隨了耶穌對神蹟所作的解釋。尼哥底母因為看到耶穌所行的神蹟,向耶穌請教。耶穌啟示他,這些神蹟中最大的就是「重生」。「醫治癱子」,帶來耶穌說明祂的執事是受父差遣的(5:17-19)。「五餅二魚」,帶來耶穌說明祂是生命之糧的啟示(6章)。「醫治瞎子」,帶來了耶穌是好牧人的啟示(10章)。
今日經文 ,8:12節,是《約翰福音》第二部分,描述耶穌執事面對衝突對立的情形。8:1-11節,記錄文士法利賽人把行淫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要試驗祂是否遵行摩西的律法。他們要挑戰耶穌被稱為「夫子」的地位,想要試探祂,並抓著祂的把柄。
耶穌的回答和動作(在地上寫字),都回應了約翰在前面的敘述:「因爲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3: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眞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1:17)。我們同時注意到,耶穌雖然沒定婦人的罪,但也沒縱容她犯罪,祂吿訴她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正如祂吿訴畢士大池旁得醫治的瘸腿者一樣:「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5:14)。
「我是世界的光」。許多學者認為,這一段敘述文的背景是「住棚節」(the Feast of Tabernacles)。在此節期內,耶路撒冷每晚都有人用蠟燭,將廣場照得燈火通明。耶穌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啟示祂自己是「世界的光」。 祂的自我啟示也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基督是外邦人之光,萬民之光。「光」是神的訓誨/教導[תּוֹרָה](torah)和公義/典章[מִשְׁפָּט](mishbat) :
賽42:6,「6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 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 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作外邦人的光,」賽49:6, 「6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 使雅各眾支派復興, 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 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51:4,「我的百姓啊,要向我留心; 我的國民哪,要向我側耳。 因為訓誨[教導]必從我而出; 我必堅定我的公理[典章]為萬民之光。」
約翰在這裡延續了他在序言中所說的永恆的道:「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光」的比喻在舊約中是指神顯現同在的榮耀,引導祂的百姓進入應許地(出13:21-22),並且保守他們(出14:19-25)。因此,神的百姓以色列人喜歡唱:「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 我還怕誰呢? 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 我還懼誰呢?」 (詩27:1)。舊約的以色列人,神的百姓把神的話,神的律法,比喻為引導他們行事的光(詩119:105;箴6:23)。神的拯救作為也是光(詩44:3)。
「跟從我的, 」。正如舊約的以色列人,被榮耀的雲柱和火柱的引導,經過大而可畏的曠野,進入流奶與蜜的迦南美地。同樣地,新約的神國子民,被基督透過神國的福音,藉著聖靈的運行,在人黑暗的悟性中,注入了全新的真理/救贖啟示,與神恢復了交通,得著了新生命。
「就不在黑暗裡走,必得生命之光」。當人的悟性, 被不斷注入關於基督和基督的工作之認識時,靠著聖靈使人認識神的旨意,並且有能力,有意識地行在光中。這樣就見證了他們的確得著了生命之光。
原則性結論:耶穌在地上的執事,不但藉著比喻來教導和啟示最高的真理,也等待祂自己在地上的執事完成後,在升天的榮耀的時期,藉著祂所揀選的使徒們,靠著聖靈, 透過基督十字架所完成的救贖,繼續解釋基督在地上的教導和啟示。這樣,神在舊約和新約時期的啟示作為就完成了,也再沒有更多的和新的啟示。基督則藉著聖靈,繼續透過整本成文的啟示,就是新約和舊約聖經,光照、啟示、帶領祂的百姓進入屬天的應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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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18 星期四
今日經文:
哥林多前書 6:19-20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19 Or do you not know that your body is a temple of the Holy Spirit within you, whom you have from God? You are not your own, 20 for you were bought with a price. So glorify God in your body.
19 ἢ οὐκ οἴδατε ὅτι τὸ σῶμα ὑμῶν ναὸς τοῦ ἐν ὑμῖν ἁγίου πνεύματός ἐστιν οὗ ἔχετε ἀπὸ θεοῦ, καὶ οὐκ ἐστὲ ἑαυτῶν; 20 ἠγοράσθητε γὰρ τιμῆς· δοξάσατε δὴ τὸν θεὸν ἐν τῷ σώματι ὑμῶν.
讀經靈修:
《哥林多前書》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開頭問安(1:1-9);第一,指出教會的罪(1-6章);第二,回答問題(7-16章);結尾問安祝福(15:15-24)。
第一部分,保羅指出教會的罪(1:10-6:20)。教會的紛爭出自於:不認識基督的十字架的福音,以世上的智慧,處理人際關係(1-2章);不認識教會的建造和使徒的執事(3-4章);教會紀律的鬆散(5-6章)。
第二部分,保羅回答問題(7-16章)。這些問題包括6部分:1)婚姻(7章);2)偶像(8-10章);3)敬拜(11章);4)恩賜(12-14章);5)復活(15章);6)捐資(16章)。
第6章中,使徒保羅繼續處理哥林多教會剩下來的兩個問題:第一, 弟兄與弟兄彼此告狀(6:1-8);第二,受到世界玷污(6:9-20)。
6:1-8節,保羅指出,為什麼基督徒不能把個人之間的紛爭,訴諸教會之外的審判法庭:首先,基督徒必須明白,信徒之間的紛爭關鍵在於屬靈的問題。保羅一開始就說明了,這些問題的產生,乃是他們不明白基督十字架的福音(2:2;3:1-3)。因此,他在6:5節問:「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的事嗎?」,也就是說:你們中間沒有一個人知道什麼是基督的十字架嗎?因此,解決基督徒之間人際關係的紛爭,雙方都必須理解基督的福音。因為,世俗的法庭是屬世的,屬肉體的,屬人的智慧的判定,無法使基督徒在屬靈上長進。世上的法庭 沒有任何屬靈的統治力量。教會必須以屬靈的智慧,按照福音的原則,按照基督的十字架,來教導介入紛爭的聖徒們(6:7節)。並執行教會勸戒,使他們悔改認罪,在基督裡合一,在福音上長大成人。教會中基督徒的紛爭,應該要按照馬太福音18:15-17,中的教導,以漸進的方式施行教會勸戒(church discipline)。
保羅在這一段經文中,用了兩個「豈不知」的問句來回答和指出他們的問題:第2節,「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基督徒若不知道,用福音的原則處理紛爭,表示他們雖然為聖徒,但是在「認識基督」上仍然是基督裡的嬰孩(3:1)。第3節,「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基督徒若對屬靈事物不理解,對自己的身份地位沒有認識,就等於是和世人一樣了(3:3)。
6:9-20節,保羅清楚地指出,哥林多教會受其受周圍宗教文化的影響,產生的十種罪。他首先提醒他們,若在生活行為上,若不能彰顯他們稱義成聖的身份和地位,就不能承受神的國,就不屬於神的國度。保羅要他們清楚因信稱義,與他們生活行為之間的關係:「奉主耶穌的名,並藉著神的靈,以經洗淨、成聖、稱義了」(6:11)。保羅為什麼用這樣的次序呢?特別是把成聖放在稱義之前,而非按照一般理解的順序。
加爾文認為,這三個藉著聖靈施行的救恩具有共同的意義,可以應用在歌林多聖徒的實際問題上:「洗淨和受玷污——成聖/分別為聖和污染的環境——稱義和罪咎的對比。保羅的意思是:一旦被稱義了,他們不會被定罪——已經被分別為聖,他們必須不要再重新被世俗的環境文化所污染——已經被洗淨了,他們必須不要再把自己玷污了。」簡言之,保羅教導基督徒要在生活中,彰顯稱義成聖的身份和地位。
保羅在這一段教導中,繼續提出四個「豈不知」的問句,指出他們犯罪的根源在於,不明白完全的福音真理:第9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他的回答是否定的(10節)。第15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第16節,「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第19節,「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從12-20節開始,保羅把焦點從全面性的十項罪,轉向淫亂的問題上(參考5:1-8)。
哥林多世俗宗教提倡一種合法的淫亂:在寺廟的敬拜處或附近,由祭司所提倡或容許的合法行為,狹義的目的是為增加生育力。後來,演變成為寺廟敬拜後的一種歡宴活(temple festivity)。因此,某些哥林多人以「凡事我都可行」(12節)作為這件事,和吃祭偶像祭物的事(10:23)的辯護。在這裡,保羅把拜偶像和淫亂被結合在一起,要他們逃避拜偶像的事(10:14)和逃避淫亂的事(6:18)。他的理由是:「你們是神的殿」。
12-14節,保羅糾正哥林多人「凡事我都可行」之錯誤觀念,說明基督徒是受升天的基督所統治的,不要受食物和肚腹身體的轄制。當認識基督復活的身體,帶來基督徒對自己身體的未來和得潔淨的追求。15-17節,他把與基督聯合的教義,應用在基督徒如何對待他們的身體上。當認識自己與基督的聯合,會使得基督徒逃避淫行。18-20節,首先,保羅命令他們行為上的悔改:「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這裡的「身子」是指人經歷生命,死亡,疾病,和性的生命。是整個人,而非人的某部分。
今日經文,6:19-20節,是在解釋18節。保羅說明淫亂是與基督徒的身份不相稱的。保羅教導哥林多人逃避淫行的核心,在於他們的身份和地位。他們已經成聖的身份,要求他們在生活行為上的聖潔(1:2)。
第19節,《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解釋:「保羅在這一章裏第六次用豈不知⋯⋯?指出哥林多人本該熟知的,來吿誡他們。前面他提及敎會整體是神的殿(三16),這裏的身子卻是單數的,每一個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naos,意思是聖地、聖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hieron,包括整個場地。這就把生命的尊貴全然提昇,無以上之。我們無論到哪裏,都帶著聖靈同往,是神喜悅居住的殿。因此,一切與神的殿不相配的行爲,都該摒除。這道理應用在淫行上,就顯而易見了,但原則的應用卻可更推廣,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兒女都不該有。
這一節使我們明白保羅對聖靈的觀念。聖殿是神的居所;這是它獨特的本質。如今,住在聖殿的是聖靈,因此聖靈是神。這聖靈是從神而來這話,也表明了這一點。人裏面的聖靈是神所賜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經歷的結果。又因聖殿屬於神,信徒又是聖殿,那末,信徒就屬於神了。」
第20節,《活石聖經注釋》這樣解釋:「從創造和救贖的角度看,我們都是屬主的。本節特別從救贖的角度看。自各各他山的十字架開始,我們就是屬祂的。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從十字架我們看見主耶穌賦予我們的價值。祂認為我們有這樣的價值,所以祂願意為我們流出寶血,付上這麼大的代價。耶穌甘願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子承擔我們的罪債,祂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的大!
既是這樣,我就不可以再認為我的身子是屬自己的。如果我隨己意使用身子,我就像盜賊一般,取用不屬於我的東西。相反,我應當用我的身子去榮耀神,神就是擁有我身子的那一位。」
原則性結論:哥林多教會的成長,經過許多生活和事奉上的試驗。使徒保羅的方法是:針對每一個問題,帶出福音的真理。使信徒從真實的生活遭遇中,認識基督和基督的十字架。基督教的福音,往往是在教會的衝突和紛爭中,被傳揚、教導和釐清的;福音的大能,神在基督裡榮耀和恩典的工作,往往彰顯於信徒的軟弱和罪中。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哥林多前書 6:19-20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19 Or do you not know that your body is a temple of the Holy Spirit within you, whom you have from God? You are not your own, 20 for you were bought with a price. So glorify God in your body.
19 ἢ οὐκ οἴδατε ὅτι τὸ σῶμα ὑμῶν ναὸς τοῦ ἐν ὑμῖν ἁγίου πνεύματός ἐστιν οὗ ἔχετε ἀπὸ θεοῦ, καὶ οὐκ ἐστὲ ἑαυτῶν; 20 ἠγοράσθητε γὰρ τιμῆς· δοξάσατε δὴ τὸν θεὸν ἐν τῷ σώματι ὑμῶν.
讀經靈修:
《哥林多前書》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開頭問安(1:1-9);第一,指出教會的罪(1-6章);第二,回答問題(7-16章);結尾問安祝福(15:15-24)。
第一部分,保羅指出教會的罪(1:10-6:20)。教會的紛爭出自於:不認識基督的十字架的福音,以世上的智慧,處理人際關係(1-2章);不認識教會的建造和使徒的執事(3-4章);教會紀律的鬆散(5-6章)。
第二部分,保羅回答問題(7-16章)。這些問題包括6部分:1)婚姻(7章);2)偶像(8-10章);3)敬拜(11章);4)恩賜(12-14章);5)復活(15章);6)捐資(16章)。
第6章中,使徒保羅繼續處理哥林多教會剩下來的兩個問題:第一, 弟兄與弟兄彼此告狀(6:1-8);第二,受到世界玷污(6:9-20)。
6:1-8節,保羅指出,為什麼基督徒不能把個人之間的紛爭,訴諸教會之外的審判法庭:首先,基督徒必須明白,信徒之間的紛爭關鍵在於屬靈的問題。保羅一開始就說明了,這些問題的產生,乃是他們不明白基督十字架的福音(2:2;3:1-3)。因此,他在6:5節問:「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的事嗎?」,也就是說:你們中間沒有一個人知道什麼是基督的十字架嗎?因此,解決基督徒之間人際關係的紛爭,雙方都必須理解基督的福音。因為,世俗的法庭是屬世的,屬肉體的,屬人的智慧的判定,無法使基督徒在屬靈上長進。世上的法庭 沒有任何屬靈的統治力量。教會必須以屬靈的智慧,按照福音的原則,按照基督的十字架,來教導介入紛爭的聖徒們(6:7節)。並執行教會勸戒,使他們悔改認罪,在基督裡合一,在福音上長大成人。教會中基督徒的紛爭,應該要按照馬太福音18:15-17,中的教導,以漸進的方式施行教會勸戒(church discipline)。
保羅在這一段經文中,用了兩個「豈不知」的問句來回答和指出他們的問題:第2節,「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基督徒若不知道,用福音的原則處理紛爭,表示他們雖然為聖徒,但是在「認識基督」上仍然是基督裡的嬰孩(3:1)。第3節,「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基督徒若對屬靈事物不理解,對自己的身份地位沒有認識,就等於是和世人一樣了(3:3)。
6:9-20節,保羅清楚地指出,哥林多教會受其受周圍宗教文化的影響,產生的十種罪。他首先提醒他們,若在生活行為上,若不能彰顯他們稱義成聖的身份和地位,就不能承受神的國,就不屬於神的國度。保羅要他們清楚因信稱義,與他們生活行為之間的關係:「奉主耶穌的名,並藉著神的靈,以經洗淨、成聖、稱義了」(6:11)。保羅為什麼用這樣的次序呢?特別是把成聖放在稱義之前,而非按照一般理解的順序。
加爾文認為,這三個藉著聖靈施行的救恩具有共同的意義,可以應用在歌林多聖徒的實際問題上:「洗淨和受玷污——成聖/分別為聖和污染的環境——稱義和罪咎的對比。保羅的意思是:一旦被稱義了,他們不會被定罪——已經被分別為聖,他們必須不要再重新被世俗的環境文化所污染——已經被洗淨了,他們必須不要再把自己玷污了。」簡言之,保羅教導基督徒要在生活中,彰顯稱義成聖的身份和地位。
保羅在這一段教導中,繼續提出四個「豈不知」的問句,指出他們犯罪的根源在於,不明白完全的福音真理:第9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他的回答是否定的(10節)。第15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第16節,「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第19節,「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從12-20節開始,保羅把焦點從全面性的十項罪,轉向淫亂的問題上(參考5:1-8)。
哥林多世俗宗教提倡一種合法的淫亂:在寺廟的敬拜處或附近,由祭司所提倡或容許的合法行為,狹義的目的是為增加生育力。後來,演變成為寺廟敬拜後的一種歡宴活(temple festivity)。因此,某些哥林多人以「凡事我都可行」(12節)作為這件事,和吃祭偶像祭物的事(10:23)的辯護。在這裡,保羅把拜偶像和淫亂被結合在一起,要他們逃避拜偶像的事(10:14)和逃避淫亂的事(6:18)。他的理由是:「你們是神的殿」。
12-14節,保羅糾正哥林多人「凡事我都可行」之錯誤觀念,說明基督徒是受升天的基督所統治的,不要受食物和肚腹身體的轄制。當認識基督復活的身體,帶來基督徒對自己身體的未來和得潔淨的追求。15-17節,他把與基督聯合的教義,應用在基督徒如何對待他們的身體上。當認識自己與基督的聯合,會使得基督徒逃避淫行。18-20節,首先,保羅命令他們行為上的悔改:「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這裡的「身子」是指人經歷生命,死亡,疾病,和性的生命。是整個人,而非人的某部分。
今日經文,6:19-20節,是在解釋18節。保羅說明淫亂是與基督徒的身份不相稱的。保羅教導哥林多人逃避淫行的核心,在於他們的身份和地位。他們已經成聖的身份,要求他們在生活行為上的聖潔(1:2)。
第19節,《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解釋:「保羅在這一章裏第六次用豈不知⋯⋯?指出哥林多人本該熟知的,來吿誡他們。前面他提及敎會整體是神的殿(三16),這裏的身子卻是單數的,每一個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naos,意思是聖地、聖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hieron,包括整個場地。這就把生命的尊貴全然提昇,無以上之。我們無論到哪裏,都帶著聖靈同往,是神喜悅居住的殿。因此,一切與神的殿不相配的行爲,都該摒除。這道理應用在淫行上,就顯而易見了,但原則的應用卻可更推廣,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兒女都不該有。
這一節使我們明白保羅對聖靈的觀念。聖殿是神的居所;這是它獨特的本質。如今,住在聖殿的是聖靈,因此聖靈是神。這聖靈是從神而來這話,也表明了這一點。人裏面的聖靈是神所賜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經歷的結果。又因聖殿屬於神,信徒又是聖殿,那末,信徒就屬於神了。」
第20節,《活石聖經注釋》這樣解釋:「從創造和救贖的角度看,我們都是屬主的。本節特別從救贖的角度看。自各各他山的十字架開始,我們就是屬祂的。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從十字架我們看見主耶穌賦予我們的價值。祂認為我們有這樣的價值,所以祂願意為我們流出寶血,付上這麼大的代價。耶穌甘願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子承擔我們的罪債,祂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的大!
既是這樣,我就不可以再認為我的身子是屬自己的。如果我隨己意使用身子,我就像盜賊一般,取用不屬於我的東西。相反,我應當用我的身子去榮耀神,神就是擁有我身子的那一位。」
原則性結論:哥林多教會的成長,經過許多生活和事奉上的試驗。使徒保羅的方法是:針對每一個問題,帶出福音的真理。使信徒從真實的生活遭遇中,認識基督和基督的十字架。基督教的福音,往往是在教會的衝突和紛爭中,被傳揚、教導和釐清的;福音的大能,神在基督裡榮耀和恩典的工作,往往彰顯於信徒的軟弱和罪中。
回應禱告:
12/5/2018 星期三
今日經文:
林前9:26-27
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26 So I do not run aimlessly; I do not box as one beating the air. 27 But I discipline my body and keep it under control, lest after preaching to others I myself should be disqualified.
26 ἐγὼ τοίνυν οὕτως τρέχω ὡς οὐκ ἀδήλως, οὕτως πυκτεύω ὡς οὐκ ἀέρα δέρων· 27 ἀλλὰ ὑπωπιάζω μου τὸ σῶμα καὶ δουλαγωγῶ, μή πως ἄλλοις κηρύξας αὐτὸς ἀδόκιμος γένωμαι.
讀經靈修:(請參考:11/21/2018 林前15:57)
《哥林多前書》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開頭問安(1:1-9);第一,指出教會的罪(1-6章);第二,回答問題(7-16章);結尾問安祝福(15:15-24)。
第一部分,保羅指出教會的罪(1:10-6:20)。教會的紛爭出自於:不認識基督的十字架的福音,以世上的智慧,處理人際關係(1-2章);不認識教會的建造和使徒的執事(3-4章);教會紀律的鬆散(5-6章)。
第二部分,保羅回答問題(7-16章)。這些問題包括6部分:1)婚姻(7章);2)偶像(8-10章);3)敬拜(11章);4)恩賜(12-14章);5)復活(15章);6)捐資(16章)。
保羅在第8章, 以基督作為榜樣,藉著解決「吃偶像祭物」的問題,立下了與弟兄相處的普遍原則:他教導哥林多人不應該因為自己屬靈的知識比較豐富完全,而傷害了那些良心軟弱的弟兄。在第9章,他以自己為榜樣,雖擁有許多權柄和權利,然而為了福音的緣故,他放棄了這些權利。不要忘了,第9章的主題還是在處理「吃偶像祭物」的問題, 仍然延續同樣的原則:我們絕對不能因為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傷害了福音。
9:1-14節,保羅說明自己作為使徒的權柄和權利。當他在歌林多的時候,是用自己的雙手工作供應生活所需,沒有從教會得到任何資助的。他甚至放棄婚姻的權利。保羅說明作為牧師,他有權利從祂牧養的教會,得到財務上的供應。
他提出了五個論述支持這個觀點:第一,1-6節,他證明自己使徒的身份,以及其他同工使徒都得到教會的供應。如果其他使徒有這樣的權利,他也應該如此。第二,7節,他用社會一般的慣例說明他職分的權利:當兵吃軍糧,果園的工人吃果子,養牛羊的牛羊的奶(牧師像軍人保護教會,像農夫照顧澆灌作物,像牧人照顧牛羊)。第三,8-11節,他提出舊約中民事律法的規定(申25:4):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來說明:若是牛可以從自己勞力的地方得著供應,難道神的僕人,不能從他們提供屬靈餵養的地方得著供應嗎?第四,12-13節,他用舊約祭司為聖殿勞碌,吃聖殿中的物,說明受教會的供應的正當性。第五,14節,他說這是主的命令: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9:15-27節,保羅說明自己雖然是使徒,也牧養供應了教會屬靈的糧食,但卻放棄犧牲他的權利。他說明了這樣做的原因有三:第一,15-18節,他甘心要叫人不花錢得福音。第二,19-23節,他希望自己是自由的,無人管轄,為要多得人。第三,24-27節,他所追求的是能得著不能壞的冠冕。
今日經文,就是這一段論述的最後結尾。在24-27節中,保羅用了賽跑得獎賞,以及拳擊比賽來說明他服事主,牧養建立教會的目的。
第24節,希臘時代,運動競賽十分普遍;僅次於奥林匹克運動會的哥林多地峽的競賽,每兩年在哥林多擧行。保羅經常以體育競賽來作比喩。賽跑中只有一個勝利者,所以每個參賽的人都要竭力爭取。獲勝並不只在乎競賽的起步。這個比喩當然不能與基督徒的道路完全吻合,因爲許多人得救,並不是只有一個勝利者。不過,保羅的重點是在信徒要像競走的人,必須竭盡所能。
第25節,《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說:「較力爭勝,原字是agōnizomai,「agony」、「agonize」兩字就是從此而出,表示竭盡心力,絕非半條心的敷衍。每個競賽者都要受嚴格的操練十個月,其間「諸事都有節制」。經過這一切之後,若獲勝,就可得一個能壞的冠冕(在哥林多地峽運動大會,用的是松枝的花冠,後來改用芹菜,到了第一世紀末,又再用松枝)。聖徒期待的比這些更有價値,是不能壞的冠冕(參提後四8)。運動員爲了暫時的獎賞,甘受極度的自制鍛鍊,對聖徒不冷不熱敷衍塞責的事奉態度,是明顯的愆責。運動員禁制許多理當享受的樂事,同樣,信徒也要禁制任何妨礙屬靈長進的事,不單是明顯的罪惡。」
第26節,保羅用了「所以」來總結他前面的論述:為什麼放棄權利,如何得著獎賞。保羅並非一個不知終點何在的運動員,也不是打空氣的拳手(指打影子或打不中對手)。保羅的信仰和事奉是有目標的,他把一切投注在清晰明確的最終目標上:傳講純正全面的福音,並且在福音的原則中生活事奉 。
第27節,保羅繼續說明了這個生活事奉的原則:「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保羅把這個原則稱為:「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他確信這是達到他最終目標的「窄門小路」。他指出此原則的絕對性:若不是活在此原則中,即使把純正全面的福音傳給人,使許多人得救,有輝煌的事奉成績, 反倒會被福音所棄絕。這讓我們回想起主耶穌的警告:「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主耶穌和保羅都指出一件事:事奉的本身,無論有多麼的成功,不能成為救恩獎賞的依據。努力的服事,並不一定表示屬靈生命的長進。保羅指出,屬靈生命的長大成熟,結出聖靈的義果的唯一道路就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攻克己身,叫身服我」[ὑπωπιάζω μου τὸ σῶμα καὶ δουλαγωγῶ](hypopiazo mou to soma kai doulagogo)(put my body under strict self-control to obey me like a slave) 的意思是:藉著嚴厲的控制(hypopiazo mou:給自己一個黑眼圈black eye),使自己身體的行為像奴隸一樣地臣服於自己。保羅等於是把羅馬書「成聖」的教義,濃縮於其中:「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8:29告訴我們,成聖的目的是:「被模成神兒子的形象」[συμμόρφους τῆς εἰκόνος τοῦ υἱοῦ αὐτοῦ] ( to be conformed to the image of his Son)。
《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解釋:「保羅不容讓肉身的喜好束縛自己。他描述自律的方法十分生動,攻克己身譯自hypōpiazō是鬥拳的動詞,意思是「給他一個黑眼」。再加上叫身服我(令它做我的奴役),可見保羅克制肉身的徹底,絕無疑問。不過,這並不是說他視肉身爲邪惡,這並不是基督敎的觀點。他乃是强調必須控制身體。棄絕譯自adokimos,即「經不過考驗」;用來表示運動會中落選的人。保羅並不是怕失去救恩,而是怕不能滿足主的心,蒙受虧損(參3:15)。」
馬太亨利這樣說:「棄絶意思就是不悅納,比賽中的裁判不通過,不髮冠冕。從頭到尾都是比賽的比方。注意,傳救恩的人可能自己得不到救恩。他可能給別人指出通往天堂的路,自己卻沒去成。正是為了避免這個,保羅才努力攻克己身,免得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失去冠冕,被至高無上的裁判所棄絶。這樣的聖潔畏懼對使徒尚且有必要,可以持守他的忠誠,對我們而言豈不更有必要?注意,聖潔的畏懼,而不是狂妄的自信,是最好的武器,能確保我們不離棄神,也不被他離棄。」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林前9:26-27
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26 So I do not run aimlessly; I do not box as one beating the air. 27 But I discipline my body and keep it under control, lest after preaching to others I myself should be disqualified.
26 ἐγὼ τοίνυν οὕτως τρέχω ὡς οὐκ ἀδήλως, οὕτως πυκτεύω ὡς οὐκ ἀέρα δέρων· 27 ἀλλὰ ὑπωπιάζω μου τὸ σῶμα καὶ δουλαγωγῶ, μή πως ἄλλοις κηρύξας αὐτὸς ἀδόκιμος γένωμαι.
讀經靈修:(請參考:11/21/2018 林前15:57)
《哥林多前書》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開頭問安(1:1-9);第一,指出教會的罪(1-6章);第二,回答問題(7-16章);結尾問安祝福(15:15-24)。
第一部分,保羅指出教會的罪(1:10-6:20)。教會的紛爭出自於:不認識基督的十字架的福音,以世上的智慧,處理人際關係(1-2章);不認識教會的建造和使徒的執事(3-4章);教會紀律的鬆散(5-6章)。
第二部分,保羅回答問題(7-16章)。這些問題包括6部分:1)婚姻(7章);2)偶像(8-10章);3)敬拜(11章);4)恩賜(12-14章);5)復活(15章);6)捐資(16章)。
保羅在第8章, 以基督作為榜樣,藉著解決「吃偶像祭物」的問題,立下了與弟兄相處的普遍原則:他教導哥林多人不應該因為自己屬靈的知識比較豐富完全,而傷害了那些良心軟弱的弟兄。在第9章,他以自己為榜樣,雖擁有許多權柄和權利,然而為了福音的緣故,他放棄了這些權利。不要忘了,第9章的主題還是在處理「吃偶像祭物」的問題, 仍然延續同樣的原則:我們絕對不能因為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傷害了福音。
9:1-14節,保羅說明自己作為使徒的權柄和權利。當他在歌林多的時候,是用自己的雙手工作供應生活所需,沒有從教會得到任何資助的。他甚至放棄婚姻的權利。保羅說明作為牧師,他有權利從祂牧養的教會,得到財務上的供應。
他提出了五個論述支持這個觀點:第一,1-6節,他證明自己使徒的身份,以及其他同工使徒都得到教會的供應。如果其他使徒有這樣的權利,他也應該如此。第二,7節,他用社會一般的慣例說明他職分的權利:當兵吃軍糧,果園的工人吃果子,養牛羊的牛羊的奶(牧師像軍人保護教會,像農夫照顧澆灌作物,像牧人照顧牛羊)。第三,8-11節,他提出舊約中民事律法的規定(申25:4):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來說明:若是牛可以從自己勞力的地方得著供應,難道神的僕人,不能從他們提供屬靈餵養的地方得著供應嗎?第四,12-13節,他用舊約祭司為聖殿勞碌,吃聖殿中的物,說明受教會的供應的正當性。第五,14節,他說這是主的命令: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9:15-27節,保羅說明自己雖然是使徒,也牧養供應了教會屬靈的糧食,但卻放棄犧牲他的權利。他說明了這樣做的原因有三:第一,15-18節,他甘心要叫人不花錢得福音。第二,19-23節,他希望自己是自由的,無人管轄,為要多得人。第三,24-27節,他所追求的是能得著不能壞的冠冕。
今日經文,就是這一段論述的最後結尾。在24-27節中,保羅用了賽跑得獎賞,以及拳擊比賽來說明他服事主,牧養建立教會的目的。
第24節,希臘時代,運動競賽十分普遍;僅次於奥林匹克運動會的哥林多地峽的競賽,每兩年在哥林多擧行。保羅經常以體育競賽來作比喩。賽跑中只有一個勝利者,所以每個參賽的人都要竭力爭取。獲勝並不只在乎競賽的起步。這個比喩當然不能與基督徒的道路完全吻合,因爲許多人得救,並不是只有一個勝利者。不過,保羅的重點是在信徒要像競走的人,必須竭盡所能。
第25節,《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說:「較力爭勝,原字是agōnizomai,「agony」、「agonize」兩字就是從此而出,表示竭盡心力,絕非半條心的敷衍。每個競賽者都要受嚴格的操練十個月,其間「諸事都有節制」。經過這一切之後,若獲勝,就可得一個能壞的冠冕(在哥林多地峽運動大會,用的是松枝的花冠,後來改用芹菜,到了第一世紀末,又再用松枝)。聖徒期待的比這些更有價値,是不能壞的冠冕(參提後四8)。運動員爲了暫時的獎賞,甘受極度的自制鍛鍊,對聖徒不冷不熱敷衍塞責的事奉態度,是明顯的愆責。運動員禁制許多理當享受的樂事,同樣,信徒也要禁制任何妨礙屬靈長進的事,不單是明顯的罪惡。」
第26節,保羅用了「所以」來總結他前面的論述:為什麼放棄權利,如何得著獎賞。保羅並非一個不知終點何在的運動員,也不是打空氣的拳手(指打影子或打不中對手)。保羅的信仰和事奉是有目標的,他把一切投注在清晰明確的最終目標上:傳講純正全面的福音,並且在福音的原則中生活事奉 。
第27節,保羅繼續說明了這個生活事奉的原則:「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保羅把這個原則稱為:「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他確信這是達到他最終目標的「窄門小路」。他指出此原則的絕對性:若不是活在此原則中,即使把純正全面的福音傳給人,使許多人得救,有輝煌的事奉成績, 反倒會被福音所棄絕。這讓我們回想起主耶穌的警告:「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主耶穌和保羅都指出一件事:事奉的本身,無論有多麼的成功,不能成為救恩獎賞的依據。努力的服事,並不一定表示屬靈生命的長進。保羅指出,屬靈生命的長大成熟,結出聖靈的義果的唯一道路就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攻克己身,叫身服我」[ὑπωπιάζω μου τὸ σῶμα καὶ δουλαγωγῶ](hypopiazo mou to soma kai doulagogo)(put my body under strict self-control to obey me like a slave) 的意思是:藉著嚴厲的控制(hypopiazo mou:給自己一個黑眼圈black eye),使自己身體的行為像奴隸一樣地臣服於自己。保羅等於是把羅馬書「成聖」的教義,濃縮於其中:「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8:29告訴我們,成聖的目的是:「被模成神兒子的形象」[συμμόρφους τῆς εἰκόνος τοῦ υἱοῦ αὐτοῦ] ( to be conformed to the image of his Son)。
《丁道爾聖經注釋》這樣解釋:「保羅不容讓肉身的喜好束縛自己。他描述自律的方法十分生動,攻克己身譯自hypōpiazō是鬥拳的動詞,意思是「給他一個黑眼」。再加上叫身服我(令它做我的奴役),可見保羅克制肉身的徹底,絕無疑問。不過,這並不是說他視肉身爲邪惡,這並不是基督敎的觀點。他乃是强調必須控制身體。棄絕譯自adokimos,即「經不過考驗」;用來表示運動會中落選的人。保羅並不是怕失去救恩,而是怕不能滿足主的心,蒙受虧損(參3:15)。」
馬太亨利這樣說:「棄絶意思就是不悅納,比賽中的裁判不通過,不髮冠冕。從頭到尾都是比賽的比方。注意,傳救恩的人可能自己得不到救恩。他可能給別人指出通往天堂的路,自己卻沒去成。正是為了避免這個,保羅才努力攻克己身,免得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失去冠冕,被至高無上的裁判所棄絶。這樣的聖潔畏懼對使徒尚且有必要,可以持守他的忠誠,對我們而言豈不更有必要?注意,聖潔的畏懼,而不是狂妄的自信,是最好的武器,能確保我們不離棄神,也不被他離棄。」
回應禱告:
12/4/2018 星期二
今日經文:
詩篇 37:4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祂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
וְהִתְעַנַּ֥ג עַל־יְהוָ֑ה וְיִֽתֶּן־לְ֝ךָ֗ מִשְׁאֲלֹ֥ת לִבֶּֽךָ׃
4 Delight yourself in the Lord, and he will give you the desires of your heart.
讀經靈修:
詩篇37屬於《詩篇》第一卷書(詩1-41)。第一卷書的主題是:「衝突對立」。在以色列國度設立時期,其君王所經歷的衝突。大衛被神揀選,在衝突對立中承受君王職分,其王朝最終產生了那一位屬天的君王——在衝突對立中建立神永遠國度的耶穌基督。大衛國度受到的敵對和低檔,預表了基督和祂的教會所要面對的挑戰。
對大衛個人的救恩而言,他從所遭受的敵對和衝突中,被模成了柔軟謙卑的生命特質,不但描繪了因信稱義的聖徒,在成聖的路上,在衝突對立的遭遇中,如何靠著他對神的認識,在內心制伏和終止天然本性,受外在遭遇激動所產生的惡行。
詩篇34和37是所謂的「離合詩」(Acrostic Psalms)(詩9/10,25,34,37):就是各行詩的句首字母,是按照希伯來文字母的順序安排的。以34和37「離合詩」為頭尾的四首詩篇,詩34-37,都屬於「無辜受苦者」的詩篇。接下來的四首詩篇,詩38-41,則屬於「因罪受苦者」的詩篇。這八首詩篇,特別可以幫助在成聖路上受苦的聖徒。這些刻意的結構性安排,都是為了聖徒能夠掌握詩篇的主題內容。
詩篇37共有40節,可以分為5個部分,從這5部分的內容,可以看到一種「交叉對稱」的文體結構。這是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常使用的文體安排,為要凸顯中心信息:在12-16節,用生命平安和死亡受罰的對比,啟示惡人和義人不同的道路和結局 。
A. 勸告要仰望主的拯救(1-6節)
B. 治死身體惡行,認識主的應許(7-11)
C. 惡人和義人不同的道路和結局(12-26)
B‘. 治死身體惡行,認識主的應許(27-33)
A‘. 勸告要仰望主的拯救(34-40節)
這篇詩以動人的方式,談到了生命和死亡,智慧和愚昧,獎賞和受罰的許多議題。大衛在受惡人攻擊的遭遇中,在心裡受困時,所思想的問題是:神所應許的拯救。他確定主會保守義人,並且肯定會享受到神所應許的豐盛的祝福。
《NBC聖經注釋》的作者,按照內容大意把這篇詩命名為:「個人屬靈爭戰的基本原則」(An ABC for personal spiritual conflict)。這篇詩可以被看為是詩篇36結尾經文的註解,它解開了聖徒的生命在成聖過程中,常常發生的內心痛苦張力:一方面要在人際關係中活出神對義的要求;一方面要忍受人無故的衝突對立。
大衛在面對外在衝突對立時,他內心的反應是,第一:制伏心懷意念中被激動的情緒和怒氣:「心懷不平」的原文是[חָרָה](karar)(become hot, angry)(重複出現在1,7,8節)。英文翻譯為「fret」「怒火中燒」的意思。「生出嫉妒」的原文[קָנָא](qana)也是一種激動的情氣(to get heated, become excited about)——「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保羅在羅馬書中以教義的方式,教導了這個屬靈爭戰的原則:「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4-13)。
《活石聖經注釋》這樣說:「首先,我們必須不讓自己為作惡的心懷不平。這樣做的危險是,我們晚上躺在床上,回想整件可惡的事件。我們先想到他們所說和所作的一切,然後再想起我們怎樣回答他們,再後希望自己曾想出別的方法還擊他們!不久,我們的消化胃液變成硫酸,於是就在床上輾轉反側,不知道能否入睡!我們這樣心懷不平,並不能傷害任何人,卻只傷害自己,而且不能成就甚麼。我們總不要這樣做!無論怎樣,我們不應向那行不義的人生出嫉妒!這世界就是他們唯一的天堂。報應的鐮刀快要把他們割下,他們偉大的事業也將要枯乾。」
第二,把思想情緒轉向神,以神的信實為糧。大衛對他自己的心說:「3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 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 4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因為唯有能制伏肉體的力量的,就是神在福音中的應許:基督——要我們被模成兒子的形象(羅8:29)。我們心中所求的是什麼?基督在我們身上所要成就的, 也是我們心裡所求的。唯有如此,我們才能以他為糧,以耶和華為樂。保羅在羅馬書中以教義的方式,教導了這個屬靈爭戰的原則:「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8:4-13)。我們必須知道這些大大小小的遭遇,都與我們的救恩有關係:聖靈要引導我們結出成聖的果子。
《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這樣說:「仇敵與對頭會霸佔我們的心思,不容易擺脫,可是新的注意焦點,卻可以將之驅除;請注意此段對神的專注,從四句話都含祂的名字可表達出來。這動作包括用心改變情緖(4a節,為樂;參,保羅與西拉在監獄中,一面禱吿一面唱詩),並將自己的前途(你的事,5節)與名聲(你的公義,6節),都交託給祂…在神學上與心理上,這都是智慧之言,不僅因爲如此一來,受害者就不會一直鑽在自己的問題中,也因爲神的路是以善勝惡;不論如何,「人的忿怒並不成就神的義」(雅1:20;參,羅12:21)。福音書更强化這勸勉,其實舊約亦有同樣的講論——不僅行一般的善事,尤其是要向「恨你的人」行(路6:27;參,箴25:21)。」
今日經文,「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是關於大衛君王面對外在衝突對立的時候,他內心的爭戰的描述。
加爾文對這一節經文作了這樣的註解:「因此,我們必須持續地,把我們的心思轉向這個真理:除非神以恩典對待我們,我們不會滿意的,因此,我們因祂是我們父親,而發出的喜樂,會超過世上所有的快樂。對要以神為樂的命令,因此,加上了一個應許: 我們若滿足於單單以神為樂,祂將會充足地賜給我們一切我們想要的: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這不是在暗示,敬虔的人會立刻得到所想要的任何東西;神也不會去滿足他們虛妄的慾望,所要得到的利益。這裡的意思是:我們若把心思完全停留在神身上,不讓我們的幻想,像其他人一樣,遊走隨從那些虛空和瑣碎的事;所有其他的事,神都會在適當的時賜給我們的。」
回應禱告:
今日經文:
詩篇 37:4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祂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
וְהִתְעַנַּ֥ג עַל־יְהוָ֑ה וְיִֽתֶּן־לְ֝ךָ֗ מִשְׁאֲלֹ֥ת לִבֶּֽךָ׃
4 Delight yourself in the Lord, and he will give you the desires of your heart.
讀經靈修:
詩篇37屬於《詩篇》第一卷書(詩1-41)。第一卷書的主題是:「衝突對立」。在以色列國度設立時期,其君王所經歷的衝突。大衛被神揀選,在衝突對立中承受君王職分,其王朝最終產生了那一位屬天的君王——在衝突對立中建立神永遠國度的耶穌基督。大衛國度受到的敵對和低檔,預表了基督和祂的教會所要面對的挑戰。
對大衛個人的救恩而言,他從所遭受的敵對和衝突中,被模成了柔軟謙卑的生命特質,不但描繪了因信稱義的聖徒,在成聖的路上,在衝突對立的遭遇中,如何靠著他對神的認識,在內心制伏和終止天然本性,受外在遭遇激動所產生的惡行。
詩篇34和37是所謂的「離合詩」(Acrostic Psalms)(詩9/10,25,34,37):就是各行詩的句首字母,是按照希伯來文字母的順序安排的。以34和37「離合詩」為頭尾的四首詩篇,詩34-37,都屬於「無辜受苦者」的詩篇。接下來的四首詩篇,詩38-41,則屬於「因罪受苦者」的詩篇。這八首詩篇,特別可以幫助在成聖路上受苦的聖徒。這些刻意的結構性安排,都是為了聖徒能夠掌握詩篇的主題內容。
詩篇37共有40節,可以分為5個部分,從這5部分的內容,可以看到一種「交叉對稱」的文體結構。這是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常使用的文體安排,為要凸顯中心信息:在12-16節,用生命平安和死亡受罰的對比,啟示惡人和義人不同的道路和結局 。
A. 勸告要仰望主的拯救(1-6節)
B. 治死身體惡行,認識主的應許(7-11)
C. 惡人和義人不同的道路和結局(12-26)
B‘. 治死身體惡行,認識主的應許(27-33)
A‘. 勸告要仰望主的拯救(34-40節)
這篇詩以動人的方式,談到了生命和死亡,智慧和愚昧,獎賞和受罰的許多議題。大衛在受惡人攻擊的遭遇中,在心裡受困時,所思想的問題是:神所應許的拯救。他確定主會保守義人,並且肯定會享受到神所應許的豐盛的祝福。
《NBC聖經注釋》的作者,按照內容大意把這篇詩命名為:「個人屬靈爭戰的基本原則」(An ABC for personal spiritual conflict)。這篇詩可以被看為是詩篇36結尾經文的註解,它解開了聖徒的生命在成聖過程中,常常發生的內心痛苦張力:一方面要在人際關係中活出神對義的要求;一方面要忍受人無故的衝突對立。
大衛在面對外在衝突對立時,他內心的反應是,第一:制伏心懷意念中被激動的情緒和怒氣:「心懷不平」的原文是[חָרָה](karar)(become hot, angry)(重複出現在1,7,8節)。英文翻譯為「fret」「怒火中燒」的意思。「生出嫉妒」的原文[קָנָא](qana)也是一種激動的情氣(to get heated, become excited about)——「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保羅在羅馬書中以教義的方式,教導了這個屬靈爭戰的原則:「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4-13)。
《活石聖經注釋》這樣說:「首先,我們必須不讓自己為作惡的心懷不平。這樣做的危險是,我們晚上躺在床上,回想整件可惡的事件。我們先想到他們所說和所作的一切,然後再想起我們怎樣回答他們,再後希望自己曾想出別的方法還擊他們!不久,我們的消化胃液變成硫酸,於是就在床上輾轉反側,不知道能否入睡!我們這樣心懷不平,並不能傷害任何人,卻只傷害自己,而且不能成就甚麼。我們總不要這樣做!無論怎樣,我們不應向那行不義的人生出嫉妒!這世界就是他們唯一的天堂。報應的鐮刀快要把他們割下,他們偉大的事業也將要枯乾。」
第二,把思想情緒轉向神,以神的信實為糧。大衛對他自己的心說:「3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 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 4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因為唯有能制伏肉體的力量的,就是神在福音中的應許:基督——要我們被模成兒子的形象(羅8:29)。我們心中所求的是什麼?基督在我們身上所要成就的, 也是我們心裡所求的。唯有如此,我們才能以他為糧,以耶和華為樂。保羅在羅馬書中以教義的方式,教導了這個屬靈爭戰的原則:「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8:4-13)。我們必須知道這些大大小小的遭遇,都與我們的救恩有關係:聖靈要引導我們結出成聖的果子。
《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這樣說:「仇敵與對頭會霸佔我們的心思,不容易擺脫,可是新的注意焦點,卻可以將之驅除;請注意此段對神的專注,從四句話都含祂的名字可表達出來。這動作包括用心改變情緖(4a節,為樂;參,保羅與西拉在監獄中,一面禱吿一面唱詩),並將自己的前途(你的事,5節)與名聲(你的公義,6節),都交託給祂…在神學上與心理上,這都是智慧之言,不僅因爲如此一來,受害者就不會一直鑽在自己的問題中,也因爲神的路是以善勝惡;不論如何,「人的忿怒並不成就神的義」(雅1:20;參,羅12:21)。福音書更强化這勸勉,其實舊約亦有同樣的講論——不僅行一般的善事,尤其是要向「恨你的人」行(路6:27;參,箴25:21)。」
今日經文,「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是關於大衛君王面對外在衝突對立的時候,他內心的爭戰的描述。
加爾文對這一節經文作了這樣的註解:「因此,我們必須持續地,把我們的心思轉向這個真理:除非神以恩典對待我們,我們不會滿意的,因此,我們因祂是我們父親,而發出的喜樂,會超過世上所有的快樂。對要以神為樂的命令,因此,加上了一個應許: 我們若滿足於單單以神為樂,祂將會充足地賜給我們一切我們想要的: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這不是在暗示,敬虔的人會立刻得到所想要的任何東西;神也不會去滿足他們虛妄的慾望,所要得到的利益。這裡的意思是:我們若把心思完全停留在神身上,不讓我們的幻想,像其他人一樣,遊走隨從那些虛空和瑣碎的事;所有其他的事,神都會在適當的時賜給我們的。」
回應禱告:
12/3/2018 星期一
今日經文:
羅馬書8:14-15 (三之一)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4 For all who are led by the Spirit of God are sons of God. 15 For you did not receive the spirit of slavery to fall back into fear, but you have received the Spirit of adoption as sons, by whom we cry, “Abba! Father!”
14 ὅσοι γὰρ πνεύματι θεοῦ ἄγονται, οὗτοι υἱοὶ θεοῦ εἰσιν. 15 οὐ γὰρ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 πάλιν εἰς φόβον ἀλλὰ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ἐν ᾧ κράζομεν· αββα ὁ πατήρ.
讀經靈修:
從這兩節經文開始,一直到8章結束,都圍繞在「神兒子」這個主題上:從14節的「神兒子」,15節的「兒子」,16節的「神的兒女」,21節的「神兒女」,23節的「兒子的名分」,到29節的最高點:「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以及32節的「神自己的兒子」。因此,我們必須順著此脈絡,來理解14-15節經文。並且要從整本聖經來理解「神的兒子」和「兒子的名分」。
提綱:成聖的「身份」和「經歷」。前面8:12-13節,講到成聖的「基礎」和「果效」 ;14-15節說明成聖的「身分」和「經歷」。保羅從14節開始一個新的論述,進一步地證明前面的主題——救恩的穩妥:那些因信稱義的人,在基督裡不定罪了,享受永生的祝福,不僅因為他們有內住的聖靈,更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子」。
8:14-15節,教導我們兩個成聖的原則:「客觀的身分地位」和「主觀的經歷過程」。「客觀的」(objective) 表示,這個真理的認知,原來不存在我們裡面,不屬於世界上的知識,不屬於世上的宗教和道德裡的。這是神所啟示的真理,是需要學習,需要被教導的。「主觀的」(subjective),表示是發生在每一個「神的兒子」生命中,因人而異,但原則相同的經歷(亞伯拉罕、大衛、保羅、彼得 )。
第14節,「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14節)。保羅把基督裡因信稱義的地位,進一步地發展為「神的兒子」的身份,作為解釋成聖的真理的核心觀念。藉此,他把稱義成聖的真理,擴大關聯到舊約聖經中,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子的救贖歷史和經歷,並且,緊緊地抓著了「基督是神的兒子」為核心的思想。這樣,他預備了後來,在8:29節說明,成聖最終極的目的:『模成神兒子的樣式』。同時,也預備了他接下來,在9章要論述的,關於以色列人的救恩的問題:「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羅9:4,6)。」
1)-「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
兩個重點。第14節的經文,首先教導我們兩件事:第一,救恩的穩妥。因為是神的兒子的關係,神雖然會管教我們,但是永遠不會改變天父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所以「救恩的穩妥」是這裡的主題之一。第二,「救恩的有限範圍」 。這裡的反向意思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兒子。這裡不但否認了「普世救恩論」和「簡單相信論」(easy believism),也解釋了《登山寶訓》的窄門小路,聰明和無知的蓋房者 。
與前文的關係。這一節經文的開頭是「因為」。表示這一節經文是前面論述的原因和結論 。我們往前回想:「凡被聖靈引導的」,就是那些靠著聖靈治死身體惡行的人(8:12-13);就是那些有聖靈內住的人(8:9-11);就是那些體貼聖靈的事的人(8:5-8);就是那些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8:4);就是在基督裡不定罪,已經被基督裡生命聖靈的律釋放,脫離了罪和死的律的人。簡言之,被聖靈引導的人,就是因信稱義,受到聖靈的統治的人。 這些人是神的兒子,而他們的救恩,他們的永生是得到保證的——他們必要活著(第13節)。
經文大意。加爾文說:「保羅給我們看到,惟有那些被認為是神兒子的人,才是受祂的靈所治理,因為惟有藉這個記號,祂才承認我們是屬於祂的。這裏也同時毀去了假冒為善者空洞的自誇,他們沒有實際,卻僭取了虛銜;然而信徒們卻能因此而得激勵,並且不再懷疑他們救恩的確據。」
「兒子的名分」。14節的「神的兒子」主要是講到身分和地位的問題。15節的「兒子」希臘文(hyiothesia) 是「兒子的名分」英文翻譯為「領養為兒子」(adoption)。這個希臘字的名詞,傳達一個主要的法律意義:有「兒子名分」(sonship),被領養的兒子,在法律上具有承受父親產業的所以權利和特權,與親生的兒子一樣。「神兒子的名分」在聖經中至少有下列五個意義:
1a-神的兒女和可怒之子。這個觀念是教導我們,我們原來都不是神的兒子。《以弗所書》2:3節,「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本性的慾望],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思想模式dianoia]去行,本為可怒之子[by nature children of wrath][本性上是憤怒的孩子],和別人一樣。」
1b-神的兒子和神的兒女。神的兒子[υἱοί θεοῦ](huios theou)和神的兒女/孩子[τέκνα θεοῦ](tekna theou),兩者是同樣的意思。不同處在於,前者的用字,表示一種長大成熟的觀念。所以,基督稱為神的兒子,而非神的孩子。《加拉太書》第4章1-7節,保羅就用以色列在舊約時期的教會,比喻為在孩童[νήπιος](nepios),和新約時期的教會,比喻為兒子時期,作為對比,說明基督徒的兒子的名分的意義,在於對福音和律法的區別,福音和世俗小學之區別的認識上,漸漸長大成熟。一方面,神的兒女/孩童,基督裡的嬰孩,和兒子,在法律上都具有承受產業的權利;但必須長大才能享受完全的兒子權利福祉。
1c-神的兒子是聖約關係。聖經中對神的子民的稱呼(單數)(出4:22;耶3:19;何11:1),或者以色列人被成為神的兒子(複數)(申14:1;何1:10;賽43:6;羅9:26)。許多地方神也被稱為是以色列人的父親(申32:6;賽64:8)。神的兒子,神的兒女都講到恩典之約中,神與我們的關係——永遠不能隔絕之聖約的愛 。因為這種父親與兒子的關係,所以我們的救恩是穩妥的。雖然父親會管教我們,但祂的管教是出於聖約的愛,要我們與祂的聖潔有份(申8:5;來12:5-11;伯5:17;詩94:12);而非律法死亡的懲處。
1d-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8:3,29;可14:36;詩2)。 當我們說,耶穌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意思是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復活升天,坐在父右邊。 這是一個聖約的關係,講到基督的工作:「10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11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12 說: “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 在會中我要頌揚你。” 」
1e-神的兒子真正的意義。第一,與基督的性情相似(太5:9,45;加3:7;羅8:29);第二,聖約的愛的關係(林後6:18);第三,國度產業的承受。(加3:8;約壹3:2) 「兒子的名分」
「兒子的名分」的教義。 《西敏斯特信仰告白》12章,論兒子的名分。 「神在祂的獨生子裡面,並為了祂獨生子耶穌基督的緣故,將得兒子名分的恩典,賜給凡被稱義的人,藉此他們被歸入到神子民的數目中,得享神眾子的自由和權利。他們身上有神的名字,受兒子的靈, 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呼叫阿爸父﹔ 蒙父的憐憫 、保護 、供養、管教,但永不被撇棄,反受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承受應許,成為上帝永遠救恩的後嗣。」
結論:「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在認識基督的知識上長大成熟,知道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順服聖靈的統治時,就見證了他們因信稱義所得著的「兒子的名分」,並且認識到他們在基督裡,蒙父的憐憫 、保護 、供養、管教,但永不被撇棄,反受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承受應許,成為上神遠救恩的後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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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文:
羅馬書8:14-15 (三之一)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4 For all who are led by the Spirit of God are sons of God. 15 For you did not receive the spirit of slavery to fall back into fear, but you have received the Spirit of adoption as sons, by whom we cry, “Abba! Father!”
14 ὅσοι γὰρ πνεύματι θεοῦ ἄγονται, οὗτοι υἱοὶ θεοῦ εἰσιν. 15 οὐ γὰρ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δουλείας πάλιν εἰς φόβον ἀλλὰ ἐλάβετε 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ἐν ᾧ κράζομεν· αββα ὁ πατήρ.
讀經靈修:
從這兩節經文開始,一直到8章結束,都圍繞在「神兒子」這個主題上:從14節的「神兒子」,15節的「兒子」,16節的「神的兒女」,21節的「神兒女」,23節的「兒子的名分」,到29節的最高點:「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以及32節的「神自己的兒子」。因此,我們必須順著此脈絡,來理解14-15節經文。並且要從整本聖經來理解「神的兒子」和「兒子的名分」。
提綱:成聖的「身份」和「經歷」。前面8:12-13節,講到成聖的「基礎」和「果效」 ;14-15節說明成聖的「身分」和「經歷」。保羅從14節開始一個新的論述,進一步地證明前面的主題——救恩的穩妥:那些因信稱義的人,在基督裡不定罪了,享受永生的祝福,不僅因為他們有內住的聖靈,更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子」。
8:14-15節,教導我們兩個成聖的原則:「客觀的身分地位」和「主觀的經歷過程」。「客觀的」(objective) 表示,這個真理的認知,原來不存在我們裡面,不屬於世界上的知識,不屬於世上的宗教和道德裡的。這是神所啟示的真理,是需要學習,需要被教導的。「主觀的」(subjective),表示是發生在每一個「神的兒子」生命中,因人而異,但原則相同的經歷(亞伯拉罕、大衛、保羅、彼得 )。
第14節,「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14節)。保羅把基督裡因信稱義的地位,進一步地發展為「神的兒子」的身份,作為解釋成聖的真理的核心觀念。藉此,他把稱義成聖的真理,擴大關聯到舊約聖經中,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子的救贖歷史和經歷,並且,緊緊地抓著了「基督是神的兒子」為核心的思想。這樣,他預備了後來,在8:29節說明,成聖最終極的目的:『模成神兒子的樣式』。同時,也預備了他接下來,在9章要論述的,關於以色列人的救恩的問題:「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羅9:4,6)。」
1)-「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
兩個重點。第14節的經文,首先教導我們兩件事:第一,救恩的穩妥。因為是神的兒子的關係,神雖然會管教我們,但是永遠不會改變天父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所以「救恩的穩妥」是這裡的主題之一。第二,「救恩的有限範圍」 。這裡的反向意思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兒子。這裡不但否認了「普世救恩論」和「簡單相信論」(easy believism),也解釋了《登山寶訓》的窄門小路,聰明和無知的蓋房者 。
與前文的關係。這一節經文的開頭是「因為」。表示這一節經文是前面論述的原因和結論 。我們往前回想:「凡被聖靈引導的」,就是那些靠著聖靈治死身體惡行的人(8:12-13);就是那些有聖靈內住的人(8:9-11);就是那些體貼聖靈的事的人(8:5-8);就是那些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8:4);就是在基督裡不定罪,已經被基督裡生命聖靈的律釋放,脫離了罪和死的律的人。簡言之,被聖靈引導的人,就是因信稱義,受到聖靈的統治的人。 這些人是神的兒子,而他們的救恩,他們的永生是得到保證的——他們必要活著(第13節)。
經文大意。加爾文說:「保羅給我們看到,惟有那些被認為是神兒子的人,才是受祂的靈所治理,因為惟有藉這個記號,祂才承認我們是屬於祂的。這裏也同時毀去了假冒為善者空洞的自誇,他們沒有實際,卻僭取了虛銜;然而信徒們卻能因此而得激勵,並且不再懷疑他們救恩的確據。」
「兒子的名分」。14節的「神的兒子」主要是講到身分和地位的問題。15節的「兒子」希臘文(hyiothesia) 是「兒子的名分」英文翻譯為「領養為兒子」(adoption)。這個希臘字的名詞,傳達一個主要的法律意義:有「兒子名分」(sonship),被領養的兒子,在法律上具有承受父親產業的所以權利和特權,與親生的兒子一樣。「神兒子的名分」在聖經中至少有下列五個意義:
1a-神的兒女和可怒之子。這個觀念是教導我們,我們原來都不是神的兒子。《以弗所書》2:3節,「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本性的慾望],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思想模式dianoia]去行,本為可怒之子[by nature children of wrath][本性上是憤怒的孩子],和別人一樣。」
1b-神的兒子和神的兒女。神的兒子[υἱοί θεοῦ](huios theou)和神的兒女/孩子[τέκνα θεοῦ](tekna theou),兩者是同樣的意思。不同處在於,前者的用字,表示一種長大成熟的觀念。所以,基督稱為神的兒子,而非神的孩子。《加拉太書》第4章1-7節,保羅就用以色列在舊約時期的教會,比喻為在孩童[νήπιος](nepios),和新約時期的教會,比喻為兒子時期,作為對比,說明基督徒的兒子的名分的意義,在於對福音和律法的區別,福音和世俗小學之區別的認識上,漸漸長大成熟。一方面,神的兒女/孩童,基督裡的嬰孩,和兒子,在法律上都具有承受產業的權利;但必須長大才能享受完全的兒子權利福祉。
1c-神的兒子是聖約關係。聖經中對神的子民的稱呼(單數)(出4:22;耶3:19;何11:1),或者以色列人被成為神的兒子(複數)(申14:1;何1:10;賽43:6;羅9:26)。許多地方神也被稱為是以色列人的父親(申32:6;賽64:8)。神的兒子,神的兒女都講到恩典之約中,神與我們的關係——永遠不能隔絕之聖約的愛 。因為這種父親與兒子的關係,所以我們的救恩是穩妥的。雖然父親會管教我們,但祂的管教是出於聖約的愛,要我們與祂的聖潔有份(申8:5;來12:5-11;伯5:17;詩94:12);而非律法死亡的懲處。
1d-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8:3,29;可14:36;詩2)。 當我們說,耶穌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意思是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復活升天,坐在父右邊。 這是一個聖約的關係,講到基督的工作:「10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11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12 說: “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 在會中我要頌揚你。” 」
1e-神的兒子真正的意義。第一,與基督的性情相似(太5:9,45;加3:7;羅8:29);第二,聖約的愛的關係(林後6:18);第三,國度產業的承受。(加3:8;約壹3:2) 「兒子的名分」
「兒子的名分」的教義。 《西敏斯特信仰告白》12章,論兒子的名分。 「神在祂的獨生子裡面,並為了祂獨生子耶穌基督的緣故,將得兒子名分的恩典,賜給凡被稱義的人,藉此他們被歸入到神子民的數目中,得享神眾子的自由和權利。他們身上有神的名字,受兒子的靈, 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呼叫阿爸父﹔ 蒙父的憐憫 、保護 、供養、管教,但永不被撇棄,反受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承受應許,成為上帝永遠救恩的後嗣。」
結論:「神的兒子」:成聖的客觀身分——承受產業。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在認識基督的知識上長大成熟,知道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順服聖靈的統治時,就見證了他們因信稱義所得著的「兒子的名分」,並且認識到他們在基督裡,蒙父的憐憫 、保護 、供養、管教,但永不被撇棄,反受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承受應許,成為上神遠救恩的後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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