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
HOLINESS
萊爾(J. C. Ryle )著
張百合 譯
轉載自:https://api.yongbuzhixi.com/NODE/11572
01-罪
第1章 罪
「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一3:4)
「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一3:4)
關於基督徒的聖潔,要想得到正確的觀點,就必須以研究“罪”這一廣大而又嚴肅的題目開始。想建得高就必須挖得探。在這裡犯錯誤是非常不利的。錯誤的聖潔觀往往源於錯誤的人類敗壞觀。因此在這卷論述聖潔的系列文章的開頭,我要先對“罪”作一些清楚的表述。
清楚的事實是,對罪的正確認識是得救的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沒有這種正確認識,諸如稱義、歸正、成聖這些教義都只是「言語和名目」,對人的頭腦並沒有什麼意義。所以,當神使一個人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時,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光照他的心,讓他看到自己是一個罪債纍纍的人。在創世記中,物質世界的創造從「光」開始,屬靈的創造也是一樣。神通過聖靈的工作,「照在我們心裡」,然後屬靈的生命就開始了(林後4:6)。當今大部分的錯誤、異端和假道,都源於對罪的晦暗不明、混淆不清的觀點。—個人如果沒有認識到自己靈魂疾病的危險性,那麼,他滿足於虛假和不完全的補救方法就不足為奇了。我相信,十九世紀教會的主要缺乏之一,是有關罪的更清楚更充分的教導【現在也是這樣。】。
(1)作為這個主題的開始,我要先給罪下個“定義”。當然,我們都熟悉「罪」和「罪人」這些用語。我們經常說這個世界存在著「罪」,以及人們「犯罪」。但是這些詞語意味著什麼?我們真的知道嗎?關於這一點,恐怕有許多思想上的迷惑和混淆。讓我試著儘量簡短地加以解答。
概括地說,關於「罪」,英格蘭教會《三十九信綱》第九條宣告說:
作為亞當天然的後裔,每個人都有犯罪和敗壞的本性;因此,人遠離了起初的公義,並且本性傾向邪惡,以致肉體總是和靈性相爭;所以,每一個生在這世上的人,都應得到神的震怒和毀滅。
簡言之,罪就是那影響著全人類的廣泛的道德疾患,它遍及每一階層、等級和家族,各族,各國,各民;凡婦人生的,除了一個之外,沒有人脫離它。不用說,這個例外就是主耶穌基督。
說得更具體點,「罪」是由行動、說話、思考、意念中任何不符合神心意和律法的事組成的。就像聖經簡短言明的那樣,「罪」就是「違背律法」(約一3:4)。只要我們內心或外在與神顯明的心意和品德的絶對標準有絲毫偏差,就構成罪,並且立刻使我們在神的眼中有罪責。
當然.我無需告訴任何仔細閲讀聖經的人,一個人在沒有公開的和看得見的不道德行為時,也可能在心中和思想上觸犯了神的律法。我們的主已在登山寶訓中澄清了這個問題,其淸楚程度是無可爭辯的(太5:21-28),甚至我國的一個詩人都確實地說,「一個人可以時常笑容可掬,但卻是個惡棍。」
再者,我無需告訴一個認真學習新約聖經的人,不但有主動之罪【作不該作的。】,也有疏忽之罪【不作該作的。】;正如我們的祈禱書合理地提示我們的那樣,我們犯罪是指「不做該做的事」和「去做不該做的事」。在馬太福音中,我們的主以嚴肅的話語毫無爭議地認定了這一點。那裡說,「離開我……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進入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太25:41-42)。敬虔的大主教阿塞爾臨終前說:「主啊,赦免我所有的罪,特別是我的疏忽之罪」。這話是深刻而又周密。
一個人可能犯了罪卻渾然不知,而且在有罪責的時候,還自以為淸白。我認為,在這樣的時代提醒讀者這一點十分有必要。「除非我們覺悟並意識到罪,否則罪就不是罪」這種現代主張,我在聖經裡找不到任何根據。相反,在被不合理地忽略的利未記第四和第五章中,以及在民數記的第十五章中,我發現神明確教導以色列人有“誤犯的罪”【指的是無意中犯的罪。】,這種罪使人不潔並需要贖罪(利4:1-35;5:14-19;民15:25-29)。我也發現,我們的主清楚地教導「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並沒有由於他的無知而免遭懲罰,反而被「責打」(路12:48)。我們必須記住,當我們用自己有限的可憐的知識和意識來衡量自己的罪孽程度時,我們的處境是非常危險的。在這方面,更深入地研習利未記將會給我們帶來很大好處。
(2)關於這個叫做「罪」的廣大道德疾患的“根源”,我必須說幾句。我恐怕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對這個問題的觀點可悲地存有缺陷而且不純正。我不敢忽略這一點。讓我們牢記,人的罪孽並不是從外面,而是從裡面開始的。它並不是由早期不好的教養所引起的。它並不像一些軟弱的基督徒很喜歡說的那樣,是從壞朋友和壞榜樣那兒學來的。不!它是一種家族的疾病,是從我們的第一代父母亞當和夏娃那裡繼承來的,我們與生倶來地帶著它。我們的祖先,按照「神的形象」被造(創1:26-27),一開始是清潔和公義的,然而他們從最初的公義墮落了,變得有罪和敗壞。從那天起直到今日,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按照墮落的亞當和夏娃的樣式出生,並繼承了一個傾向於邪惡的心靈和本性。「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我們本為可怒之子」,「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從人心裡(自然而然地。好像出於源泉)發出惡念、苟合」,以及其它類似的東西(羅5:12;約3.6;弗2:3;羅8:7;可7:21)。今年才出生的最嬌美的嬰孩,他是家庭的陽光,但卻不像他母親喜歡喊他的那樣,是一個小「天使」,或是一個小「天真」,而是一個小「罪人」。哎!當這個小傢伙躺在揺籃中嫣然一笑或咯咯笑時,他心中卻埋著各樣邪惡的種子!只要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身量和頭腦都成長時,他裡面有一種不止息的朝向邪惡的趨向和朝向善良的退縮。你將在他裡面看到欺詐、壞脾氣、自私、任性、固執、貪婪、嫉妒、猜忌、情慾的萌芽和起源。這些,如果放任不管的話,將會以令人痛心的速度發芽漸長。誰教了孩子這些?他是從哪裡學來的?只有聖經才能回答這些問題!關於自己的孩子,父母總會說些愚蠢的話,其中最糟的常話是:「我兒子“在心底裡是好的”,他沒有做到他應該的那樣,是因為他落入了壞人的手中。公立學校是個壞地方。老師不管孩子。其實我孩子的內心是好的。」但是,真理卻令人不快地與此截然相反。所有罪的第一起因都在於這孩子心中與生俱來的敗壞,而不在於學校。
(3)說到稱之為「罪」的這一人類廣大道德疾病的“範圍”,我們要謹防出錯。唯一安全的根據,是聖經為我們擺明的。「人所思想的」天生是「惡」,並且「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創6:5;耶17:9)。罪是一種疾病,滲透、遍及我們道德本性的毎一部分和我們心意的每一部分。悟性,情感,推理能力,意志,都或多或少地被感染了。甚至良心也被如此矇蔽,以至於不能作為一種穩妥可靠的引導;除非受到聖靈的光照,否則良心極有可能把錯誤的當成正確的來引導人。一句話,我們「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賽1:6)。這一疾病可能被一層薄薄的慇勤、謙恭、溫文爾雅和彬彬有禮所掩蓋,然而它卻深深地紮根於人的骨子裡。
我完全承認,人身上仍然存留著許多高尚美妙的能力,這一點在藝術、科學和文學中得到巨大的展示。但有一個事實卻沒有改變,即在屬靈的事上,人是絶對「死的」(弗2:1,5),對神沒有任何與生俱來的認識、熱愛和敬畏。人身上最美好的東西與敗壞摻和混雜在一起,這好與壞的反差使他“墮落”的真實情形及其範圍更清楚更突出了。同一個人可以在一些事上如此高超、偉大、高尚,在另一些事上卻如此低下、渺小、卑鄙;他可以在對事物的理解和處置上如此崇高,而在情感世界卻是如此卑鄙和敗壞;人可以設計和建造像埃及的卡奈克和盧克索這樣的大城,和雅典的帕特農神廟那樣的建築,然而又拜可憎的男神和女神,鳥獸和爬物;人可以寫出像埃斯庫羅斯(Aeschylus)和索福克勒斯(Sophocles)著述的那樣的悲劇,以及像修昔德斯(Thucydides)所著的那樣的歷史,然而又被羅馬書第一章中所描述的種種極壞的惡事所奴役——所有這一切,對於那些嘲笑「神的文字之道」、諷刺我們是聖經崇拜者的人來說,是一個一碰就痛的難題;但這是一個察看聖經就可以解開的結。我們可以承認,人類擁有宏偉之殿的所有標記(是神曾經居住在裡面的一座殿),但現在這殿卻是一個完全毀壞的地方;在裡面,東一個破碎的窗戶,西一個殘缺的門廊,這裡一根柱子,那裡半堵牆;這些東西依稀顯示出原來壯麗的設計,然而卻從頭到尾失去了往日的榮耀,又從其顯赫的高位墜落。我們接下來要說,除了原罪或生而有罪的教義和人類墮落所產生的極大後果之外,沒有什麼能解釋人類現狀中這個複雜的問題。
此外,讓我們記住,這世界的各個方面都在證實一個事實,即“罪是所有人普遍的疾病”。從東半球到西半球,從南極到北極,在地球四面八方的各個國家,在我們國家的每一個階層,從最上層到最下層——在任何一種境況和條件下,所發現的總是一樣的。地處太平洋最遙遠地方,與歐、亞、非、美洲完全隔離的海島,那裡的人接觸不到東方的奢華和西方的文藝,他們對書籍、金錢、輪船和火藥一無所知,沒有被現代文明的邪惡所污染;然而即便是這些島嶼,在首次被外界發現時,也總是有著最壞形式的肉慾、殘忍、奸詐和迷信。如果這些居民別的什麼都不知道的話,他們也總是知道怎麼去犯罪!任何地方的人心都天生地「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對我而言,沒有比罪的權勢、程度和普遍性更能證明,創世記和摩西對人類起源的敘述是神的默示。承認人類都由一對夫妻而出,並且這一對夫妻墮落了(如創世記3章告訴我們的),這就不難解釋任何一個地方的人的本性了。不承認這一點,就像許多不承認的人那樣,你就會立刻陷入許多無法解釋的難題中。一句話,人類敗壞的一致性和普遍性為最難以解答的「不忠的難題」提供了答案。
畢竟,我確信,罪的程度和權勢的最大證據是。罪頑固地附著於人,甚至當人已經歸正了,並成為聖靈動工的對象之後還是這樣。用第九條【是指英國國教所用的三十九信則的第九條。】的話來說:「本性的這種污染確實存留——的確,甚至存留在那些已經重生的人中。」人類的敗壞是如此根深蒂固,甚至在重生以後,更新了,潔淨了,成聖了,稱義了,並成為基督活的肢體後,這些根蒂仍然活在我們的心靈深處,就像房內牆上的大痲瘋病害一樣,直到這地上的房子(身體)拆毀之前,我們都無法除掉它。毫無疑問,罪在信徒的心中已不再占“純潔地位”。它被恩典新動力的強大能力阻止、約束、治死和釘死。一個信徒的生命是勝利的生命,而不是失敗的生命。但是發生在他內心的掙扎——每天必需進行的爭戰,他必須在裡面所履行的警惕,靈與肉之間的爭竟,裡面的「嘆息」(只有那些親身經歷這種嘆息的人才知道它們是什麼)——所有,所有這些都在證明同一個偉大的真理,都在展示罪的巨大權勢和生命力。這個敵人真是強大,甚至在被釘上十字架後還活著!明白這一點的信徒是幸福的,他在以基督耶穌為誇口的同時,不信靠肉體;在說「感謝神,使我們得勝」的同時,決不會忘記警醒祈禱,以免落入試探!
(4)關於罪在神眼中的“罪責、邪惡和冒犯”,我要說的很少。我說「很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認為,就事物的屬性而言,必死的人根本不可能認識到,在那位至聖完全者的眼光之下(將來我們都要向祂交賬),罪是極其邪惡的。一方面,神是永在的那位,祂「指祂的使者為愚昧」,在祂眼前「天也不潔淨」。祂不但鑒察行為,而且也鑒察思想和動機,並且要求「內裡誠實」(伯4:18;15:15;詩51:6)。另一方面,我們——可憐的瞎眼的受造者,今天還在,明天就沒有了,在罪中出生,被罪人圍繞,生活在一種不斷軟弱、有病和不完全的氛圍中——對罪的醜惡性只能形成最不恰當的概念。我們沒有繩來量它,沒有尺來測它。瞎眼的人看不出提香(Titian)或拉菲爾(Raphael)的不朽傑作與掛在鄉村佈告板上的女王頭像有何區別。耳聾的人分不出一個玩具哨子的響聲和大教堂的琴聲。那些對我們來說氣味最討厭的動物,是不知道自己是令人討厭的,彼此也不覺得可厭!我相信人(墮落的人)是不能正確地瞭解,在神的眼中,罪是一件多麼邪惡的事。這位神的手工是絶對完美的——無論我們用望遠鏡還是用顯微鏡觀察,都是完美無瑕的;祂在創造像木星那樣大的星球上的作為是完美的(木星帶著自己的衛星,繞著太陽轉的時間精確到秒);在創造最微小的昆蟲上祂的作為是完美的(這蟲它只能爬過一尺遠的地面)。但是,讓我們牢記,罪是「神厭惡的可僧之事」;神「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對神律法最微小的過犯會使我們「犯了眾條」;「犯罪的他必死亡」;「罪的工價乃是死」;神將「審判人隱秘事」;有一個地方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惡人都必歸到陰間」並「要往永刑裡去」;以及「凡不潔淨的,總不得進」天堂(耶44:4;哈1:13;雅2:10;結18:4;羅6:23,2:16;太9:44;詩9:17;太25:46;啟21:27)。想到這些話記錄在一位最仁慈的神的書卷中,它們確實十分可怕!
畢竟,要證明罪的全面性,沒有什麼證據能像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和受難,以及祂的替代和贖罪的整個教義那樣壓倒一切,令人無可爭辯。罪責一定極其黑暗,因為除了神兒子的血以外,沒有什麼能夠提供補償。罪的份量一定極其沉重,因為它使得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呻吟,流汗如大血點,並且在各各他大聲喊叫:「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當我們在復活之日醒來時,我相信,沒有什麼會像我們對罪的本來面目的看法以及回顧自己以往數不清的虧缺與瑕疵那樣令我們大吃一驚。只有當基督第二次到來時,我們才會完全認識到「罪的邪惡」(羅7:13),喬治·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說得好,「天堂裡的讚美詩將是:神行了何等的大事!」(參看民23:23)
(5)關於罪這一主題,還需要考慮一點,而且是我不敢忽略的,即罪的“欺騙性”。這點至關重要,但我敢說,它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罪在人的眼中總是不及在神的眼中那樣邪惡和危險,人們隨時準備掩飾它,為它找藉口,減輕它的程度,降低它的罪責;從人的這種傾向中就可以看出罪的欺騙性來。「這只是件小事!神是仁慈的,不會那麼過分注意差錯的行為!我們的本意是好的!一個人不能總是那麼謹慎!哪裡有什麼大害呢?我們所行的不過和其他人一樣罷了!」誰不熟悉這類言語呢?你可以在人們製造的一長串流暢的詞彙和句子中發現這類言語,用來指明一些神稱為徹頭徹尾邪惡和敗壞靈魂的事。「放縱」,「輕浮」,「任性」,「搖擺」,「輕率」,「散漫」,這些說法都意味著什麼?它們顯示出,人們都試圖欺騙自己,讓自己相信,罪不像神說的那樣邪惡和可怕,自己也沒有真正那樣壞。你甚至可以從信徒的某些傾向中看到這一點:他們縱容自己的孩子沉迷於不良行為,對諸如貪愛金錢,與試探戲耍,認可低標準的家庭信仰等事情的必然後果視而不見,充耳不聞。我害怕,我們沒有充分認識到我們靈魂疾病的極端詭譎性。我們太容易忘記,罪的誘惑很少以它自己的本來面目出現,它不會說:「我是你的死敵,我要把你永遠地毀滅在地獄中。」噢,不會的!罪來到我們跟前,好像那個帶著吻的猶大,也像約押,伸著手,說著諂媚的話。在夏娃看來,禁果是好的,是可喜愛的;然而,正是它把她趕出了伊甸園。對大衛來講,在他王宮的屋頂悠閒地散散步似乎沒有什麼危險,然而帶來的卻是姦淫和謀殺。罪在起初的時候看起來並不像罪。所以,讓我們警醒祈禱,以免落入試探。我們可能給邪惡取個圓滑的名字,卻無法改變它在神眼中的本質和特性。讓我們記住保羅的話:「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來3:13)。我們連禱文【連禱文是指英國國教祈禱書中的啟應禱告法。】中的祈求是有智慧的:「良善的主,求你救我們脫離世界、肉體和魔鬼的“欺詐”。」
現在,在進一步深入之前,讓我簡短說明兩個在我看來與此主題息息相關的觀點。
第一個觀點是,我請讀者注意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謙虛和自卑”的深層原因。讓我們坐在聖經所展現的罪的圖畫面前。思想在神的眼中我們都是何等有罪責、邪惡和敗壞的受造物。我們所有人都是多麼需要那稱為重生、新生或歸正的完全的心靈改變!哪怕是我們中最好的人處於最佳狀態時,仍然還有那麼多懦弱和不完全!「非聖潔,無人能見主」(來12:14)是多麼嚴肅的思想!想到自己疏忽的過失和主動的罪過,這會使我們在自己的生活中,夜夜與那稅吏一同哭泣,「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對於所有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來說,他們的實際情況與祈禱書的一般認罪和聖餐認罪是多麼吻合!在每一個教會成員走上聖餐桌前,祈禱書放在他口中的言語是多麼地適合神的子民:「想起我們的過失,令我們悲傷;心中的重擔難以承受。最仁慈的父神,求你憐憫我們,憐憫我們,為了禰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寬恕我們以往一切的過犯。」真的,最聖潔的聖徒在自己裡面也是可憐的罪人,需要神的憐恤和恩典,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我滿心贊同胡克關於「稱義」的講道中的一段話,它是這樣開頭的:
讓我們查考自己所做的最聖潔、最好的事。沒有比禱告更能讓我們被神感動的了;然而,我們卻在禱告中多少次分心走神啊!我們向這位尊榮崇高的神祈求時,卻沒有顯出多少敬畏!對自己所處的悲慘境況,我們悔恨極少!對來自祂溫柔仁慈的甜蜜感化,我們體嘗得寥寥無幾!多少次,我們多麼不願意開始禱告,卻是多麼喜歡結束禱告,好像祂說「求告我」是壓給我們的一項沉重的苦工!下面我要講的,看起來可能有些極端,所以,請每個人不要照別的,只按照自己的心所告訴他們的來判斷;我只有這一個請求!如果神聽從我們,不是像聽從亞伯拉罕那樣——假如在那城中找到五十、四十、三十、二十,真的,假如找到十個義人的話,為了他們的緣故也不毀滅那城,而是,假如神給我們一個更為慷慨的提議:「搜尋自始祖亞當墮落以來所有世代的人,假如能找出有誰曾經做過一件事,是清潔和沒有任何污點或瑕疵的,那麼就為了這人的這一件事,天使和人類都將不進入為他們所預備的煎熬中去」,你認為,這種解脫天使和人類的贖價能在人類中找到嗎?我們所做的最美好的事情也存在著需要被赦免的地方!【胡克的「關於稱義的研究討論」。】
這個見證是真的。就我而言,我相信,我們得到的亮光越多,就越多地看見自己的罪惡;我們越是靠近天堂,就越是披戴謙卑。如果你研讀基督徒傳記,你就會發現,在教會的每一個時代,最傑出的聖徒——如布萊福德(Bradford)、羅哲夫(Rutherford)和馬欽芮(McCheyne)這樣的人——都是人中最謙卑的。
第二個觀點是,我請讀者注意,“對神恩典的榮耀福音,我們應當多麼深切地感恩”。對於人類的需要,神已經啟示瞭解決辦法;人類的罪有多廣大、寬闊和深遠,這救贖辦法就有多廣大、寬闊和深遠。只要看到神在基督耶穌的救贖中為我們預備的全能醫治,我們就不必害怕去察看罪,研究它的本質、根源、力量、範圍和邪惡性。雖然罪有很多,可是恩典卻顯得更多。是的,神的豐盛恩典體現在父、子、聖靈都是參與者的永約中;體現在這個約的中保,公義的耶穌基督身上,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二者集於一身;體現在祂所做的事工裡,祂為我們的罪死,又為了我們的稱義而復活;體現在祂的職責上,祂擔任我們的祭司、替代者、醫生、牧者和辯護人;體現在祂流出的寶血上,這血能夠洗淨我們所有的罪污;體現在祂所帶來的永恆公義上;體現在祂在神的右手邊不停地為我們代求上;體現在祂能夠拯救罪人中的罪魁到底上(祂願意接受和寬恕最邪惡的人,容忍最軟弱的人);體現在聖靈的恩典上,是祂植於一切屬祂之人心中,為的是使人更新,使人成聖,讓舊事已過,都成為新的了——在所有這一切中(哎,這只是一個多麼簡短的勾劃!)我要說,有一種對那可怕的罪之疾病的充分、完整和徹底的醫治。對罪的正確的觀點無疑能看清它的可怕、巨大,但是如果一個人同時也能正確地看待耶穌基督,他就沒有必要感到無力和絶望。難怪芙萊維爾(Flavel)在他令人欽佩的《生命之泉》的許多章節的結尾,都用了這感人的話語:「為著耶穌基督稱頌神」。
快要結束這個龐大的主題了,可我覺得只觸及了它的表面。這個主題是不可能在這樣一篇文章中全部講明的。那些想要充分瞭解它的人,必需求助於一些實踐神學的大師,如歐文(Owen)、伯吉斯(Burgess)、曼頓(Manton)、査諾克(Charnock)和其它清教徒偉人。關於這樣的主題,其它的作者無法與清教徒相比。我最後要做的只是陳明一些有利於當今全面理解罪之教義的實際應用。
(a)首先,我認為,對於現今那種令人心痛的“模糊”、“茫然”、“朦朧”、“晦暗的神學”,聖經關於罪的觀點是“最好的解毒劑”之一。現今有大量所謂的基督教,雖不能肯定地宣佈它們不純正,但它們的確是尺寸不夠,份量不足,缺斤少兩的。對這樣的事實,閉目不看是徒勞的。不可否認,這種基督教也「在某種程度上談論基督、恩典、信心、悔改和聖潔」,但卻不是聖經中所談的那樣「貨真價實」;有些事情次序不當,有些事情本末倒置。正如喇提美爾(Latimer)說過的那樣,這是一種「混雜與糟踐」,毫無益處。它既不能影響人的日常行為,也不能給生命帶來慰藉,更不能在死亡之際給人帶來平安;持守它的人,當他們醒過來,發現自己沒有任何穩固的立腳之地時,往往為時已晚。那麼,我相信,醫治和修補這種缺損的信仰的最合適方法是,更加突出地顯明關於罪之邪惡的古老的聖經真理。人只有真正感到自己處在下地獄的危險中,才會切實地追求天堂,像寄居者那樣生活。讓我們在幼兒園、小學、中學、專科學校和大學裡都一同來努力復興這個關於罪的古老教訓。讓我們不要忘記:「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並且「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提前1:8;羅3:20;7:7)。讓我們把律法擺在顯眼的位置,敦促人注意。讓我們詳細闡述並弄懂十誡的含義,以顯明它們所要求的長度、廣度、深度和高度。這是我們主在登山寶訓中所使用的方法。除了依循祂的方法之外,沒有更好的辦法。可以肯定,除非人們真知道為什麼要來到耶穌面前,以及他們的需要是什麼,否則永遠不會到耶穌面前,與耶穌同行,為耶穌而活。那些被聖靈吸引到耶穌面前的人,都是聖靈使其確信自己有罪的人。沒有完全確信自己有罪,人們只可能是看似來到了耶穌面前,跟隨祂一段時間,何是很快就會跌倒,回到世界中去。
(b)其次,針對當今十分流行的那種“過度寬大自由的神學”,聖經關於罪的觀點是“最好的解毒劑”之一。現代思潮的傾向是拒絶教義、信條和信仰中的每一種界限。人們認為,高尚和明智的做法是,對任何觀點不予指責,聽之任之,並且宣稱所有熱忱和聰明的教師都是值得信任的,不管這些教師的觀點有多麼龐雜而又互相矛盾。這樣一來,一切都是真理,沒有什麼是錯誤的!每個人都正確,誰都沒錯!每個人大概都能得救,沒有人失喪!為了減輕基督教這艘船的重量,使它能與當代科學保持一致,基督的贖罪和替代,魔鬼的位格、聖經中的神蹟奇事、將來刑罰的真實性和永恆性,所有這些強大的奠基石都像木材一樣被無情地扔下船去。你堅持這些偉大真理,就會被稱作狹隘、不開明、缺乏寬容精神、守舊,是一塊神學化石!你引用一節經文,就會有人告訴你,所有真理並不僅限於一本猶太古書:自聖經完成以來,自由的探索已經發現了許多東西!針對這場現代瘟疫,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像持續不斷、清楚明白地陳述罪的本質、實在性、邪惡性、權勢及其罪責那樣來反擊了。我們必須進入這些有著“開明”見解之人的良心之門,要求他們對一些明確的問題給出明確的回答。我們必須清他們把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告泝我們,在他們生病時,在死亡來臨時,在即將去世的父母床邊,在自己深愛的妻兒墳墓旁,他們所喜愛的想法是否能安慰他們。我們必須問他們,是否一種沒有確定教義的模糊“熱能”在這些時刻裡給他們帶來平安。必須請他們告訴我們,他們有時會不會從內心深處感到有某種「東西」在咬噬他們,是這世界上所有自由的探索和哲學以及科學都不能令它停止的。然後,我們必須告訴他們,這種咬噬他們心靈的「東西」就是罪惡感、罪債和敗壞,是他們沒有想到的。首要的是,我們必須告訴他們,除了認同人類的敗壞和基督的救贖這些古老的教義,以及對基督懷著單純的孩子般的信靠之外,沒有任何其它東西能使他們感到安寧。
(c)另外,在過去的二十五年中,“那種注重感覺、講究儀式、追求形式的基督教”像洪水一樣橫掃英格蘭,使許多人隨波逐流,沉迷其中。就此而言,正確的罪觀是“最好的解毒劑”。我完全相信,對於良心沒有被完全照亮的人,這種信仰體系還是有它許多的迷人之處。但是,當那被稱為良心的奇妙部分真正甦醒活過來時,我難以相信,一種注重感覺、講究排場的基督教會使我們徹底滿足。只要一個小孩不餓,他就很容易因為那些漂亮的玩具、洋娃娃和嘎啦作響的東西安靜下來,歡愉快樂;但是,一旦他感到內在的自然需要,我們就會明白,除了“食物”之外,沒有什麼能夠滿足他。人的靈命也是一樣。音樂、鮮花、蠟燭、香料、旗幟、隊列、華衣、懺悔室、半羅馬天主教那套人為的儀式,可能在某些情形下會讓人覺得足夠好。但是.一旦他「從死人中甦醒和復活」(弗5:14),他將不會感到安息並滿足於這些事。這些事對他來講僅僅是儀式上的瑣事,而且浪費時間。你一旦讓他看到自己的“罪”,他就必須去面見他的“救主”。他感到受一種置人於死地的疾病的打擊,除了那位偉大的醫生,沒有任何東西會讓他滿意。他又饑又渴,因而生命之糧必不可少。我斗膽說出下面的話,但我要毫不畏懼地斷言,如果英國人對罪的本質、邪惡和罪性知道得更完全、更清楚的話,那麼最近二十五年中,半羅馬式天主教影響的八成都不會存在。
(d)再者,對當今我們常常聽到的有關完全成聖的理論,對罪的正確觀點是“最好的解毒劑”之一。對此我要說的不多,而且我相信,我談論此事並不會冒犯任何人。如果有人向我們強調說,完全成聖就只是意味著行事為人多方面的一致性和連貫性,並且仔細關注構成基督徒品格的所有美德,我們不僅要容讓,還應該完全贊同他們。我們無論如何都要目標高遠。但是,如果有人真的想告訴我們,信徒可以在今世完全脫離罪,並且多年生活在與種持續不斷、不受阻礙的相交中,好幾個月都沒有一個邪惡想法,那麼,我必須誠實地說,這樣的觀點,據我看來,是極其“不符合聖經的”。我再進一步說,這種觀點不但對持有它的人是非常危險的,而且也很有可能使那些正在探尋救恩的人沮喪、失望,受到阻礙。我在神的話語中找不到最微小的保證,說我們活在肉身的時候可以期待這樣的完全。我相信,我們教會信綱第15條是嚴謹正確的:「唯有基督是無罪的;而我們所有人,雖然在基督裡面受洗、重生,仍然在許多事上有過犯;如果我們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也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用我們講道集第一篇的語言說。在我們最好的善工中,仍然有不完全之處:我們沒有像理應做的那樣盡心、盡意、儘力愛神;我們對神的敬畏也沒有我們應該有的那樣多;我們在禱告上也有許多和很大的不完全之處。我們在施予、饒恕、信心、生活和盼望上都做得不完全;我們說話、思考、做事都不完全;我們在與魔鬼、世界、肉體的爭戰上也不完全。所以,讓我們不要羞於坦白地承認我們的不完全狀態。
再重複一遍我所說過的:對於完全成聖這一混淆視聽的錯誤想法(我希望可以這樣叫它),最好的防腐劑是對罪的本質、罪性及其欺騙性的清楚、全面、明白的理解。
(e)最後,對於“低標準的個人聖潔觀”(令人心痛的是,這類觀點近來在教會中十分盛行),聖經關於罪的觀點將是一種令人欽佩的“解毒劑”。我知道,這是一個非常令人痛苦和敏感的話題,但是我卻不敢不提。長期以來,我深信,在本國宣稱為基督徒的人當中,他們日常生活的準則在漸漸衰落,這令我感到悲哀。像基督那樣的仁愛、慈善、溫和、無私、柔和、溫順、寬厚、捨己、熱心為善以及與世界分別,所有這些,我擔心已經遠遠低於它們本該得到的重視,也遠遠低於我們前輩的時代所給予它們的重視。
對於這種狀況的原因,我不能假裝完全知其就裡,而只能提出一些揣測以供考慮。當今,可能由於表白或承認信仰變得時髦和相對容易,導致一度狹窄深邃的水流變得寬廣和淺薄。我們在外表得到的,恰恰顯示出我們內在品質上的損失。也許由於最近二十五年中巨大財富的増加,人們在社會生活中不知不覺遭遇到一場貪愛世界、自我放縱、喜好安逸的瘟疫。我們一度稱為奢侈的東西,現在披看成是舒適和必要,而捨己和「忍受艱難」(提後2:3)就順理成章地無人知曉了。也許,這個時代特有的大量爭論使我們的靈命不知不覺枯幹了。我們往往滿足於對正統信仰的熱心,而忽略了每日實際敬虔的嚴肅現實。不論是什麼原因,我相信結果仍然不變。近年來,在信徒當中,存在著一個比我們前輩時代更為低下的個人聖潔標準。這樣的全部結果是“使聖靈擔憂”,而這一事實,則在召喚著更多的謙卑及自察。
針對我說的情況,最好的補救辦法是什麼,我要提出一個想法。各教會中抱有其它思想的人要自己做出評判。我確信,更清楚地理解罪的本質及其邪惡性,是醫治福音派教會成員的方法。我們不必再回到埃及,為復興我們的靈命借來半羅馬天主教式的做法。我們不必重建懺悔室,或回到修道主義和禁慾主義上。絶不需要這一類東西!我們必領單純地悔改,做我們首先該做的工作。我們必須回到起初的原則上。我們必須回到「以前的老路」上:(耶6:16)。我們必須謙卑地在神面前坐下來,正視整個問題,清楚地考察什麼是主耶穌稱之為罪的東西,什麼是主耶穌稱之為「遵行祂旨意」的事情(約7:17)。因此,我們必須意識到有一種“可怕的可能性”,即過一種無憂無慮、悠然自得、半屬世的生活,同時卻保持福音的原則,稱自己為符合福音的人!我相信,一旦看到罪比我們預想的更邪惡,更貼近我們,也更緊密地粘附於我們身上時,我們就會更加靠近基督。一旦更加靠近基督,我們就會像保羅那樣,更深地飲於祂的豐盛,更徹底地學習在祂裡面「過信心的生活」。一旦懂得過信靠耶穌的生活,並且常在祂裡面,我們就會結出更多的果子,而且會發現自己在盡本份的事上更加剛強,在試煉中更有忍耐,為我們可憐軟弱的心靈更加警醒,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上更效法我們的主。意識到基督為我們成就了多少,我們就會為基督付出多少。被赦免的越多,我們的愛就會越多。簡言之,正如使徒所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容光,就變成主的形狀……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不論有些人怎麼想,怎麼說,毫無疑問,人們對聖潔的更加嚮往,是這一時代的標誌之一。現今為促進「靈命」成長而召開的會議變得普遍了。幾乎在每年教牧代表大會的講台上,都能找到「靈命」主題的一席之地。在這個國家,它喚醒了一些興趣和普遍關注,對此,我們應該感恩。任何基於純正的原則,幫助我們靈命進深,加増個人聖潔的運動,都將是對英格蘭教會的真正祝福。這確實會使我們更加聯合,並彌合那些令人不愉快的分裂。這可能會使聖靈澆灌出新鮮的恩典,成為這末世「從死裡復活的生命」。但我確信,正如我在文章的開頭講的,要想建得高,就必須挖得深。我深信,要走向更髙標準的聖潔,第一步是更加完全地認識罪的驚人邪惡性。
清楚的事實是,對罪的正確認識是得救的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沒有這種正確認識,諸如稱義、歸正、成聖這些教義都只是「言語和名目」,對人的頭腦並沒有什麼意義。所以,當神使一個人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時,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光照他的心,讓他看到自己是一個罪債纍纍的人。在創世記中,物質世界的創造從「光」開始,屬靈的創造也是一樣。神通過聖靈的工作,「照在我們心裡」,然後屬靈的生命就開始了(林後4:6)。當今大部分的錯誤、異端和假道,都源於對罪的晦暗不明、混淆不清的觀點。—個人如果沒有認識到自己靈魂疾病的危險性,那麼,他滿足於虛假和不完全的補救方法就不足為奇了。我相信,十九世紀教會的主要缺乏之一,是有關罪的更清楚更充分的教導【現在也是這樣。】。
(1)作為這個主題的開始,我要先給罪下個“定義”。當然,我們都熟悉「罪」和「罪人」這些用語。我們經常說這個世界存在著「罪」,以及人們「犯罪」。但是這些詞語意味著什麼?我們真的知道嗎?關於這一點,恐怕有許多思想上的迷惑和混淆。讓我試著儘量簡短地加以解答。
概括地說,關於「罪」,英格蘭教會《三十九信綱》第九條宣告說:
作為亞當天然的後裔,每個人都有犯罪和敗壞的本性;因此,人遠離了起初的公義,並且本性傾向邪惡,以致肉體總是和靈性相爭;所以,每一個生在這世上的人,都應得到神的震怒和毀滅。
簡言之,罪就是那影響著全人類的廣泛的道德疾患,它遍及每一階層、等級和家族,各族,各國,各民;凡婦人生的,除了一個之外,沒有人脫離它。不用說,這個例外就是主耶穌基督。
說得更具體點,「罪」是由行動、說話、思考、意念中任何不符合神心意和律法的事組成的。就像聖經簡短言明的那樣,「罪」就是「違背律法」(約一3:4)。只要我們內心或外在與神顯明的心意和品德的絶對標準有絲毫偏差,就構成罪,並且立刻使我們在神的眼中有罪責。
當然.我無需告訴任何仔細閲讀聖經的人,一個人在沒有公開的和看得見的不道德行為時,也可能在心中和思想上觸犯了神的律法。我們的主已在登山寶訓中澄清了這個問題,其淸楚程度是無可爭辯的(太5:21-28),甚至我國的一個詩人都確實地說,「一個人可以時常笑容可掬,但卻是個惡棍。」
再者,我無需告訴一個認真學習新約聖經的人,不但有主動之罪【作不該作的。】,也有疏忽之罪【不作該作的。】;正如我們的祈禱書合理地提示我們的那樣,我們犯罪是指「不做該做的事」和「去做不該做的事」。在馬太福音中,我們的主以嚴肅的話語毫無爭議地認定了這一點。那裡說,「離開我……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進入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太25:41-42)。敬虔的大主教阿塞爾臨終前說:「主啊,赦免我所有的罪,特別是我的疏忽之罪」。這話是深刻而又周密。
一個人可能犯了罪卻渾然不知,而且在有罪責的時候,還自以為淸白。我認為,在這樣的時代提醒讀者這一點十分有必要。「除非我們覺悟並意識到罪,否則罪就不是罪」這種現代主張,我在聖經裡找不到任何根據。相反,在被不合理地忽略的利未記第四和第五章中,以及在民數記的第十五章中,我發現神明確教導以色列人有“誤犯的罪”【指的是無意中犯的罪。】,這種罪使人不潔並需要贖罪(利4:1-35;5:14-19;民15:25-29)。我也發現,我們的主清楚地教導「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並沒有由於他的無知而免遭懲罰,反而被「責打」(路12:48)。我們必須記住,當我們用自己有限的可憐的知識和意識來衡量自己的罪孽程度時,我們的處境是非常危險的。在這方面,更深入地研習利未記將會給我們帶來很大好處。
(2)關於這個叫做「罪」的廣大道德疾患的“根源”,我必須說幾句。我恐怕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對這個問題的觀點可悲地存有缺陷而且不純正。我不敢忽略這一點。讓我們牢記,人的罪孽並不是從外面,而是從裡面開始的。它並不是由早期不好的教養所引起的。它並不像一些軟弱的基督徒很喜歡說的那樣,是從壞朋友和壞榜樣那兒學來的。不!它是一種家族的疾病,是從我們的第一代父母亞當和夏娃那裡繼承來的,我們與生倶來地帶著它。我們的祖先,按照「神的形象」被造(創1:26-27),一開始是清潔和公義的,然而他們從最初的公義墮落了,變得有罪和敗壞。從那天起直到今日,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按照墮落的亞當和夏娃的樣式出生,並繼承了一個傾向於邪惡的心靈和本性。「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我們本為可怒之子」,「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從人心裡(自然而然地。好像出於源泉)發出惡念、苟合」,以及其它類似的東西(羅5:12;約3.6;弗2:3;羅8:7;可7:21)。今年才出生的最嬌美的嬰孩,他是家庭的陽光,但卻不像他母親喜歡喊他的那樣,是一個小「天使」,或是一個小「天真」,而是一個小「罪人」。哎!當這個小傢伙躺在揺籃中嫣然一笑或咯咯笑時,他心中卻埋著各樣邪惡的種子!只要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身量和頭腦都成長時,他裡面有一種不止息的朝向邪惡的趨向和朝向善良的退縮。你將在他裡面看到欺詐、壞脾氣、自私、任性、固執、貪婪、嫉妒、猜忌、情慾的萌芽和起源。這些,如果放任不管的話,將會以令人痛心的速度發芽漸長。誰教了孩子這些?他是從哪裡學來的?只有聖經才能回答這些問題!關於自己的孩子,父母總會說些愚蠢的話,其中最糟的常話是:「我兒子“在心底裡是好的”,他沒有做到他應該的那樣,是因為他落入了壞人的手中。公立學校是個壞地方。老師不管孩子。其實我孩子的內心是好的。」但是,真理卻令人不快地與此截然相反。所有罪的第一起因都在於這孩子心中與生俱來的敗壞,而不在於學校。
(3)說到稱之為「罪」的這一人類廣大道德疾病的“範圍”,我們要謹防出錯。唯一安全的根據,是聖經為我們擺明的。「人所思想的」天生是「惡」,並且「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創6:5;耶17:9)。罪是一種疾病,滲透、遍及我們道德本性的毎一部分和我們心意的每一部分。悟性,情感,推理能力,意志,都或多或少地被感染了。甚至良心也被如此矇蔽,以至於不能作為一種穩妥可靠的引導;除非受到聖靈的光照,否則良心極有可能把錯誤的當成正確的來引導人。一句話,我們「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賽1:6)。這一疾病可能被一層薄薄的慇勤、謙恭、溫文爾雅和彬彬有禮所掩蓋,然而它卻深深地紮根於人的骨子裡。
我完全承認,人身上仍然存留著許多高尚美妙的能力,這一點在藝術、科學和文學中得到巨大的展示。但有一個事實卻沒有改變,即在屬靈的事上,人是絶對「死的」(弗2:1,5),對神沒有任何與生俱來的認識、熱愛和敬畏。人身上最美好的東西與敗壞摻和混雜在一起,這好與壞的反差使他“墮落”的真實情形及其範圍更清楚更突出了。同一個人可以在一些事上如此高超、偉大、高尚,在另一些事上卻如此低下、渺小、卑鄙;他可以在對事物的理解和處置上如此崇高,而在情感世界卻是如此卑鄙和敗壞;人可以設計和建造像埃及的卡奈克和盧克索這樣的大城,和雅典的帕特農神廟那樣的建築,然而又拜可憎的男神和女神,鳥獸和爬物;人可以寫出像埃斯庫羅斯(Aeschylus)和索福克勒斯(Sophocles)著述的那樣的悲劇,以及像修昔德斯(Thucydides)所著的那樣的歷史,然而又被羅馬書第一章中所描述的種種極壞的惡事所奴役——所有這一切,對於那些嘲笑「神的文字之道」、諷刺我們是聖經崇拜者的人來說,是一個一碰就痛的難題;但這是一個察看聖經就可以解開的結。我們可以承認,人類擁有宏偉之殿的所有標記(是神曾經居住在裡面的一座殿),但現在這殿卻是一個完全毀壞的地方;在裡面,東一個破碎的窗戶,西一個殘缺的門廊,這裡一根柱子,那裡半堵牆;這些東西依稀顯示出原來壯麗的設計,然而卻從頭到尾失去了往日的榮耀,又從其顯赫的高位墜落。我們接下來要說,除了原罪或生而有罪的教義和人類墮落所產生的極大後果之外,沒有什麼能解釋人類現狀中這個複雜的問題。
此外,讓我們記住,這世界的各個方面都在證實一個事實,即“罪是所有人普遍的疾病”。從東半球到西半球,從南極到北極,在地球四面八方的各個國家,在我們國家的每一個階層,從最上層到最下層——在任何一種境況和條件下,所發現的總是一樣的。地處太平洋最遙遠地方,與歐、亞、非、美洲完全隔離的海島,那裡的人接觸不到東方的奢華和西方的文藝,他們對書籍、金錢、輪船和火藥一無所知,沒有被現代文明的邪惡所污染;然而即便是這些島嶼,在首次被外界發現時,也總是有著最壞形式的肉慾、殘忍、奸詐和迷信。如果這些居民別的什麼都不知道的話,他們也總是知道怎麼去犯罪!任何地方的人心都天生地「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對我而言,沒有比罪的權勢、程度和普遍性更能證明,創世記和摩西對人類起源的敘述是神的默示。承認人類都由一對夫妻而出,並且這一對夫妻墮落了(如創世記3章告訴我們的),這就不難解釋任何一個地方的人的本性了。不承認這一點,就像許多不承認的人那樣,你就會立刻陷入許多無法解釋的難題中。一句話,人類敗壞的一致性和普遍性為最難以解答的「不忠的難題」提供了答案。
畢竟,我確信,罪的程度和權勢的最大證據是。罪頑固地附著於人,甚至當人已經歸正了,並成為聖靈動工的對象之後還是這樣。用第九條【是指英國國教所用的三十九信則的第九條。】的話來說:「本性的這種污染確實存留——的確,甚至存留在那些已經重生的人中。」人類的敗壞是如此根深蒂固,甚至在重生以後,更新了,潔淨了,成聖了,稱義了,並成為基督活的肢體後,這些根蒂仍然活在我們的心靈深處,就像房內牆上的大痲瘋病害一樣,直到這地上的房子(身體)拆毀之前,我們都無法除掉它。毫無疑問,罪在信徒的心中已不再占“純潔地位”。它被恩典新動力的強大能力阻止、約束、治死和釘死。一個信徒的生命是勝利的生命,而不是失敗的生命。但是發生在他內心的掙扎——每天必需進行的爭戰,他必須在裡面所履行的警惕,靈與肉之間的爭竟,裡面的「嘆息」(只有那些親身經歷這種嘆息的人才知道它們是什麼)——所有,所有這些都在證明同一個偉大的真理,都在展示罪的巨大權勢和生命力。這個敵人真是強大,甚至在被釘上十字架後還活著!明白這一點的信徒是幸福的,他在以基督耶穌為誇口的同時,不信靠肉體;在說「感謝神,使我們得勝」的同時,決不會忘記警醒祈禱,以免落入試探!
(4)關於罪在神眼中的“罪責、邪惡和冒犯”,我要說的很少。我說「很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認為,就事物的屬性而言,必死的人根本不可能認識到,在那位至聖完全者的眼光之下(將來我們都要向祂交賬),罪是極其邪惡的。一方面,神是永在的那位,祂「指祂的使者為愚昧」,在祂眼前「天也不潔淨」。祂不但鑒察行為,而且也鑒察思想和動機,並且要求「內裡誠實」(伯4:18;15:15;詩51:6)。另一方面,我們——可憐的瞎眼的受造者,今天還在,明天就沒有了,在罪中出生,被罪人圍繞,生活在一種不斷軟弱、有病和不完全的氛圍中——對罪的醜惡性只能形成最不恰當的概念。我們沒有繩來量它,沒有尺來測它。瞎眼的人看不出提香(Titian)或拉菲爾(Raphael)的不朽傑作與掛在鄉村佈告板上的女王頭像有何區別。耳聾的人分不出一個玩具哨子的響聲和大教堂的琴聲。那些對我們來說氣味最討厭的動物,是不知道自己是令人討厭的,彼此也不覺得可厭!我相信人(墮落的人)是不能正確地瞭解,在神的眼中,罪是一件多麼邪惡的事。這位神的手工是絶對完美的——無論我們用望遠鏡還是用顯微鏡觀察,都是完美無瑕的;祂在創造像木星那樣大的星球上的作為是完美的(木星帶著自己的衛星,繞著太陽轉的時間精確到秒);在創造最微小的昆蟲上祂的作為是完美的(這蟲它只能爬過一尺遠的地面)。但是,讓我們牢記,罪是「神厭惡的可僧之事」;神「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對神律法最微小的過犯會使我們「犯了眾條」;「犯罪的他必死亡」;「罪的工價乃是死」;神將「審判人隱秘事」;有一個地方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惡人都必歸到陰間」並「要往永刑裡去」;以及「凡不潔淨的,總不得進」天堂(耶44:4;哈1:13;雅2:10;結18:4;羅6:23,2:16;太9:44;詩9:17;太25:46;啟21:27)。想到這些話記錄在一位最仁慈的神的書卷中,它們確實十分可怕!
畢竟,要證明罪的全面性,沒有什麼證據能像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和受難,以及祂的替代和贖罪的整個教義那樣壓倒一切,令人無可爭辯。罪責一定極其黑暗,因為除了神兒子的血以外,沒有什麼能夠提供補償。罪的份量一定極其沉重,因為它使得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呻吟,流汗如大血點,並且在各各他大聲喊叫:「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當我們在復活之日醒來時,我相信,沒有什麼會像我們對罪的本來面目的看法以及回顧自己以往數不清的虧缺與瑕疵那樣令我們大吃一驚。只有當基督第二次到來時,我們才會完全認識到「罪的邪惡」(羅7:13),喬治·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說得好,「天堂裡的讚美詩將是:神行了何等的大事!」(參看民23:23)
(5)關於罪這一主題,還需要考慮一點,而且是我不敢忽略的,即罪的“欺騙性”。這點至關重要,但我敢說,它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罪在人的眼中總是不及在神的眼中那樣邪惡和危險,人們隨時準備掩飾它,為它找藉口,減輕它的程度,降低它的罪責;從人的這種傾向中就可以看出罪的欺騙性來。「這只是件小事!神是仁慈的,不會那麼過分注意差錯的行為!我們的本意是好的!一個人不能總是那麼謹慎!哪裡有什麼大害呢?我們所行的不過和其他人一樣罷了!」誰不熟悉這類言語呢?你可以在人們製造的一長串流暢的詞彙和句子中發現這類言語,用來指明一些神稱為徹頭徹尾邪惡和敗壞靈魂的事。「放縱」,「輕浮」,「任性」,「搖擺」,「輕率」,「散漫」,這些說法都意味著什麼?它們顯示出,人們都試圖欺騙自己,讓自己相信,罪不像神說的那樣邪惡和可怕,自己也沒有真正那樣壞。你甚至可以從信徒的某些傾向中看到這一點:他們縱容自己的孩子沉迷於不良行為,對諸如貪愛金錢,與試探戲耍,認可低標準的家庭信仰等事情的必然後果視而不見,充耳不聞。我害怕,我們沒有充分認識到我們靈魂疾病的極端詭譎性。我們太容易忘記,罪的誘惑很少以它自己的本來面目出現,它不會說:「我是你的死敵,我要把你永遠地毀滅在地獄中。」噢,不會的!罪來到我們跟前,好像那個帶著吻的猶大,也像約押,伸著手,說著諂媚的話。在夏娃看來,禁果是好的,是可喜愛的;然而,正是它把她趕出了伊甸園。對大衛來講,在他王宮的屋頂悠閒地散散步似乎沒有什麼危險,然而帶來的卻是姦淫和謀殺。罪在起初的時候看起來並不像罪。所以,讓我們警醒祈禱,以免落入試探。我們可能給邪惡取個圓滑的名字,卻無法改變它在神眼中的本質和特性。讓我們記住保羅的話:「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來3:13)。我們連禱文【連禱文是指英國國教祈禱書中的啟應禱告法。】中的祈求是有智慧的:「良善的主,求你救我們脫離世界、肉體和魔鬼的“欺詐”。」
現在,在進一步深入之前,讓我簡短說明兩個在我看來與此主題息息相關的觀點。
第一個觀點是,我請讀者注意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謙虛和自卑”的深層原因。讓我們坐在聖經所展現的罪的圖畫面前。思想在神的眼中我們都是何等有罪責、邪惡和敗壞的受造物。我們所有人都是多麼需要那稱為重生、新生或歸正的完全的心靈改變!哪怕是我們中最好的人處於最佳狀態時,仍然還有那麼多懦弱和不完全!「非聖潔,無人能見主」(來12:14)是多麼嚴肅的思想!想到自己疏忽的過失和主動的罪過,這會使我們在自己的生活中,夜夜與那稅吏一同哭泣,「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對於所有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來說,他們的實際情況與祈禱書的一般認罪和聖餐認罪是多麼吻合!在每一個教會成員走上聖餐桌前,祈禱書放在他口中的言語是多麼地適合神的子民:「想起我們的過失,令我們悲傷;心中的重擔難以承受。最仁慈的父神,求你憐憫我們,憐憫我們,為了禰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緣故,寬恕我們以往一切的過犯。」真的,最聖潔的聖徒在自己裡面也是可憐的罪人,需要神的憐恤和恩典,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我滿心贊同胡克關於「稱義」的講道中的一段話,它是這樣開頭的:
讓我們查考自己所做的最聖潔、最好的事。沒有比禱告更能讓我們被神感動的了;然而,我們卻在禱告中多少次分心走神啊!我們向這位尊榮崇高的神祈求時,卻沒有顯出多少敬畏!對自己所處的悲慘境況,我們悔恨極少!對來自祂溫柔仁慈的甜蜜感化,我們體嘗得寥寥無幾!多少次,我們多麼不願意開始禱告,卻是多麼喜歡結束禱告,好像祂說「求告我」是壓給我們的一項沉重的苦工!下面我要講的,看起來可能有些極端,所以,請每個人不要照別的,只按照自己的心所告訴他們的來判斷;我只有這一個請求!如果神聽從我們,不是像聽從亞伯拉罕那樣——假如在那城中找到五十、四十、三十、二十,真的,假如找到十個義人的話,為了他們的緣故也不毀滅那城,而是,假如神給我們一個更為慷慨的提議:「搜尋自始祖亞當墮落以來所有世代的人,假如能找出有誰曾經做過一件事,是清潔和沒有任何污點或瑕疵的,那麼就為了這人的這一件事,天使和人類都將不進入為他們所預備的煎熬中去」,你認為,這種解脫天使和人類的贖價能在人類中找到嗎?我們所做的最美好的事情也存在著需要被赦免的地方!【胡克的「關於稱義的研究討論」。】
這個見證是真的。就我而言,我相信,我們得到的亮光越多,就越多地看見自己的罪惡;我們越是靠近天堂,就越是披戴謙卑。如果你研讀基督徒傳記,你就會發現,在教會的每一個時代,最傑出的聖徒——如布萊福德(Bradford)、羅哲夫(Rutherford)和馬欽芮(McCheyne)這樣的人——都是人中最謙卑的。
第二個觀點是,我請讀者注意,“對神恩典的榮耀福音,我們應當多麼深切地感恩”。對於人類的需要,神已經啟示瞭解決辦法;人類的罪有多廣大、寬闊和深遠,這救贖辦法就有多廣大、寬闊和深遠。只要看到神在基督耶穌的救贖中為我們預備的全能醫治,我們就不必害怕去察看罪,研究它的本質、根源、力量、範圍和邪惡性。雖然罪有很多,可是恩典卻顯得更多。是的,神的豐盛恩典體現在父、子、聖靈都是參與者的永約中;體現在這個約的中保,公義的耶穌基督身上,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二者集於一身;體現在祂所做的事工裡,祂為我們的罪死,又為了我們的稱義而復活;體現在祂的職責上,祂擔任我們的祭司、替代者、醫生、牧者和辯護人;體現在祂流出的寶血上,這血能夠洗淨我們所有的罪污;體現在祂所帶來的永恆公義上;體現在祂在神的右手邊不停地為我們代求上;體現在祂能夠拯救罪人中的罪魁到底上(祂願意接受和寬恕最邪惡的人,容忍最軟弱的人);體現在聖靈的恩典上,是祂植於一切屬祂之人心中,為的是使人更新,使人成聖,讓舊事已過,都成為新的了——在所有這一切中(哎,這只是一個多麼簡短的勾劃!)我要說,有一種對那可怕的罪之疾病的充分、完整和徹底的醫治。對罪的正確的觀點無疑能看清它的可怕、巨大,但是如果一個人同時也能正確地看待耶穌基督,他就沒有必要感到無力和絶望。難怪芙萊維爾(Flavel)在他令人欽佩的《生命之泉》的許多章節的結尾,都用了這感人的話語:「為著耶穌基督稱頌神」。
快要結束這個龐大的主題了,可我覺得只觸及了它的表面。這個主題是不可能在這樣一篇文章中全部講明的。那些想要充分瞭解它的人,必需求助於一些實踐神學的大師,如歐文(Owen)、伯吉斯(Burgess)、曼頓(Manton)、査諾克(Charnock)和其它清教徒偉人。關於這樣的主題,其它的作者無法與清教徒相比。我最後要做的只是陳明一些有利於當今全面理解罪之教義的實際應用。
(a)首先,我認為,對於現今那種令人心痛的“模糊”、“茫然”、“朦朧”、“晦暗的神學”,聖經關於罪的觀點是“最好的解毒劑”之一。現今有大量所謂的基督教,雖不能肯定地宣佈它們不純正,但它們的確是尺寸不夠,份量不足,缺斤少兩的。對這樣的事實,閉目不看是徒勞的。不可否認,這種基督教也「在某種程度上談論基督、恩典、信心、悔改和聖潔」,但卻不是聖經中所談的那樣「貨真價實」;有些事情次序不當,有些事情本末倒置。正如喇提美爾(Latimer)說過的那樣,這是一種「混雜與糟踐」,毫無益處。它既不能影響人的日常行為,也不能給生命帶來慰藉,更不能在死亡之際給人帶來平安;持守它的人,當他們醒過來,發現自己沒有任何穩固的立腳之地時,往往為時已晚。那麼,我相信,醫治和修補這種缺損的信仰的最合適方法是,更加突出地顯明關於罪之邪惡的古老的聖經真理。人只有真正感到自己處在下地獄的危險中,才會切實地追求天堂,像寄居者那樣生活。讓我們在幼兒園、小學、中學、專科學校和大學裡都一同來努力復興這個關於罪的古老教訓。讓我們不要忘記:「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並且「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提前1:8;羅3:20;7:7)。讓我們把律法擺在顯眼的位置,敦促人注意。讓我們詳細闡述並弄懂十誡的含義,以顯明它們所要求的長度、廣度、深度和高度。這是我們主在登山寶訓中所使用的方法。除了依循祂的方法之外,沒有更好的辦法。可以肯定,除非人們真知道為什麼要來到耶穌面前,以及他們的需要是什麼,否則永遠不會到耶穌面前,與耶穌同行,為耶穌而活。那些被聖靈吸引到耶穌面前的人,都是聖靈使其確信自己有罪的人。沒有完全確信自己有罪,人們只可能是看似來到了耶穌面前,跟隨祂一段時間,何是很快就會跌倒,回到世界中去。
(b)其次,針對當今十分流行的那種“過度寬大自由的神學”,聖經關於罪的觀點是“最好的解毒劑”之一。現代思潮的傾向是拒絶教義、信條和信仰中的每一種界限。人們認為,高尚和明智的做法是,對任何觀點不予指責,聽之任之,並且宣稱所有熱忱和聰明的教師都是值得信任的,不管這些教師的觀點有多麼龐雜而又互相矛盾。這樣一來,一切都是真理,沒有什麼是錯誤的!每個人都正確,誰都沒錯!每個人大概都能得救,沒有人失喪!為了減輕基督教這艘船的重量,使它能與當代科學保持一致,基督的贖罪和替代,魔鬼的位格、聖經中的神蹟奇事、將來刑罰的真實性和永恆性,所有這些強大的奠基石都像木材一樣被無情地扔下船去。你堅持這些偉大真理,就會被稱作狹隘、不開明、缺乏寬容精神、守舊,是一塊神學化石!你引用一節經文,就會有人告訴你,所有真理並不僅限於一本猶太古書:自聖經完成以來,自由的探索已經發現了許多東西!針對這場現代瘟疫,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像持續不斷、清楚明白地陳述罪的本質、實在性、邪惡性、權勢及其罪責那樣來反擊了。我們必須進入這些有著“開明”見解之人的良心之門,要求他們對一些明確的問題給出明確的回答。我們必須清他們把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告泝我們,在他們生病時,在死亡來臨時,在即將去世的父母床邊,在自己深愛的妻兒墳墓旁,他們所喜愛的想法是否能安慰他們。我們必須問他們,是否一種沒有確定教義的模糊“熱能”在這些時刻裡給他們帶來平安。必須請他們告訴我們,他們有時會不會從內心深處感到有某種「東西」在咬噬他們,是這世界上所有自由的探索和哲學以及科學都不能令它停止的。然後,我們必須告訴他們,這種咬噬他們心靈的「東西」就是罪惡感、罪債和敗壞,是他們沒有想到的。首要的是,我們必須告訴他們,除了認同人類的敗壞和基督的救贖這些古老的教義,以及對基督懷著單純的孩子般的信靠之外,沒有任何其它東西能使他們感到安寧。
(c)另外,在過去的二十五年中,“那種注重感覺、講究儀式、追求形式的基督教”像洪水一樣橫掃英格蘭,使許多人隨波逐流,沉迷其中。就此而言,正確的罪觀是“最好的解毒劑”。我完全相信,對於良心沒有被完全照亮的人,這種信仰體系還是有它許多的迷人之處。但是,當那被稱為良心的奇妙部分真正甦醒活過來時,我難以相信,一種注重感覺、講究排場的基督教會使我們徹底滿足。只要一個小孩不餓,他就很容易因為那些漂亮的玩具、洋娃娃和嘎啦作響的東西安靜下來,歡愉快樂;但是,一旦他感到內在的自然需要,我們就會明白,除了“食物”之外,沒有什麼能夠滿足他。人的靈命也是一樣。音樂、鮮花、蠟燭、香料、旗幟、隊列、華衣、懺悔室、半羅馬天主教那套人為的儀式,可能在某些情形下會讓人覺得足夠好。但是.一旦他「從死人中甦醒和復活」(弗5:14),他將不會感到安息並滿足於這些事。這些事對他來講僅僅是儀式上的瑣事,而且浪費時間。你一旦讓他看到自己的“罪”,他就必須去面見他的“救主”。他感到受一種置人於死地的疾病的打擊,除了那位偉大的醫生,沒有任何東西會讓他滿意。他又饑又渴,因而生命之糧必不可少。我斗膽說出下面的話,但我要毫不畏懼地斷言,如果英國人對罪的本質、邪惡和罪性知道得更完全、更清楚的話,那麼最近二十五年中,半羅馬式天主教影響的八成都不會存在。
(d)再者,對當今我們常常聽到的有關完全成聖的理論,對罪的正確觀點是“最好的解毒劑”之一。對此我要說的不多,而且我相信,我談論此事並不會冒犯任何人。如果有人向我們強調說,完全成聖就只是意味著行事為人多方面的一致性和連貫性,並且仔細關注構成基督徒品格的所有美德,我們不僅要容讓,還應該完全贊同他們。我們無論如何都要目標高遠。但是,如果有人真的想告訴我們,信徒可以在今世完全脫離罪,並且多年生活在與種持續不斷、不受阻礙的相交中,好幾個月都沒有一個邪惡想法,那麼,我必須誠實地說,這樣的觀點,據我看來,是極其“不符合聖經的”。我再進一步說,這種觀點不但對持有它的人是非常危險的,而且也很有可能使那些正在探尋救恩的人沮喪、失望,受到阻礙。我在神的話語中找不到最微小的保證,說我們活在肉身的時候可以期待這樣的完全。我相信,我們教會信綱第15條是嚴謹正確的:「唯有基督是無罪的;而我們所有人,雖然在基督裡面受洗、重生,仍然在許多事上有過犯;如果我們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也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用我們講道集第一篇的語言說。在我們最好的善工中,仍然有不完全之處:我們沒有像理應做的那樣盡心、盡意、儘力愛神;我們對神的敬畏也沒有我們應該有的那樣多;我們在禱告上也有許多和很大的不完全之處。我們在施予、饒恕、信心、生活和盼望上都做得不完全;我們說話、思考、做事都不完全;我們在與魔鬼、世界、肉體的爭戰上也不完全。所以,讓我們不要羞於坦白地承認我們的不完全狀態。
再重複一遍我所說過的:對於完全成聖這一混淆視聽的錯誤想法(我希望可以這樣叫它),最好的防腐劑是對罪的本質、罪性及其欺騙性的清楚、全面、明白的理解。
(e)最後,對於“低標準的個人聖潔觀”(令人心痛的是,這類觀點近來在教會中十分盛行),聖經關於罪的觀點將是一種令人欽佩的“解毒劑”。我知道,這是一個非常令人痛苦和敏感的話題,但是我卻不敢不提。長期以來,我深信,在本國宣稱為基督徒的人當中,他們日常生活的準則在漸漸衰落,這令我感到悲哀。像基督那樣的仁愛、慈善、溫和、無私、柔和、溫順、寬厚、捨己、熱心為善以及與世界分別,所有這些,我擔心已經遠遠低於它們本該得到的重視,也遠遠低於我們前輩的時代所給予它們的重視。
對於這種狀況的原因,我不能假裝完全知其就裡,而只能提出一些揣測以供考慮。當今,可能由於表白或承認信仰變得時髦和相對容易,導致一度狹窄深邃的水流變得寬廣和淺薄。我們在外表得到的,恰恰顯示出我們內在品質上的損失。也許由於最近二十五年中巨大財富的増加,人們在社會生活中不知不覺遭遇到一場貪愛世界、自我放縱、喜好安逸的瘟疫。我們一度稱為奢侈的東西,現在披看成是舒適和必要,而捨己和「忍受艱難」(提後2:3)就順理成章地無人知曉了。也許,這個時代特有的大量爭論使我們的靈命不知不覺枯幹了。我們往往滿足於對正統信仰的熱心,而忽略了每日實際敬虔的嚴肅現實。不論是什麼原因,我相信結果仍然不變。近年來,在信徒當中,存在著一個比我們前輩時代更為低下的個人聖潔標準。這樣的全部結果是“使聖靈擔憂”,而這一事實,則在召喚著更多的謙卑及自察。
針對我說的情況,最好的補救辦法是什麼,我要提出一個想法。各教會中抱有其它思想的人要自己做出評判。我確信,更清楚地理解罪的本質及其邪惡性,是醫治福音派教會成員的方法。我們不必再回到埃及,為復興我們的靈命借來半羅馬天主教式的做法。我們不必重建懺悔室,或回到修道主義和禁慾主義上。絶不需要這一類東西!我們必領單純地悔改,做我們首先該做的工作。我們必須回到起初的原則上。我們必須回到「以前的老路」上:(耶6:16)。我們必須謙卑地在神面前坐下來,正視整個問題,清楚地考察什麼是主耶穌稱之為罪的東西,什麼是主耶穌稱之為「遵行祂旨意」的事情(約7:17)。因此,我們必須意識到有一種“可怕的可能性”,即過一種無憂無慮、悠然自得、半屬世的生活,同時卻保持福音的原則,稱自己為符合福音的人!我相信,一旦看到罪比我們預想的更邪惡,更貼近我們,也更緊密地粘附於我們身上時,我們就會更加靠近基督。一旦更加靠近基督,我們就會像保羅那樣,更深地飲於祂的豐盛,更徹底地學習在祂裡面「過信心的生活」。一旦懂得過信靠耶穌的生活,並且常在祂裡面,我們就會結出更多的果子,而且會發現自己在盡本份的事上更加剛強,在試煉中更有忍耐,為我們可憐軟弱的心靈更加警醒,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上更效法我們的主。意識到基督為我們成就了多少,我們就會為基督付出多少。被赦免的越多,我們的愛就會越多。簡言之,正如使徒所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容光,就變成主的形狀……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不論有些人怎麼想,怎麼說,毫無疑問,人們對聖潔的更加嚮往,是這一時代的標誌之一。現今為促進「靈命」成長而召開的會議變得普遍了。幾乎在每年教牧代表大會的講台上,都能找到「靈命」主題的一席之地。在這個國家,它喚醒了一些興趣和普遍關注,對此,我們應該感恩。任何基於純正的原則,幫助我們靈命進深,加増個人聖潔的運動,都將是對英格蘭教會的真正祝福。這確實會使我們更加聯合,並彌合那些令人不愉快的分裂。這可能會使聖靈澆灌出新鮮的恩典,成為這末世「從死裡復活的生命」。但我確信,正如我在文章的開頭講的,要想建得高,就必須挖得深。我深信,要走向更髙標準的聖潔,第一步是更加完全地認識罪的驚人邪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