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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中神國度漸進的啟示

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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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中神國度漸進的啟示
THE PROGRESSIVE REVELATION OF THE KINGDOM OF GOD IN THE GOSPELS


耶穌一生和事工的焦點是神的國度。 在考慮這個非常大的話題時,必須在一開始就做出一些區分。 特別是,應該在上帝的永恆國度、基督的彌賽亞國度,和主耶穌基督的教會之間做出基本的區分。 此外,必須完全認識到極為真實的撒旦王國。 如果要正確理解耶穌所宣布的國度的來臨,就需要仔細分析四福音書,以及當今世界中這四個權勢和權柄實體之間的相互作用。 不承認這些區別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對上帝在這個世界上的主權和工作的混淆。
 
1-上帝的永恆國度(the eternal kingdom of God)可以理解為獨一真神對這個有人居住的世界的所有事件和事務的不間斷主權統治。 祂不間斷的主權從麻雀的墜落,和每個人頭髮的數量,延伸到國家的興衰(太 10:29-30;詩47:7;96:10 等)。 上帝將永遠維持對祂整個創造物的絕對統治。 祂永遠不會將祂對這個宇宙所有事務的主權的任何方面讓與任何外來的權勢。
 
2-撒但的國度 (the kingdom of Satan)代表了一個超自然的存在和牠的爪牙們對上帝主權的持續攻擊,牠們站在反抗全能上帝聖潔和公義統治的各個方面。 這個非常真實的存在,被確定為撒旦,魔鬼,那條古蛇,被稱為「這個世界的神」(林後4:4)。 除了上帝恩典的主權工作之外,牠掌管著地球上所有人的生活以及宗教、公民、經濟和知識界的權威,直到生命和愛的主戰勝了牠(參見啟示錄 20:2) , 10).
 
3-基督的彌賽亞國度(the messianic kingdom of Christ)體現了上帝的永恆旨意:即救贖腐敗的宇宙,並恢復從萬國中的復興了一族的人類,從以色列民族開始,使他們恢復到原始的完美狀態。 這個彌賽亞的國度自始至終都與撒但和牠手下的兇殘的企圖作對,並最終要消滅撒旦在天上和地上所彰顯的一切權柄。 在終結時,神的永恆國度將與彌賽亞的國度合併起來,而神將是「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 15:28)。
 
4-教會,彌賽亞的集會團體 (the church, the assembly of the Messiah),可以被定義為「從每個國家中選出的,但卻是全地的一個。」 就可見的形式而言,教會是基督的子民,由認罪的信徒組成(太 16:18-19)。 教會並不等同於彌賽亞的國度,而是作為進入國度的途徑,以作為一個預備向他們的彌賽亞君王獻上敬拜和事奉的團體(使徒行傳 2:42-47)。
 
為四個關鍵實體提供的這些定義在其範圍內絕不是詳盡無遺的。 但它們可能有助於理解新約福音書中的各種動態。 在理解福音見證人的各種證詞時,它們也可以緩解一些困惑。
 
這四個基本的現實實體在舊約的一段經文中得到體現,這被證明是新約中最有影響力的舊約經文之一。 在詩篇 2 中,狂暴的列國、君王和統治者代表身居高位的撒旦勢力(詩篇 2:1-2a)。 這些國家、君王和統治者堅決反對耶和華(第 2 節)。 但主坐在天上的寶座上,遠遠超出他們反叛威脅的範圍。 祂嘲笑他們反對祂治理的微不足道的努力(第 4 節)。 這些君王和統治者也反對「祂的彌賽亞」(2c 節)。
​

主對這些叛逆的勢力不為所動。 但隨後祂開口回應。 祂說話時說了什麼?
 
祂說:「我已將我的君王立在我的聖山錫安上」(詩篇 2:6)。 主已將製服這些叛逆的敵人的責任交給祂的彌賽亞,祂在世上受膏的代表。 彌賽亞將運用他的力量來保護他國度公民的福祉。
 
可以給這些叛逆的統治者最好的建議就是祂們必須順服上帝的兒子彌賽亞。 他們應該親吻祂的腳在祂面前下拜(詩篇 2:12)。
 
因此,詩篇 2 描述了上帝永恆的國度,它的寶座位於天上,儘管它的權柄完全在地上運行。 上帝永恆的國度永遠是凌駕於地上和天上一切力量之上的至高無上的力量。 在他絕對安全的主權下,天地的盟約之主蔑視敵人的反叛努力。
 
非常真實的撒但王國以君王和統治者的形式在地球上顯現。 這些王權再次下定決心抵擋耶和華和祂指定的彌賽亞。神兒子彌賽亞的國度的存在,是主對地上叛逆統治者的回應。 作為神的兒子,彌賽亞被賦予了征服主的這些敵人的責任。 祂代表祂的子民履行這一職責,這些子民就是那些來自各國的所有順服神的兒子、敬拜和信靠祂的人(詩篇 2:12)。
 

唐興 摘譯自 O. Palmer Robertson, Christ of the Consummation: A New Testament Biblical Theology, vol. I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2022),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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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之約與恩典之約-實質上的連續與管理/行政上的區分

1/2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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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substance):在聖約神學中,對上帝聖約「實質」的討論涉及聖約的本質和/或條件。 恩典之約應許因信基督而得永生和救恩。 行為之約應許在完美、個人、準確和完全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的條件下獲得永生。
管理/行政(administration):恩典之約的「管理」,是聖約神學家以「外在的媒介」(outward means)來說明:基督救贖的益處,是藉著這些媒介,或在某個救贖的時代中,傳達給選民的。 因此,雖然恩典之約在舊約和新約中,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它在應許的舊約時代(例如,通過應許、預表和獻祭)與在應驗的新約時代,和基督的到來時代,有不同的管理(administered differently)(參見西敏斯特信仰宣言 WCF 7.5;8.6)。
行為原則(works principle):在克萊恩的著作中,從行政角度來看,「行為原則」是一種盟約的特徵,它把獲得或喪失應許的產業,與無罪的聖約元首代表(亞當或基督)的順服或不順聯繫起來,也與一個信徒(例如,亞伯拉罕),或一個國家(以色列)的順服或不順服聯繫起來。 因此,「行為原則」與「亞當的行為之約」並不相同,因為「行為原則」可以在救贖前和救贖的背景下運作。 在大量閱讀克萊恩的基礎上,「行為原則」表示亞當受試驗的無恩典原則的再現(reapearance of Adamic probation),與救贖恩典形成鮮明對比,並在預表層面被施行於以色列國家民族。

再版(republication):一般來說,在以後的時期重新呈現先前的事態、原則或律法。 就最近的神學爭論而言,「再版」是指亞當的行為之約在摩西之約中經過不同程度的修改而第二次出現。

實質的再版(substantial republication):認為摩西之約在其基本原則或條件方面,在本質上被描述為一種行為上的安排(works arrangement)的觀點。 因此,行為之約的實質再版,與恩典之約在本質上是不同的。
摘譯自:2026 OPC General Assembly Report

再版的提綱:行為原則
Republication Thesis: A Works Principle
 
查爾斯霍奇(Charles Hodge)寫道,摩西之約在某種意義上是行為之約的再頒布。 梅雷迪思·克萊恩 (Meredith Kline) 是二十世紀再版的倡導者。 在試圖簡要總結克萊恩對再版的看法之前,有必要注意一下他寫作的背景,因為強調的重點通常會受到歷史背景的影響。 克萊恩寫信捍衛單單因信稱義的傳統教義(反對諾曼謝普Norman Shepherd),捍衛行為之約(反對約翰默里John Murray),並捍衛聖約神學(反對丹尼爾富勒Daniel Fuller)。 此外,克萊恩為基督「主動順服」(active obedience)的教義辯護,J. Gresham Machen 曾說過沒有這個教義他是沒有盼望的。 雖然關於克萊恩對摩西之約的看法仍有很多爭論,但他的綱領性陳述在這裡將被視為主要的信息。 因此,雖然有一種閱讀克萊恩的方法可以證明他堅持對行為之約進行實質性的再版,但在《國度序曲》(Kingdom Prologue)中,克萊恩說摩西之約是恩典之約的管理/行政(the Mosaic covenant is an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摩西之約的運作(the Mosaic economy)雖然在基本層面上是一種恩典的管理/行政(an administration of grace),關注個人的永恆救贖,但同時也是在其暫時的(temporary)、預表的(typological)國度層面上,受到「行為原則」(the principle of works)的影響。 因此,例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10:4ff 中。 和加拉太書 3:10ff中。 (參見羅馬書 9:32)將律法的舊秩序與恩典和信心的福音秩序進行了對比,將舊約認定為一種轄制、定罪和死亡(參見 林後3:6-9;加 4:24-26)。 舊約(the old covenant)是律法,是恩典-信心的對立面,在墮落後的世界中,這意味著由於有罪的以色列人,未能持守必要的行為上的順服(meritorious),結果成為一種定罪的管理(administration of condemnation)。 如果舊的預表王國被基督主權的恩典所保護,以色列就不會失去她的「國家層面的揀選」(national election)。 對以色列墮落的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是需要靠行為,這是執行管理的控制原則,而不是靠恩典。
 
克萊恩繼續說,摩西之約有一個預表性的國度覆蓋(在下面進一步討論)在行為之約的再版之上。 克萊恩寫道:
 
「同時,保羅確認摩西之約並沒有廢除早先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安排(加拉太書 3:17)。 對此的解釋是,舊約秩序由兩層面所組成,利未記 18:5 和其他法律中闡明的行為原則僅適用於其中一個,那是一個次要的層面(a secondary stratum)。 有一個基礎層面(a foundational stratum)與個人獲得救恩的永恆國度有關,這個基礎層面與主與教會之間的恩典之約,之前和之後的所有管理施行是相連續的,在恩典的原則運作之下(informed by the principle of grace)(cf. ,例如,羅馬書 4:16)。 因為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在這個潛在的層面上在摩西秩序中找到了連續性,所以它並沒有被後者廢除。 摩西秩序中的行為原則僅限於暫時的屬地國度的預表領域,它作為次要覆蓋層疊加在基礎層面之上。」
 
對克萊恩來說,在「個人救恩的層面」上,亞伯拉罕之約及其因信稱義的原則仍然是規範性的(its righteousness-by-faith principle remained normative),而在「國家層面」上,一個被行為原則管理所覆蓋的國度,指向耶穌基督的功德。 換句話說,對聖約的忠誠會導致以色列人繼續留在這片土地上,而個人的救恩與亞伯拉罕之約仍然保持著基本的連續性。
 
然而,對於克萊恩來說,這種守約並不是基於純粹的功德; 而是在預表上的功德(typologically meritorious)。 克萊恩認為在這片土地上延續生命所需的順服在舊約中並不是完美的。 正如像摩西這樣不完美的中保,或像亞倫這樣不完美的祭司,是完美中保和祭司耶穌基督的預表。不完美的預表順服也指向耶穌基督的實體的完美順服(anti-typological perfect obedience of Jesus Christ)。 以色列人為了獲得在這片應許地(天堂的一種預表)上生活的權利而做出的不完美的順從,是基督完美而積極的順從的預表(of the perfect and active obedience of Christ),基督為我們贏得了進入天堂的權利。 但正如亞當的罪導致他被逐出伊甸園一樣,以色列人的罪也導致他們被逐出這片土地。 事實上,當利未記 18:5 重新發布「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的原則時,根據這種解釋,它是對「行為之約中的行為原則」的重新發布。 對於這段話,我們將在下面返回。
 
基督的主動順服(The active obedience of Christ)使我們有權利通過我們與基督的聯合而獲得救恩。 對克萊恩來說,這個有效的工作原則是理解舊約聖約本質的基礎。 首先,如果亞當服從了上帝,亞當會得到一份「恩賜之約」(a covenant of grant),從而得著生命與神一起在伊甸園中:
 
「在我們對造物主與亞當的工作之約的介紹性評論中,我們建議該盟約類似於一項贈予(a grant),在此關係中,一位大君王向他的下屬君王提出了恩惠的待遇,條件是:他必須承擔和履行作為附庸君王對大君王的君尊服事(royal service)…… 與亞當不同,挪亞被視為已經表現出忠誠的盟約僕人。」
 
挪亞被介紹為得到神的恩寵,他是一個義人(創世記 6-9)。 與挪亞所立的約導致了挪亞先前的預表的順服(不完美的!)所確保的恩賜。 亞伯拉罕順從上帝的呼召,跟隨上帝(創世記 12 章),並拒絕藉著所多瑪王而致富(創世記 14 章22-23),結果他得到了(跟本上的)無條件的盟約。 在他在創世記 22 章中的順服之後,聖約得以確立和確認。同樣,這種順服雖然不完美,但對克萊恩具有預表意義。 大衛之約也是如此。 在每一個例子中,過去的順服,儘管不完美,卻對上帝的旨意具有預表上的意義。 摩西之約,很像亞當之約,提供了土地上生命的有條件的祝福,就像伊甸園一樣是天堂的預表。 主要區別在於,最初的行為之約要求完全的順服,而在摩西之約中行為之約的在管理執行上的再頒布中(in the administrative republication of the covenant of works),不完全的順服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它指向基督的完美順服。
 
雖然有些人認為,如果他們單獨生活在救贖的恩典之下,但在國家層面的行為之約之下,以色列就會存在生存衝突,但這似乎並不是再版立場的必然結果。 在救恩的層面上,以色列人因著信享受本乎恩的救恩。 然而,這種恩典是有代價的。 這種代價高昂的恩典,和實現它的必要性,在導致以色列生死攸關的日常行為原則中得到了加強。 在以色列強調調解人和犧牲的必要性之前,功績的不足不斷出現。 通過這樣做,基督積極的順從就被預示(prefigured)和顯示(shown forth)為必要的。 然而,假設沒有行為之約的再版,就不能在舊約中預表基督的主動順服是不正確的。 如上所述,對完美的義之規定在墮落之前一直有效。 雖然對有罪的人類來說,一個適當的行為之約是不可能的,但恩典之約的摩西管理(Mosaic administration),對基督而言,是神完美的兒子的行為之約。
 
雖然關於再版的題綱還有很多可以說的,但與這一立場相關的最重要的段落之一是利未記 18:5,保羅在羅馬書 10:5-6 和加拉太書 3:12 中引用了它。 雖然對保羅觀點的更廣泛討論屬於本卷的其他部分,但為了完整起見,這裡有必要進行一些觀察。
 
在羅馬書 10:5 中,保羅提出了遵守律法所獲得的義(利未記 18:5)和因信而得的義(申命記 30:14)之間的對立(antithesis)。 這個對立也在加拉太書三章十二節提到。 就本文而言,主要問題是保羅是在藉鑑法律固有的行為原則,還是在回應他的猶太反對者濫用法律的行為。
 
利未記 18:5 的兩個主要立場和保羅對它的使用值得簡要考慮。 布賴恩·埃斯特爾 (Bryan Estelle) (譯者註:埃斯特爾曾是加州西敏斯特神學院的舊約教授,也曾是OPC的牧師)對保羅指出的立場進行了徹底的解經辯護,指出了恩典之約的摩西管理中包含的實際工作原則。 埃斯特爾認為,這個工作原則雖然沒有涉及救贖,但必須被視為在舊約中是可行的。 埃斯特爾在談到耶利米書 31 章 33 節時寫道:「讀者不得不說,舊約中的行為原則在某種意義上是有效的,因為經文清楚地表明這是一個易碎的約,『不像他們所破壞的那樣。』」 總而言之,對於埃斯特爾和其他人來說,保羅並不是為了反對律法主義而重新利用利未記 18:5。 相反,保羅是在強調律法的義和信心的義之間的實際對立。
 
此處值得考慮的另一個立場是由蓋伊·沃特斯 (Guy Waters) 在本卷第 11 章中闡明的。 因此,這裡沒有必要全文複述。 基本上,改革宗傳統中的許多解經家都認為,保羅是在回應那些尋求依賴律法的對手。 為了駁斥他們靠本性肉體上的努力獲得義,保羅使用從其恩典背景中摘要出來的律法,來證明通過遵守法律獲得義是不可能的。這種解釋的關鍵是羅馬書 9:32:「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利未記 18:5 說:「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前面的經文提到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方式和惡俗(18:3),以區分以色列的聖約生活和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方式。 相反,上帝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8:4)。 服從的命令和生命的應許的上下文背景,是聖約公式的部分引用:「“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8:2)。 獻上生命的原則,和對各種性不道德行為的威脅,是在贖罪日的當中和聖潔的呼召之後出現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19:2)。 那麼,在其適當的上下文背景中,聖約中對生命的期望,發生在摩西之約兩個關鍵方面的救贖背景中:從埃及被拯救和贖罪。 這樣的期望並不是聖約中的生活所獨有的。
 
在那些想要聲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們以自己與上帝有正確關係作為證據的人之背景下,耶穌區分了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和那些不是真正的後裔。 在這方面,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話,就永遠不見死」(約翰福音 8:51)。 理查德·海斯 (Richard Hays) 進一步將約翰福音 8 章與保羅在加拉太書 3 章中的討論聯繫起來,保羅在其中爭辯說,那些想按律法生活的人必須完全遵守律法。
如上所述,法律的積極運用只能與信徒相關。 出於這個原因,當有人通過遵守律法尋求與上帝建立正確的關係時,律法只能定罪,因為好的律法被罪惡的肉體削弱了(羅馬書 8)。 以這種方式追求它必然會證明,是不相信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因此,無論是加拉太書 3 章中的猶太教徒、約翰福音 8 章中的猶太人,還是以色列中的不忠者,律法在神聖立約關係中是一種祝福,當脫離該約的背景時,只能在肉體中揭示和譴責罪惡 。
 
結論
在本章中,我試圖將摩西之約置於恩典之約之中。 這種觀點的支持者堅持聖經的基本連續性,認為聖經歷史上最大的斷裂發生在墮落時。 因此,聖經歷史的弧線是創造、墮落、救贖和圓滿。 摩西之約雖然屬於恩典之約,但與新約相比,必須被視為軟弱、陰暗、次等的行政管理。 雖然關於從舊約到新約的發展還有許多可以說明的,但也許最重要的是信徒在新約中接受了復活和高舉基督的靈。 在基督復活和被高舉之前,聖靈在上帝的子民中使人歸正並結出果實。 但在新約中,聖靈在那些已經與基督聯合的信徒的生命中工作,使他們成為永生神的殿(林前 3:16)。
 
 
儘管在管理上不如新約,但摩西之約在本質上屬於恩典之約。 與恩典之約的所有管理一樣,摩西之約與行為之約大不相同。 Francis Turretin 寫到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的區別如下:
 
 「在這裡也不能反對在第一個盟約中也需要信心,而在第二個盟約中不排除行為(如前所述)。 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截然不同。 因為在第一個聖約中,信心是一項行為,是生命應許的內在的義的一部分。 但在第二種情況下,它被要求,不是作為賦予生命的工作,而是作為理解基督的義的工具(僅憑基督的義我們才被賜與救恩)。 一方面,信心一種認識神的知識的美德,發自於自然的力量,終結於造物主上帝; 另一方面,信心是按照超自然恩典方式的福音的條件,終結於救世主基督。 至於行為,首先需要它們作為獲得生命的的先行條件; 但在第二種情況下,它們只是作為已經獲得的生命的果實和效果的後續條件。 在前者,它們應該先於稱義的行動; 在後者,行為跟隨著稱義。」
 
簡言之,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的本質區別不在於有無條件; 而是在於條件的功用。 在行為之約中,條件先於稱義的祝福。 在恩典之約中,稱義的祝福先於福音果子的條件。
 
唐興譯自:J. Nicholas Reid, “The Mosaic Covenant,” in Covenant Theology: Biblical, Theologic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ed. Guy Prentiss Waters, J. Nicholas Reid, and John R. Muether (Wheaton, IL: Crossway, 2020), 16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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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持續的個人見證 an Ongoing testimony

12/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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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持續的個人見證
An Ongoing Personal Testimony
 O. Palmer Robertson 2021 年 7 月 26
 
2020年12月31日,我在博客中提到結腸鏡檢查。 2021年1月5日,醫生鄭重其事地報告:「對不起。 你得了直腸癌」。
 
聽到這樣的消息是相當痛苦的。 作為基督的信徒,你安息在祂裡面。 即使這意味著進入今生的最後階段,你也知道一扇通往來生奇蹟的門將會打開。 然而,這類消息肯定會對你生活的方方面面產生嚴重影響。
 
外科醫生解釋說,手術後我會什麼都不想做。 我將沒有熱情,沒有遠見,無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完成任何事情。 但他也帶來了好消息。 癌症在很早的階段就被發現了,所有的測試都表明入侵沒有進一步擴散。
 
在這些豐富的憐憫中,我認識到主的分外恩典。 我現在更加欽佩和尊重那些因相信我們的救主而忍受更艱難環境的人。
 
外科醫生最初的預測被證明是正確的。 幾個星期,幾個月,我沒有精力去做任何事情,也沒有一個創造性的想法。
 
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我才能稱自己完全康復。 後續手術定於今年秋季進行。 我絕不是最「耐心」的病人。 但是主已經教導了我許多我無法通過其他方式學到的功課。 我開始明白我自己生活中的某些情況需要上帝的恩典。 凡事感恩是我每天必須學習的寶貴一課。
 
主從祂的話語中賜給我一句話,事實證明它具有支持我的巨大力量。 這些來自聖經的話語已成為我個人的見證,現在我與大家分享。 願主使用這些經文來祝福你,就像它們祝福了我一樣。
 
               詩篇 103:1-5
1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他的聖名!
2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
3 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
4 他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
5 他用美物使你所願的得以知足,以致你如鷹返老還童。
 
考慮一下這五項祝福的一些含義,儘管我目前的處境充滿挑戰,但它們鼓勵我讚美主。
 
一。 他赦免你所有的罪。 所有真正的祝福都必須從罪得赦免開始。 除非一切都乾淨,良心不定罪,否則你怎麼能期望從主那裡得到任何祝福,更不用說認出他們是什麼祝福了?
 
還記得從屋頂降到耶穌面前的瘸子嗎(馬可福音 2:1-12)? 他的四個朋友滿懷期待地把他們跛腳的朋友從屋頂上放下來。 他們對耶穌有信心,相信他能夠而且會醫治他們朋友的跛腳。 但耶穌說,你的罪赦了。 那才是真正的祝福必須開始的地方。 否則,多一個有罪的罪人在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上自由行走有什麼了不起的呢?
 
當我面對癌症的震驚時,我需要從耶穌那裡聽到的第一句話就是:「放心吧,你的罪都被寬恕了。」 誰知道? 也許我的病是因罪而來的。 但是上帝的話語和唯獨上帝的話語可以保證所有的罪孽——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的——都在耶穌的寶血中為所有相信他的人完全洗淨了。
 
你的罪得到赦免了嗎? 無論你遇到什麼問題,先回答那個問題。 當悲劇來臨時,許多人都在與內疚的良心作鬥爭。 聽聽耶穌這些醫治的話:如果你信靠祂,你的罪就都被赦免了。
 
二。 他醫治你所有的疾病。 你應該很容易理解這些話對我意味著什麼。 他們對你可能意味著同樣的事情。 耶穌醫治你所有的疾病。 耶穌救恩真理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他醫治了你所有的疾病。 耶穌多次傳講和教導救恩的好消息,他也醫治了病人。 耶穌一直在醫治病人。
 
無論是在今生,還是在來世,耶穌都會醫治你所有的病痛,你所有的疾病,你所有的軟弱。 在永恆的大圖景中,今生只是一納秒。 耶穌來到這個病態的世界,「要帶許多兒子進榮耀裡」(來 2:10)。 永恆不會是「榮耀的」如果你必須永遠忍受全身生長癌症的話。 無論你的病是什麼,無論你的身體、靈性、情緒或精神上有什麼弱點,耶穌都會醫治你所有的病痛,你所有的疾病。 讚美歸於上帝,因為你的身體和靈魂得到了完全的救贖。
 
三。 他將你的生命從坑中救贖出來。 「救贖」必然意味著付出代價。 士兵可能被敵人俘虜。 他可以被救贖,但必須付出代價。 代價可以是金錢、交出土地或交換俘虜。 但救贖意味著付出代價。 耶穌為你的救贖付出了代價,如果你相信他的話。
 
但你從中被救贖出來的這個「坑」是什麼? 這個坑可能是墳墓。 或者它可能是地獄。 如果你相信耶穌,祂已經把你從墳墓坑和地獄坑中救贖出來。 祂付出了代價,代替你進入墳墓,並通過祂的複活再次出來。 當祂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時,祂為了像你我這樣的罪人而下降到地獄,經歷了神的憤怒。 通過祂的苦難,你可以得到救贖。 哈利路亞! 何等的救世主。
 
              耶穌付出了一切,
                  我欠祂一切;
             罪惡留下深紅色的污點,
                  祂把它洗得潔白如雪。
 
哦,耶穌的寶血! 因為祂是神永遠的兒子,祂生命的代價具有無限的價值。祂的血有救贖無數人的力量。 但是奇蹟中的奇蹟!祂為救贖像你我一樣該死的罪人而付出的代價,並沒有支付給任何可能證明自己配得救贖的人的普通基金。 相反,祂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作為許多人的贖金。 不是為少數人,不是為所有人,而是為許多人。 那些「許多」正是在過去的永恆中被選為他特別愛的對象的人。 他們就是那些向耶穌呼求的人,承認他們不配的品格和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無限恩典。
 
             救贖了我多麼喜歡宣揚它,
                  被羔羊的血救贖;
             藉著祂無限的憐憫得救贖,
                  他的孩子和永遠的我。
 
四。 他以愛和慈悲為你加冕。 你可能覺得神赦免你一切的罪,醫治你一切的病,把你的生命從坑里救贖出來就夠了,而且還綽綽有餘。 在主的祝福這件事上,我們不要貪心。 但主堅持要給你更多。 他以愛和慈悲為你的生命加冕。
 
這似乎是不可想像的。 然而想像一下你走在街上,開車,上班或上學,頭上戴著閃閃發光的皇冠。 您甚至可能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 但是其他人看到了。 上帝一定很愛你! 即使在你受試煉的時候,其他人也能在你頭上看到神愛的冠冕。 他的憐憫使你王冠的光輝更加燦爛。 即使當你跌跌撞撞地穿過死蔭的幽谷時,上帝的愛和憐憫仍會溫暖地擁抱你。祂在你頭上的旗幟是愛。
 
上帝就是愛。 認識上帝就是認識愛。 上帝愛這個世界,儘管它很墮落。 他放棄了他的兒子,以便任何人都可以體驗他對愛的擁抱的圓滿。 我被說服了。 我完全相信沒有什麼,即使是癌症,也不能使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
 
你知道那種愛嗎? 只有聖靈作為神的靈通過聖經說話與你的靈交流,你才會確信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那是超越人所能測度的。 相信他。 相信他的話。 這一切都是真的。 基督耶穌出於愛來到世上拯救罪人。
 
五。 他用美好的事物滿足你的願望,使你像鷹一樣煥發青春。 當以利沙餵飽 100 人時,他們都吃飽了,還剩下一些(列王紀下 4:42-44)。 當耶穌餵飽 5000 人時,他們都吃麵包和魚。 他們非常滿意,剩下 12 筐(約翰福音 6 章 12 節和 13 節)。 就像神在曠野供應嗎哪,沒有人吃得太多; 沒有人吃得太少; 他們都很滿意。
 
通過這次經歷,我慢慢學會了滿足。 認識祂就是生命本身的全部。 「我學會了在任何情況下都知足。 我知道什麼是需要,我知道什麼是有餘。 我已經學會了在任何情況下都知足的秘訣,無論是吃飽還是飢餓,無論是生活充裕還是匱乏。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 4:11b-13)。 對每天的約會感到滿意是上帝最偉大的禮物之一。
 
什麼讓你滿意? 詩人說,他用美物滿足你的心願。 不只是一件事情,而是很多事情。 不是你所有的慾望,而是你所有的對美好事物的渴望。 上帝不會用對你不利的事情來滿足你。 同時,他也不會簡單的給你一個生命中的好東西,僅此而已。 他會不斷地用許多美好的事物來滿足你。
 
認清這個驚人的現實。 進入你生命的事物都是美好的事物,是上帝為你的益處和他的榮耀而指定的事物。 他帶給你生活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你。
 
你能像約伯那樣從耶和華手中接受善惡,而知足(伯2:10)嗎? 生命中的這種狀態只是上帝不可估量的恩典的結果。 但它是真實的,即使你還沒有完美地實現它,你也可以在那個現實的體驗中成長。
 
神用許多美好的東西來滿足你的心願有什麼後果呢? 你變得肥胖、自滿、無精打采嗎?
 
絕不。 上帝用美好的事物滿足你的願望的影響是「你的青春如鷹返老還童」。 你變得精力充沛。 你飛向更高的高度。 你的生活有了新的意義。 事情變得令人興奮。 你幾乎無法控制自己。 你像雄鷹一樣翱翔天際,展翅捕捉每一次上升氣流。 不費吹灰之力,你就能翱翔於天堂之巔。
 
夠了吧? 從坑的深處救贖,你翱翔到天堂的高度。
 
但這是真的嗎?
 
它比你想像的要真實得多。 「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子,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但我們知道,他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翰一書 3:2)。 改變、美化、變質,以至於你變得像上帝的兒子。 顯然你永遠不會與他平等。 但隨著永恆的歲月繼續滾動,你會越來越多地反映出他的形象。
 
祝福夠了嗎? 我應該說! 唯有神的話語能應許如此多,並應驗如此多的應許。
 
仍然充滿缺點和不完美,這是我的見證。 藉著上帝恩典的分外祝福,我在美國從事了 27 年的福音事工。 然後在非洲從事福音事工 27 年。 現在我開始了我的第三個 27 年。 我渴望並急切地想看看在未來的歲月裡,主會在他的恩典中對我做什麼。
 
唐興 譯自:consummationministry.com

譯者註:
歐帕瑪。羅伯森(O Palmer Roberston) 是一位著名的神學家,他寫的膾炙人口的《在聖約中的基督》(Christ of the Covenants), 《先知書中的基督》(Christ of the Prophets)《流暢的詩篇》(The Flow of the Psalms),《智慧書中的基督》(Christ of Wisdom)都為基督的教會帶來極大的以基督為中心的解經亮光。今年85歲的羅伯森不僅是神學家,曾在美國許多持守聖經無誤的神學院教書,任教於非洲馬拉威聖經大學(African Bible College in Malawi)以及非洲烏干達聖經大學(African Bible University in Uganda),受邀請在台北改革宗神學院授課。他服事主的教會,做過青年事工、植堂牧師,一間小教會和一間大教會的牧師。現在仍然致力於他尚未完成的三冊著作:《終極完成的基督》(Christ of the Consummation)。其中第一冊以於2022年出版。D. A. Carson 在書序中指出,羅伯森完成了聖經神學鼻祖魏斯堅(Geerhardus Vos)未完全詮釋出來的新約聖經神學(就是從舊贖歷史漸近的啟示過程來看新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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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預表中看見基督

2/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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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預表中看見基督
Seeing Christ in Old Testament Types
作者:Daniel Ragusa
駱鴻銘譯自:
http://reformedforum.org/seeing-christ-old-testament-types/
 
最近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教師們發表了一本新書,書名為《在整本聖經中看見基督》(Seeing Christ in All of Scripture)。這本書的目的是要幫助人明白聖經裏這個優美的、以基督為中心的結構,這當然值得大力推薦。
 
不過,當我們談到舊約時,承認這個「以基督為中心的結構」,對我們來說往往會是一個挑戰。我們如何在那裏看見基督拯救的大能和恩典呢?其中一個方法是透過「預表論」(typology)。幾年前,我們在「以基督為中心」(Christ the Center)這個廣播節目的一集中,曾經和帕頓博士(Dr. Matthew Patton)討論過這個題目,他闡釋了預表論的預設前提和理由,然後用約雅斤王(王下廿四~廿五)當作預表基督的一個非常迷人的例子。以下我們會試著總結他所說的其中的一部分,不過,先定義什麼是「預表論」也許會有幫助。
 
什麼是預表論?
 
克羅尼(Edmund. Clowney)在他那本大有助益的書《揭開奧秘——發現舊約中的基督》(Unfolding Mystery)中,談到了什麼是「預表論」:
 
舊約給了我們一些預表(type,或譯為表型),預示出新約的應驗(即對範,antitypes,或譯為原型)。預表是聖經特有的一種類比(analogy)的形式。。和所有的類比一樣,預表的對象和預表本身有相同之處,也有相異之處。大衛和基督一樣都被賦予王權──雖然大衛和基督的王權有許多不同之處,他們之間仍有許多共通點,讓這種比較是具有意義的。
 
而預表的對象和預表本身的差異,使這些聖經中的預表更顯得獨特。上帝在聖經中的應許並不是要回到過去的輝煌時代。「大衛未來的子孫」(參:太一1),不只是另外一個大衛,其實祂比大衛偉大太多了!以致於大衛要稱祂為主(參:詩一一〇1)。(註1)
 
用更專門的術語來說,預表論「把過去和現在聯繫起來,這是就歷史上的對應和逐步升級來說的,而在這當中,上帝所預先定旨的事,在後來的、更大的事件中得到了補充。」(註2)因此,「預表」就和人物(例如:摩西和大衛)、制度(例如:會幕和獻祭系統)或事件(例如:洪水和出埃及)有關。
 
預表論預設了什麼?
 
為了建立起這些預表論上的關聯,我們對聖經的本質和作者必須作一些預設。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三16),意思是它們有一個基本的合一性,以上帝為它們的作者。基於這個理由,整本聖經正典對詮釋聖經來說都是很重要的。帕頓博士正確地說道:「為了瞭解個別的經文,必須瞭解整本正典。」
 
只有新約聖經明確說明的預表才是有效的預表嗎?
 
帕頓博士基於兩個理由,回答了這個問題:不是。
 
首先,我們必須問,我們理解聖經的方法是打哪兒來的?是不是從聖經本身而來的?倘若我們想要瞭解如何讀舊約聖經,那麼我們就必須看新約作者讀舊約的方法。克羅尼博士曾經很有智慧地說到:「新約聖經是在數學練習題書本的後面,奇數題的問題解答」。通過使用其方法,我們就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解答偶數題的問題。
 
其次,帕頓博士表明,把新約讀回到舊約(用新約的觀點來讀舊約)並不是一種「讀入」(eisegesis)的解經方式(把一些原來沒有的觀念讀入你所閱讀的經文裏)。既然新約和舊約聖經基本上是同一位作者所寫的,把新約觀念帶回到舊約裏,或者用新約的亮光來照明舊約,就不是一種「侵擾」(intrusion)。
 
魏司道(Geerhardus Vos)一定會同意以上這個結論,他曾經說到:
 
我們不能單單因為新約作者從來沒有把某種特質視為是預表性的,就證明了這種特質缺乏預表的價值。在這方面,預表和預言是一致的。新約聖經多次要我們注意某些預言的應驗,有時候連我們都沒有注意到它們是預言。然而這點並不會攔阻我們從事預言的研究,並且在新約聖經中尋找其他預言的應驗。新約作者所提出的預表的例子,本身並沒有什麼特殊之處。如果只接受新約作者提到的預表才算是預表,我們對預表就不會有一個完整及連貫一致的認識。(註3)
 
約雅斤是基督的一個預表
 
約雅斤在耶路撒冷作王只有三個月,之後他就被擄到巴比倫了(王下廿四6以下)。他沒有作任何抵抗,只是單純地把自己交付給舊約聖經所說的「地獄」,即被擄。根據耶利米的記載,他是心懷咒詛而去的。在列王紀的最後一章裏,約雅斤再次出現,這次是以被巴比倫王恩待的面貌出現的。他被釋放離開監獄,巴比倫王賜給他新的外袍,並且終其一生都在巴比倫王面前進食——部分地恢復了他的地位(王下廿五27-30)。
 
令我們著迷的是,他那個時代的每位偉大先知都對以色列人說,「倘若你要認識上帝子民的未來,你必須看約雅斤。」在以西結書十七章裏,一條嫩枝——象徵約雅斤——從香柏樹的樹梢被擰去,被上帝帶到錫安山,而長成佳美的香柏樹。就以西結而言,大衛譜系的未來必要通過這個隱秘的人物——約雅斤——來延續。這個看似矛盾的悖論是先知信息的中心,這位身上籠罩著咒詛的被擄君王,會是上帝子民的未來。帕頓博士說,「只有受過審判,才能成為復興的後嗣。」這也是耶利米信息的核心。事實上,以色列人被擄之後,耶利米也沒有對以色列人說過什麼好話。就在約雅斤被擄之後不久,耶利米書廿四章的記載,說到極好的無花果,這是象徵那些被擄的人,然而他們卻會有一個極為美好的未來,因為上帝會以極大的恩典復興他們。
 
然後我們來到新約,基督自己這樣說:「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廿四2-26)這當然是應當的!你可以在約雅斤身上看到這點。他首先經歷了盟約咒詛(被擄)的懲罰,然後繼續以「基督的預表」這個身份,成為上帝子民的未來。這個救贖歷史的模式(尤其是當這個模式是以君王的意義體現出來時)乃是指向耶穌的,祂必須先上十字架,忍受咒詛。基於這個理由,彼得的反駁——「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太十六22)——就是來自撒但的。因為基督若不上十字架,就會徹底破壞完整的救贖歷史,而接下來的復興和伴隨的祝福,就會繼續被封鎖,無人可得。以色列歷史中沒有其他的王像約雅斤一樣,如此清晰地顯明這個「得榮耀之前必須受苦」或「復興之前必須受審判」的模式。約雅斤正是基督的一個預表。
 
註:
[1] Edmund Clowney, The Unfolding Mystery: Discovering Christ in the Old Testament, 14-15.
[2] Dictionary for Th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gen. ed. Kevin J. Vanhoozer, 823.
[3] Geerhardus Vos, Biblical Theology,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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