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英文「once saved, always saved」(OSAS) 的翻譯,而且是一個錯誤的翻譯。熟悉英文的人都知道,once 這個字可以翻成「一次」也可以翻成「一旦」,而在這裏必須翻成「一但」;字典就清楚地說明了。所以英文正確的翻譯應該是:「一旦得救永遠得救」。
「一次」與「一旦」的確有天壤之別的差距。在神學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和「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神學立場。前者強調「那一次的決志」;後者重點在於「得救的穩妥」。前者的觀念源自於19世紀芬尼(Charles Fenny)在第二次大覺醒所提倡的以「決志板凳」(anxious bench)和「祭壇獻身呼召」(alter call)為特徵的社會道德福音運動;它是一種「易信主義」(easy-believism)所帶來的反知識、偏重感情、以人為本、廉價恩典的膚淺基督教信仰。後者的觀念通常與加爾文五要點中的「信徒永蒙保守」(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有關;講到「一旦重生得救」的信徒,神應許他們基督最後一定會完成在他們身上的救贖工作。
「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的觀念是建立在「稱義」和「成聖」的教義上的 。「稱義」是蒙「揀選」的信徒,藉著福音的「呼召」賜與的「新生命」所產生的信心,蒙神藉著基督的血除去了罪,並白白地把「基督的義」歸算在信徒的身上。「稱義」是一次性的,不再重複的。同時,這種真實重生得救的稱義的信心必定會結出果子——過著向罪死、向義活的生活,也就是「成聖」。稱義是成聖的基礎,成聖是信徒一生領受救贖恩典的過程。真正「稱義」的信心必定產生行為上的果效,但是「稱義」卻不靠行為,而單單藉著信心;成聖的果子是稱義之信心的見證,不是稱義的條件。稱義和成聖是不可分開的,稱義是成聖的基礎,成聖是稱義的目的;稱義是「基督的義」歸算在信徒身上,成聖是「基督的義」成就在信徒身上。
「稱義」和「成聖」是與救恩的次序(order of salvation)有關的:揀選、呼召、重生、稱義/信心、兒子的名分、成聖、聖徒永蒙保守、得榮耀。這些屬靈的恩賜(spiritual gift)是神所賜的福分,是神主權的救贖工作,但也要求人有責任要回應神的恩典,要恐懼戰競的過成聖的生活。
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
因為救恩是神主權的救贖工作,所以一旦重生得救的人,是不會失去救恩的;雖然會犯罪,並且受到神的管教,受苦難的試煉,但卻永蒙神的保守,在聖靈的運行下認罪悔改回到信心稱義的得救根基上,結出信心的果子。這就是原始「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的意義。