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
  • 主頁 Home
    • 北美改革宗長老會歷史
    •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簡介
  • 我們的信仰 Our Confessions
    • 西敏斯特信仰告白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 西敏斯特大要理問答 The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 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 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 多特信條 Canons of Dort
    • 85要理問答補充 Catechism Supplement
    • 孩童教理問答 Catechism For Young Children
  • 主日信息總覽表Sermons
    • 什麼是改革宗長老會
    • 新生命系列-彼得前後書
    • 馬太福音 1-4章
    • 馬太福音 5-7章 登山寶訓
    • 馬太福音13章-天國的奧秘
    • 馬太福音 14-17 章 君王退隱
    • 馬太福音 18 章 天國生命
    • 馬太福音 19-20 天國實際
    • 馬太福音 21-23章 衝突與決裂
    • 馬太福音 24-25 章 橄欖山寶訓
    • 馬太福音 26-28 章 基督的十字架
    • 約翰福音
    • 羅馬書 8 章 生命聖靈律之新生命樣式
    • 以弗所書
    • 創世記
    • 提摩太前書
    • 詩篇 系列
    • 傳道書
    • 箴言書
    • 猶大書 3-4
    • 哈巴谷書
    • 歷代誌
    • 但以理書
    • 帖撒羅尼迦前書
  • 敬拜禮儀 Liturgies
    • 我們的敬拜 Our Worship >
      • 本週-敬拜禮儀 01
      • 本週-敬拜禮儀 02
      • 本週-敬拜禮儀 03
      • 本週-敬拜禮儀 04
      • 本週-敬拜禮儀 05
      • 本週-敬拜禮儀 06
      • 本週-敬拜禮儀 07
      • 本週-敬拜禮儀 08
      • 本週-敬拜禮儀 09
      • 本週-敬拜禮儀 10
      • 敬拜神學入門 Public Worship 101
      • 敬拜詩篇 Psalms for Worship
      • 敬拜之規範性原則 Regulative Principle of Worship
      • 聖約敬拜規範原則與命令
      • 讀唱詩篇 Exclusive Psalmody
      • 西敏斯特大會與獨頌詩篇 Westminster Assembly and Exclusive Psalmody
      • 改革宗教會的詩篇頌唱歷史 John Calvin and the Psalmody of the Reformed Church
      • 英文詩歌在敬拜中的演變 The English Hymn: Its Development and Use in Worship
      • 西敏斯特會議與講道的改革
    • 聖餐禮儀 Lord's Supper
    • 領聖餐會員盟約
    • 成人洗禮 Baptism of an Adult
  • ASRPCI 部落格 Blog
  • 1/2019 每日讀經靈修
  • 12/2018 每日讀經靈修
    • 11/2018 每日讀經靈修 >
      • 10/2018 每日讀經靈修
      • 9/2018 每日讀經靈修 >
        • 8/2018 每日讀經靈修
        • 7/2018 每日讀經靈修
  • 【啟示錄 查經】 導論 01-03
    • 啟示錄 導論 04-06
    • 啟示錄 1章 07 天上異象
    • 啟示錄 2-3章 08 七個教會
    • 啟示錄 4-5章 09 神的寶座
    • 啟示錄 6-7章 10 七印
    • 啟示錄 8-11章 11 七號
    • 啟示錄 12-14章 12 七段歷史
    • 啟示錄 15-16章 13 七碗
    • 啟示錄 17-19 章 14 巴比倫
    • 啟示錄 19 章 15 騎白馬的審判
    • 啟示錄 20-21章 16 最後的審判
    • 啟示錄 21-22章 17 新耶路撒冷
    • 啟示錄 22章 18 結尾與勸勉
  • 查經 Bible Study-羅馬書
  • 查經 Bible Study— 加拉太書
  • 最近活動 Latest Events
  • 社區服事 Community Outreach
  • 領聖餐會員盟約 Covenant of Communicant Membership
  • 神聖盟約 Sacred Bond
  • 聖經重要議題
    • 01-神國度的起源
    • 02-神國度的建造與發展
    • 03-普遍恩典之約
    • 04- 亞伯拉罕之約
    • 05- 摩西之約
    • 06- 會幕
  • 改革宗神學 必讀書目
  • 改革宗長老會治會章程RPCNA Constitution
  • 聖經圖表
  • 聖潔-Holiness 萊爾 J.C .Ryle
  • 神的國度 聖經專題講座
  • 準備釋經講道 Danny Prutow
  • 準備釋經講道-Steven Lawson
  • 準備釋經講道-John MacArthur
  • 釋經講道講座-Rev.Sawtelle
    • 1-理論與講道
    • 2-德行與講道
    • 3-神學與講道
    • 4-經文分析與講道
    • 5-應用與講道
    • 6-修辭與講道
    • 7-預備與講道
    • 8-禱告與講道
  • Youtube 視頻操作
  • 聖經的教會論
  • Blog

ASRPCI Blog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  部落格

摩西之約與恩典之約-實質上的連續與管理/行政上的區分

1/24/2023

0 Comments

 
Picture

​實質(substance):在聖約神學中,對上帝聖約「實質」的討論涉及聖約的本質和/或條件。 恩典之約應許因信基督而得永生和救恩。 行為之約應許在完美、個人、準確和完全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的條件下獲得永生。
管理/行政(administration):恩典之約的「管理」,是聖約神學家以「外在的媒介」(outward means)來說明:基督救贖的益處,是藉著這些媒介,或在某個救贖的時代中,傳達給選民的。 因此,雖然恩典之約在舊約和新約中,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它在應許的舊約時代(例如,通過應許、預表和獻祭)與在應驗的新約時代,和基督的到來時代,有不同的管理(administered differently)(參見西敏斯特信仰宣言 WCF 7.5;8.6)。
行為原則(works principle):在克萊恩的著作中,從行政角度來看,「行為原則」是一種盟約的特徵,它把獲得或喪失應許的產業,與無罪的聖約元首代表(亞當或基督)的順服或不順聯繫起來,也與一個信徒(例如,亞伯拉罕),或一個國家(以色列)的順服或不順服聯繫起來。 因此,「行為原則」與「亞當的行為之約」並不相同,因為「行為原則」可以在救贖前和救贖的背景下運作。 在大量閱讀克萊恩的基礎上,「行為原則」表示亞當受試驗的無恩典原則的再現(reapearance of Adamic probation),與救贖恩典形成鮮明對比,並在預表層面被施行於以色列國家民族。

再版(republication):一般來說,在以後的時期重新呈現先前的事態、原則或律法。 就最近的神學爭論而言,「再版」是指亞當的行為之約在摩西之約中經過不同程度的修改而第二次出現。

實質的再版(substantial republication):認為摩西之約在其基本原則或條件方面,在本質上被描述為一種行為上的安排(works arrangement)的觀點。 因此,行為之約的實質再版,與恩典之約在本質上是不同的。
摘譯自:2026 OPC General Assembly Report

再版的提綱:行為原則
Republication Thesis: A Works Principle
 
查爾斯霍奇(Charles Hodge)寫道,摩西之約在某種意義上是行為之約的再頒布。 梅雷迪思·克萊恩 (Meredith Kline) 是二十世紀再版的倡導者。 在試圖簡要總結克萊恩對再版的看法之前,有必要注意一下他寫作的背景,因為強調的重點通常會受到歷史背景的影響。 克萊恩寫信捍衛單單因信稱義的傳統教義(反對諾曼謝普Norman Shepherd),捍衛行為之約(反對約翰默里John Murray),並捍衛聖約神學(反對丹尼爾富勒Daniel Fuller)。 此外,克萊恩為基督「主動順服」(active obedience)的教義辯護,J. Gresham Machen 曾說過沒有這個教義他是沒有盼望的。 雖然關於克萊恩對摩西之約的看法仍有很多爭論,但他的綱領性陳述在這裡將被視為主要的信息。 因此,雖然有一種閱讀克萊恩的方法可以證明他堅持對行為之約進行實質性的再版,但在《國度序曲》(Kingdom Prologue)中,克萊恩說摩西之約是恩典之約的管理/行政(the Mosaic covenant is an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摩西之約的運作(the Mosaic economy)雖然在基本層面上是一種恩典的管理/行政(an administration of grace),關注個人的永恆救贖,但同時也是在其暫時的(temporary)、預表的(typological)國度層面上,受到「行為原則」(the principle of works)的影響。 因此,例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10:4ff 中。 和加拉太書 3:10ff中。 (參見羅馬書 9:32)將律法的舊秩序與恩典和信心的福音秩序進行了對比,將舊約認定為一種轄制、定罪和死亡(參見 林後3:6-9;加 4:24-26)。 舊約(the old covenant)是律法,是恩典-信心的對立面,在墮落後的世界中,這意味著由於有罪的以色列人,未能持守必要的行為上的順服(meritorious),結果成為一種定罪的管理(administration of condemnation)。 如果舊的預表王國被基督主權的恩典所保護,以色列就不會失去她的「國家層面的揀選」(national election)。 對以色列墮落的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是需要靠行為,這是執行管理的控制原則,而不是靠恩典。
 
克萊恩繼續說,摩西之約有一個預表性的國度覆蓋(在下面進一步討論)在行為之約的再版之上。 克萊恩寫道:
 
「同時,保羅確認摩西之約並沒有廢除早先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安排(加拉太書 3:17)。 對此的解釋是,舊約秩序由兩層面所組成,利未記 18:5 和其他法律中闡明的行為原則僅適用於其中一個,那是一個次要的層面(a secondary stratum)。 有一個基礎層面(a foundational stratum)與個人獲得救恩的永恆國度有關,這個基礎層面與主與教會之間的恩典之約,之前和之後的所有管理施行是相連續的,在恩典的原則運作之下(informed by the principle of grace)(cf. ,例如,羅馬書 4:16)。 因為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在這個潛在的層面上在摩西秩序中找到了連續性,所以它並沒有被後者廢除。 摩西秩序中的行為原則僅限於暫時的屬地國度的預表領域,它作為次要覆蓋層疊加在基礎層面之上。」
 
對克萊恩來說,在「個人救恩的層面」上,亞伯拉罕之約及其因信稱義的原則仍然是規範性的(its righteousness-by-faith principle remained normative),而在「國家層面」上,一個被行為原則管理所覆蓋的國度,指向耶穌基督的功德。 換句話說,對聖約的忠誠會導致以色列人繼續留在這片土地上,而個人的救恩與亞伯拉罕之約仍然保持著基本的連續性。
 
然而,對於克萊恩來說,這種守約並不是基於純粹的功德; 而是在預表上的功德(typologically meritorious)。 克萊恩認為在這片土地上延續生命所需的順服在舊約中並不是完美的。 正如像摩西這樣不完美的中保,或像亞倫這樣不完美的祭司,是完美中保和祭司耶穌基督的預表。不完美的預表順服也指向耶穌基督的實體的完美順服(anti-typological perfect obedience of Jesus Christ)。 以色列人為了獲得在這片應許地(天堂的一種預表)上生活的權利而做出的不完美的順從,是基督完美而積極的順從的預表(of the perfect and active obedience of Christ),基督為我們贏得了進入天堂的權利。 但正如亞當的罪導致他被逐出伊甸園一樣,以色列人的罪也導致他們被逐出這片土地。 事實上,當利未記 18:5 重新發布「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的原則時,根據這種解釋,它是對「行為之約中的行為原則」的重新發布。 對於這段話,我們將在下面返回。
 
基督的主動順服(The active obedience of Christ)使我們有權利通過我們與基督的聯合而獲得救恩。 對克萊恩來說,這個有效的工作原則是理解舊約聖約本質的基礎。 首先,如果亞當服從了上帝,亞當會得到一份「恩賜之約」(a covenant of grant),從而得著生命與神一起在伊甸園中:
 
「在我們對造物主與亞當的工作之約的介紹性評論中,我們建議該盟約類似於一項贈予(a grant),在此關係中,一位大君王向他的下屬君王提出了恩惠的待遇,條件是:他必須承擔和履行作為附庸君王對大君王的君尊服事(royal service)…… 與亞當不同,挪亞被視為已經表現出忠誠的盟約僕人。」
 
挪亞被介紹為得到神的恩寵,他是一個義人(創世記 6-9)。 與挪亞所立的約導致了挪亞先前的預表的順服(不完美的!)所確保的恩賜。 亞伯拉罕順從上帝的呼召,跟隨上帝(創世記 12 章),並拒絕藉著所多瑪王而致富(創世記 14 章22-23),結果他得到了(跟本上的)無條件的盟約。 在他在創世記 22 章中的順服之後,聖約得以確立和確認。同樣,這種順服雖然不完美,但對克萊恩具有預表意義。 大衛之約也是如此。 在每一個例子中,過去的順服,儘管不完美,卻對上帝的旨意具有預表上的意義。 摩西之約,很像亞當之約,提供了土地上生命的有條件的祝福,就像伊甸園一樣是天堂的預表。 主要區別在於,最初的行為之約要求完全的順服,而在摩西之約中行為之約的在管理執行上的再頒布中(in the administrative republication of the covenant of works),不完全的順服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它指向基督的完美順服。
 
雖然有些人認為,如果他們單獨生活在救贖的恩典之下,但在國家層面的行為之約之下,以色列就會存在生存衝突,但這似乎並不是再版立場的必然結果。 在救恩的層面上,以色列人因著信享受本乎恩的救恩。 然而,這種恩典是有代價的。 這種代價高昂的恩典,和實現它的必要性,在導致以色列生死攸關的日常行為原則中得到了加強。 在以色列強調調解人和犧牲的必要性之前,功績的不足不斷出現。 通過這樣做,基督積極的順從就被預示(prefigured)和顯示(shown forth)為必要的。 然而,假設沒有行為之約的再版,就不能在舊約中預表基督的主動順服是不正確的。 如上所述,對完美的義之規定在墮落之前一直有效。 雖然對有罪的人類來說,一個適當的行為之約是不可能的,但恩典之約的摩西管理(Mosaic administration),對基督而言,是神完美的兒子的行為之約。
 
雖然關於再版的題綱還有很多可以說的,但與這一立場相關的最重要的段落之一是利未記 18:5,保羅在羅馬書 10:5-6 和加拉太書 3:12 中引用了它。 雖然對保羅觀點的更廣泛討論屬於本卷的其他部分,但為了完整起見,這裡有必要進行一些觀察。
 
在羅馬書 10:5 中,保羅提出了遵守律法所獲得的義(利未記 18:5)和因信而得的義(申命記 30:14)之間的對立(antithesis)。 這個對立也在加拉太書三章十二節提到。 就本文而言,主要問題是保羅是在藉鑑法律固有的行為原則,還是在回應他的猶太反對者濫用法律的行為。
 
利未記 18:5 的兩個主要立場和保羅對它的使用值得簡要考慮。 布賴恩·埃斯特爾 (Bryan Estelle) (譯者註:埃斯特爾曾是加州西敏斯特神學院的舊約教授,也曾是OPC的牧師)對保羅指出的立場進行了徹底的解經辯護,指出了恩典之約的摩西管理中包含的實際工作原則。 埃斯特爾認為,這個工作原則雖然沒有涉及救贖,但必須被視為在舊約中是可行的。 埃斯特爾在談到耶利米書 31 章 33 節時寫道:「讀者不得不說,舊約中的行為原則在某種意義上是有效的,因為經文清楚地表明這是一個易碎的約,『不像他們所破壞的那樣。』」 總而言之,對於埃斯特爾和其他人來說,保羅並不是為了反對律法主義而重新利用利未記 18:5。 相反,保羅是在強調律法的義和信心的義之間的實際對立。
 
此處值得考慮的另一個立場是由蓋伊·沃特斯 (Guy Waters) 在本卷第 11 章中闡明的。 因此,這裡沒有必要全文複述。 基本上,改革宗傳統中的許多解經家都認為,保羅是在回應那些尋求依賴律法的對手。 為了駁斥他們靠本性肉體上的努力獲得義,保羅使用從其恩典背景中摘要出來的律法,來證明通過遵守法律獲得義是不可能的。這種解釋的關鍵是羅馬書 9:32:「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利未記 18:5 說:「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前面的經文提到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方式和惡俗(18:3),以區分以色列的聖約生活和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方式。 相反,上帝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8:4)。 服從的命令和生命的應許的上下文背景,是聖約公式的部分引用:「“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8:2)。 獻上生命的原則,和對各種性不道德行為的威脅,是在贖罪日的當中和聖潔的呼召之後出現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19:2)。 那麼,在其適當的上下文背景中,聖約中對生命的期望,發生在摩西之約兩個關鍵方面的救贖背景中:從埃及被拯救和贖罪。 這樣的期望並不是聖約中的生活所獨有的。
 
在那些想要聲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們以自己與上帝有正確關係作為證據的人之背景下,耶穌區分了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和那些不是真正的後裔。 在這方面,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話,就永遠不見死」(約翰福音 8:51)。 理查德·海斯 (Richard Hays) 進一步將約翰福音 8 章與保羅在加拉太書 3 章中的討論聯繫起來,保羅在其中爭辯說,那些想按律法生活的人必須完全遵守律法。
如上所述,法律的積極運用只能與信徒相關。 出於這個原因,當有人通過遵守律法尋求與上帝建立正確的關係時,律法只能定罪,因為好的律法被罪惡的肉體削弱了(羅馬書 8)。 以這種方式追求它必然會證明,是不相信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因此,無論是加拉太書 3 章中的猶太教徒、約翰福音 8 章中的猶太人,還是以色列中的不忠者,律法在神聖立約關係中是一種祝福,當脫離該約的背景時,只能在肉體中揭示和譴責罪惡 。
 
結論
在本章中,我試圖將摩西之約置於恩典之約之中。 這種觀點的支持者堅持聖經的基本連續性,認為聖經歷史上最大的斷裂發生在墮落時。 因此,聖經歷史的弧線是創造、墮落、救贖和圓滿。 摩西之約雖然屬於恩典之約,但與新約相比,必須被視為軟弱、陰暗、次等的行政管理。 雖然關於從舊約到新約的發展還有許多可以說明的,但也許最重要的是信徒在新約中接受了復活和高舉基督的靈。 在基督復活和被高舉之前,聖靈在上帝的子民中使人歸正並結出果實。 但在新約中,聖靈在那些已經與基督聯合的信徒的生命中工作,使他們成為永生神的殿(林前 3:16)。
 
 
儘管在管理上不如新約,但摩西之約在本質上屬於恩典之約。 與恩典之約的所有管理一樣,摩西之約與行為之約大不相同。 Francis Turretin 寫到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的區別如下:
 
 「在這裡也不能反對在第一個盟約中也需要信心,而在第二個盟約中不排除行為(如前所述)。 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截然不同。 因為在第一個聖約中,信心是一項行為,是生命應許的內在的義的一部分。 但在第二種情況下,它被要求,不是作為賦予生命的工作,而是作為理解基督的義的工具(僅憑基督的義我們才被賜與救恩)。 一方面,信心一種認識神的知識的美德,發自於自然的力量,終結於造物主上帝; 另一方面,信心是按照超自然恩典方式的福音的條件,終結於救世主基督。 至於行為,首先需要它們作為獲得生命的的先行條件; 但在第二種情況下,它們只是作為已經獲得的生命的果實和效果的後續條件。 在前者,它們應該先於稱義的行動; 在後者,行為跟隨著稱義。」
 
簡言之,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的本質區別不在於有無條件; 而是在於條件的功用。 在行為之約中,條件先於稱義的祝福。 在恩典之約中,稱義的祝福先於福音果子的條件。
 
唐興譯自:J. Nicholas Reid, “The Mosaic Covenant,” in Covenant Theology: Biblical, Theologic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ed. Guy Prentiss Waters, J. Nicholas Reid, and John R. Muether (Wheaton, IL: Crossway, 2020), 165–166.
0 Comments

馬丁路德對羅6:14 令人震撼的解釋與生活應用

1/16/2023

0 Comments

 
Picture

羅馬書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我們必須瞭解,這不僅僅針對渴望屬世財富與產業的罪惡的慾望,也針對我們逃避屬世的邪惡和逆境的傾向。因為一個透過真信心擁有基督的人,不想要任何世界的好處(也不要生命本身),不論這些東西多麼誘惑人;他也不怕任何邪惡,甚至死亡本身,不論這些東西多麼使他害怕。他站穩在堅固的磐石上,他不求容易的生活,不介意受到嚴重的打擊,在恐懼勝過他時,他也不被試探想要逃走,或者當罪惡的慾望引誘他時,順從罪慾(因他並非對情慾或恐懼不敏感),而是他至終都不投降,即使他必須付出一切力量,忍受痛苦,才足以勉強地抵抗,以致勝利;這與彼前4:18的話相符:「義人僅僅得救。」在這個試煉和掙扎中,義人總是比較像一個失敗者,而不像得勝者,因為主使他被試驗,被攻擊,直到極限,如同金子在火爐中被考驗一般。(「若不按規矩就不能得獎賞。」〔提後2:5〕)

【附加說明】
(1)懼怕死亡過於基督和愛生命超過基督的人,尚未經由真信心擁有基督。

因為罪仍在他身上作王,並且他在律法之下。我們必須根據祂自己的教訓徹底明白這點;約12:25:「凡愛惜自己生命的,必須喪掉生命。」另有其他經文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38)因此,勝過罪不是易事。真的,若非上帝在我們裏面,「祂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10:13),我們必定被滅絕了。然而,祂使不信者受試探,好叫他們跌倒,更可說是他們早已跌倒,永遠無法站立。但祂對那些憑信心站立和呼求祂的人是信實的。


(2)當罪不能攻擊聖徒得逞而轄制他們時,就被迫服事他們。

「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正如使徒說的:「在你們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於是,在放蕩攻擊靈魂時,使它更加貞潔;驕傲使它更謙卑;懶惰,更有活力;貪心,更加慷慨;生氣,更加溫柔;暴食,更加禁酒;當屬靈的人面臨這一切事情時,在他裏面會升起一股更強更大的恨惡去抵抗那攻擊他的。於是他的試煉變成對他非常有益。

故此,如果我們服從罪,它就在我們必死的身體上掌權;若我們抵擋它,它就成為僕人,因它徹徹底底喚起我們對罪孽的仇視,和我們對義的愛慕。而在我們將來不朽的身體裏面,罪不會掌權,也不會主宰,也不會是僕人。那麼,讓我們承認上帝的智慧多麼奇妙!祂藉著邪惡使善進步,藉著罪使義完全,不僅在我們身上,也在別人身上。在別人所犯的罪中,祂給我們理由去恨對不起鄰舍的罪、去放棄這罪,為要叫我們實行愛和對祂的虔誠;並且就我們本身而論,為要叫我們可以渴慕義,進而厭惡不義——然而,前提是我們要持守著一顆純潔和真誠的信心呼求祂。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羅馬書講義(修訂版)(繁體) , trans. 李春旺, 初版. (新竹市大學路51巷11號: 中華信義神學院出版社, 2006), 267–268.
0 Comments

羅馬書8章結構與大意-01

1/6/2023

0 Comments

 
Picture
photo by Arron Burden - unsplash.com

8:1-30 在聖靈里永生的確據
                  Assurance of eternal life in the Spirit


羅馬書8章以其對聖靈的專注而聞名。 「靈」(spirit)(Gk. pneuma)這個詞在本章中出現了二十一次,除了兩次(比較15a 和 16b)以外,其餘的都表示聖靈。 然而,雖然聖靈非常突出,但它並不是本章的真正主題。 保羅的主題不是聖靈本身,而是聖靈幫助獲得永生的確據。 從開頭的「不定罪」到結尾的「不隔絕」,本章回顧了神的作為和恩賜,這些作為和恩賜共同賦予每個基督徒確定性,即他或她與上帝的關係是穩固和穩固的。 保羅展示了聖靈如何賦予信徒生命(1-13)、被接納進入神的家庭(14-17)以及對榮耀的確定盼望(18-30)。

Douglas J. Moo, “Romans,” in New Bible Commentary: 21st Century Edition, ed. D. A. Carson et al., 4th ed. (Leicester, England;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4), 1139.

神的靈在神的兒女裡面
 God’s Spirit in God’s children

羅馬書 8:1–39
 
毫無疑問,羅馬書第 8 章是聖經中最著名、最受歡迎的經文段落之一。 如果保羅在羅馬書 7 章專注於律法的地位,那麼在羅馬書 8 章他專注於聖靈的工作。 在第 7 章中,律法及其同義詞被提到大約 31 次,但聖靈只提到一次 (6),而在第 8 章的前 27 節中,其名字被提到了 19 次。 保羅描繪的本質上的對比,是律法的軟弱和聖靈的能力之間的對比。 為了對抗內住的罪,是律法無法幫助我們進行道德爭戰的原因(7:17、20),保羅現在專注在內住的靈上,現在,是聖靈把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中釋放出來(8:2),以及祂是最終復活和永恆榮耀的保證(8:11,17,23)。 因此,基督徒的生活在本質上是在聖靈裡的生活,也就是說,一種被聖靈激勵、維持、引導和充實的生活。 沒有聖靈,真正的基督徒門徒訓練是不可想像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然而,在處理聖靈的話題時,使徒將其與他在本章中的另一個首要主題聯繫起來,即上帝兒女的絕對穩妥。 根據查爾斯·霍奇 (Charles Hodge) 的說法,「整章都是為了支持這一點而進行的一系列論證,這些論證排列得非常漂亮」。 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 博士同意他的觀點。 「我敢斷言,第 8 章的主題不是成聖……主題是基督徒的保障(the security of the Christian)。」同時,這兩個主題密切相關。 因為擁有聖靈是真正屬於基督的人的標誌 (9); 他內心的見證向我們保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因此是祂的後嗣(15-17); 祂在我們裡面是我們產業的初熟果子,保證了最後的收成(23)。

 
本章自然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描述了神的靈的釋放(liberating)、內住(indwelling)、潔淨(sanctifying)、引導(leading)、見證(witnessing)並最終使神的兒女復活方面的不同事工(1-17)。 第二部分的論點是神兒女未來的榮耀,被描繪成所有受造物都將分享的最終自由(18-27 節)。 第三部分,保羅強調神的愛是堅定不移的,因為他在萬事上都在為愛祂的人的益處而努力,並應許永遠不會允許任何事情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絕(28-39)。 使徒的視角擴展了我們的思想,因為他的範圍從永恆到永恆。 他以「不定罪」(1)開始,以「不隔絕」(39)結束,這兩種情況都是針對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

 
 
John R. W. Stott, The Message of Romans: God’s Good News for the World, The Bible Speaks Today (Leicester, England;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2001), 216–217.

上帝通過聖靈實現其旨意和產生的末世張力(8:1-30)
The Eschatological Tension and Fulfillment of God’s Purpose through the Spirit
 
在依序處理了罪和死亡的權勢對信徒生命的持續影響(第 6 章),然後處理了律法的矛盾作用,是由罪決定的還是由上帝決定的(第 7 章),保羅回到第5章得出的結論,使用在 6:4 和 7:5 中已經用過的相同明確術語,但現在焦點縮小到另一個因素(不是基督的死和復活),這是新時代中最大的不同: 聖靈(πνεῦμα,在第 8 章中出現 21 次)。
 
保羅將這一重要論述的展開留到現在的原因,在10節之後的經文中變得很清楚。 因為最重要的是,聖靈提供了理解的鑰匙,使信徒發現自己是處在末世的張力中:領受了聖靈承受了神兒子的名份(14-17 節),這只是救恩的收割在身體復活之前仍未完成的一個開始(「初熟的果子」)(11、23 節); 通過與神的靈有關連,把個人救贖的過程,設定在宇宙(18-28 節)和救贖歷史的框架(29-30 節)中。 因此,遵循第6和第7章的模式(這個模式就是:說明救贖-歷史上顯明的對立,之後加上更合格的評估;參見 Nygren,308-9),保羅這次將末世的資格作了徹底的論述,表明是聖靈如何把信徒末世的生命帶到完全成就(11節,19-23節),藉著對他們的盼望的保證(24-25 節;參看 5:5),藉著在他們現世的軟弱中維持供應他們(26-27節),並因此證實了他們在未來會得榮耀的保證(17-21、28-30 節)。 「因此羅馬書 8:18 節和之後的經文所傳達的末世論是介於熱情和現實主義之間的神學」(Balz, Heilsvertrauen, 125)。

​
James D. G. Dunn, Romans 1–8, vol. 38A,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Word, Incorporated, 1988), 412–413.

0 Comments

羅馬書8章-聖經中最偉大的一章

1/1/2023

0 Comments

 
Picture
photo by Aaron Burde

​基督教信仰大教堂裡的內在聖所; 伊甸園中的生命樹; 山脈中的最高峰——這些都是聖經註釋學者所使用的一些隱喻,把羅馬書第8章, 看為是聖經中最偉大的著作中,最偉大的一段經文。 雖然,神的話是豐富多樣的,做任何這樣的比較是危險的,但是,因為羅馬書第8章對作為基督徒的意義,作了豐富而全面的描繪,所以值得放在首位。 在這個描述中突出的是聖靈的工作。

​Douglas J. Moo,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6), 467–468.

聖經中最偉大的一章:羅馬書 8:1-39
 
用上面的話,保羅開啟了我認為聖經中最偉大的一章。將聖經的任何一章稱為「最偉大的」是危險的,而且可能是一種愚蠢的行為,如果沒有其他原因,那麼最可能的就是會陷入矛盾之中。當我一宣布這個話題時,就發生了這種情況。一位朋友指出,在我寫的第一卷《小先知書》註釋書(1983 年)中,我已經將何西阿書第三章稱為「聖經中最偉大的一章」,顯然何西阿書3章和羅馬書8章,不能同時具有相同的地位。
 
此外,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個人可能會改變他的想法。在某年看起來是神的話中最重要的部分,可能會在以後顯得不那麼重要,而另一本書或章節可能會取而代之。我記得鐘馬田(Dr. Martyn Lloyd-Jones) 有一次說過,對於傳道人來說,聖經中最偉大的一本書應該是他當時正在闡述的那本書。
 
撇開這些不談,從某種意義上說,羅馬書第8章確實是偉大的,甚至是極其偉大的,如果我們不承認這一點就開始仔細研究這一章,然後提出一個大致的大綱,那就錯了。瑞士評論員葛得特(F. Godet) 稱這39節經文很棒,是因為它們以「不定罪」開始,以「不隔絕」結束,另一位作者福克斯 (C. A. Fox) 補充說,在這之間也沒有「失敗」。 ”
 
現已去世的《主日學時報》(Sunday School)的編輯特朗布爾 (Charles G. Trumbull) 寫道:
​
羅馬書的第8章對我來說變得特別珍貴,它以「不定罪」開始,以「不隔絕」結束,中間是「不被擊敗」。這一奇妙的章節闡述了福音和救恩計劃;自由和勝利的生活;屬血氣的人的無望和重生的人的義;基督和聖靈的內住;身體的復活和基督再來的蒙福盼望;萬事萬物為我們的益處效力;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個時態,過去、現在和未來;以及榮耀的高潮勝利之歌,在時間或永恆中「與上帝的愛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沒有隔絕。
 
一位名叫斯賓納(Spener)的德國老聖經註釋者說,如果聖經是戒指,羅馬書是寶石,那麼第 8 章是「寶石的閃光點」。這是許多其他人都同意的。
  
James Montgomery Boice, Romans: The Reign of Grace, vol. 2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91–), 781–782.

在信徒裡面的聖靈。羅8:1-39
 The Holy Spirit in the Believer

這是聖經中最偉大的章節之一,它教導關於聖靈如何使信徒戰勝邪惡勢力,這一直被認為是最重要的。雖然在細節上有值得討論的問題,但其主旨是明確的:保羅是說,在那些信靠基督的人面前,一個新的、美妙的生命會展開,而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上帝的靈的工作。這一章有一個有趣的特點並不總是被注意到,它沒有任何的命令(there is not a single imperative)。保羅是在談論在聖靈裡的生活,在這種生活中聖靈不斷地引導,以至於不需要一連串的誡命。格里菲斯·托馬斯(Griffith Thomas)用一些否定來總結:「正如戈代特(Godet)所說,這一章以「不定罪」開始,以「不隔絕」結束,而在兩者之間,正如福克斯(C. A. Fox) 所說,「不被擊敗」。」
 
Leon Morris,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The Pilla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 Leicester, England: W.B. Eerdmans; Inter-Varsity Press, 1988), 299.

讀到羅馬書第8章,我們到達了可以稱為是羅馬書最鼓舞人心的亮點。在這裡,使徒被一股屬靈的高升浪潮席捲而去,從神供應聖靈來戰勝舊人(old nature)開始,突破標示著我們現在存在的各種苦難,並以讚美神在基督耶穌裡顯明的,那深不可測的愛的讚美詩為頂峰。在神聖文學史中,我們找不到任何能與這首非凡讚美詩的力量和美感相媲美的東西。儘管這篇崇高的散文的巔峰等待著我們到達28-39節,前面的部分提供了一個背景,最終真理將以更大的光輝發散出來。我們在這裡討論的不僅僅是神學。正如保羅所寫,他的筆表明他沉浸在一種深刻的敬拜和屬靈崇拜的經歷中。
 
Robert H. Mounce, Romans, vol. 27,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1995), 173–174.

0 Comments

    我們持守和提倡:

    唯獨聖經
      Sola Scriptura
    唯獨信心
      Sola Fide
    唯獨恩典
      Sola Gratia
    唯獨基督
      Solus Christus
    唯獨神的榮耀
    ​  Soli Deo Gloria


    Archives

    March 2023
    February 2023
    January 2023
    December 2022
    November 2022
    October 2022
    September 2022
    August 2022
    July 2022
    June 2022
    May 2022
    April 2022
    March 2022
    February 2022
    January 2022
    November 2021
    March 2021
    February 2021
    December 2020
    January 2018
    October 2017
    March 2017
    February 2017
    August 2016
    July 2016
    June 2016

    Categories

    All
    分享讀書心得
    神的國度+教會
    系統神學
    系統神學
    羅馬書
    聖約神學
    聖經神學
    聖經輔導
    護教學
    釋經原則
    預表論

    RSS Feed

與我們保持聯繫 connect

用 email 與我們聯絡

irvinerpc@gmail.com

與我們聯絡 contact

Submit

我們的資訊 Info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
All Saints 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 Irvine
www.asrpci.org
主日午   敬拜         09:30-11:00 
             主日學     11:15-12:00

​
​    與牧師聯絡:949-751-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