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我們必須瞭解,這不僅僅針對渴望屬世財富與產業的罪惡的慾望,也針對我們逃避屬世的邪惡和逆境的傾向。因為一個透過真信心擁有基督的人,不想要任何世界的好處(也不要生命本身),不論這些東西多麼誘惑人;他也不怕任何邪惡,甚至死亡本身,不論這些東西多麼使他害怕。他站穩在堅固的磐石上,他不求容易的生活,不介意受到嚴重的打擊,在恐懼勝過他時,他也不被試探想要逃走,或者當罪惡的慾望引誘他時,順從罪慾(因他並非對情慾或恐懼不敏感),而是他至終都不投降,即使他必須付出一切力量,忍受痛苦,才足以勉強地抵抗,以致勝利;這與彼前4:18的話相符:「義人僅僅得救。」在這個試煉和掙扎中,義人總是比較像一個失敗者,而不像得勝者,因為主使他被試驗,被攻擊,直到極限,如同金子在火爐中被考驗一般。(「若不按規矩就不能得獎賞。」〔提後2:5〕)
【附加說明】
(1)懼怕死亡過於基督和愛生命超過基督的人,尚未經由真信心擁有基督。
因為罪仍在他身上作王,並且他在律法之下。我們必須根據祂自己的教訓徹底明白這點;約12:25:「凡愛惜自己生命的,必須喪掉生命。」另有其他經文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38)因此,勝過罪不是易事。真的,若非上帝在我們裏面,「祂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10:13),我們必定被滅絕了。然而,祂使不信者受試探,好叫他們跌倒,更可說是他們早已跌倒,永遠無法站立。但祂對那些憑信心站立和呼求祂的人是信實的。
(2)當罪不能攻擊聖徒得逞而轄制他們時,就被迫服事他們。
「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正如使徒說的:「在你們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於是,在放蕩攻擊靈魂時,使它更加貞潔;驕傲使它更謙卑;懶惰,更有活力;貪心,更加慷慨;生氣,更加溫柔;暴食,更加禁酒;當屬靈的人面臨這一切事情時,在他裏面會升起一股更強更大的恨惡去抵抗那攻擊他的。於是他的試煉變成對他非常有益。
故此,如果我們服從罪,它就在我們必死的身體上掌權;若我們抵擋它,它就成為僕人,因它徹徹底底喚起我們對罪孽的仇視,和我們對義的愛慕。而在我們將來不朽的身體裏面,罪不會掌權,也不會主宰,也不會是僕人。那麼,讓我們承認上帝的智慧多麼奇妙!祂藉著邪惡使善進步,藉著罪使義完全,不僅在我們身上,也在別人身上。在別人所犯的罪中,祂給我們理由去恨對不起鄰舍的罪、去放棄這罪,為要叫我們實行愛和對祂的虔誠;並且就我們本身而論,為要叫我們可以渴慕義,進而厭惡不義——然而,前提是我們要持守著一顆純潔和真誠的信心呼求祂。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羅馬書講義(修訂版)(繁體) , trans. 李春旺, 初版. (新竹市大學路51巷11號: 中華信義神學院出版社, 2006), 26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