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個意象無疑是由磐石的意象所暗示的,它被應用在彼得的供詞上。與此同時,似乎還有另一種思想存在,即家庭與家庭的聯繫。對於中東的人來說,房子意味著他的家人,也意味著他的住所。教會是一座房子,這與聖約的管理有關。它是由神在家族中延續的。因此,在聖經中,教會在這個意義上表現為「神的家」(參見提前書 3:15;來 3:6、10:21);教會裡的成員是「家庭份子」(加 6:10;弗 2:19;馬太福音 10:25)。
6. 「天國」和「教會」這兩個概念有什麼聯繫?
這種聯繫是雙重的:
a) 一方面,「神的國」是狹義的概念,「教會」是廣義的概念。即使教會既有可見的一面,也有不可見的一面,因此通常可以被視為整個國家(譯者註:以色列國),但上帝的國度在其各種含義中是不可見的屬靈原則—--就是基督在我們的靈魂上所施行的主權 (it is the lordship Christ exercises over our soul ):如果我們真的屬於祂,我們順服祂至高無上的權威,我們被模成基督的形象,並藉著活潑的信心與祂的身體和它許多肢體聯合。教會是這些屬於基督的真正成員和臣民的聚集。它被稱為「天國」,因為它的中心和未來都在天上。聖約的所有屬靈益處都與它相關:公義、自由、和平和聖靈中的喜樂[cf.羅 14:17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作為這樣一個屬靈的實體,它在人之內,不以外表出現。從這個意義上理解,天國等於無形的教會,但在它的新約特殊性上,因為基督傳講天國已經近了,就是說,通過他的到來(天國就已經來到了)。祂是君王,藉著祂清楚的自我啟示,藉著祂完成的工作,無形的教會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榮耀,以至於這個國度裡最小的也比施洗約翰還大[馬太福音] 11:11]。
b) 另一方面,「神的國」或「屬天上的」(of heaven)是比教會更廣泛的概念。事實上,主耶穌用麵酵向我們啟示了天國:就是它必須滲透到一切事物中,就像一粒芥菜種子必須長成一棵樹,它的枝條覆蓋了所有的生命。很明顯,這種說法不會用在「教會」這個概念上。除了教會之外,還有其他的生活領域,但神的國不能被排除在這些領域之外。神的國在科學、藝術、各個領域都有自己的主張。但教會不能聲稱擁有這一切。神國度的外在面向(有形的教會)絕不能承擔這些事情;神國度的內在的本質,新的存在,必須自己滲透和淨化。這正是羅馬天主教的錯誤:教會把一切都納入在自己的範圍內,並且必須統治一切。然後出現了一種教會科學,一種教會藝術,一種教會政治。在那裡,神的國度與教會相同,並以絕對的形式建立在地上。
根據我們的看法,情況並非如此。真正的基督徒首先屬於教會,在教會中承認基督為王。但除此之外,他還承認基督在生活的其他各個方面的主權,而不會犯下將這些東西相互混合的錯誤。舊約的「政教國度」(church-state),包羅了整個民族的生活,是這包羅萬象的神國的預表。
如果現在比較有形的教會和從第一面向來看的神的國度,那麼可以說前者是後者的表現和體現。如果把有形的教會和從第二面向來看的神的國度進行比較,那麼可以說前者是後者的工具。如果從最終的結果來看,那麼必須說教會和神的國度會結合。在天上我們與生命之間將不合又任何間隔(譯者註:漸漸朽壞的身體、罪、律法、世界...)。在那裡,可見的和不可見的將完美地結合。與此同時,目前神的國度必須通過教會的特殊形式推進。
(請參考:05-20-2022 部落格:我們救主耶穌口中的「教會」一詞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唐興 摘譯自Geerhardus Vos, Reformed Dogmatics, ed. Richard B. Gaffin Jr., trans. Richard B. Gaffin Jr., vol. 5 (Bellingham, WA: Lexham Press, 2012–2016),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